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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暴者,不可與有言也;自棄者,不可與有為也。言非禮義,謂之自暴也;吾身不能居仁由義,謂之自棄也。

出自《孟子·離婁章句上·第十節

解釋:自己損害自己的人,不能和他談出有價值的言語;自己拋棄自己(對自己極不負責任)的人,不能和他做出有價值的事業。說話詆毀禮義,這叫自己戕害自己;自認為不能守仁行義,這叫自己拋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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