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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4 / 6頁

宋史·列傳·卷一百四十五

之曰:"若書行,即坐政府矣。"安節拒不納,封還錄黃。時台諫相繼論列,奏入不出,上意未回,安節與給事中周必大奏:"陛下即位,台諫有所彈劾,雖兩府大將,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臣乃為遷就諱避。臣等若奉明詔,則臣等...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四十六

概謂"光堯"近乎"神堯","壽聖"乃英宗誕節,嘗以名寺。御史周必大亦以為問,應辰答以"堯"豈可"光"。是語有聞之德壽者,高宗因上過宮,云:&...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四十七

者定品格,分差邊將下準備差遣,則人人思奮,應上之求矣。"從之。時龍大淵、曾覿以藩邸舊恩除知閣門事,張震、劉珙、周必大相繼繳回詞命。沂論其市權招士,請屏遠之,未聽,而諫官劉度坐抗論左遷。沂累章,益懇切,曰:"大淵、覿不屏去...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四十八

年舊法頓壞,使被堅執銳者積功累勞,僅得一階;權要貴近之臣,優遊而歷華要,舉行舊法。"姜特立以為議己,言者固以為周必大黨,遂與祠。紹熙元年,起知婺州,改太平州,除煥章閣待制,召除給事中。既就職,即昌言曰:"老矣,無所補報。...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四十九

uot;與其進而負於君,孰若退而合於道。"章五上,請老愈力,上知不可奪,仍以秘撰致仕。時給事中莫濟不書敕,翰林周必大不草制,右正言王希呂亦與衡相繼論奏,同時去國,士為《四賢詩》以紀之。衡後定居崑山,結茅別墅,杖屨徜徉,左右惟二蒼頭...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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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史·列傳·卷一百五十

周必大 留正 胡晉臣周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其先鄭州管城人。祖詵,宣和中卒廬陵,因家焉。父利建,太學博士。必大少英特,父死,鞠於母家,母親督課之。紹興二十年,第進士,授徽州戶曹。中博學宏詞科,教授建康府。除太學錄,召試館職,高宗讀其策,曰...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五十二

兼崇政殿說書。淳熙五年,試中書舍人兼侍講、同修國史。上欲采晉、宋以下興亡理亂之大端,約為一書,謂騤曰:"惟卿與周必大可任此事。"言者忌而攻之,上留章不下,授提舉太平興國宮。起知寧國府,改知太平州,加集英殿修撰。以言者罷。...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五十三

,卒於家。何澹,字自然,處州龍泉人。乾道二年進士,累官至國子司業,遷祭酒,除兵部侍郎。光宗內禪,拜右諫議大夫兼侍講。澹本周必大所厚,始為學官,二年不遷,留正奏遷之。澹憾必大,及長諫垣,即劾必大,必大遂策免。澹嘗與所善劉光祖言之,光祖曰:&q...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五十四

曰:"蘇洵有言:'有亂之形,無亂之實,是謂將亂。不可以有亂急,不可以無亂弛。'"丞相周必大心善之。光宗嗣位,召對,奏曰:"人主初政,當先立其大者。至大莫如恢復,然當先強主志,進君德。"... 閱讀全文

宋史·列傳·卷一百五十五

熹極論時事,上怒,諭雄令分析。雄奏:"熹狂生,詞窮理短,罪之適成其名。若天涵地育,置而不問可也。"會周必大亦力言之,乃止。紹興帥張津獻羨餘四十萬緡,雄乞降旨下紹興,以其錢為民代輸和買身丁折帛錢之半,使取諸民者,民復得之,...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