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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六十

皆引繼和為例,故有是奏。詔從之。 詔太常禮院修《諡法》。初,本院言:“今所用《諡法》,乃雍熙年中所定,其間字數,比賀琛、沈約、王彥威所錄多舛誤,請別編修。”從之。 丙戌,詔京西、淮、浙、荊湖增置都同巡檢。 壬辰,起復前右衛大將軍、岳州團練使... 閱讀全文

夢溪筆談·樂律一

,太常鼓吹部中謂之“橫吹”,非融之所賦者。融《賦》云:“易京君明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知加孔後出,是謂商聲五音畢。”沈約《宋書》亦云:“京房備其五音。”《周禮·笙師》註:“杜子春云:‘篴乃今時所吹五空竹篴。’”以融、約所記論之... 閱讀全文

夢溪筆談·藝文一

道,譬擾坊焉。”《夬卦》:“君子以施祿及下,居德則忌。”王輔嗣曰:“居德而明禁。”乃以“則”字為“明”字也。音韻之學,自沈約為四聲,及天竺梵學入中國,其術漸密。觀古人諧聲,有不可解者。如玖字、有字多與李字協用;慶字、正字多與章字、平字協用。... 閱讀全文

夢溪筆談·藝文二

音第一等聲;東字乃端字中第三等聲,故德紅切,紅字第三等韻也,以其歸匣字,故匣羽音第三等聲。又有互用借聲。類例頗多。大都自沈約為四聲,音韻愈密。然梵學則有華、竺之異,南渡之後,又雜以吳音,故音韻厖駁,師法多門。至於所分五音,法亦不一。如樂家所... 閱讀全文

容齋隨筆·卷六·唐書世系表

字惟良,嘉生尹戊,戊生諸梁,諸梁子尹射,字修文。其後入漢,有為齊王太傅敷德侯者,有為驃騎將軍者,有為彭城侯者。”《宋書》沈約《自敘》云:“金天氏之後,沈國在汝南平輿,定公四年,為蔡所滅。秦末有逞者,征丞相不就。”其後頗與《唐表》同。按聃季所... 閱讀全文

水經注·卷二十五

康侯社道俊引趣泡橋,沛縣民逆燒泡橋,又於林中打鼓,俊謂宋軍大至,爭渡泡水,水深酷寒,凍溺死者殆半。清水,即泡水之別名也。沈約《宋書》稱魏軍欲渡清西,非也。泡水又東徑沛縣故城南。秦末兵起,蕭何、曹參迎漢祖於此城。高帝十一年,封合陽侯劉仲子為侯... 閱讀全文

水經注·卷三十二

留犢處也。瀆東有東都街,街之左道北,有宋司空劉勔廟。宋元徽二年,建於東鄉孝義里。廟前有碑,時年碑功方創,齊永明元年方立。沈約《宋書》言泰始元年,豫州刺史殷琰反,明帝假勔輔國將軍,討之,琰降。不犯秋毫,百姓來蘇,生為立碑,文過其實。建元四年,... 閱讀全文

南齊書·志·卷十九

巽》,今以羽蟲之孽類是也,依歆說附《視傳》雲。建武二年,有大鳥集建安,形如水犢子。其年,郡大水。三年,大鳥集東陽郡,太守沈約表云:“鳥身備五采,赤色居多。”案《樂緯葉圖征》云:“焦明鳥質赤,至則水之感也。”永明二年四月,烏巢內殿東鴟尾。三年... 閱讀全文

南齊書·列傳·卷二十二

遺烈,墮淚漢南,況道尊前往,惠積聯綿者哉!下官今便反假,無由躬事刊斫,須至西州鳩集所資,托中書侍郎劉繪營辦。”藹又與右率沈約書曰:“夫道宣餘烈,竹帛有時先朽;德孚遺事,金石更非後亡。丞相獨秀生民,傍照日月。標勝丘園,素履穆於忠義;譽應華袞,... 閱讀全文

南齊書·列傳·卷三十五

,鉉獨無後,眾竊冤之。乃使揚州刺史始安王遙光、臨川王子晉、竟陵王昭胄、太尉陳顯達、尚書令徐孝嗣、右僕射沈文季、尚書沈淵、沈約、王亮奏論鉉,帝答不許,再奏,乃從之。史臣曰:陳思王表云:“權之所存,雖疏必重;勢之所去,雖親必輕。”若夫六代之興亡...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