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希范
安希范(1564-1621)字小范,號我素。江蘇無錫人,明萬曆年間進士,授禮部主事,因乞便養母,改南京吏部。萬曆二十一年因上《糾輔臣明正邪》一疏惹怒神宗遭貶,歸鄉後主講於東林學院。著有《天全堂集》。安希范同顧憲成、顧允成、高攀龍、劉元珍、錢一本、薛敷教、葉茂才合稱為“東林八君子”。► 0篇詩文
人物生平
坎坷童年
明嘉靖四十三年(1564)正月十四日,安希范出生。他是安國的孫子,安如山的次子,庶出。嫡庶的名份和諸子析產制,也加劇了家庭內部的糾紛。據安希范曾孫所撰《安我素先生年譜》所載,當希范的生母吳氏懷孕的時候,安如山已年近花甲。其原配郭氏藉口避免“庶孽之爭”,告誡不許生育男孩子。希范出生以後,郭氏準備棄嬰,吳氏死搶住嬰兒不放。安如山委曲求全,在希范出生50天,就出嗣於叔父安如陵。如陵早死,妻鄒氏守寡。希范由鄒氏扶養,長期居住在無錫南鄉周涇巷。母子分離。
5歲那年,文學家談修祖母九秩大慶,舉行壽宴。安如山帶了兒子前去拜壽。談修看到希范聰明伶俐,十分喜歡,並將女兒許配給他。於是,兩家訂了秦晉之好。 次年,希范投於學者鄒安吉門下,讀書過目不忘,老師吟詩,他能和韻。鄒先生很高興,說:“他今後定當名世。”
隆慶四年(1570),65歲的安如山因病去世,吳氏殷勤地侍奉郭氏,並“長齋守節”,對懷念兒子的隱痛不敢聲張。不料,希范的嗣母又去世,7歲的他獨居在周涇已無依無靠。談修知道了這慘愴現狀,主動給以呵護。第二年,郭氏去世,堂伯少峰遵照如山的遺命,將希范接回膠山舊宅,於是分離了9年的母子倆才團聚,依靠少峰堂伯生活。三年後,少峰又逝世,吳氏母子被迫搬到周涇,據載那時的情景是“敗屋頹垣,母子相依,購閔受侮,不可禪述。”
名師授業
明萬曆八年(1580)安希范的岳父談修親自教授他古文和詩詞,以及名家的八股文。談修是一位很有學問的人。他家的“延恩樓”以藏書聞名。安希范在這樣的環境裡,飽覽經史,學問大有長進,自認為他岳父的藏書是他日後為人和治學的得力所在。
十七歲那年,安希范與談修女兒結了婚。談氏非常賢淑,不僅關心丈夫的生活,還對婆婆孝順。丈夫晚上讀書,她在旁相伴,一邊做針線活。周涇有幾個無賴,常常引誘希范,談氏則好言勸告,使丈夫不受欺騙,只是埋頭上進,不料結婚才三年,談氏病故。希范將她安葬在祖墓旁邊,自己住進祖父安國墓地的風樹樓,為妻子守墓。他在19歲那年考取秀才。當時正值張居正當政,減少諸生名額,無錫只分配到15名。安希范的試卷給澄江(今江陰)令胡公葵看中,認為他的文章很有見解。
明萬曆十二年(1584)是安希范一生在為人和治學兩方面最關鍵之處。明萬曆十二年安希范問業於顧憲成。他們在學術思想上堅持程朱理學的正統立場,提倡尊經重道,高揚“氣節”“復興正學”,“衛道救時”的主張。爾後成了顧炎武、黃宗羲、王船山等大思想家的啟端。“明清之際學者流風餘韻,猶往往沿東林。”安希范向顧憲成求教學問,也就是自程朱以來一脈相承的所謂性命之學。安希范從此以後,思想和行動恪守顧、高(攀龍)規範,成為地域性政治集團東林黨在反對貴族大地主反動勢力鬥爭中的一員。顧憲成長安希范十四歲,無論是治學、為人、從政哪方面,閱歷都比安希范豐富,是他的師輩。顧憲成看清安希范的志向,認為他是一個有所作為的人。
仕宦升遷
明萬曆十三年(1585)鄉試,希范中了舉人。
次年,安希范以廷試三甲九名中進士。被授為行人司行人。這是一般中下級官職,掌管傳旨和冊封事項。
明萬曆十六年(1588),他25歲,他和生母吳氏回到了西堠村故居,在從兄那邊置得舊宅故居,在故居的基址上建造了“天全堂”,“天全”的意思是:“志不待於人,而完於天也。於其中讀書談道,登斯堂不啻龍門。”據希范的孫子安璇在《膠東山水志》中敘述:天全堂是“先吏部業。周涇、膠里無寸壤,然故鄉山水,思不一飯忘也。乃購荒畦十畝,構堂三楹,疏欞曠曠,花木茸茸,饒有逸致。顏曰‘天全’,志不得於人事,而完於蒼者也。於其中讀書談道逾二十年。”他還給嗣父、嗣母營造了墳墓。
明萬曆十六年(1588)正月,他奉詔去山西大同召還吏部左侍郎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王家屏。正月出發,四月回北京,記有《雲中日記》。翌年,他又奉使冊封楚藩。回京途中,曾登岳陽樓,鳥瞰古雲夢。還曾上廬山暢遊, 作《廬山遊記》。
明萬曆十九年(1591),應翰林院庶吉士的考試, 即“館選”。考試成績屬優等。按照規定可以稱庶吉士,學習了三年後補受重要官職,如給事中、御史等等。但御史有年資的限制,安希范還不夠格。當時有人提議說,可以加報幾年,但安希范不願這樣做。認為這是欺君的行為。後被授以札部精膳司主事。翌年,分管會試事務。他採取了一些措施,補偏救弊,一時風氣為之肅然。這時他想念生母吳氏非常困難的生活境遇,於是便上《請致南曹迎養疏》,當年七月,萬曆皇帝準了他的請求,改授南京吏部驗封司主事。八月離京南下,十月到任。
直言遭貶
安希范從事實際政治活動的時間甚短。在他從政期間,有兩件大事足以表明他的政治品格。
其一: 萬曆二十年(1592),上《黜奸閹防亂政疏》,對御史楊鎬,刑部郎中王明時蒙冤降俸調用一事,認為處理不當:“夫刑獄天下之重事,法司朝廷之綱紀。大臣天子之股肱,御史天子之耳目,乃使閹人得據其權,而肆然凌侮諸臣之上,不亦辱朝廷而羞當世之士乎?……臣竊見自古閹宦專權之禍,為國家配亂最深且大。故願皇上防微杜漸,折其邪萌,不避越職之罪。輒敢於冒天威,臣不勝憤激戰慄之至。”
楊鎬和王明時等被奸人樂新爐供詞牽連,那是因為司禮監太監張誠發泄私憤。自王振擅權之後,凡是逢到審判官員的時候,例由司禮監太監奉皇帝命奉諭法司大臣共同審判,這時要有御史去請司禮監太監。審判時太監居中坐,而法司大臣反而在左右列坐。這是一種不成文的規矩。楊鎬自以為是朝廷風紀之官,不應屈跡於閹寺,不屑去請。王明時也曾上疏表示反對這種做法,認為居中只能奉坐聖旨,因此得罪了當時權勢顯赫的太監張誠。張為泄私憤,坐了楊、王的罪。安希范對此表示如果不將張誠“嚴加屏出,以杜亂源” 日後必釀成閹寺擅政之大禍。他在閹寺亂政已成為明代政治一大瘋疾的時候,他敢於捅這個馬蜂窩。
其二:萬曆二十一年(1593),京察完畢(明朝制度:每隔6年考核一次在京的官員.考核外官名“大計”)。 三月,刑科給事中劉道隆劾吏部嵇勛司員外朗虞淳照,兵部職方郎中楊於庭。尚書孫攏說了些正直的話,罰奉三月。考功郎中趙南屋也降三級調外,虞和楊也罷官。孫辭職不準。又上奏,指出臣子結黨專權固是國家大禍,要求留用兩個為官清正的人,即被目為結黨,那么事實的真相就不能大白乾世,孫攏被譴責,同時有不少正直的官員都遭到不同的處分。安希范這時上了《借人才廣言路》一疏,認為萬曆這樣做法行將戇直之臣一舉而宣之,後皆動色相戒,鉗口結舌,……此非國之福,非皇上與輔臣之心也”。這個奏疏沒有被採納,但安希范的一身正氣,躍然紙上。
萬曆二十一年(1593)九月,吏部右侍郎趙用賢為內閣首輔王錫爵,上疏罷官。行人高攀龍申救未果,且遭到政敵的攻擊,此事牽連趙南星,顧憲成。十一月,高又上奏,結果以“疏而易言”的罪名,貶謫為揭陽典史。安希范在這時又上了《糾輔臣明正邪》一疏,認為“古今治亂之關,進賢退不肖”, “今賢者以其異已而必斥之,不肖者以其媚已而必曲有之,塞眾正之途,開群枉之路, 誤國不忠,無大於此者”。希望萬曆嚴諭閣臣“毋挾私心,毋植私、黨,毋以直言而逆耳,毋以媚己而悅心,秉公效忠,斥邪扶正”,這樣國家才能長治久安。萬曆看了大怒,認為他“低誣閣臣,朋奸黨惡”,要逮捕法辦。王錫爵出於師生情面,加上給事中葉繼美等相救,遂改逮問為削籍。這是安希范最後的一次政治活動。從此以後他就退出了政治舞台。
講學東林
萬曆二十二年(1594),正月十四月,安希范聞削籍之—報,就留別秣陵(今南京)諸友好,束裝東歸。在和相送的友好詩中有“自緣觸罪辭南國,敢向明時賦北風。泉石盡湛娛嫩性,勛猷今已讓諸公”之句,意興蕭然,似已不願再從政了。高攀龍在鎮江迎接他,兩家結了親家。這一年五月,王錫爵謝政,舉行廷推(推人參加內閣),顧憲成推王家屏,拂逆皇帝的意向,降為雜職,不久革職為民,時年僅45歲。顧憲成對於安希范的削籍,稱讚於同輩人說:…“吾黨中品格不同,如小范可謂不失赤子之心者。”薛敷教也說:“希范真是美心美腹。” 吳氏對兒子的削籍還鄉並無怨言,相反安慰著說:“你以直言效忠,蒙皇上寬恩。如今母子相見,猶如從周涇回來一樣呀!”已故堂兄南屏的子女較多,希范主動給以撫養教育,還為侄女辦了婚事。
萬曆二十二年(1594)冬,將女兒配給東亭華察的孫子。
安希范自罷官以後,一面與顧憲成等諸友好友林居談道,探究身心之學。一面優遊歲月,遊覽浙江、江蘇各地名勝。
萬曆三十年(1602),開始在東林書院講學。這時,剛剛做六旬壽慶的吳氏因病去世。他遵照母親遺命,一律不受喪禮,不設喪宴,只是請高攀龍等至交寫了行略、墓志銘、墓表。東林書院年久失修,瀕於頹圯,在顧憲成、高攀龍等人的倡議下,重加修葺,安希范佐工五十兩,佐產二十一石七斗。同時參予講學活動的規劃。當時參與東林講學活動的主要人物有:顧憲成、顧允成、高攀龍、安希范、劉元珍、錢一本、薛敷教、時茂才,時稱“東林八君子”,其中錢是武進人,其餘都是無錫人。他們都是在政治上被罷斥的中下級官吏,代表江南士大夫勢力,以集團形式進行政治活動。他們以講學為名談論政治,裁量人物,抨擊貴族大地主的黑暗統。東林書院訂《會約》,制《學規》,打出“尊經重道”的旗幟,意圖以此爭取一個政治清明,輕徭薄賦,人民得遂其生的環境。東林書院流風所致,傾動朝野。後宋東林黨人和閹黨的鬥爭,以至於一批有識之士慘遭殺戮,正是體現了這種精神。
萬曆三十五年(1607), “東林精舍”落成,安希范另闢一室,在這裡讀書會友。
萬曆三十七年(1609)赴毗陵(今常州)經正會堂講學。
萬曆三十九年(1611)偕同高攀龍去金沙(今金山)志矩堂講學。安希范有乃祖遺風,參予講學活動之外,常倘徉于山水之間,藉以寄託自己的情懷。尤其鍾情於江浙的自然風物。萬曆四十二年(1615)九月,偕東林同志暢遊蘇州洞庭,登漂渺,在山巔築平台,題其名目“落帽”。因為所集合一起的人,都是因為反對貴族大地主的黑暗政治,正直敢言而被丟了烏紗帽的人。寓意深刻,既謔且雅。
萬曆四十五年(1618)。安有寄寓浙江吳興之意,3年之後,索性在吳興武康買地建屋,準備長期居住。平日所乘畫舫, 名曰 “萍隱”,取萍蹤歸隱的意思。舫內張陶元亮、張季鷹、 蘇端朋、米南宮等歷史名人畫像,仰慕之外,頗思效法這些古人的生活情趣。當中四月,建築落成,題名為“菁山別業”。安希范每游一地,輒為文記述。如《浮生日記》、 《游洞庭記》、《赴行續記》、《菁山隱居記》等等。不知因何緣故,這些遊記都沒有被輯入《天全堂集》中。
太監魏忠賢專權,構成東林黨罪,列《東林黨人榜》,大肆鎮壓東林學派人物。安希范作詩多首,發泄怨恨。其中一首是:慷慨悲歌恨不禁,每傳邸報輒沾襟。 受遺元老仍增秩,進藥鴻臚也賜金。 君父大仇爭切齒,權奸深計共寒心。 自憐倦鳥摧頹羽,中夜哀鳴繞故林。
死後榮辱
天啟元年(1621)四月初八,自吳興返無錫,得病不起,十三日逝世。安希范逝世後,鄒元標和地方官員紛紛上疏,對當年“永錮沒身”的人,力薦諸賢說:“葉茂才力障狂瀾;進賢斥奸之趙南星,恬養邃學三十餘年獨行之高攀龍,白華濯濯,天真自如之安希范,簞瓢陋巷樂道安貧,屢進危言之岳元聲,此皆國之名賢也。……萬曆遺詔,有建言廢棄之臣酌量起用。泰昌登極,詔內有建言廢棄之臣,已奉遺詔起用,其有永錮沒身者,吏部作速查名,分別奏請,召用恤錄。”翌中五月二十九日,給誥命郵贈奉政大夫光祿寺少卿。
祟禎七年(1634)八月,經本縣諸生請,準照顧憲成例,奉批以安希范“學有本原,行堪模範”建祀。
崇禎十四年(1641)巡按蘇松等處監察御史批准,在惠山特建安希范專祠,並列入先賢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