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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炯明

陳炯明

陳炯明(1878年1月13日-1933年9月22日),字競存,廣東海豐人(廣東省惠州府海豐縣白町村,今屬廣東省汕尾市海豐縣聯安鎮白町村),粵系軍事將領,中華民國時期粵系軍閥代表人物之一,主張“聯省自治”,實則要割據稱覇,與孫中山“大一統”的政治綱領不合,被國共討伐後避居香港,協助海外最大的華僑社團組織“洪門致公堂”轉型為“中國致公黨”,並首任該黨總理。1933年9月22日病逝於香港,1935年4月3日,葬廣東惠州西湖畔的紫薇山。► 0篇詩文

人物生平

1878年,生於廣東海豐,原名捷,字贊之,又字競存;

1899年,中秀才;

1906年,到廣州就讀於廣東法政學堂,1908以優等成績畢業;1909年,任廣東諮議局議員,先後提出《革除衙署積弊案》、《廢除就地正法案》、《籌辦城鎮鄉地方自治案》、《籌築惠湖鐵路案》、《禁絕一切賭博案》等提案;11月與丘逢甲等一起被推為代表,赴上海參加各省咨議局聯合大會,加入同盟會;

1910年,參加廣州新軍起義联絡工作;

1911年,任廣州起義領導機關統籌部屬下的編制課裸長兼調度課副課長,又被確定負責率領一路選鋒隊進攻巡警教練公所。武昌起義後被同盟會南方支部派到東江組織民軍起義,光復惠州;

1911年,廣東軍政府成立,被推為副都督,不久後為代都督;

1913年,宣布廣東獨立,聲討袁世凱,失敗後逃往香港轉赴新加坡;

1915年,聯絡一批原國民黨人另立異幟,組織中華水利促成社,受到孫中山的嚴厲批評;

1916年,回到廣東東江發動駐軍和民軍起義,參加討袁鬥爭;

1917年,北京政府大總統黎元洪授予其“定威將軍”。後向孫中山表示“竭誠擁護”,參加護法運動,任援閩粵軍總司令,占領閩西南的汀州、漳州、龍巖等地,建立根據地,稱為“閩南護法區”; 

1920年8月,率粵軍從廣西回粵,打敗盤踞廣東的桂系軍閥,被任命為廣東省省長兼粵軍總司令;

1921年5月,被孫中山任命為中華民國政府陸軍部總長兼內務部總長,積極參與“聯省自治”運動,反對孫中山的北伐主張;6月任援桂軍總司令,進軍廣西,攻占廣西全境。後阻撓孫中山到桂林設立北伐大本營,破壞北伐;

1922年4月,拒絕前往梧州與孫中山面商北伐問題,並以辭去各職務相要挾,被孫中山免去廣東省省長,粵軍總司令、內務部總長三職。此後退居惠州,其部屬葉舉率“陳家軍”主力回師廣東,於6月16日發動兵變,炮轟總統府和粵秀樓。8月15日,陳炯明回到廣州任粵軍總司令;

1923年1月,被滇、桂、粵聯軍組成的西路討賦軍擊敗,後陳炯明率部退守東江;

1925年,革命軍兩次東征徹底打垮其所部後避居香港,後將美洲致公黨改組為中國致公黨;

1933年9月22日在香港病故。(1933年,陳炯明在貧困中病死於香港,竟然要用其母所備的棺木。一個曾經顯赫一時的地方軍政長官,結局如此悽慘,這是非常罕見的。)

少年時期

陳炯明,惠州府海豐白町鄉(現汕尾·海豐)人。粵系軍事將領,中國軍事家。光緒二十四年中秀才。光緒三十二年就讀於廣東法政學堂,光緒三十四年以成績優等畢業。宣統元年被推選為廣東咨議局議員。參加過辛亥革命及著名的黃花崗起義,黃花崗之役中為敢死隊第四隊隊長,謀炸廣東水師提督未中。

武昌起義後,陳炯明到東江組織民軍起義,1911年11月9日廣東“和平光復”後不久,任廣東副都督,後為代理都督。1912年4月,任廣東總綏靖經略,後任廣東護軍使。1913年6月繼任廣東都督,7月18日宣布廣東獨立討袁。後其屬下師長蘇慎初炮轟都督府,自立為臨時都督,陳逃往香港、新加坡。1915年12月,回到東江一帶,組織民軍起義,翌年在惠州附近成立廣東共和軍總司令部,自任總司令。袁死,黎元洪出任總統後,陳交出兵權,被授予“定威將軍”稱號。後到上海,參加孫中山發起的護法運動。11月21日朱慶瀾任陳為省長親軍司令。12月2日,孫中山任陳為“援閩”粵軍總司令,經10個月奮戰,打敗了福建督軍李厚基所部,占領閩西南20多個縣。這時,陳炯明除整軍經武外,又致力“刷新政治”,創辦《閩星半周刊》、《閩星日刊》,提倡“新文化”,以回響“五四運動”後新思潮的傳播。

任職廣東

1920年8月奉孫中山之命回師廣東,10月28日攻克廣州。孫中山任陳為廣東省長兼粵軍總司令。1921年4月,非常國會選舉孫中山為非常大總統。這裡,陳是反對非常大總統選舉的。

陳炯明認為:依總統選舉法,總統由兩院聯席選出,出席議員至少須全部的三分之二,即580人才能舉行選舉總統會,當前廣州的舊國會議員才兩百多人,還不夠原眾議院人數的一半,而且實行記名投票,這豈不是自毀法律嗎?和北方毀法,又有什麼本質不同?一旦廣東成立正式政府,結局只有一個:南北之間將再次陷入戰爭之中。陳反對孫中山任職,不參加就職典禮。孫任非常大總統後,任陳為陸軍部總長兼內務部總長,並說服陳加入國民黨。

1922年6月陳炯明與孫中山因護法運動(這裡的法是孫中山1912年3月11日實施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而合作,又因政見分歧而決裂。陳炯明主張先在廣東搞好民主憲政,仿照美國,建立與歐美民主國家相仿的聯邦政制,逐步走向全國和平統一,這個主張,史稱 “聯省自治”;孫中山不同意陳炯明的主張,他主張“中央集權”,要以武力“北伐”來統一中國,以便自己奪取政權。1922年3月21日,陳炯明的親信、負責為北伐軍在後方籌劃的粵軍參謀長鄧鏗從香港公幹回省,在廣九車站突然遇刺,兩天后身亡。

國民黨官史一向說鄧鏗是被陳炯明暗殺的,然而,陳派及駐穗美、英兩國領事館都認為,刺殺鄧鏗,是孫派國民黨人所為。鄧鏗之死,對孫陳間本來就脆弱不堪的關係,可以說是致命一擊。4月9日,孫中山讓廖仲愷轉告陳炯明:一、陳炯明參加北伐,二、籌措500萬元的軍費。陳炯明無法接受孫的條件,遂被罷黜。4月下旬,第一次直奉戰爭爆發。孫中山與奉、皖軍閥一直有秘密接洽,結成三角同盟。孫中山深感這是聯合奉、皖軍閥,夾擊直系的千載良機,必須立即出兵策應,但出乎意料的是,直奉開戰,僅及一周,奉軍便被吳佩孚擊敗,狼狽退回關外,南北夾擊直系的計畫,化為泡影。但南方的北伐,卻如弦上之箭,不得不發了。5月8日,孫中山委任陳炯明的部下葉舉為粵桂邊督辦,以示對粵軍的信任。5月9日,孫中山在韶關大誓三軍,旌麾北指,“出師宗旨,在樹立真正之共和,掃除積年政治上之黑暗與罪惡,俾國家統一,民治發達”。

然而葉舉並不領情,5月20日,他率領六十多營粵軍,突然開入省城。粵軍雖然打著迎陳復職的旗號,但內部已經開始分化。一派要求陳炯明馬上回省,恢復所有職務,鎮攝大局;另一派則不滿陳炯明對孫中山的態度過於軟弱,希望由葉舉來領導粵軍,與孫中山徹底決裂,如果陳炯明不同意,就請他出洋,或者繼續留在惠州休養。5月31日,上海《申報》的一篇文章,透露了粵軍內部的分歧:“現在陳之部曲,亦分兩派,一主張陳氏即速回省,則大局立定;一主張陳氏不可造次,俟解決完妥後,始可返省。”陳炯明則在惠州隱居。各界籲請陳炯明回省的函電,鋪天蓋地,見諸報端;前往勸駕的使者,車水馬龍,絡繹不絕。甚至連陳獨秀也到了惠州,勸陳炯明不如加入共產黨,領導華南地區的革命。

1922年6月1日,孫中山率領兩個營的警衛,從韶關返回被粵軍重重包圍的廣州。6月2日,孫中山在總統府設宴招待粵軍將領,竟沒有一個高級軍官應邀前來,只來了幾個中下級軍官。他對那幾個小軍官說:“告訴你們的長官,不要以為據守白雲山,便可胡作非為,我立刻上永豐艦,升火駛入東江射擊你們,連你們的根據地也一併剷除!現在東江水漲,永豐炮艦可以直行駛入陳炯明的老巢!”孫中山一連拍了三封電報,要求陳炯明立即到廣州面商一切,又派人到惠州催駕。但陳炯明拒絕在這個時候到廣州。他說,在省城軍隊撤出之前,他都不打算到廣州。顯然,他不希望被人誤解。陳炯明曾經說過,一旦粵軍叛孫,則“天下之惡皆歸焉”,這是他所不願意看見的。

1922年6月2日,北洋總統徐世昌在巨大的壓力之下,宣布辭職。由於孫中山在護法運動中曾一再發表政治宣言,承諾只要徐世昌下台,他亦將同時下野。因此,輿論普遍認為,徐世昌下台後,停止內戰,和平統一,終現一線曙光。6月3日,蔡元培、胡適、高一涵等兩百多位各界名流,聯名致電孫中山和廣州非常國會,呼籲孫中山實踐與徐世昌同時下野的宣言,可見這個要求在當時是頗得人心的。出乎很多人的意料:孫中山竟然公然拒絕履行承諾、拒絕辭職下野。頓時,社會各界大失所望。孫中山之前的“護法”革命口號,也因此而露餡,大失民心。甚至段祺瑞都對曹汝霖說:“以前,孫文以臨時約法被蹂躪為旗號,鬧革命,可是,現在臨時約法已經恢復,孫文卻還要堅持造反,從今以後,就變成是他不對了。”陳炯明也對孫中山表示不滿,說:“我們之所以一直鬧革命、試圖武力顛覆北洋政府,無非是因為北洋軍閥廢掉了臨時約法、蹂躪了民主憲政,現在既然臨時約法已經恢復了,我們自然也就不必造反了。”

6月3日,葉舉宣布廣州戒嚴,大街通衢,遍布崗哨。6月12日,孫中山邀請廣州報界出席茶會。他決心通過報紙,向陳炯明攤牌,他宣布:我下令要粵軍全數退出省城30里之外,他若不服命令,我就以武力壓服他。人家說我孫文是車大炮(講大話),但這回大炮更是厲害,不是用實心彈,而是用開花彈,或用八英寸口徑的大炮的毒氣彈,不難於三小時內把他六十餘營陳家軍變為泥粉。但殘害六十餘營的軍人,且驚動全城的居民,不免過於暴烈,但我不如此做去,他們終不罷休。我只望報界諸君,主持正義,十天之內,做足工夫,對於陳家軍,加以糾正。陳家軍若改變態度,即不啻如天之福,萬一無效,就不能不執行我海陸軍大元帥的職權,制裁他們了。(《申報》1922年6月19日)

1922年6月15日深夜,粵軍高級將領在鄭仙祠召開緊急會議,決定發動軍事政變,驅逐孫中山下台。就在這危急關頭,“陳炯明在惠州派秘書陳猛蓀持親筆信勸止葉舉……信大意說孫中山出兵北伐如果能勝固好,如其失敗,我以陸軍部長身份暫將部隊調返東江訓練,做充分準備,到時仍可收拾殘局。陳猛蓀持信送到鄭仙祠。葉舉閱後,當著陳猛蓀的面將信擲落地上,說陳炯明不知軍事,還說:回東江哪裡找吃的?叫陳猛蓀回報陳炯明事情已不容不發……陳炯明怒不可遏地把茶盅也打碎了。”

1922年6月16日凌晨,葉舉開始行動。但他並不想置孫中山於死地,只想將孫趕出廣東,所以在開炮前讓人打電話給孫透露了訊息,讓他趕快逃跑。他們提出的要求,也正是前面蔡元培等人所提出,請孫中山兌現他與徐世昌一齊下台的諾言。孫中山離府後,粵軍圍攻總統府,要求守軍投降不遂,而開土炮“三響嚇之”。孫中山登上軍艦,海軍宣布和叛軍開戰。根據當年香港中英文報紙和英、美兩國外交官的報導,1922年6月17日,孫中山以海軍大炮亂轟廣州的大標題,炸死無辜平民過百人。

晚年逝世

1925年10月10日美洲致公黨改組為中國致公黨,推舉陳炯明為總理,唐繼堯為副總理。1933年9月22日,陳病逝於香港。1935年4月3日歸葬於惠州西湖畔的紫薇山。

主要成就

廣州新思潮

孫中山與陳炯明(前排左四)等在上海合影 陳炯明1898年考取秀才之後,對八股取士的考試制度興趣索然,沒有再循著舉人、進士的路子一直走下去,在家鄉過了幾年心滿意足的婚姻生活後,1906年離開家鄉惠州府來到廣州府,入讀政法學堂。這個時候中國的政治氣候已處於山雨欲來風滿樓的情勢。當時的廣州在兩任總督陶模和岑春煊的主持下,各項新政面貌一新,新式學校開辦得如火如荼,各種新思潮也在湧現。1908年,陳炯明以優等成績從政法學堂畢業。在廣州的兩年時間裡,陳炯明大開了眼界,接觸到各種新思潮,而且結識了已加入同盟會的朱執信,為其後來的政治生涯打下了基礎。

1909年,陳炯明回到家鄉創辦《海豐自治報》,自任主筆,鼓吹自治才是救中國的唯一良方。這一年,他當選為廣東諮議局議員,正式開始了他的政治生涯。他在諮議局提出“籌辦城鎮鄉地方自治議草”,建議設立城鎮鄉地方自治研究所,專門研究城鎮鄉自治辦法,選通曉法政人員入所研究,推動自治進行。

為加快成立國會的進程,江蘇諮議局發起在上海召開16省“請願國會代表團茶話會”。當時赴京請願是一種非常時髦的活動,向政府表達民間的聲音。陳炯明作為廣東諮議局代表,赴上海參加了大會。議員們提出請願書,希望能儘快頒布議院法和選舉法,但清政府以“我國幅員遼闊,籌備既未完全,國民知識程度又未劃一,如一時遽開議院,恐反致紛擾不安,適足為憲政前途之累”為由予以拒絕。對所謂國會本來就只持觀望態度的陳炯明來說,這次大會讓他更為失望。他認為,中國政治的積弊太多太深,不是一班坐談之客在國會裡高談闊論就可以解決的。陳炯明泄氣地表示:“開國會為無聊之舉,不過國家處此無可如何之時,除此別無他法,隨波逐流為之耳。”

但上海之行對陳炯明意義非同小可,而且對他此後的人生道路產生了巨大影響:他在上海期間與革命黨人交往密切,並加入了同盟會。

革命同盟會

秀才出身的陳炯明加入同盟會,似乎是件難以理解的事。他的政治抱負與主張流血革命的同盟會是兩條路。事實上,他加入同盟會後,確有革命同志批評過他“對清廷抱有幻想,仕途奔競”。不過,陳炯明是把革命當作一種手段,最終的目的仍然是“建設”。他與以孫中山為代表大部分同盟會員“革命至上”的心態大相迥異,不知是否是導致最終二人決裂的一個隱藏的伏筆。1909年5月,胡漢民在香港籌組同盟會南方支部,陳炯明擔任實行委員。他隨後還在香港成立“樂群書報社”,作為同盟會的秘密機關,他還把母親從海豐接到了香港。陳炯明與黃興等人先後策划過多次起義與暗殺行動,黃花崗起義遭到慘痛失敗,他又於1911年成立暗殺團,策劃刺殺水師提督李準、廣東將軍鳳山行動。

武昌起義爆發以後,廣東同盟會首先在化州揭竿而起,組織民軍攻城略地,並迅速蔓延至廣東各地。同盟會一批黨人聚集到香港,推舉陳炯明為總司令,召集一萬多軍民,圍攻惠州。在圍攻的過程中,陳炯明受孫子兵法的影響,深信“不戰而屈人之兵”為上上策,通過遊說、策反的辦法占領了惠州。這時候,他擁有廣東紀律最嚴明、戰鬥力最強的一支民軍,這也是當時廣東唯一一支真正從屬於同盟會的軍隊。

廣東省長

辛亥革命廣東光復後,陳炯明任廣東副都督、代理都督,1913年6月被北京政府任命為廣東都督。二次革命時,他在廣東宣布獨立,失敗後轉赴南洋。1916年參加討袁,成立粵軍總司令部,自任總司令。1917年參加護法運動,被孫中山任命為援閩粵軍總司令,隨後擊敗福建督軍李厚基後占據閩南地區。1920年10月,孫中山任命陳炯明為廣東省長兼粵軍總司令。1921年孫中山就任非常大總統後,又任命他為陸軍部長兼內務部部長。經過辛亥革命與二次革命之後,陳炯明逐漸成為孫中山的親密戰友,也是孫中山依靠的一支主要革命武裝部隊。

六一六兵變

陳炯明 然而,隨著革命進程的推進,陳炯明與孫中山之間的矛盾逐漸凸顯。1921年,已經有傳聞說孫中山與陳炯明之間出現不和。陳炯明認為,孫中山此時就任非常大總統不合時,而且他並不贊成北伐,主張聯省自治,建議把廣東這個南方省份作為模式推廣到全國,這與力主北伐統一全國的孫中山的主張有著極大差異,兩人矛盾逐漸激化。1922年3月,孫中山撤銷其粵軍總司令、廣東省長、內務總長職,只留陸軍總長職,最終導致“六·一六”事件的發生,二人徹底決裂。

如今,關於對中國近代政治產生重大深遠的“六·一六”事件發生的細節,各方說法不一。後代研究者一般認為,“六·一六”事件並不是突發的,其前因後果複雜而難以言喻。

1922年6月12日,孫中山舉行記者招待會,不點名地指責陳炯明“反對北伐”;而陳炯明6月14日拘捕財政次長廖仲愷,矛盾基本公開化。

1922年6月16日凌晨兩點,孫中山得到粵軍通知,粵軍部隊將攻擊粵秀樓,情勢危急。宋慶齡顧全大局,臨危不懼,認為若同孫中山一同行動易被發現。堅持留下來掩護孫中山秘密撤離。孫中山不得已才答應先行,隻身逃出。孫中山兩次避過叛軍耳目,終於到達黃埔永豐艦(即後來的中山艦)上。孫中山離開半小時後,炮聲四起,陳炯明部隊開始向粵秀樓發起進攻,有士兵還大喊:“打死孫文!打死孫文!”

“六·一六”兵變之後,孫中山離開廣州到上海,此後,他接受了中國共產黨和蘇俄的幫助,提出“聯俄、聯共、扶助農工”的三大政策。一直到孫中山逝世前,經常有人在中間調停,希望他和陳炯明二人能夠和好。孫中山要求陳炯明寫悔過書,而陳炯明堅決不寫,終於沒有再走到一起。

孫中山與陳炯明決裂,還有一個意外的結果,那就是客觀上成了蔣介石政治生涯的一個轉折點。他在事件發生後不久,輾轉登上孫中山所在的永豐艦,在國民黨中的地位得到迅速上升,奠定了日後他在國民革命中的政治地位。

禁賭政策

在政治生涯中,陳炯明以嚴禁菸賭、主張地方自治而著稱。從他任廣東諮議局議員的諸多提案中可以大略看出,陳炯明希望政治改革是“改良的”而不是“革命的”,是“由下而上的”而不是“由上而下的”。他的政治主張在《建設方略》和《中國統一芻議》二書中有完整的表述。“聯省自治”一直是陳炯明堅持的主張,他認為中國廣土眾民,只能實行分權自治,才可養成“民治精神”,建設民主。1922年與孫中山決裂後,他對章炳麟說:然為國努力,無論在位在野,務達此制(指自治省聯邦制)而後已。從作為議員提出禁賭議案時起,一直到後來出任廣東都督及省長,陳炯明都把禁賭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做。賭博的惡習由來已久,但清政府把賭稅當作財政收入的一個重要來源,所以才會屢禁不止。禁賭無疑要砸掉成千上萬大小賭商的飯碗,要截斷官府一條每年幾百萬兩的滾滾財源,所以,從一開始陳炯明就面臨著不小的壓力。不過,陳炯明做得非常決絕,主張以雷霆手段,定期一律禁絕,不留任何餘地,才能收效。

1920年12月1日禁賭章程生效後,廣州市面幾乎沒有一家賭博。為此,廣州學界發起為陳炯明鑄銅像,以紀念禁賭的成功。1921年廣州建橋,取名陳公禁賭紀念橋,鐫禁賭經過事跡於橋邊石柱。可見當時陳炯明的禁賭行為深得人心。

儘管在政治上仍存有爭議,但在私生活及操守方面,陳炯明與人們通常理解的軍閥作風完全不同。他不僅頗有文采,而且廉潔自持,不蓄私財,在生活方面也相當嚴謹,自己還以不二色感到自豪。

陳炯明後來避居香港。“九一八”事變後,日本人企圖拉他下水,他則反過來要求日人歸還東三省。日人拉攏不成,仍贈他8萬元支票,陳炯明在支票上打叉退還。其後,他派代表參與將美洲洪門致公堂改組為中國致公黨,與中國共產黨合作抗日,直至今日都是參政黨之一。

1933年,陳炯明在貧困中病死於香港,竟然要用其母所備的棺木。一個曾經顯赫一時的地方軍政長官,結局如此悽慘,這是非常罕見的。

人物影響

政治

1920年11月陳炯明回到廣東,就開始籌劃重組軍政府,團結西南,建立十二省聯省政府的初步計畫。他的最初目標是將廣東建設為模範省。

縣級自治

在地方自治上,政府頒布“暫行縣自治條例”,“暫行縣長選舉條例”和“暫行縣議會議員選舉條例”。條例規定,縣級政府具有地方部分事務的決策權,而條例未規定者歸省政府管理。縣議會議員有限期,縣政府受省政府監督。

民選縣長由縣民直接選舉縣長候選人三名,再由省長擇一委任,這是為了避免部分地方惡勢力干擾選舉。舞弊違法的問題則交由省法院處理。當時番禺縣的縣長選舉,兩次被法院否決。縣級議員方面,每個縣的議員名額由本縣居民數量計算。

司法獨立

陳炯明將地方法院分為數級,分別為地方審檢廳、一等地方法庭、二等地方法庭、三等地方法庭。同時他嚴禁自己的部隊未經司令部允許將犯人就地槍決。

禁賭禁菸

陳主政廣東,就馬上禁賭禁菸。並在廣州東校場公開銷毀十四萬兩,價值四十萬元的鴉片煙。

裁兵減政

陳一方面裁減廣東駐軍,另一方面著手裁減政府人員。與此同時,孫中山卻擴充自己的嫡系部隊。

壓制言論自由

1912年1月,姚雨平率領的廣東北伐軍在前方打敗張勛,孫中山通電嘉獎。在廣東,陳炯明卻利用職權壓制輿論,不準報紙登載軍隊的訊息,甚至拘留主筆、記者,迫使《粵東公報》、《公言報》、《人權報》、《光華報》、《光漢報》等多家報紙議公決“關於廣東軍隊事,嗣後概不登載”。

制定省憲

1921年初,廣東省議會選出省憲起草委員會進行起草省憲。同年12月19日,正式通過“廣東省憲法草案”。這比湖南與浙江兩省的省憲晚幾個月。廣東省憲規定比較簡單,起草主任黃毅與湘浙兩省憲的起草人、中華民國約法起草人之一王正廷有密切聯絡。

經濟

陳炯明在任期間,廣州市的正式建市,由其主導進行,建立立法、行政、財政、審計等機構。他又下令興建公路,公家興辦實業,扶持民間企業。在家鄉新建過一些輕工業,幫助經濟發展。

軍事建設

曾經在汕尾鎮(今廣東省汕尾市城區)明代軍事城牆遺址“坎下城”內建炮彈廠,子彈廠。

教育

陳炯明曾在惠州府和梅州、揭陽等地興辦免費的公立學校。

在廣東省主政期間,陳對教育系統所做的工作包括以下幾點:

改組教育系統架構,請陳獨秀任省教育委員長;

提高教育經費在政府開支中的占比;

普及教育。

政策成效

由於陳在廣東掌權時間太短,很多政策措施還沒有機會實現,便在孫中山完全掌權後消失殆盡。

人物評價

爭議人物

陳炯明政治主張為“聯省自治”制省憲,效美國憲法之聯邦體制,但中國國民黨和中國共產黨的官方歷史觀點一直認為陳炯明的“聯省自治”承認北洋政府國體的統治現狀,實質仍會導致變相軍閥割據。亦有人認為他是中國聯邦憲政的實踐者。

劉鳳舞歷史小說《民國春秋》所描述的陳炯明殘殺幼童事件,只有小說作為來源。

1920年12月15日《香港華字報》轉載《上海新申報》對陳炯明的評論云:“陳氏為人剛毅果敢沉默寡言,其私人道德,可為南北權要之模範。”章太炎譽陳“清操絕於時人,於廣中彌不可得”。孫逸仙曾坦言陳炯明“不好女色,不要舒服,吃苦儉樸,我也不如”。

無論是國民黨主導的國民政府,還是共產黨主導的中共政權,在教科書上描述陳炯明都以“逆黨”、“叛軍”、“叛徒”稱之。1990年代以後,部分學者開始對此進行考證,尤其是陳炯明之子陳定炎查閱了當時的大量報刊資料,方才讓世人重新認識陳炯明。但陳定炎的資料中也並非全無偏頗。

悲傷的烏托邦

潘采夫在《陳炯明:悲傷的烏托邦》一文做了詳細介紹。

全文如下:

歷史學家說,一切歷史都是當代史。歷史課本里的陳炯明,是以一個亂臣賊子的面目出現的,作為反對孫中山的可恥下場,來教育一代代天真的小孩。無論國民黨史還是共產黨史,都將陳炯明描繪成一個軍閥,一個孫中山和辛亥革命的背叛者,一個炮轟總統府的劊子手,他的所謂貢獻,總是被一筆草草帶過。

不過,折戟沉沙鐵未銷,時間總能磨洗出一些真相,將近一百年過去了,隨著史料的發現,以及意識形態的鬆動,陳炯明對辛亥革命的巨大功績,他的自治理想與實驗,他與孫中山的恩怨是非,開始被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人們才發現,這是又一位被湮沒的辛亥元勛。

1925年,孫中山逝世的時候,陳炯明曾手撰一副輓聯:“惟英雄能活人殺人,功罪是非,自有千秋青史在;與故交曾一戰再戰,公仇私誼,全憑一寸赤心知。 ”在知己相惜的情懷之下,似訴英雄心中不平事。可以看出,在這兩位大人物之間,發生了太多的故事。

魯迅去世的時候,徐懋庸曾寫過一副對聯挽魯迅,“敵乎友乎,余惟自問;知我罪我,公已無言”。敵,友,知,罪,倒是陳炯明與孫中山這兩位辛亥元勛一生關係的寫照。

1933年9月,陳炯明去世之時,香港《工商日報》評價道:“國民黨死了一個敵人,中國死了一個好人。”

陳炯明的詩文

題贈日本郵船船長

近代陳炯明

九月波平印度洋,憑君作楫渡西方。天將啟漢資多難,我為椎秦正出亡。

未伏康娛酬素志,那堪吟詠對蒼茫。昔人橫槊空豪壯,願與民生一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