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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4 / 5頁

新唐書·列傳·卷五十三

之,乃用澣為平陽太守, 離其謀。更以黃老清靜為治,卒,年七十二。肅宗時,錄林甫所陷者,皆褒洗,故 澣贈禮部尚書。 澣嘗稱陳希烈、宋遙、苗晉卿、韋述之才,後皆大顯。 麻察者,河東人,由明經第五遷殿中侍御史。魏元忠子升死節愍太子難,而元 忠系大...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五十六

逾月,為要近譖短,遂失恩,罷為太子詹事。遷吏部尚書, 復知江淮選,改檢校兵部尚書兼衢州刺史。卒,年五十八。 初,東京平,陳希烈等數百人待罪,議者將悉抵死,帝意亦欲懲天下,故崔器 等附致深文。峴時為三司,獨曰:“法有首有從,情有重有輕,若一切...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五十九

不信,林甫亦為鉷言, 故帝原銲不問。然欲鉷請銲罪,使國忠諷之,鉷良久曰:“弟為先人所愛,義不欲 舍而謀存。”帝聞頗怒,而陳希烈固爭當以大逆。鉷未知,方上表自解,有詔希烈 訊鉷矣,有司不肯通奏。鉷見林甫,林甫曰:“事後矣。”俄而銲至,國忠問曰...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六十五

,百官簿最,一省無遺,議 者比漢胡廣。肅宗欲以李輔國為常侍,奏曰:“常侍近密,非賢不可居,豈宜任等 輩?”罷之。朝廷欲論陳希烈等死,晉卿曰:“陛下得張通儒、安守忠、孫孝哲等, 何以加罪?”帝不從。俄而史思明亂,持是以誘眾。嘗自為父碑文,有鵲...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一百三十一

,呼其名,輒笑於堂,聲徹 諸外,士大夫詬恥之。先是,有司已定注,則過門下,侍中、給事中按閱,有不可, 黜之。國忠則召左相陳希烈隅坐,給事中在旁,既對注,曰:“已過門下矣。”希 烈不敢異。侍郎韋見素、張倚與本曹郎趨走堂下,抱案牒,國忠顧女弟曰...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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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書·列傳·卷一百三十四

儀典,令王官陷賊者,悉入含元廷中,露首跣足,撫膺頓首請罪,令 刀仗環之,以示扈從群臣。器既殘忍希帝旨,欲深文繩下,乃建議陳希烈、達奚珣 等數百人皆抵死。李峴執奏,乃以六等定罪,多所厚貣。後蕭華自賊中來,因言: “王官重為安慶緒驅脅,至相州,...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一百四十八

,金吾為清道,公卿辟易趨走。所居重關複壁,絡版甃石,一夕再徙, 家人亦莫知也。或帝不朝,群司要官悉走其門,台省為空。左相陳希烈雖坐府,卒 無人入謁。 林甫無學術,發言陋鄙,聞者竊笑。善苑鹹、郭慎微,使主書記。然練文法, 其用人非諂附者一以格...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一百四十九

老子、莊周書,為崇玄生,諸儒推為都講。有冒 者欲對廣眾切問以屈少游。及升坐,音吐清辯,據引淹該,問窮而對有餘。大學士 陳希烈高其能。既擢第,補南平令,治有聲。累遷侍御史、回紇糧料使,加檢校職 方員外郎充使。檢校郎官自少游始。僕固懷恩表署河...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一百五十

里,屍髀 藉藉滿坑壑,鎧仗狼扈,自陝屬於洛。莊跳還,與慶緒、守忠、通儒等劫殘軍走鄴 郡。 王入洛陽,大陳兵天津橋。偽侍中陳希烈等三百人素服叩頭待罪,王勞曰: “公等脅污,非反也,天子有詔赦罪,皆復而官。”眾大喜。於是陳留殺賊將尹子 奇以降。... 閱讀全文

太平廣記·卷一百二十二·報應二十一(冤報)

魁,協以罔理。況河北殘寇,今尚未平,苟容漏網,適開自新之路。若盡行誅,是堅叛逆之心。”守文之吏,不識大體,累日方從峴奏,陳希烈已下,定六等科罪。呂湮驟薦器為吏部侍郎御史大夫,器病腳腫,月余漸亟。瞑目即見達奚珣,但口稱:“叩頭大尹,不自由。”...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