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靜女其孌,貽我彤管。

出自先秦的《靜女

靜女其姝,俟我於城隅。愛而不見,搔首踟躕。
靜女其孌,貽我彤管。彤管有煒,說懌女美。
自牧歸荑,洵美且異。匪女之為美,美人之貽。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嫻靜姑娘真可愛,約我城角樓上來。故意躲藏讓我找,急得抓耳又撓腮。
嫻靜姑娘好容顏,送我一枝紅彤管。鮮紅彤管有光彩,愛它顏色真鮮艷。
郊野采荑送給我,荑草美好又珍異。不是荑草長得美,美人相贈厚情意。

注釋
靜女:貞靜嫻雅之女。馬瑞辰《毛傳箋通釋》:“靜當讀靖,謂善女,猶雲淑女、碩女也。”姝(shū):美好。
俟(sì):等待,此處指約好地方等待。城隅:城角隱蔽處。一說城上角樓。
愛:“薆”的假借字。隱蔽,躲藏。
踟(chí)躇(chú):徘徊不定。
孌(luán):面目姣好。
貽(yí):贈。彤管:不詳何物。一說紅管的筆,一說和荑應是一物。有的植物初生時或者才發芽不久時呈紅色,不僅顏色鮮亮,有的還可吃。如是此意,就與下文的“荑”同類。但是也可能是指塗了紅顏色的管狀樂器等。
有:形容詞詞頭。煒(wěi):盛明貌。
說(yuè)懌(yì):喜悅。女(rǔ):汝,你,指彤管。
牧:野外。歸:借作“饋”,贈。荑(tí):白茅,茅之始生也。象徵婚媾。
洵美且異:確實美得特別。洵:實在,誠然。異:特殊。
匪:非。
貽:贈與。

鑑賞

《靜女》一,向來為選家所注目。現代學者一般都認為此詩寫的是男女青年的幽期密約,也就是說,它是一首愛情詩。而舊時的各家之說,則多有曲解,未得其真旨。最早《毛詩序》云:“《靜女》,刺時也。衛君無道,夫人無德。”鄭箋釋云:“以君及夫人無道德,故陳靜女遺我以彤管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為人君之配。”而《易林》有“季姬踟躕,結衿待時;終日至暮,百兩不來”、“季姬踟躕,望我城隅;終日至暮,不見齊侯,居室無憂”、“躑躅踟躕,撫心搔首;五晝四夜,睹我齊侯”之句,則反映齊詩之說,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遂謂“此媵俟迎而嫡作詩也”。所說拘牽於禮教,皆不免附會。宋人解詩,能破除舊說,歐陽修《詩本義》以為“此乃述衛風俗男女淫奔之詩”,朱熹《詩集傳》也以為“此淫奔期會之詩”,他們的說法已經接近本義,但指男女正常的愛情活動為“淫奔”,仍是頭巾氣十足,與漢儒解詩言及婦女便標榜“后妃之德”同一弊端。

詩是從男子一方來寫的,但通過他對戀人外貌的讚美,對她待自己情義之深的宣揚,也可見出未直接在詩中出現的那位女子的人物形象,甚至不妨說她的形象在男子的第一人稱敘述中顯得更為鮮明。而這又反過來使讀者對小伙子的痴情加深了印象。

詩的第一章是即時的場景:有一位閒雅而又美麗的姑娘,與小伙子約好在城牆角落會面,他早早趕到約會地點,急不可耐地張望著,卻被樹木房舍之類東西擋住了視線,於是只能抓耳撓腮,一籌莫展,徘徊原地。“愛而不見,搔首踟躕”雖描寫的是人物外在的動作,卻極具特徵性,很好地刻劃了人物的內在心理,栩栩如生地塑造出一位戀慕至深、如痴如醉的有情人形象。

第二、第三兩章,從辭意的遞進來看,應當是那位痴情的小伙子在城隅等候他的心上人時的回憶,也就是說,“貽我彤管”、“自牧歸荑”之事是倒敘的。在章與章的聯繫上,第二章首句“靜女其孌”與第一章首句“靜女其姝”僅一字不同,次句頭兩字“貽我”與“俟我”結構也相似,因此兩章多少有一種重章疊句的趨向,有一定的勻稱感,但由於這兩章的後兩句語言結構與意義均無相近之處,且第一章還有五字句,這種重章疊句的趨向便被扼制,使之成為一種佯似。這樣的結構代表了《詩經》中一種介於整齊的重章疊句體與互無重複的分章體之間的特殊類型,似乎反映出合樂歌詞由簡單到複雜的過渡歷程。

讀詩的第二、第三兩章,讀者會發出會心的微笑,對詩人的“寫形寫神之妙”(陳震《讀詩識小錄》)有進一步的感受。照理說,彤管比荑草要貴重,但男主人公對受贈的彤管只是說了句“彤管有煒”,欣賞的是它鮮艷的色澤,而對受贈的普通荑草卻由衷地大讚“洵美且異”,欣賞的不是其外觀而別有所感。原來,荑草是她跋涉遠處郊野親手采來的,物微而意深,一如後世南朝宋陸凱《贈范曄》詩之“江南無所有,聊贈一枝春”,重的是情感的寄託、表達,不妨說已成為一個具有能指優勢的特殊符號。接受彤管,想到的是戀人紅潤的面容,那種“說(悅)懌”只是對外在美的欣賞;而接受荑草,感受到普通的小草也“洵美且異”,則是對她所傳送的那種有著特定內容的異乎尋常的真情的深切體驗,那已經超越了對外表的迷戀而進入了追求內心世界的諧合的高層次的愛情境界。而初生的柔荑將會長成茂盛的草叢,也含有愛情將更加發展的象徵意義。

第三章結尾“匪女之為美,美人之貽”兩句對戀人贈物的“愛屋及烏”式的反應,可視為一種內心獨白,既是第二章詩義的遞進,也與第一章以“愛而不見,搔首踟躕”的典型動作刻劃人物的戀愛心理可以首尾呼應,別具真率純樸之美。讀完此詩,對那位痴心小伙子的一腔真情,讀者必然深受感動。

創作背景

《邶風·靜女》是一首愛情。現代學者一般都認為此詩寫的是男女青年的幽期密約。而舊時的各家之說,則有多解。歐陽修《詩本義》以為“此乃述衛風俗男女淫奔之詩”,朱熹《詩集傳》也以為“此淫奔期會之詩”,他們的說法已經表明此詩寫的是男女的愛情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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