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大櫆
劉大櫆(1698——1780),字才甫,一字耕南,號海峰,今樅陽縣湯溝鎮陳家洲人。劉大櫆修乾美髯,性格豪放,縱聲讀古詩文,韻調鏗鏘,喜飲酒,好吟詩。受教於同鄉吳直,才華出眾。雍正七年(1729年)和雍正十年(1732年),兩次參加考試都登副榜。劉大櫆60歲後為黟縣教諭。幾年後告歸,居樅陽江濱不再出遊,以文學教授生徒。大櫆著作有《文集》10卷《詩集》6卷《古文約選》48卷、《歷朝詩約選》93卷、《論文偶記》1卷,纂修《歙縣誌》20卷。逝世後,安葬在今金社鄉向榮村劉家苕箕地,墓為省級文物。► 0篇詩文
早年經歷
劉大櫆(kuí)出身於安徽省樅陽縣湯溝耕讀世家,祖、父均為秀才,塾師兼事農作。大櫆曾自言“家世皖江側,薄田十畝余。”幼年,從父讀書,(一說劉大櫆為漢高祖劉邦長子齊王劉肥後裔,陳洲劉氏伯二公第十八世孫,屬先字輩)“桐城派”代表人物。
大櫆修乾美髯,性格豪放,縱聲讀古詩文,韻調鏗鏘,喜飲酒,好吟詩。受教於同鄉吳直。
雍正四年(1726),劉大櫆初至京師,年富才盛,文動京師。方苞得其文,常與人說:“如方某何足算耶!邑子劉生,乃國士爾!”(姚鼐《劉海峰先生八十壽序》)並贊他是韓愈、歐陽修一樣的人物,一時名噪京城,士大夫多願與其結交。雍正七年(1729)、雍正十年(1732),兩次參加貢生考試都只登副榜。
乾隆六年(1741),由方苞薦舉應博學鴻詞科,被大學士張廷玉壓制落選。張後知大櫆同邑,深惋惜。乾隆十五年,張廷玉特舉其參試經學,又未被錄取。大櫆60歲後為黟縣教諭。幾年後告歸,居樅陽江濱不再出遊,以文學教授生徒,默抑以終。逝世後,葬於今金社鄉向榮村劉家苕箕地,墓為省級保護文物。
文學主張
劉大櫆總結和發展了桐城派散文理論。強調神氣、音節、字句的統一,重視散文的藝術表觀。清《國史·文苑傳》說:“大櫆雖遊學方苞之門,所為文造詣各殊。方苞蓋取義理於經,昕得於文者義法;大櫆並古人神氣音節得之,兼及莊、騷、左、史、韓、柳、歐、蘇之長。其氣肆,其才雄,其波瀾壯闊。”所著《論文偶記》,既肯定內容的重要性同時注重法度、技巧。他繼承歸有光將小說、戲曲描寫手法用於散文寫作的創作手法。強凋字句、音節之妙,風格、意境之美,較之空談“文以載道”是一大進步。方東樹曾說:“學博(劉大櫆)論文主品藻,侍郎(方苞)論文主義法。”方苞深於經學,對文章提倡義法,用筆嚴謹,簡明確切;大櫆兼重古文的神韻,博採《莊》、《騷》、《左》、《史》、韓、柳、歐、蘇之長,才氣雄放,波瀾壯闊。形成“日麗春敷,風雲變態”的風格。不僅如此,大櫆對“陽湖派”的形成影響也很大。
劉大櫆繼承荀卿、王充、劉禹錫、柳宗元等人的樸素唯物主義思想,認為“天道渾然無知”,“人之窮通壽夭”以及家之殃慶均與天無關。他的關於“理欲觀”的議論與戴震近似,主張“本人情以通天下之和”,承認人的合理欲望,使“天下之民,有以各安其生,復其得於天固有。”他認為君臣只是“共事”關係,指出婚姻要“恩合”。故清末民國初著名文人劉師培說在桐城派作家中,“惟海峰較有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