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文及注釋
譯文
靈雲三十年來茫昧混沌,幾番出入於迷悟之間,最後一見桃花終於參悟,得到了佛法真諦,在未上弦的琴上彈奏《單于調》。
靈云為求“悟”的境界,歷經曲折,虛度了半輩子,人們應以此為鑑,趁著年少及早悟道。豈但見花能悟道,天地萬物,流水行雲無不蘊藏著道機禪理,因此,參禪學佛實非高不可攀之事,靈雲三十年方悟道,真該見笑於桃花了。
注釋
1、漁家傲:詞牌名,源自唐張志和《漁歌子》,是歌唱漁家生活的曲子,宋初較為流行。雙調六十二字,上下片各五句五仄韻。
2、孔竅:心。典出《莊子》“僬忽鑿竅”之寓言。據《淮南子》:“夫孔竅者,精神之戶牖也。”
3、得眼:盲而重見光明。比喻由迷昧而醒悟。
4、了:完成。
5、呈法要:得佛法之要諦。
6、無弦琴:未上弦的琴。陶淵明不解音律,而蓄無弦琴一張,每酒適,輒撫弄以寄其意。(南朝蕭統《陶靖節傳》)
7、單于調:曲調名。
8、水云:原指行腳僧,因其蹤跡如行雲流水而得名。此指禪僧。
創作背景
此首作於元豐三年庚申(1080年),是年黃庭堅改官知吉州太和縣。秋,黃庭堅自汴京歸江南,經江寧(今南京市)時遇到江口阻風,黃庭堅突然頓悟禪宗佛法,故效仿寶寧勇禪師作《漁家傲》來闡述頓悟的法門。賞析
這首《漁家傲》援禪家語入詞,以增加其理趣。所演繹的是南嶽臨濟宗福州靈雲志勤和尚的故事。
首三句,講靈雲三十年茫昧混沌,幾番出入於迷悟之間。最後一見桃花,終於參悟。此用來比喻靈雲三十年來的不徹不悟。“得眼迷照”,是說靈雲幾次將悟還迷。佛家有“五眼”之說,即肉眼、天眼、慧眼、法眼和佛眼。其中肉眼和天眼只能看見世間虛妄的幻象,慧眼和法眼才能看清事物的實相。因此,此處的“眼”,當指慧眼或法眼。“參學了”的“了”,作“完成”講。
下面兩句講靈雲參悟的境界。“呈法要”即是得佛法的意思。“無弦琴”,用陶淵明故事。“(淵明)不解音律,而蓄無弦琴一張,每酒適,輒撫弄以寄其意”(蕭統《陶靖節傳》)。黃庭堅以此作比,意闡釋至法無法的禪理。
詞的下片,由靈雲之事生出感想,這裡所著重闡揚的,仍是“頓悟”之說。黃庭堅看來。靈雲三十年的蹉跎,是大可不必的。因為他身上,頓悟之中尚有“漸”的痕跡。詩的末句所揭示的就是縱橫自如,純任本然的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