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志和
張志和(730年(庚午年)~810年?),字子同,初名龜齡,漢族,婺州(今浙江金華)人,自號“煙波釣徒”,又號“玄真子”。唐代著名道士、詞人和詩人。十六歲參加科舉,以明經擢第,授左金吾衛錄事參軍,唐肅宗賜名為“志和”。因事獲罪貶南浦尉,不久赦還。自此看破紅塵,浪跡江湖,隱居祁門赤山鎮。其兄張鶴齡擔心他遁世不歸,在越州(今紹興市)城東築茅屋讓他居住。史載唐肅宗曾賜他奴婢各一人,張志和讓他們結婚,取名漁童和樵青。著有《玄真子》集。► 13篇詩文
簡介
張志和博學能文,曾經進士及第。其父張游一生在家閒居,他“清真好道”,精通莊列道家思想。張志和從幼受到其父道教文化薰陶,精通道教。
張志和因生活在唐帝國從鼎盛跌落中衰的轉變期,“安史之亂”對他的思想和處世立身產生消極影響。張志和不過他志不在官,只是守持真元,葆養神氣,已有臥在雪地上不怕冷,進入水中不沾濕的功夫。
唐肅宗年間,張志和離開了養育他的婺城到京城“游太學”,取得國子學士資格。不久一舉明經擢第,此年僅16歲。一個弱冠少年就能向玄宗皇帝獻策,可謂少年得志,因張志和才華出眾,受肅宗李亨賞識,特加獎掖,任命為待詔翰林,授予左金吾錄事參軍,玄宗同時還賜名“志和”與他,自此志和即為其名。正當他少年春風,榮寵之際,卻不慎因事得罪朝廷,被貶為南浦(今重慶萬州)為尉官。雖然被貶時間不長,中途即量移他郡,不久又遇赦回到京城長安,但卻在他心靈上留下一道深痕,他似乎看破官場,泯滅仕念。於是趁家親亡故之機,以奔喪為由請求辭官返金華。
其兄張松齡,擔心弟弟浪跡湖海,遁世不還,寫了一首《和答弟志和漁父歌》召其歸來,張志和聽從兄長安排,回越居住。他生活簡樸,不修邊幅。常去水濱河溪效法姜太公無餌垂魚。如此逍遙隱居生活10年。
唐大曆9年秋冬,顏真卿偕同門生、弟侄、賓客前來平望驛遊覽,大家飲酒作詞,暢酣淋漓,張志和酒酣耳熱,忘乎所以,飄然若仙,他乘興要為眾人表演水上遊戲。他將坐席鋪在水上,並坐上去,那坐席能在水上漂浮自如,左右來回,有行舟般的聲音。霎時間,一群白鶴飛來,圍繞著張志和委婉鳴叫,在岸上的人們無一不驚訝的。張志和向顏真卿擺擺手,以示謝意。最後,他與白鶴一起飛上雲霄。
顏真卿為他撰碑銘說:張志和自沉於水。這就是他的歸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