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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下獨酌·其二

唐代李白

天若不愛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愛酒,地應無酒泉。
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
已聞清比聖,復道濁如賢。
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
三杯通大道,一鬥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為醒者傳。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天如果不愛酒,酒星就不能羅列在天。
地如果不愛酒,就不應該地名有酒泉。
天地既然都喜愛酒,那我愛酒就無愧於天。
我先是聽說酒清比作聖,又聽說酒濁比作賢。
既然聖賢都飲酒,又何必再去求神仙?
三杯酒可通儒家的大道,一斗酒正合道家的自然。
我只管得到醉中的趣味,這趣味不能向醒者相傳!

注釋
酒星:古星名。也稱酒旗星。
酒泉:酒泉郡,漢置,在今甘肅省酒泉市。傳說郡中有泉,其味如酒,故名酒泉。
大道:指自然法則。
酒中趣:飲酒的樂趣。

賞析

通篇議論,堪稱是一篇“愛酒辯”。開頭從天地“愛酒”說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說明天地也愛酒,再得出“天地既愛酒,愛酒不愧天”的結論。接著論人。人中有聖賢,聖賢也愛酒,則常人之愛酒自不在話下。這是李白為自己愛酒尋找藉口,詩中說:“賢聖既已飲,何必求神仙。”又以貶低神仙來突出飲酒。從聖賢到神仙,結論是愛酒不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後將飲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於大道,合乎自然,並且酒中之趣的不可言傳的。此詩通篇說理,其實其宗旨不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說理的方式抒情。這不合邏輯的議論,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發了詩人的情懷,詩人的愛酒,只是對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這種難以言傳的情懷。
李白

李白

李白(701年-762年),字太白,號青蓮居士,唐朝浪漫主義詩人,被後人譽為“詩仙”。祖籍隴西成紀(待考),出生於西域碎葉城,4歲再隨父遷至劍南道綿州。李白存世詩文千餘篇,有《李太白集》傳世。762年病逝,享年61歲。其墓在今安徽當塗,四川江油、湖北安陸有紀念館。► 1310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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