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畫 其二
明代:文徵明
秋清山木夜蒼蒼,月出波平斷岸長。千古高情蘇子賦,東風誰更說周郎。
文徵明
文徵明(1470年11月28日—1559年3月28日),原名壁(或作璧),字徵明。四十二歲起,以字行,更字徵仲。因先世衡山人,故號“衡山居士”,世稱“文衡山”,漢族,長州(今江蘇蘇州)人。明代著名畫家、書法家、文學家。文徵明的書畫造詣極為全面,詩、文、書、畫無一不精,人稱是“四絕”的全才。與沈周共創“吳派”,與沈周、唐伯虎、仇英合稱“明四家”(“吳門四家”)。詩宗白居易、蘇軾,文受業於吳寬,學書於李應禎,學畫於沈周。在詩文上,與祝允明、唐寅、徐禎卿 並稱“吳中四才子”。在畫史上與沈周、唐寅、仇英合稱“吳門四家”。► 808篇詩文
拜年
明代:文徵明
不求見面惟通謁,名紙朝來滿敝廬。
我亦隨人投數紙,世情嫌簡不嫌虛。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工之僑獻琴
明代:劉基
工之僑得良桐焉,斫而為琴,弦而鼓之,金聲而玉應。自以為天下之美也,獻之太常。使國工視之,曰:“弗古。”還之。
工之僑以歸,謀諸漆工,作斷紋焉;又謀諸篆工,作古窾焉。匣而埋諸土,期年出之,抱以適市。貴人過而見之,易之以百金,獻諸朝。樂官傳視,皆曰:“希世之珍也。”
工之僑得良桐焉,斫而為琴,弦而鼓之,金聲而玉應。自以為天下之美也,獻之太常。使國工視之,曰:“弗古。”還之。
工之僑以歸,謀諸漆工,作斷紋焉;又謀諸篆工,作古窾焉。匣而埋諸土,期年出之,抱以適市。貴人過而見之,易之以百金,獻諸朝。樂官傳視,皆曰:“希世之珍也。”
工之僑聞之,嘆曰:“悲哉世也!豈獨一琴哉?莫不然矣!而不早圖之,其與亡矣。”遂去,入於宕之山,不知其所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