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邸漫興五首 其四
明代:羅萬傑
書生陋習喜談文,酒障詩魔兩不分。甘與歡場作佐貳,敢邀詞陣喚將軍。
顛名在我元從眾,癖性於人豈入群。未息勞肩心早冷,卻驚世法密紛紛。
羅萬傑
羅萬傑(一六一三 — 一六八〇),字貞卿,號庸庵。揭陽人。明思宗崇禎七年(一六三四)進士。初官行人,兩奉使冊封吉、荊二藩。十三年,召對,給筆札,問修練儲備四事,侃侃陳利弊,切中時艱,擢吏部主事,轉驗封員外郎。甲申之變,會南都迎立,徵拜副都御史。聞馬士英、阮大鋮用權,辭不出,矢志岩壑,結廬於埔陽之雙髻峰,草衣蔬食,與樵牧高僧為侶。林居三十年,足跡不入城市。晚號樵子,鄉人私謚曰文節先生。有《瞻六堂集》。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有傳。► 208篇詩文
更漏子·本意
明代:王夫之
斜月橫,疏星炯。不道秋宵真永。聲緩緩,滴泠泠。雙眸未易扃。
霜葉墜,幽蟲絮,薄酒何曾得醉。天下事,少年心。分明點點深。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桃花庵歌
明代:唐寅
桃花塢裏桃花庵,桃花庵裏桃花仙。
桃花仙人種桃樹,又折花枝當酒錢。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還須花下眠。
花前花後日復日,酒醉酒醒年復年。
不願鞠躬車馬前,但願老死花酒間。
車塵馬足貴者趣,酒盞花枝貧者緣。
若將富貴比貧賤,一在平地一在天
桃花塢裏桃花庵,桃花庵裏桃花仙。
桃花仙人種桃樹,又折花枝當酒錢。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還須花下眠。
花前花後日復日,酒醉酒醒年復年。
不願鞠躬車馬前,但願老死花酒間。
車塵馬足貴者趣,酒盞花枝貧者緣。
若將富貴比貧賤,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將貧賤比車馬,他得驅馳我得閒。
世人笑我忒風顛,我咲世人看不穿。
記得五陵豪傑墓,無酒無花鋤作田。
弘治乙丑三月桃花庵主人唐寅(原版)
桃花塢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種桃樹,又摘桃花換酒錢。
酒醒只在花前坐,酒醉還來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復日,花落花開年復年。
但願老死花酒間,不願鞠躬車馬前。
車塵馬足富者趣,酒盞花枝貧者緣。
若將富貴比貧者,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將貧賤比車馬,他得驅馳我得閒。
別人笑我忒風顛,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見五陵豪傑墓,無花無酒鋤作田。(版本一)
桃花塢里桃花庵,桃花庵里桃花仙。
桃花仙人種桃樹,又摘桃花換酒錢。
酒醒只來花下坐,酒醉還來花下眠。
半醒半醉日復日,花落花開年復年。
但願老死花酒間,不願鞠躬車馬前。
車塵馬足富者趣,酒盞花枝貧者緣。
若將富貴比貧賤,一在平地一在天。
若將花酒比車馬,他得驅馳我得閒。
別人笑我忒風騷,我笑他人看不穿。
不見五陵豪傑墓,無酒無花鋤作田。(版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