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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 / 7頁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四

言:“自古奸人,雖憑怙其心,未嘗不畏人主之知。苟知之而止於戒飭,則憑怙愈張,反不若未知之為愈也。” 蒙古皇弟呼必賚征河內許衡為京兆提學。衡從姚樞,得程頤、硃熹之書,慨然以道自任,嘗語人曰:“綱常不可亡於天下,苟在上者無以任之,則在下之任也。...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六

至重之任。位三公上,丞相謂之大必闍赤,掌兵柄則左右萬戶而已。後稍仿金制,置行省及元帥、宣撫等官。蒙古主既立,遂命僧子聰及許衡定內外官制,總政務者曰中書省,秉兵柄者曰樞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其次,內則有監、寺、院、司、衛、府,外則有行省、行...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七

民,儲米以贍軍,省無名之賦,罷不急之務,百姓庶官統於六部,紀綱制庶悉由中書,是為長久之計。蒙古主咨問者良久。復與論王鶚、許衡優劣,攀鱗曰:“百一文華之士,可置翰苑;仲平明經傳道,可為後學矜式。”蒙古主深然之。百一,鶚之字;仲平,衡之字。蒙古...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八

也,必不以私昵隳其法度。政事必主於朝廷而預防夫私門,人才必出於明揚而深杜夫邪徑。”帝不納。 先是蒙古主以安圖幼未更事,召許衡於懷孟,楊誠於益都,俾議中書省事。及衡至,陳時務五事: 其一曰:“考之前代,北方之有中夏者,必行漢法,乃可長久,故後...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九

命趙秉溫、史槓訪前代知禮儀者肄習朝儀。秉忠曰:“二人習之,雖知之莫能行也。”詔許用十人。乃訪問於金故老烏庫哩居貞等,遂偕許衡、徐世隆,稽古典,參時宜,沿情定製而肄習之。秉忠又曰:“無樂以相須,則禮不備。”詔搜訪樂工,依律運譜,被諸樂歌。戊午...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宋紀·宋紀一百八十

領中書、樞密之政,詔條所當遍覽,庶務亦當屢省。”又以遼、金之事近接耳目者,區別善惡上之。太了問恂以心之所守,恂曰:“嘗聞許衡言,人心猶印板然。本不差,雖摹千年,板皆不差;本既差矣,摹之於紙,無不差者。”太子曰:“善”!夏,四月,詔以范天順、...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一

》浸差,命太子贊善王恂與江南日官置局更造新曆,以樞密副使張易董其事。易、恂奏:“今之歷家,徒知歷術,罕明歷理,宜得耆儒如許衡者商訂。”從之。詔衡赴大都。 國子生博果密受學於王恂、許衡,尤為衡所推許,帝嘗召試所業,嘉嘆之。至是,偕同捨生上疏曰...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三

馬八兒與俱藍為之綱領。上年冬,遣兵部侍郎嘉琿迪等與索多使占城,諭其王入朝,及是乃遣使內附。 丁亥,集賢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許衡致仕,皇太子請以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便侍養,且遣使諭之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 翰林學士...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四

名書告事,重者處死,經者流遠方;能發其事者,給犯人妻子,仍以鈔賞之。又,阿哈瑪特專政時,衙門太冗,虛費俸祿,宜依劉秉忠、許衡所定,並省為便。”皆從之。 設務農司。 敕預備征日本軍糧,令高麗國備二十萬石,以阿塔哈依舊為征東行省丞相。 丙寅,發... 閱讀全文

續資治通鑑·元紀·元紀六

行,餘並聽尚書省從便以聞。詔,趙孟頫所草也,帝覽之,喜曰:“得朕心之所欲言者矣。” 初,太宗設總教國子之官,逮至元初,以許衡為祭酒,而侍臣子弟就學者才十餘人。衡既去,教益廢而學舍未建,師生寓居民舍,司業耶律有尚屢以為言。至是乃立國子監,設監...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