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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紀·宋紀一百七十九

作者:畢沅

起著雍執徐十月,盡玄黓涒灘七月,凡四年有奇。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四年(蒙古至元五年)

冬,十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皇子憲生。

參知政事常挺罷,尋卒。

蒙古以中書、樞密事多壅滯,言者請置督事官各二人。離鳴上言曰:“官得人,自無滯政。臣職在奉憲,願舉察之,毋為員外置人也。”己卯,詔:“中書省、樞密院,凡有事民御史台同奏。”

蒙古立河南等路行中書省,以參知政事阿哩行中書省事。庚辰,以御史中丞阿哩為參知政事。

庚寅,蒙古命從臣錄《毛詩》、《論語》、《孟子》。

乙未,蒙古享於太廟。

蒙古中書省言前朝必有《起居注》,故善政嘉謨,不致遣失;詔即以和爾果斯、通呼喇充翰林待制兼起居注。

戊戌,蒙古宮城成。劉秉忠辭領中書省事,許之,為太保如故。

己亥,詔:“四川州縣鹽酒課再免徵三年。”

十一月,癸丑,樞密院言:“南平鎮撫使韓宣,築城於渝、嘉、開、達、常、武諸州縣,峽州至江陵,水陸有備。宣盡瘁以死,宜視歿於王事加恩。”詔任其子承節郎。

戊午,皇子鍠生。

庚申,襄陽軍攻沿山諸寨,為阿珠所敗,被殺甚眾。

丙寅,福建安撫使湯漢再辭免,乞祠祿,詔別授職。

辛未,以文武官在選,困於部吏,隆寒旅瑣可閔,命吏部長、貳、郎官日趣銓注,小有未備,特與放行,違者有刑。自是隆寒盛暑,申嚴戒飭。

壬申,行義役法。

癸酉,蒙古御史台言:“立台數月,發摘甚多,追理侵欺糧粟近二萬石,錢物稱是。”詔褒諭之。

蒙古朝儀未立,凡遇稱賀,臣庶雜至帳殿前。執法者患其喧擾,不能禁。太常少卿王磐上疏曰:“按舊制,天子宮門不應入而入者,謂入闌入;闌入之罪,由第一門至第三門輕重有差。宜令宣徽院籍兩省而下百官姓名,各依班序,聽通事舍人傳呼贊引,然後進。其越次者,殿中司糾察定罰。不應入而入者,準闌入罪。庶朝廷之禮漸可整肅。”於是議定朝儀。

十二月,戊寅,蒙古以中都、南京、北京州郡大水,免田科。

丙戌,簽書樞密院事包恢罷。

辛卯,以夏貴為沿江制置使兼知黃州。

戊戌,以汪立信知潭州兼湖南安撫使。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五年(蒙古至元六年)

春,正月,丁未,以李庭芝為兩淮制置大使兼知揚州。州新遭火,公私蕭然。庭芝放民歲鹽二百餘萬,又鑿河四十里入金沙餘慶場,以省車運。始,平山堂瞰揚城,敵至則構望樓其上,張弓弩以射城中。庭芝築大城包之,募汴南流民二萬餘人以實之,號武銳軍。修學賑饑,民德之如父母。

甲寅,蒙古劉秉忠、博囉,奉詔命趙秉溫、史槓訪前代知禮儀者肄習朝儀。秉忠曰:“二人習之,雖知之莫能行也。”詔許用十人。乃訪問於金故老烏庫哩居貞等,遂偕許衡、徐世隆,稽古典,參時宜,沿情定製而肄習之。秉忠又曰:“無樂以相須,則禮不備。”詔搜訪樂工,依律運譜,被諸樂歌。

戊午,蒙古阿珠率眾侵復州、德安府、京山等處,掠萬人而去。

右丞相葉夢鼎,扼於賈似道,不得行其志,乃引杜衍故事致仕,腳踏車宵遁。癸亥,詔以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判福州,辭不拜。以馬廷鸞參知政事。甲戌,以江萬里參知政事。

蒙古括諸路兵以益襄陽,遣史天澤與樞密副使呼喇楚往經畫之。天澤至,呂文煥遣吏餉以鹽、茗。天澤築長圍,起萬山,包百丈山,令南、北不相通。又築峴山、虎頭山為一字城,聯亘諸堡,為久駐計。

蒙古阿哈瑪特專總財賦,以新立憲台,言於蒙古主曰:“庶務責成各路,錢穀付之轉運;今繩治之,事何由辦?請罷御史台及諸道提刑司。”廉希憲曰:“立台察,古制也。內則彈劾奸邪,外則察視非常,訪求民瘼;裨益國政,無大於此者。如阿哈瑪特所言,必使上下專恣,貪暴公行,事豈可集耶?”阿哈瑪特語塞,乃止。

二月,己丑,蒙古頒行新字,詔曰:“國家創業朔方,制用文字,皆取漢楷及輝和爾字以達本朝之言。考諸遼、金及遐方諸國,例合有字。今文治寢興,字書尚缺,特命國師帕克斯巴創蒙古新字,頒行諸路,譯寫一切文字,期於順言達事而已。”更號帕克斯巴為“大寶法王”。其字凡千餘,大要以諧聲為宗。尋詔諸路蒙古字學各置教授。

三月,丙午,蒙古阿珠自白河率兵圍樊城,遂築堡鹿門山。

己未,詔浙西六郡公田設官督租有差。

辛酉,京湖都統制張世傑,將兵拒蒙古圍樊之軍,戰於赤灘浦,敗績。時群臣多言高達可援襄陽者,御史李旺入言於賈似道,似道曰:“吾用達,如呂氏何?”旺出,嘆曰:“呂氏安,則趙氏危矣。”呂文煥聞達且至,亦不樂,以語其客,客曰:“易耳。今朝廷以襄急,故遣達;吾以捷聞,則達必不成遣矣。”會獲哨騎數人,文煥即以大捷奏,然朝廷實未嘗急於援襄也。

戊辰,以江萬里為左丞相,馬廷鸞為右丞相。廷鸞每見文法太密,功賞稽遲,將校不出死力於邊閫,升辟稍越拘攣。賈似道頗疑異己,黥堂吏以泄其憤。

己巳,以馬光祖知樞密院事。

夏,四月,辛巳,蒙古制玉璽大小十紐。

高郵夏世賢,七世義居,癸巳,詔署其門。

甲午,蒙古遣使祀岳、瀆。

五月,己酉,知樞密院事馬光祖罷,提舉洞霄宮。

乙卯,少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程元鳳卒。元鳳之在政府也,一仕者求遷,元鳳謝之。其人累請,不許,乃以先世為言。”元鳳曰:“先公疇昔相薦者,以元鳳恬退故也。今子所求躐次,豈先大夫意哉?矧以國家官爵報私恩,元鳳所不敢。”有嘗遭元鳳論列者,後見其可用,更薦拔之,曰:“前日之彈劾,成其才也;今日之擢用,盡其才也。”帝聞訃,震悼,贈少師,諡文清。

蒙古洧川縣達嚕噶齊貪暴,盛夏役民捕蝗,禁不得飲水。民不勝忿,擊之而斃。有司當以大逆,置極刑者七人,連坐者五十餘人。開封判官袁裕曰:“達嚕噶齊自犯眾怒而死,安可悉歸罪於民?”議誅首惡一人,餘各杖之有差。部使者錄囚至縣,疑其太寬,裕辨之益力,遂陳其事於中書,刑曹竟從裕議。

六月,庚辰,皇子昰生。

高麗國王禃遣其世子愖朝於蒙古。

秋,七月,辛酉,蒙古制太常寺祭服。

癸酉,蒙古立國子學。降詔,諭宋官民以不欲用兵之意。

蒙古主命諸路決滯獄,釋輕罪。

沿江制置副使夏貴襲蒙古阿珠於新郢,敗績。初,貴率眾援襄、樊,乘春水漲,輕兵部糧至襄陽城下,懼蒙古軍掩襲,與呂文煥交語而還。及秋,大霖雨,漢水溢,貴分遣舟師出沒東岸林谷間。阿珠謂諸將曰:“此虛行,不可與戰,宜整舟師以備新城。”明日。貴果趣新城,至虎尾州,為蒙古萬戶解汝楫等舟師所敗,士卒溺漢水死者甚眾,戰艦五十艘皆沒。范文虎以舟師援貴,至灌子灘,亦為蒙古所敗,文虎以輕舟遁。

八月,丙申,蒙古詔:“諸路勸課農桑,命中書省采農桑事,列為條目,仍令提刑按察司與州縣官相風土之所宜,講究可否,別頒行之。”

九月,丙寅,明堂禮成,加上皇太后尊號曰壽和聖福。

辛未,蒙古以呼喇楚、史天澤並平章政事,阿哩為中書右丞、行河南等路中書省事,賽喜諤德齊行陝西五路、西蜀、四川中書省事。

蒙古主歸自上都。

高麗權臣林衍廢其主禃而立禃弟安慶公淐。八月,己卯,蒙古遣使往其國詳問,條具以聞。

冬,十月,蒙古劉秉忠等奏朝儀已定,請備執禮員;詔丞相安圖擇蒙古宿衛士可習容止者百餘人肄之。己卯,定朝儀服色。

蒙古鄂爾多布哈、李諤還自高麗,以其臣金方慶至,奉權國王淐表,訴國王王禃遘疾,令弟淐權國事。丁亥,詔遣兵部侍郎赫迪、淄萊總管判官徐世雄召禃、淐及林衍俱赴闕,命國王特默格以兵壓其境,趙璧行中書省於東京。仍降詔諭高麗國軍民。

十一月,癸卯,高麗都統領崔坦等,以林衍作亂,挈西京五十餘城附於蒙古。丁未,發兵往定。高麗國王禃遣其臣朴烋從赫迪入朝,表稱受詔已復位,尋當入覲。乃命止誅林衍,餘無所問。

庚午,蒙古敕:“諸路鰥寡廢疾之人,月給米二斗。”

先是蒙古主以安南入貢不時,以同簽土番經略使張庭珍為朝列大夫、安南國達嚕噶齊,由吐蕃、大理至安南。世子光昺立受詔,庭珍責之曰:“皇帝不欲以汝土地為郡縣,而聽汝稱籓,遣使喻旨,德至厚也。王猶與宋為脣齒,妄自尊大!今百萬之師圍襄陽,拔在旦夕,席捲渡江,則宋亡矣,王將何恃?且雲南之兵,不兩月可至汝境,覆汝宗祀有不難者,其審謀之!”光昺惶恐,下拜受詔。既而語庭珍曰:“天子憐我,而使者多無禮。汝官朝列,我王也,相與抗禮,古有之乎?”庭珍曰:“有之。王人雖微,序於諸侯之上。”光昺曰:“汝過益州,見雲南王,拜否?”庭珍曰:“雲南王,天子之子;汝蠻夷小邦,特假以王號,豈得比雲南王?況天子命我為安南之長,位居汝上耶?”光昺曰:“大國何索我犀象?”庭珍曰:“貢獻方物,籓臣職也。”光昺無以對,益慚憤,使衛兵露刃環立以恐庭珍,庭珍解所佩刀,坦臥室中,曰:“聽汝所為。”光昺及其臣皆服。至是遣使隨庭珍入貢。

蒙古築新城於漢水西。

十二月,癸酉,少師、衛國公呂文德卒。文德以許蒙古置榷場為恨,每曰:“誤國家者我也!”因疽發背,致仕。卒,謚武忠。賈似道以其婿范文虎為殿前副都指揮使,總禁兵。

是歲,蒙古益都、淄、萊大水,河南、河北、山東諸郡蝗,恩州、曹州、開元、東昌、大名、東平、濟南、高唐、固安飢,賑之。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六年(蒙古至元七年)

春,正月,壬寅,以李庭芝為京湖制置大使,督師援襄、樊。時夏貴、范文虎相繼大敗,聞庭芝至,文虎遺書賈似道曰:“吾將兵數萬入襄陽,一戰可平,但願無使聽命於京閫,事成則功歸於恩相矣。”似道即命文虎為福州觀察使,其兵從中制之。庭芝屢約進兵,文虎但與妓妾、嬖倖擊鞠飲宴,以取旨未至為辭。

初,蒙古主命劉秉忠、張文謙、許衡定官制,衡考古今分並統屬之序,去其權攝、增置、冗長、側置者,凡省、部、院、台、郡、縣與夫后妃、儲籓、百司所聯屬統,制定為圖,至是奏上之。使集公卿,雜議中書、院、台行移之體,衡曰:“中書佐天子總國政,院、台宜具呈。”時商挺在樞密,高鳴在台,皆定為咨稟,因大言以動衡曰:“台、院皆宗親大臣,若一忤,禍不可測。”衡曰:“吾論國制耳,何與於人!”遂以其言質於蒙古主前,蒙古主曰:“衡言是也。”

丙午,蒙古左丞相耶律鑄、右丞相廉希憲並罷。時有詔釋大都囚,西域人伊贊瑪鼎,為怨家所訴,系獄,亦被原免;蒙古主自開平還,怨家復訴之。時希憲在告,實不預其事,乃取堂判補署之曰:“天威不測,豈可幸其獨不署以苟免耶?”希憲入見,以詔書為言,蒙古主曰:“詔釋囚耳,豈有詔釋伊贊瑪鼎耶?”對曰:“不釋伊贊瑪鼎,臣等亦未聞此詔。”蒙古主怒曰:“汝等號稱讀書,臨事乃爾,宜得何罪?”對曰:“臣等忝為宰相,有罪當罷退。”蒙古主曰:“但從汝言。”即與鑄同罷。

蒙古立尚書省,罷制國用使司,以平章政事呼圖達爾為中書左丞相,國子祭酒許衡為中書左丞,制國用使阿哈瑪特平章尚書省事。

阿哈瑪特多智巧,以功利自負。蒙古主急於富國,試以事,頗有成績,又見其與史天澤爭辨,屢有以詘之。由是奇其才,授以政柄,言無不從,專愎益甚。尚書省既立,詔:“凡銓選各官,吏部定擬資品呈尚書,尚書咨中書,中書聞奏。”阿哈瑪特擢用私人,不由部擬,不咨中書。安圖以為言,蒙古主令問阿哈瑪特,阿哈瑪特言:“事無大小,皆委之臣,所用之人,臣宜自擇。”安圖因請“自今惟重刑及遷上路總管始屬之臣,餘並付阿哈瑪特。”蒙古主從之。阿哈瑪特遂請重定條畫,下諸路,括戶口,增太原鹽課,以千錠為常額。

庚戌,以高達為湖北安撫使、知鄂州,孫虎臣起復淮東安撫副使、知淮安州。賈似道迫於人言,故起用達;達懷宿憾,不為似道用。

甲寅,高麗國王禃遣使詣蒙古言:“臣已復位,今從七百人入覲。”詔令從四百人來,餘留之西京。詔改西京曰東寧府,畫慈悲嶺為界,以莽賚扣為安撫高麗使,率兵戍其西境。

辛西,頒《成天曆》。

丙寅,以廣東經略安撫使陳宗禮簽書樞密院事,吏部尚書趙順孫同簽書樞密院事。

故事,宮中飲宴,名曰排當。理宗朝,排當之禮,多內侍自為之,遇有排當,則必有私事密啟;帝即位,益盛,至出內帑為之。宗禮嘗上疏言:“內侍用心,非借排當以侵羨餘,則假秋筵以奉殷勤,不知費幾州汗血之勞,而供一夕笙歌之樂。請禁絕之。”不報。

丁卯,帝制《字民》、《牧民》二訓,以戒百官。

戊辰,左丞相江萬里罷。萬里以襄、樊為優,屢請益師往救,賈似道不答,萬里遂力求去,出知福州。時王應麟起為起居郎兼權吏部侍郎,上言曰:“國家所恃者大江,襄、樊其喉舌,議不容緩。朝廷方從容如常時,事幾一失,豈能自安?”賈似道謀復逐之,會應麟以憂去。

二月,辛未朔,蒙古前中書右丞相巴延為樞密副使。

甲戌,蒙古築昭應宮於高梁河。

丙子,蒙古主御行宮,觀劉秉忠、博囉、許衡及太常卿徐世隆所起朝儀,大悅,舉酒賜之。

丁丑,蒙古以歲飢,罷修築宮城役夫。

壬辰,蒙古立司農司,以參知政事張文謙為卿,設四道巡行勸農司。文謙請開籍田,行祭先農、先蠶等禮。阿哈瑪特議拘民間鐵,官鑄農器,高其價以配民,創立行戶部於東平、大名以造鈔,及諸路轉運使干政害民;文謙悉極論罷之。

乙未,襄陽出步騎萬餘人,兵船百餘艘,攻蒙古萬山堡,為萬戶張弘范等所敗。

高麗國王禃朝於蒙古。蒙古令國王特默裕舉軍入高麗舊京,以托克托多勒、焦天翼為其國達嚕噶齊,護送禃歸國。仍下詔:“林衍廢立,罪不可赦;安慶公淐,本非得已,在所寬宥。有能執送衍者,雖其黨,亦必重增官秩。”

三月,庚子朔,日有食之。

蒙古改諸路行中書省為行尚書省。

癸丑,詔曰:“吏以廉稱,自古有之。今絕不聞,豈不自章顯而壅於上聞歟?其令侍從、卿監、郎官各舉廉吏,將顯擢焉。”

甲寅,蒙古主如上都。

戊午,蒙古阿珠與劉整上言:“圍守襄陽,必當以教水軍、造戰艦為先務。”詔許之。於是造戰艦五千艘,日練水軍七萬人,雖雨不能出,亦畫地為船而習之。

蒙古平章尚書省事阿哈瑪特,勢傾中外,一時大臣多阿附之。中書左丞許衡,每與之議,必正言不少讓。已而其子呼遜有同簽樞密之命,衡獨執奏曰:“國家事權,兵、民、財三者而已。今其父典民與財,子又典兵,不可。”蒙古主曰:“卿慮其反耶?”衡對曰:“彼雖不反,此反道也。”帝以語阿哈瑪特,阿哈瑪特由是怨衡,欲以事中之。衡屢入辭免,蒙古主不許。

四川制置司遣將修合州城,蒙古立武勝軍以拒之。總帥汪惟正,臨嘉陵江作柵,扼其水道,夜懸燈柵間,編竹為籠,中置火炬,順地勢轉走,照百步外,以防不虞。南師知有備,不敢逼。

廉希憲既罷,蒙古主念之,嘗問侍臣:“希憲居家何為?”侍臣以讀書對。蒙古主曰:“讀書固朕所教,然讀之而不肯用,多讀何為?”意責其罷政而不復求進也。阿哈瑪特因讒之曰:“希憲日與妻怒宴樂爾。”蒙古主變色曰:“希憲清貧,何從宴飲!”阿哈瑪特慚而退。希憲有疾,醫言須用沙糖,家人求於外,阿哈瑪特與之二斤,希憲卻之曰:“使此物果能活人,吾終不受奸人所與求活也。”蒙古主聞而遣賜之。

夏,四月,戊寅,以文天祥兼崇政殿說書、真學士院,尋罷。

賈似道以去要君,命學士降詔。天祥當制,語皆諷似道。時內制,相承必先呈稿於宰相,天祥獨不循此例。似道見制,意不滿,諷別院改作,天祥援楊億故事,亟求解職,遷秘書監,似道又使台官張志立劾罷之。天祥數被斥,乃援錢若水例致仕,時年三十七。

壬午,蒙古檀州隕黑霜二夕。

己丑,蒙古高麗行省奏言:“高麗林衍死,其子惟茂擅襲令公位,為尚書宋宗禮所殺。島中民皆出降,已還之舊京。衍黨裴仲孫等復集餘眾,立王禃庶族承化侯為王,竄入珍島。”

五月,辛丑,以吳革為沿江制置宣撫使。

癸卯,四川制置司遣都統牛宣,與蒙古陝西簽省伊蘇岱爾、嚴忠范等戰於嘉定、重慶、釣魚山、馬湖江,皆敗,宣為蒙古所獲,遂破三寨。

丁未,蒙古以同知樞密院事哈達為平章政事。

丙辰,蒙古尚書省言:“諸王遣使取索諸物及鋪馬等事,請自今並以文移,毋得口傳教令。”從之。

蒙古改宣徽院為光祿司,仍以烏珍充使。

六月,庚午,詔:“《太極圖說》、《西銘》、《易傳序》、《春秋傳序》,天下士子宜肄其文。”

庚辰,皇子憲薨。

丙申,蒙古立籍田於大都之東南郊,從張文謙之言也。

蒙古禁民擅入宋境剽掠。

秋,七月,復開州,更鑄印給之。

蒙古都元帥伊蘇岱爾侵光州。

八月,戊辰朔,蒙古築環城以逼襄陽。

壬辰,詔:“郡縣行推排法,虛加寡弱戶租,害民為甚。其令各路監司詢訪,亟除其弊。”

詔賈似道入朝不拜。每朝退,帝必起避席,目送之出殿庭始坐。癸巳,詔十日一朝。

時蒙古攻圍襄、樊甚急,似道日坐葛嶺,起樓閣亭榭,作半閒堂,延羽流,塑己像其中,取宮人葉氏及倡尼有美色者為妾,日肆淫樂,與故博徒縱博,人無敢窺其第者。有妾兄來,立府門若將入狀,似道見之,縛投火中。嘗與群妾據地鬥蟋蟀,所押客戲之曰:“此軍國重事耶?”酷嗜寶玩,建多寶閣,一日一登玩。聞余玠有玉帶,已殉葬,發冢取之。人有物,求不與,輒得罪。自是或累月不朝,雖朝享景靈宮亦不從駕。有言邊事者,輒加貶斥。一日,帝問曰:“襄陽圍已三年,奈何?”似道對曰:“北兵已退,陛下何從得此言?”帝曰:“適有女嬪言之。”似道詰其人,誣以它事,賜死。由是邊事雖日急,無敢言者。

蘭溪處士金履祥,以襄、樊之師日急,進“牽制搗虛”之策,請以重兵由海道直趨燕薊,則襄、樊之師不攻而自解,聞者以為迂闊。然履祥所敘海舶經由之郡縣,以及巨洋、別塢,難易遠近,後驗之無或爽者。

九月,庚戌,以黃萬石為沿海制置使。

冬,十月,丁丑,詔:“范文虎總統殿前司兩淮諸軍,往襄、樊備御,賜犒師錢一百五十萬。”

台州大水;己卯,詔發倉米賑之。

甲申,以陳宗禮、趙順孫兼權參知政事。

乙酉,蒙古享於太廟。

己丑,蒙古主歸自上都,議立三省。侍御史高鳴上封事曰:“臣聞三省設自近古,其法,由中書出,改移門下。議不合,則有駁正或封還詔書;議合,則還移中書。中書移尚書,尚書乃下六部、郡國。方今天下大於古而事益繁,取決一省,猶曰有壅,況三省乎?且多置官者,求免失政也。但使賢俊萃於一堂,速署參決,自免失政,豈必別官異坐而後無失政乎?故曰政貴得人不貴多,不如一省便。”蒙古主深然之。

閏月,己酉,以安吉州水,免公田租。

十一月,丁丑,以嘉興、華亭兩縣水,免公田、民田租。

陳宗禮疏言:“國所以立曰天命、人心,因其警而加敬畏,天命未有不可回也;因其未墜而加綏定,人心未嘗不可回也。”

庚辰,詔犒賞襄、郢屯戍將士。

癸未,蒙古命西夏管民官禁僧徒冒據民田。

壬辰,蒙古申明勸課農桑賞罰之法。

乙未,陳宗禮罷,尋卒。

十二月,丙申朔,蒙古改司農司為大司農司,添設巡行勸農使、副各四員,以御史中丞博囉兼大司農卿。安圖言博囉以台臣兼領,前無此例,蒙古主曰:“司農非細事,朕深喻此,故令博囉總之。”尋以都水監隸大司農司。

蒙古以趙良弼為秘書監、充國信使,使日本。

丁未,金齒、驃國二部酋長內附於蒙古。

蒙古以董文炳為山東路統軍副使,治沂州。沂與宋接壤,鎮兵仰內郡餉運。有詔和糴本部,文炳命收州縣所移文。眾懼違詔旨,文炳曰:“第止之。”乃遣使入奏,略曰:“敵人接壤,知吾虛實,一不可;邊民供頓甚勞,重苦此役,二不可;困吾民以懼來者,三不可。”蒙古主大悟,罷之。

蒙古張弘范言於史天澤曰:“今規取襄陽,周於圍而緩於攻者,計待其自斃也。然夏貴乘江漲送衣糧入城,我無御之者。而江陵、歸、峽行旅休卒,道出襄陽者相繼,寧有自斃之時乎?若築萬山以斷其西,立柵灌子灘以絕其東,則速斃之道也。”天澤從之,遂城萬山,徙弘范於鹿門。自是襄、樊道絕,糧援不繼。

是歲,蒙古以應昌府及山東、淄、萊路飢,賑之。南京、河南兩路旱,減其賦。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七年(元至元八年)

春,正月,乙丑朔,封皇子昰為建國公。

召湯漢、洪天賜,不至。

詔戒貪吏。

己卯,蒙古以同簽河南行省事阿爾哈雅參知尚書省事。丙戌,蒙古高麗安撫阿哈等略地珍島,與林衍餘黨遇,多所亡失。中書省臣言,諜知珍島餘糧將竭,宜乘弱攻之;詔不許,令巡視險要,常為之備。

壬辰,蒙古敕:“諸鰥寡孤獨疾病不能自薦者,官給廬舍、薪米。”

二月,丁酉,蒙古發中都、真定、順天、河間、平、灤民二萬八千餘人築宮城。

己亥,蒙古罷諸路轉運司入總管府,移陝蜀行中書省於興元。

癸卯,蒙古以東京行省事趙璧為中書右丞。

蒙古四川行省伊蘇岱爾言:“比因饑饉,盜賊滋多。若不顯戮一二,無以示懲。”敕中書詳議。安圖奏曰:“強竊盜賊,一皆處死,恐非所宜。罪至死者,宜仍舊待報。”從之。

甲辰,蒙古命呼圖達爾持詔招諭高麗林衍餘黨裴仲孫。

乙巳,蒙古大理等處宣慰都元帥保赫鼎、王傅庫庫岱等,謀毒殺皇子云南王呼格齊,事覺,並伏誅。

辛酉,蒙古敕:“凡訟而自匿及誣告人罪者,以其罪罪之。”

三月,乙丑,蒙古增置河東、山西道按察司,改河東、陝西道為陝西、四川道,山北東、西道為山北、遼東道。

甲申,蒙古主如上都。

蒙古中書左丞許衡上疏論阿哈瑪特專權、罔上、蠹政、害民諸事,不報,因以老病請解機務。蒙古主不許,且命舉自代者。衡奏曰:“用人,天子之大柄也。臣下泛論其賢否則可,若授之以位,則當斷自宸衷,不可使臣下有市恩之漸。”乙酉,拜衡集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即燕京南城舊樞密院設學。衡聞命,喜曰;“此吾事也。”因請征其弟子王梓、耶律有尚、姚燧等十二人為齋長。時所選弟子皆幼稚,衡待之如成人,愛之如子,出入進退,其嚴如君臣。其為教,因覺以明善,因善以開蔽,相其動息以為張弛。課誦少暇,即習禮,或習書算,少者則令習拜跪、揖讓、進退、應對。或射,或投壺,負者罰讀書若干遍。久之,諸生人人自以為得師。

蒙古侍講學士圖克坦公履欲奏行科舉,知蒙古主於釋氏重教而輕禪,乃言懦亦有之;科舉類教,道學類禪。蒙古主怒,召姚樞、許衡與宰臣廷辨。董文忠自外入,蒙古主曰:“汝日誦《四書》,亦道學者。”文忠對曰:“陛下每言士不治經講孔、孟之道而為詩賦,何關修身,何益治國!由是海內之士,稍知從事實學。臣今所誦皆孔、孟之言,焉知所謂道學!而俗儒守亡國餘習,欲行其說,故以是上惑聖聽。恐非陛下教人修身治國之本也。”事遂止。

是月,以和州、吉州、無為、鎮巢、安慶諸州、平江府飢,賑之。

夏,四月,壬寅,蒙古經略司實都言:“高麗逆黨裴仲孫,稽留使命,負固不服,請與浩爾齊、王國昌分道進討。”蒙古主從之,命高麗簽軍征珍島。

戊午,范文虎與蒙古阿珠等戰於湍灘,軍敗,統制硃勝等百餘人為蒙古所獲。

五月,乙丑,蒙古以東道兵圍守襄陽,命賽音諤德齊、鄭鼎率諸將水陸並進,以趣嘉定;汪良臣、彭天祥出重慶,扎拉布哈出瀘州,立吉思出汝州,以牽制之。所至順流縱筏,斷浮橋,獲將卒、戰艦甚眾。

辛未,蒙古分大理國三十七部為三路,以大理八部蠻新附,降詔撫諭。

壬申,蒙古造內外儀仗。

己卯,蒙古以史天澤平章軍國重事。

蒙古實都言:“珍島賊徒敗散,餘黨竄入耽羅。”

乙酉,賜禮部進士張鎮孫以下五百二人及第、出身。

六月,甲午,蒙古敕樞密院:“凡軍事徑奏,不必經由尚書省;其乾錢糧者議之。”

丙申,以諸暨大雨、暴風,發米賑被水之家。

癸卯,范文虎將衛卒及兩淮舟師十萬進至鹿門。時漢水溢,阿珠夾漢東、西為陣,別令一軍趣會丹灘,擊其前鋒。諸將順流鼓譟,文虎軍逆戰,不利,棄旗鼓,乘夜遁去。蒙古俘其軍,獲戰船、甲仗不可勝計。

是月,淮東制置使印應雷城五河口,命鎮江轉米十萬石貯新城,賜名安淮軍。蒙古統軍司庫春、董文炳來爭,不能得。

秋,七月,壬戌朔,蒙古設回回司天台官屬。

壬午,四川制置使硃禩孫言:“五月以來,江水凡三泛溢,自嘉而渝,漂蕩城壁,樓櫓圮壞。又,嘉定地震者再,被災害為甚。乞賜黜罷,上答天譴。”詔不允。

乙酉,襄陽遣將來興國攻蒙古百丈山營,為阿珠所敗,追至湍灘,殺傷二千餘人。

八月,壬辰朔,日有食之。

壬子,蒙古主歸自上都。

蒙古遷成都統軍司於眉州。

己未,蒙古聖誕節,初立內外儀仗及雲和署樂位。

蒙古東川統軍司攻銅鈸寨,守寨官李慶降。蒙古以慶知梁山軍事。

九月,甲戌,蒙古太廟柱壞,御史劾都水劉晸監造不敬,晸以憂卒。張易請先期告廟,然後完葺;從之。

乙亥,以湯漢、洪天錫屢辭召命,並權華文閣學士,仍予祠祿。

壬午,統制范廣攻膠州,為蒙古千戶蔣德所敗,廣被擒。

癸未,蒙古主以四川民力困敝,詔免茶、鹽等課,以軍民田租給軍食。仍敕有司:“有言茶、鹽之利者,以違制論。”

己丑,皇子生。

冬,十月,癸巳,蒙古大司農司言高唐州達嚕噶齊呼圖納、州尹張庭瑞、同知陳思濟勸課有效,陝縣尹王仔怠於勸課,宜加黜陟以示勸懲;從之。

丙申,嗣秀王與澤卒,追封臨海郡王。

丁酉,蒙古享於太廟。

十一月,壬戌,蒙古罷諸路交鈔都提舉司。

己巳,湯漢以端明殿學士致仕。

乙亥,蒙古建國號曰大元,取《易》“大哉乾元”之義,從太保劉秉忠請也。

丙戌,元置四川行省於成都。

元萬安閣成。

十二月,辛卯朔,元宣徽院請以闌遺戶淘金,元主曰:“姑止,毋重勞吾民也。”

辛亥,初置士籍。

賈似道欲制東南士心,乃令御史陳伯大請籍士人,開具鄉里、姓名、年甲、三代、妻室,令鄉鄰結勘,於科舉條制無礙,方許納卷。又嚴後省覆試法,比校中省元卷字跡稍異者,黜之。覆試之日,露索懷挾。有李鍅孫者,少時戲雕股間,索者視之,駭曰:“此文身者!”事聞,被黜。時邊事危急,束手無策,而以科舉累士人,其謬至此。

初,陳仲微為江西提刑,忤似道,罷去,至是起知惠州,遷太府寺丞,輪對,言:“祿餌可以釣天下之中才,而不可以啖嘗天下之豪傑;名航可以載天下之猥士,而不可以陸沉天下之英雄。”似道怒,又諷言者論罷其官。

○度宗端文明武景孝皇帝鹹淳八年(元至元九年)

春,正月,庚申,詔曰:“朕惟崇儉必自宮禁始,自今宮禁敢以珠翠、銷金為首飾服用,必罰無赦。臣庶之家,鹹宜體恤工匠,犯者亦如景祐制,必從重典。”

又詔曰:“有虞之世,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漢之為吏者長子孫,則其遺意也。比年吏習偷薄,人懷一切,計日待遷,事未克究,又望而之它。吏胥狎玩,竊弄官政,吾民莫敕焉!繼自今,內之郎曹,外之牧守以上,更不數易。其有治狀昭著,自宜大擢。”時有識者皆以襄、樊為憂,而詔書徒託空言,泄泄如平時。

甲子,元井尚書省入中書省,平章尚書阿哈瑪特、張易並為中書平章政事,參知尚書省事張惠為中書左丞,參知尚書省事李堯咨、敏珠爾丹並為參知中書政事。罷給事中、中書舍人、檢正等官,仍設左右司。省六部為四,改稱中書。

辛未,皇子昺生。

庚辰,元改北京、中興、四川、河南四路行尚書省為行中書省,京兆復立行省。

壬午,元改山東東路都元帥府統軍司為行樞密院,以伊蘇爾岱、庫春並為副使。

己丑,端明殿學士、致仕湯漢卒,諡文清。

二月,庚寅朔,元奉使日本趙良弼,遣書狀官張鐸同日本二十六人,至中都求見。

壬辰,元改中都為大都。

癸巳,故左丞相謝方叔卒。方叔相業,無過人者,晚困於權臣,至以玩好、丹劑壽其君,為時論所鄙。

前知台州趙子寅,死無所歸,詔:“特贈直秘閣,給沒官宅一區、田三百畝,養其遺孤,以旌廉吏。”

甲元,元命阿珠典蒙古軍,劉整、阿爾哈雅典漢軍。

庚子,元建中書省署於大都。

戊申,元始祭先農,如祭社之儀。

元詔諸路開浚水利。

元主如上都。

三月,乙丑,元主諭中書省,日本使人速議遣還。安圖言:“趙良弼請移金州戍兵,勿使日本妄生疑懼。臣等以為金州戍兵,彼國所知,若復移戍,恐非所宜。但開諭來使,此戍乃為耽羅暫設,爾等不須疑畏也。”元主稱善。

甲戌,元阿珠、劉整、阿爾哈雅破樊城外郛,守將堅閉內城,阿珠等增築重圍以困之。

元賑濟南路飢。

夏,四月,戊子,利路安撫張珏創築宜勝山城。

元庫春侵漣州,破射龍溝、五港口、鹽場、白頭、河城堡。

甲寅,元賑大都路飢。

五月,辛巳,元敕修築都城,凡費悉從官給。

乙酉,元宮城初建東、西華、左、右掖門。

襄陽被圍五年,援兵不至,呂文煥竭力拒之。城中稍有積粟,乏鹽、薪、布帛。張漢英守樊城,募善泅者,置蠟書於髻,藏積草下浮水而出,謂“鹿門既築,勢須自荊、郢援救。”至隘口,元守卒見積草多,鉤為薪,泅者被獲,郢、鄧之路亦絕。

至是詔京湖制置使李庭芝移屯郢州,將帥悉駐新郢及均州、河口以守要津。庭芝闖知襄陽西北一水曰清泥,源於均、房,即其地造輕舟百艘,每三舟聯為一舫,中一舟裝載,左右舟則虛其底而掩覆之;出重賞,募死士,得襄、郢、山西民兵之驍悍善戰者三千人;求得民兵部轄張順、張貴俱智勇,素為諸將所服,俾為都統,號貴曰“矮張”,順曰“竹園張”。出令曰:“此行有死而已,汝輩或非本心,宜亟去,毋敗吾事。”人人感奮。漢水方生,溯流發舟。稍進團山下,又進高頭港口,結方陣,各船置火槍、火砲、熾炭、巨斧、勁弓,夜漏下三刻,起碇行,以紅燈為號,貴率先,順殿之,乘風破浪,徑犯重圍。至磨洪灘,元舟師蔽水,無隙可入,順等乘銳斷鐵絙,攢杙數百,轉戰百二十里,元兵皆披靡。黎明,抵襄陽。城中久絕援,聞順等至,踴躍過望,勇氣百倍。及收軍,獨失順。越數日,有浮屍逆流而上,被甲冑,執弓矢,直抵浮梁。視之,順也,身中四槍六箭,怒氣勃勃如生。諸軍驚以為神,結冢斂埋之。

六月,甲午,高麗告飢,元命轉東京米以賑之。

丙申,徙皮龍榮于衡州。龍榮,舊宮僚也,知賈似道忌之,家居杜門,不預人事。一日,帝偶問龍榮安在,似道恐其召用,陰諷湖南提刑李雷應誣劾以事,徙衡州居住。龍榮恐不為雷應所容,未至,飲藥卒。龍榮少有智略,性伉直,故卒為似道所擯死。

丁酉,以吏部尚書章鑒同簽書樞密院事。

發錢十萬緡,命京湖制置司糴米百萬石,轉輸襄陽積貯。

乙巳,以家鉉翁兼權知紹興府、浙東安撫提舉司事,以唐震為浙西提點刑獄。鉉翁,眉州人;震,餘姚人也。

辛亥,台臣言江西推排田結局已久,舊設都官團長等虛名尚在,占B138常役,為害無窮;又言廣東運司銀場病民;詔俱罷之。

高麗國王禃請元討耽羅餘寇。

秋,七月,丁巳朔,元河南省臣言:“往歲徙民實邊屯耕,以貧苦悉散還家。今唐、鄧、察、息、徐、邳之民,愛其田廬,仍守故屯,願以絲銀準折輸糧,而內地州縣轉粟餉軍者,反厭苦之。臣議今歲沿邊州郡,驗其戶數,俾折鈔就沿邊和糴,庶幾交便。”從之。

壬午,元和爾果斯言蒙古字設國子學,而漢官子弟未有學者,及官府文移猶有輝和爾字。詔:“自今凡詔令並以蒙古字行,仍遣百官子弟入學。”

元董文炳遷樞密院判官,行院事於淮西,築正陽兩城,夾淮相望,以綴襄陽。

元大司農司以安肅州被徐水之害,議奪大故道,決使東入清苑。然地勢不便,徒使害及清苑而故道必不可奪,清苑縣尹耶律伯堅陳其形勢,圖其利害,要大司農司官及郡守行視可否,事遂得已。清苑西有塘水,溉民田甚廣,勢家據以為磑,民以失利訴,伯堅命毀磑;決其水而注之田,許以溉田之餘月乃得堰水置磑;仍以事聞於省部,著為定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