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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5 / 14頁

北史·本記·卷十一

聘於陳。癸巳,上親雩。五月癸卯,太尉、任城公於翼薨。行軍總管 李晃破突厥於摩那渡口。乙巳,梁太子蕭琮來賀遷都。辛酉,親祀方澤。壬戌,行 軍元帥竇榮定破突厥及吐谷渾於涼州。赦黃龍死罪以下。六月庚午,封衛王爽子集 為遂安郡王。戊寅,突厥遣使求和... 閱讀全文

舊唐書·本紀·卷五

月甲子朔,車駕還京。丙申,郇王素節削戶三分之二,於袁州安置。癸丑, 於北京置金鄰州。十一月丁卯,敕新造《上元舞》,圓丘、方澤、享太廟用之,余 祭則停。壬申,以陳州言鳳凰見於宛丘,改上元三年曰儀鳳元年,大赦。庚寅,吏 部尚書李敬玄為中書令。十... 閱讀全文

舊唐書·志·卷一

日乙丑,冬至,陰陽人盧雅、侯藝等奏請促冬至就十二日甲子以 為吉會。時右台侍御史唐紹奏曰:“禮所以冬至祀圓丘於南郊,夏至祭方澤於北郊 者,以其日行躔次,極於南北之際也。日北極當晷度循半,日南極當晷度環周。是 日一陽爻生,為天地交際之始。故《易... 閱讀全文

舊唐書·志·卷四

陽燧望日取火,謂之明火。太牢皆棧飼於廩犧署,以至充 腯。臨祭視其充瘦,謂之省牲,肅宗上元二年九月,改元為元年,詔:“圓丘方澤, 依恆存一太牢。皇廟諸祠,臨時獻熟。”今昊天上帝、太廟,一牢,羊豕各三,余 祭盡隨事辦供以備禮。明火、棧飼之禮,亦... 閱讀全文

舊唐書·志·卷八

十二律各順其月,鏇相為宮。按《禮 記》雲,“大樂與天地同和”,故制十二和之樂,合三十一曲,八十四調。祭圓丘 以黃鐘為宮,方澤以林鐘為宮,宗廟以太簇為宮。五郊、朝賀、饗宴,則隨月用律 為宮。初,隋但用黃鐘一宮,惟扣七鍾,餘五鍾虛懸而不扣。及孝...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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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唐書·志·卷二十三

職官二太師、太傅、太保各一員。 謂之三師,並正一品。後漢初,太傅置府僚。至周、 隋,三師不置府僚,初拜於尚書省上。隋煬帝廢三師之官。武德復置,一如隋制。三師,訓導之官,天子所師法,大抵無所統職,然非道德崇重,則不居其位。 無其人,則闕之。太... 閱讀全文

新唐書·志·卷十一·禮樂十一

、《六律》、《七政》、 《八風》、《九宮》、《十洲》、《得一》、《慶雲》之曲,大祠享皆用之。至上 元三年,詔:“惟圓丘,方澤、太廟乃用,余皆罷。”又曰:“《神功破陣樂》不 入雅樂,《功成慶善樂》不可降神,亦皆罷。”而效廟用《治康》、《凱安》... 閱讀全文

新唐書·列傳·卷一百二十四

, 文王為五帝宗。’若一神而兩祭之,則薦獻數瀆,此神無二主也。貞觀、永徽禮實 專配,由顯慶後始兼尊焉。今請以高祖配圓丘、方澤,太宗配南北郊,高宗配五天 帝。”鳳閣舍人元萬頃、范履冰等議:“今禮昊天上帝等五祀,鹹奉高祖、太宗兼 配,以申孝也。... 閱讀全文

舊五代史·其它·志五

武德九年十月詔:“祭祀之意,本以為民,窮民事神,有乖正直,殺牛不如礿祭, 明德即是馨香,望古推今,民神一揆。其祭圜丘、方澤、宗廟已外,並可止用少牢, 用少牢者用特牲代。時和年豐,然後克修常禮。”又按《會要》天寶六載正月十三 日赦文:“祭祀... 閱讀全文

宋史·本紀·卷十七

乙亥, 戒邊將毋掊克軍士。前陷交阯將吏蘇佐等十七人自拔來歸。 九月戊戌,詔:“冬至日南郊,宜依故事設皇地祇位。禮畢,別議方澤之儀以 聞。”己酉,永興軍、蘭州、鎮戎軍地震。 冬十月庚戌朔,環州地震。丁巳,陝西有前代帝王陵廟處,給民五家充守陵戶...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