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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作者/古籍10 / 54頁

隋書·列傳·卷四十一

遂 得裹糧三月,重高門之餘地,背淮千里,望章台之後塵。與懸黎而並肆,將駿驥而 同阜,終朝擊缶,匪黃鐘之所諧,日暮卻行,何前人之能及!顧想平生,觸途多感, 但以積年沈痼,遺忘日久,拙思所存,才成三十三卷。仰而不至,方見學仙之遠, 窺而不睹,始... 閱讀全文

南史·列傳·卷十九

還本。而守宰不明,與奪乖謬, 人事不至,必被抑塞。方明簡汰精當,各順所宜,東土稱詠之。 性尤愛惜人物,未嘗有所是非。承代前人,不易其政;必宜改 者,則漸變使無跡可尋。卒官。 子惠連,年十歲能屬文,族兄靈運嘉賞之,雲“每有篇章, 對惠連輒... 閱讀全文

南史·列傳·卷五十三

以處汝,汝其勉之。”紀歔欷,既出 復入。帝曰:“汝嘗言我老,我猶再見汝還益州也。”紀在蜀, 開建寧、越嶲,貢獻方物,十倍前人。朝嘉其績,加開府儀同 三司。 初,天監中,震太陽門,成字曰:“紹宗梁位唯武王。” 解者以武陵王當之,於是朝野屬意焉... 閱讀全文

北史·列傳·卷二十二

眾,皆不合孔氏古書、史籀《大篆》、許氏《說文》、《石經》三字也。凡 所關古,莫不惆悵焉。嗟夫!文字者六籍之宗,王教之始,前人所以垂今,今人所 以識古。 臣六世祖瓊,家世陳留,往晉之初,與從父兄俱受學於衛覬,古篆之法,《倉》、 《雅》、《方言... 閱讀全文

北史·列傳·卷四十

未許。都下百僚又請,乃稱太后令,立為皇太子。帝臨崩,遺詔傳位於武成,並 有手書。其末曰:“百年無罪,汝可以樂處置之,勿學前人。”大寧中,封樂陵王。 河清三年五月,白虹圍日再重,又橫貫而不達;赤星見,帝以盆水承星影而蓋 之,一夜盆自破。欲以百... 閱讀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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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列傳·卷七十七

桃枝聲曰:“有所系屬, 然當大富貴。王侯將相,多死其手。譬如鷹犬,為人所使。”聞趙道德聲曰:“亦 系屬人,富貴翕赫,不及前人。”聞侯呂芬聲,與道德相似。聞太原公聲曰:“當 為人主。”聞文襄聲,不動。崔暹私掏之,乃謬言:“亦國主也。”文襄以為... 閱讀全文

舊唐書·本紀·卷十四

丕業,永思理本,所寶惟賢。至如嘉 禾神芝,奇禽異獸,蓋王化之虛美也。所以光武形於詔令,《春秋》不書祥瑞,朕 誠薄德,思及前人。自今已後,所有祥瑞,但令準式申報有司,不得上聞;其奇禽 異獸,亦宜停進。”癸丑,劍南西川節度使、檢校太尉、中書令、... 閱讀全文

舊唐書·志·卷三十

此法弊來已久,非止今日。若情在體國,即共 號痴人,意在深文,便稱好吏。所以罪雖合杖,必欲遣徒,理有可生,務入於死, 非憎前人,陷於死刑。陛下矜而令放,法司亦宜固請,但陛下喜怒不妄加於人,刑 罰自然適中。”上以為然。永徽六年七月,上謂侍臣曰:... 閱讀全文

舊唐書·列傳·卷三十五

》:“刑平國用中典,刑亂國用重典。” 天下太平,套用堯、舜之典。比來有司多行重法,敘勛必須刻削,論罪務從重科, 非是憎惡前人,止欲自為身計。今議蕭齡之事,有輕有重,重者流死,輕者請除名。 以齡之受委大籓,贓罪狼籍,原情取事,死有餘辜。然既遣... 閱讀全文

舊唐書·列傳·卷六十二

史臣曰:暠孝友清慎,居官有稱;齊物貞廉整肅,復節制權謀;國貞清白守法, 皆神通之曾玄,宗室之翹楚。錡之為逆,不累其親,前人之積德彰矣,當朝之用法 明矣。然暠發人陰私,齊物積財興議,國貞急於操下,皆尺之短也。麟修整,峘循 良,匪躬立事,始終... 閱讀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