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卷七十二
作者:張廷玉等
周洪謨 楊守陳(弟守阯 子茂元 茂仁) 張元禎(陳音) 傅瀚張昇 吳寬 傅珪 劉春 吳儼 顧清 劉瑞
周洪謨,字堯弼,長寧人。正統十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博聞強記,善文詞,熟國朝典故,喜談經濟。
景泰元年,疏勸帝親經筵,勤聽政,因陳時務十二事。再遷侍讀。天順二年掌南院事。憲宗嗣位,復陳時務,言人君保國之道有三:曰力聖學,曰修內治,曰攘外侮。力聖學之目一:曰正心。修內治之目五:曰求真才,去不肖,旌忠良,罷冗職,恤漕運。攘外侮之目六:曰選將帥,練士卒,講陳法,治兵器,足饋餉,靖邊陲。帝嘉納焉。
成化改元,廷議討四川山都掌蠻,洪謨上方略六事,詔付軍帥行之。進學士。尋為南京祭酒。上言南監有紅板倉二十間,高皇后積粟以養監生妻孥者,宜修復。帝允行之。母喪服闋,改北監。十一年,言士風澆浮,請復洪武中學規。帝嘉納,命禮部榜諭。崇信伯費淮入監習禮,久不至。洪謨劾之,奪冠帶,以儒巾赴監,停歲祿之半,學政肅然。先聖像用冕旒十二,而舞佾豆籩數不稱,洪謨請備天子制。又言:“古者鳴球琴瑟為堂上之樂,笙鏞柷敔為堂下之樂,而乾羽則舞於兩階。今舞羽居上,樂器居下,非古制,當改。”尚書鄒乾駁止之,洪謨再疏爭。帝竟俞其議。
遷禮部右侍郎。久之,轉左。以蔡《傳》所釋璇璣玉衡,後人遵用其制,考驗多不合,宜改制,帝即屬洪謨。洪謨易以木,旬日而就。十七年進尚書。二十年加太子少保。二十一年,星變,有所條奏,帝多採納。
弘治元年四月,天壽山震雷風雹,樓殿瓦獸多毀。洪謨復力勸修省,帝深納之。洪謨矜莊寡合,與萬安同鄉,安居政府時頗與之善。至是,言官先後論奏,致仕歸。又三年卒,年七十二。諡文安。
洪謨嘗言:“士人出仕,或去鄉數千里,既昧土俗,亦拂人情,不若就近選除。王府官終身不遷,乖祖制,當稍變更。都掌蠻及白羅羅羿子數叛,宜特設長官司,就擇其人任之,庶無後患。”將歿,猶上安中國、定四裔十事。其好建白如此。
楊守陳,字維新,鄞人。祖范,有學行,嘗誨守陳以精思實踐之學。舉景泰二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成化初,充經筵講官,進侍講。《英宗實錄》成,遷洗馬。尋進侍講學士,同修《宋元通鑑綱目》。母憂服闋,起故官。孝宗出閣,為東宮講官。時編《文華大訓》,事涉宦官者皆不錄。守陳以為非,備列其善惡得失。書成,進少詹事。
孝宗嗣位,宮僚悉遷秩,執政擬守陳南京吏部右侍郎,帝舉筆去“南京”字。左右言劉宣見為右侍郎,帝乃改宣左,而以守陳代之。修《憲宗實錄》,充副總裁。弘治改元正月,上疏曰:
孟子言“我非堯舜之道不敢陳於王前。”夫堯舜之道何道?《書》曰:“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執厥中”,此堯、舜之得於內者深,而為出治之本也。詢四岳,辟四門,明四目,達四聰,此堯、舜之資於外者博,而為致治之綱也。臣昔忝宮僚,伏睹陛下朗讀經書,未嘗勤睿問以究聖賢奧旨。儒臣略陳訓詁,未嘗進詳說以極帝王要道。是陛下得於內者未深也。今視朝,所接見者,大臣之丰采而已。君子、小人之情狀,小臣、遠臣之才行,何由識?退朝所披閱者,百官之章奏而已。諸司之典則,群吏之情弊,何由見?宮中所聽信者,內臣之語言而已。百官之正議,萬姓之繁言,何由聞?恐陛下資於外者未博也。
願遵祖宗舊制,開大小經筵,日再御朝。大經筵及早朝,但如舊儀。若小經筵,必擇端方博雅之臣,更番進講。凡所未明,輒賜清問。凡聖賢經旨,帝王大道,以及人臣賢否,政事得失,民情休戚,必講之明而無疑,乃可行之篤而無弊。若夫前朝經籍,祖宗典訓,百官章奏,皆當貯文華殿後,陛下退朝披覽。日令內閣一人、講官二人居前殿右廂,有疑則詢,必洞晰而後已。一日之間,居文華殿之時多,處乾清宮之時少,則欲寡心清,臨政不惑,得於內者深而出治之本立矣。午朝則御文華門,大臣台諫更番侍直。事已具疏者用揭帖,略節口奏,陛下詳問而裁決之。在外文武官來覲,俾條列地方事,口陳大要,付諸司評議。其陛辭赴任者,隨其職任而戒諭之。有大政則御文華殿,使大臣各盡其謀,勿相推避。不當則許言官駁正。其他具疏進者,召閣臣面議可否,然後批答。而於奏事、辭朝諸臣,必降詞色,詳詢博訪,務竭下情,使賢才常接於目前,視聽不偏於左右,合天下之耳目以為聰明,則資於外者博而致治之綱舉矣。
若如經筵、常朝只循故事,凡百章奏皆付內臣調旨批答,臣恐積弊未革,後患滋深。且今積弊不可勝數。官鮮廉恥之風,士多浮競之習。教化凌夷,刑禁馳懈。俗侈而財滋乏,民困而盜日繁。列衛之城池不修,諸郡之倉庫鮮積。甲兵朽鈍,行伍空虛。將驕惰而不知兵,士疲弱而不習戰。一或有警,何以御之?此臣所以朝夕憂思,至或廢寢忘食者也。
帝深嘉納。後果復午朝,召大臣面議政事,皆自守陳發之。尋以史事繁,乞解部務。章三上,乃以本官兼詹事府,專事史館。二年卒。諡文懿,贈禮部尚書。
弟守阯。子茂元、茂仁。守阯,字維立。成化初,鄉試第一,入國學。祭酒邢讓下獄,率六館生伏闕訟冤。十四年,進士及第。授編修。秩滿,故事無遷留都者。會從兄守隨為李孜省所逐,欲並逐守阯,乃以為南京侍讀。
弘治初,召修《憲宗實錄》,直經筵,再遷侍講學士。給事中龐泮等以救知州劉遜悉下獄,吏部尚書屠滽奏遣他官攝之。守阯貽書,極詆滽失。十年大計京官。守阯時掌院事,言:“臣與掌詹事府學士王鏊,俱當聽部考察。但臣等各有屬員。進與吏部會考所屬,則坐堂上,退而聽考,又當候階下。我朝優假學士,慶成侍宴,班四品上,車駕臨雍,坐彝倫堂內,視三品,此故事也。今四品不與考察,則學士亦不應與。臣等職講讀擇述,稱否在聖鑒,有不待考察者。”詔可。學士不與考察,自守阯始。修《會典》,充副總裁。尋遷南京吏部右侍郎。嘗署兵部,陳時弊五事。改署國子監。考績入都,《會典》猶未成,仍留為總裁。事竣,遷左侍郎還任,進二秩。武宗立,引年乞休,不待報竟歸,詔加尚書致仕。劉瑾亂政,奪其加官,瑾敗乃復,久之卒。
守阯博極群書,師事兄守陳,學行相埒。其為解元、學士、侍郎,皆與兄同。又對掌兩京翰林院,人尤艷稱之。守陳卒,守阯為位哭奠者三年。
茂元,字志仁。成化十一年進士。授刑部主事。歷郎中,出為湖廣副使,改山東。弘治七年,河決張秋,詔都御史劉大夏治之,復遣中官李興、平江伯陳銳繼往。興威虐,縶辱按察使。茂元攝司事,奏言:“治河之役,官多而責不專。有司供億,日費百金。諸臣初祭河,天色陰晦,帛不能燃。所焚之餘,宛然人面,具耳目口鼻,觀者駭異。鬼神示怪,夫豈偶然?乞召還興、銳等,專委大夏,功必可成。且水者陰象,今後戚家威權太盛,假名姓肆貪暴者,不可勝數,請加禁防,以消變異。畫工、藝士,宜悉放遣。山東既有內臣鎮守,復令李全鎮臨清,宜撤還。”疏入,下山東撫、按勘,奏言:“焚帛之異誠有之,所奏供億,多過其實。”於是興、銳連章劾茂元妄,詔遣錦衣百戶胡節逮之。父老遮道訴節,乞還楊副使。及陛見,茂元長跪不伏,帝怒,置之詔獄。節遍叩中官,備言父老訴冤狀,中官多感動。會言者交論救,部擬贖杖還職,特謫長沙同知。謝病歸。久之,起安慶知府,遷廣西左參政。正德四年,劉瑾遣御史孫迪校勘錢穀,索賄不予。瑾又惡茂元從父守隨,遂勒致仕。瑾誅,起官江西,尋遷雲南左布政使。以右副都御史巡撫貴州,改蒞南京都察院,終刑部右侍郎。
茂仁,字志道,成化末進士。歷刑部郎中。遼東鎮守中官梁玘被劾,偕給事中往按,盡發其罪。終四川按察使。
張元禎,字廷祥,南昌人。五歲能詩,寧靖王召見,命名元征。巡撫韓雍器之曰“人瑞也”,乃易元禎。舉天順四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
憲宗嗣位,疏請行三年喪,不省。其年五月,疏陳三事:“一,勤講學。願不廢寒暑,所講必切於修德為治之實,不必以亂亡忌觸為諱。講退,更凝神靜味,驗之於身心政化。講官,令大臣公舉剛明正大之人,不拘官職大小。一,公聽政。請日御文華殿,午前進講,午後聽政。天下章奏,命諸臣詳議面陳可否,陛下親臨決其是非。暇則召五品以下官,隨意問以時事得失利病,令下情得以畢達。一,廣用賢。請命給事中、御史,各陳兩京堂上官賢否。如有不盡,亦許在京五品官指陳之,以為進退。又令共薦有德望者,以代所去之位,則大臣皆得其人。於是命之各言其所屬及方面郡縣官之賢否,付內閣吏部升黜之。中外群臣,有剛正改言者,舉為台諫,不必論其言貌、官職、出身。但不宜委之堂上官,恐憚其剛方,而薦柔媚者以充數,所舉之人感其推薦,不敢直斥其非。是以古者大臣不舉台諫。”疏入,以言多窒礙難行,寢之。預修《英宗實錄》,與執政議不合,引疾家居,講求性命之學。閱二十年,中外交薦,皆不赴。
弘治初,召修《憲宗實錄》,進左贊善。上言:“人君不以行王道為心,非大有為之主也。陛下毓德青宮,已負大有為之望。邇者頗崇異端,嬖近習,以蠱此心;殖貨利,耽玩好,以荒此心;開幸門,塞言路,以昧此心。則不能大有為矣。願定聖志,一聖學,廣聖智。”疏反覆累萬言,帝頗納之。《實錄》成,遷南京侍講學士,以養母歸。久之,召為《會典》副總裁。至則進學士,充經筵日講官,帝甚傾向。元禎體清癯,長不逾中人,帝特設低幾聽之。數月,以母憂去。服闋,遷南京太常卿。已,修《通鑑纂要》,復召為副總裁。以故官兼學士,改掌詹事府。帝晚年德益進。元禎因請講筵增講《太極圖》、《通書》、《西銘》諸書。帝亟取觀之,喜曰:“天生斯人,以開朕也。”欲大用之,未幾晏駕。
武宗立,擢吏部左侍郎兼學士入東閣,專典誥敕。元禎素有盛譽。林居久,晚乃復出。館閣諸人悉後輩,見元禎言論意態,以為迂闊,多姍笑之。又名位相軋,遂騰謗議,言官交章劾元禎。元禎七疏乞休,劉健力保持之。健去,元禎亦卒。天啟初,追諡文裕。
陳音,字師召,莆田人。天順末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成化六年三月,以災異陳時政,言:“講學莫先於好問。陛下雖間御經筵,然勢分嚴絕,上有疑未嘗問,下有見不敢陳。願引儒臣賜坐便殿,從容咨論,仰發聖聰。異端者,正道之反,法王、佛子、真人,宜一切罷遣。”章下禮部。越數日,又奏:“國家養士百年,求其可用,不可多得。如致仕尚書李秉,在籍修撰羅倫、編修張元禎、新會舉人陳獻章皆當世人望,宜召還秉等,而置獻章台諫。言官多緘默,願召還判官王徽、評事章懋等,以開言路。”忤旨切責。
司禮太監黃賜母死,廷臣皆往吊,翰林不往。侍講徐瓊謀於眾,音大怒曰:“天子侍從臣,相率拜內豎之室,若清議何!”瓊愧沮。秩滿,進侍講。汪直黨韋瑛夜帥邏卒入兵部郎中楊士偉家,縛士偉,考掠及其妻子。音與比鄰,乘墉大呼曰:“爾擅辱朝臣,不畏國法耶!”其人曰:“爾何人,不畏西廠!”音厲聲曰:“我翰林陳音也。”久之,遷南京太常少卿。劉吉父喪起復,音貽書勸其固辭,吉不悅。後吏部擬用音,吉輒阻之曰“腐儒”,以故十年不得調。嘗與守備中官爭事,為所劾,事卒得直。弘治五年,吉罷,始進本寺卿。越二年卒。
音負經術,士多游其門者。然性健忘,世故瑣屑事皆不解。世多以不慧事附之以為笑,然不盡實也。
傅瀚,字曰川,新喻人。天順八年進士。選庶吉士,除檢討。嗜學強記,善詩文。再遷左諭德,直講東宮。孝宗嗣位,擢太常少卿兼侍讀,歷禮部左、右侍郎。尋命兼學士入東閣,專典誥敕,兼掌詹事府事。
弘治十三年代徐瓊為禮部尚書。保定獻白鵲,疏斥之。陝西巡撫熊翀以鄠縣民所得玉璽來獻,以為秦璽復出也。瀚率同列言:“秦璽完毀,具載簡冊。今所進璽,形色、篆紐皆不類,蓋後人仿為之。且帝王受命在德不在璽,太祖制六璽,列聖相承,百三十餘載,天休滋至,受命之符不在秦璽明矣。請姑藏內府。”帝是其言,薄賞得璽者。
京師星變、地震、雨雹,四方多變異。瀚條上軍民所不便進者,請躬行節儉以先天下。光祿寺逋行戶物價至四萬餘兩。瀚言由供億之濫,願敦儉素,俾冗費不生。所條奏,率傅正議。十五年卒,贈太子太保,諡文穆。
張昇,字啟昭,南城人。成化五年進士第一。授修撰,歷諭德。弘治改元,遷庶子。
大學士劉吉當國,昇因天變,疏言:“陛下即位,言者率以萬安、劉吉、尹直為言,安、直被斥,吉獨存。吉乃傾身阿佞,取悅言官,昏暮款門,祈免糾劾,許以超遷。由是諫官緘口,奸計始遂。貴戚萬喜依憑宮壺,凶焰熾張,吉與締姻。及喜下獄,猶為營救。父存則異居各爨,父歿則奪情起官。談笑對客,無復戚容。盛納艷姬,恣為淫黷。”且歷數其納賄、縱子等十罪。吉憤甚,風科道劾昇誣詆,調南京工部員外郎。吉罷,復故官,歷禮部左、右侍郎。十五年代傅瀚為尚書。
孝宗崩,真人陳應衤盾、西番灌頂大國師那卜堅參等以祓除,率其徒入乾清宮,昇請置之法。詔奪真人、國師、高士等三十餘人名號,逐之。昇在部五年,遇災異,輒進直言。亦數為言者所攻,然自守謹飭。
武宗嬉遊怠政,給事中胡煜、楊一渶、張襘皆以為言,章下禮部。昇因上疏,請親賢遠佞,克謹天戒。帝是之而不能用,昇遂連疏乞休,不允。正德二年,秦府鎮國將軍誠漖請襲封保全王,昇執不可。忤劉瑾,謝病。詔加太子太保,乘傳歸,月米、歲夫如制。卒於家。
吳寬,字原博,長洲人。以文行有聲諸生間。成化八年,會試、廷試皆第一,授修撰。侍孝宗東宮,秩滿進右諭德。孝宗即位,以舊學遷左庶子,預修《憲宗實錄》,進少詹事兼侍讀學士。
弘治八年擢吏部右侍郎。丁繼母憂,吏部員缺,命虛位待之。服滿還任,轉左,改掌詹事府,入東閣,專典誥敕,仍侍武宗東宮。宦豎多不欲太子近儒臣,數移事間講讀。寬率其僚上疏曰:“東宮講學,寒暑風雨則止,朔望令節則止,一年不過數月,一月不過數日,一日不過數刻。是進講之時少,輟講之日多,豈容復以他事妨誦讀。古人八歲就傅,即居宿於外,欲離近習,親正人耳。庶民且然,矧太子天下本哉?”帝嘉納之。
十六年進禮部尚書,余如故。先是,孝莊錢太后崩,廷議孝肅周太后萬歲後,並葬裕陵,祔睿廟,禮皆如適。至是,孝肅崩,將祔廟,帝終以並祔為疑,下禮官集議。寬言《魯頌·閟宮》、《春秋》考仲子之宮皆別廟,漢、唐亦然。會大臣亦多主別廟,帝乃從之。時詞臣望重者,寬為最,謝遷次之。遷既入閣,嘗為劉健言,欲引寬共政,健固不從。他日又曰:“吳公科第、年齒、聞望皆先於遷,遷實自愧,豈有私於吳公耶。”及遷引退,舉寬自代,亦不果用。中外皆為之惜,而寬甚安之,曰:“吾初望不及此也。”年七十,數引疾,輒慰留,竟卒於官。贈太子太保,諡文定。授長子奭中書舍人,補次子奐國子生,異數也。
寬行履高潔,不為激矯,而自守以正。於書無不讀,詩文有典則,兼工書法。有田數頃,嘗以周親故之貧者。友人賀恩疾,遷至邸,旦夕視之。恩死,為衣素一月。
傅珪,字邦瑞,清苑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弘治中,授編修,尋兼司經局校書。與修《大明會典》成,遷左中允。武宗立,以東宮恩,進左諭德,充講官,纂修《孝宗實錄》。時詞臣不附劉瑾,瑾惡之。謂《會典》成於劉健等,多所糜費,鐫與修者官,降珪修撰。俄以《實錄》成,進左中允,再遷翰林學士,歷吏部左、右侍郎。
正德六年,代費宏為禮部尚書。禮部事視他部為簡,自珪數有執爭,章奏遂多。帝好佛,自稱“大慶法王”。番僧乞田百頃為法王下院,中旨下部,稱大慶法王與聖旨並。珪佯不知,執奏:“孰為大慶法王?敢與至尊並書,大不敬。”詔勿問,田亦竟止。
珪居閒類木訥者。及當大事,毅然執持,人不能奪,卒以此忤權幸去。教坊司臧賢請易牙牌,制如朝士,又請改鑄方印。珪格不行。賢日夜騰謗於諸閹間,冀去珪。流寇擾河南,太監陸誾謀督師,下廷議,莫敢先發。珪厲聲曰:“師老民疲,賊日熾,以冒功者多,僨事者漏罰,失將士心。先所遣已無功,可復遣耶?今賊橫行郊圻肘腋間,民囂然思亂,禍旦夕及宗社。吾儕死不償責,諸公安得首鼠兩端。”由是議罷。疏上,竟遣誾,而中官皆憾珪。御史張羽奏雲南災。珪因極言四方災變可畏。八年五月,復奏四月災,因言:“春秋二百四十二年,災變六十九事。今自去秋來,地震天鳴,雹降星殞,龍虎出見,地裂山崩,凡四十有二,而水旱不與焉,災未有若是甚者。”極陳時弊十事,語多斥權幸,權幸益深嫉之。會戶部尚書孫交亦以守正見忤,遂矯旨令二人致仕。兩京言官交章請留,不聽。
珪歸三年,御史盧雍稱珪在位有古大臣風,家無儲蓄,日給為累,乞頒月廩、歲隸,以示優禮。又謂珪剛直忠讜,當起用。吏部請如雍言,不報。而珪適卒,年五十七。遣命毋請恤典。撫、按以為言,詔蔭其子中書舍人。嘉靖元年錄先朝守正大臣,追贈太子少保,諡文毅。
劉春,字仁仲,巴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及第。授編修,屢遷翰林學士。正德六年擢吏部右侍郎,進左。八年代傅珪為禮部尚書。淮王祐棨、鄭王祐〈木睪〉皆由旁支襲封,而祐棨稱其本生為考,祐〈木睪〉並欲追封入廟。交城王秉杋由鎮國將軍嗣爵,而進其妹為縣主。春皆據禮駁之,遂著為例。
帝崇信西僧,常襲其衣服,演法內廠。有綽吉我些兒者,出入豹房,封大德法王。遣其徒二人還烏思藏,請給國師誥命如大乘法王例,歲時入貢,且得齎茶以行。春持不可。帝命再議,春執奏曰:“烏思藏遠在西方,性極頑獷。雖設四王撫化,其來貢必有節制,使不為邊患。若許其齎茶,給之誥敕,萬一假上旨以誘羌人,妄有請乞,不從失異俗心,從之則滋害。”奏上,罷齎茶,卒與誥命。春又奏:“西番俗信佛教,故祖宗承前代舊,設立烏思藏諸司,及陝西洮、岷,四川松潘諸寺,令化導番人,許之朝貢。貢期、人數皆有定製。比緣諸番僻遠,莫辨真偽。中國逃亡罪人,習其語言,竄身在內,又多創寺請額。番貢日增,宴賞繁費,乞嚴其期限,酌定人數,每寺給勘合十道,緣邊兵備存勘合底簿,比對相同,方許起送。並禁自後不得濫營寺宇。”報可。廣東布政使羅榮等入覲,各言鎮守內臣入貢之害。春列上累朝停革貢獻詔旨,且言四方水旱盜賊,軍民困苦狀,乞罷諸鎮守臣。不納。
春掌禮三年,慎守彝典。宗藩請封、請婚及文武大臣祭葬、贈謚,多所裁正。遭憂,服闋起南京吏部尚書。尋以禮部尚書專典誥敕,掌詹事府事。十六年卒。贈太子太保,謚,文簡。
劉氏世以科第顯。春父規,御史。弟台,雲南參政。子彭年,巡撫貴州右副都御史。彭年子起宗,遼東苑馬寺卿。起宗子世賞,廣東左布政使。台子鶴年,雲南布政使,以清譽聞。鶴年孫世曾,巡撫雲南右副都御史,有徵緬功。皆由進士。
吳儼,字克溫,宜興人。成化二十三年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歷侍講學士,掌南京翰林院。正德初,召修《孝宗實錄》,直講筵。劉瑾竊柄,聞儼家多資,遣人啖以美官。儼峻拒之,瑾怒。會大計群吏,中旨罷儼官。瑾誅,復職歷禮部左、右侍郎,拜南京禮部尚書。
十二年,武宗北巡,儼抗疏切諫。明年復偕諸大臣上疏曰:“臣等初聞駕幸昌平,曾具疏極論,不蒙採納。既聞出居庸,幸宣、大,宰輔不及知,群臣不及從,三軍之士不及衛,京師內外人心動搖。徐、淮以南,荒饉千里,去冬雨雪為災,民無衣食,安保其不為盜。所御之寇尚遠隔陰山,而不虞之禍或猝起於肘腋,臣所大懼也。”不報。
十四年卒官。贈太子少保,諡文肅。
顧清,字士廉,松江華亭人。弘治五年舉鄉試第一。明年,成進士,改庶吉士,授編修。與同年生毛澄、羅欽順、汪俊相砥以名節。進侍讀。
正德初,劉瑾竊柄,清邑子張文冕為謀主,附者立尊顯。清絕不與通,瑾銜之。四年摘《會典》小誤,挫諸翰林,清降編修,。又以諸翰林未諳政事,調外任及兩京部屬,清得南京兵部員外郎。會父憂,不赴。瑾誅,還侍讀,擢侍讀學士掌院事。尋遷少詹事,充經筵日講官,進禮部右侍郎。時澄已為尚書,清協恭守職,前後請建儲宮,罷巡幸,疏凡十數上。世宗嗣位,為御史李獻所劾,罷歸。
清學端行謹,恬於進取。家居,薦者相繼,悉報寢。嘉靖六年,詔舉老成堪用內閣者,廷推及清,乃以為南京禮部右侍郎。上言:“錦衣職侍衛,祖宗朝非機密不遣。正德間,營差四出,海內騷然,陛下所親見。近乃遣千戶勘揚州高瀹爭私財事,囚其女婦,憯毒備加。請自今悉付所司,停旗校無遣。”從之。
屢疏引疾,詔進尚書致仕。時方進表入都,道卒。諡文僖。
劉瑞,字德符,內江人。父時斅,官山東僉事,以廉惠稱。瑞舉弘治九年進士,選庶吉士,授檢討。好學潔修,遇事輒有論建。清寧宮災,請罷醮壇。時召內閣講官延訪治道,又言:“故閹李廣門下內臣,宜悉治罪。前太監汪直,先帝罪人,今來覬用,當斥遠之。副使楊茂元、郎中王雲鳳以直言獲罪,宜召復其官。京師之萬春宮,興濟真武廟、壽寧侯第,在外之興、岐、衡、雍、汝、涇諸府,土木繁興,宜悉罷不急者。都勻之捷,鄧廷瓚冒其功。賀蘭之徵,王越啟其釁。請追正欺罔之罪。”報聞。闕里廟成,遣大學士李東陽祭告。瑞請更定先師封謚,不果行。
武宗即位,疏陳端治本九事。請召祭酒章懋,侍郎王鏊,都御史林俊、雍泰;而超擢參政王綸、副使王雲鳳、僉事胡獻、知府楊茂元、照靡余濂。由是,諸臣多獲進用。
劉瑾用事,瑞即謝病。貧不能還鄉,依從母子李充嗣於澧州。瑾榜瑞為奸黨,又以前薦雍泰除其名,罰米輸塞上。坐是益困,授徒自給。
瑾誅,以副使督浙江學校,召為南京太僕少卿。嘉靖二年,由南太常卿就遷禮部右侍郎。因災變偕同官條上六事,且言齋醮無益且妨政,織造多費且病民。帝多粕用之。大禮議起,瑞偕九卿合疏。極言大宗、小宗之義,凡數千言。四年卒官。贈尚書。隆慶初,諡文肅。
贊曰:周洪謨等以詞臣歷卿貳。或職事拳拳,或侃侃建白,進講以啟沃為心,守官以獻替自效。於文學侍從之選,均無愧諸。
部分譯文
周洪謨,字堯弼,長寧人。正統十年(1445),考中進士,授編修職。他見聞廣博,強於記憶,文筆很漂亮,熟悉本朝典制和掌故,喜歡談論經國濟民的方略。
景泰元年(1450),周洪謨上疏勸代宗參加御前講席,勤於政務,並陳述有關時務的十二件事。又升為侍讀。天順二年(1458),掌管南京翰林院事。憲宗即位,他又上疏陳述時務,說人君保國之道有三點:致力聖學、治理內政、抵禦外寇。致力聖學要做到一點就是端正意念。治理內政要做到有五點:徵求真有才能之人去掉不肖之徒,表彰忠良削減冗職,妥善減輕漕運負擔。抵禦外寇要做到六點:選拔將帥、訓練士卒、研究舊有禦敵方法、配備兵器、備足糧餉、平定邊陲。英宗對此予以誇獎並接納了他的建議。
憲宗即位,改“成化”為年號,朝廷商議征討四川山都掌蠻,洪謨奏呈六條進兵方案,憲宗下詔交付軍帥實行。洪謨升為學士。不久任南京祭酒。上言稱南監有紅板倉二十間,是高皇后用來積盛糧食,供養監生家小的,應該修復。憲宗批准同意。後來他為母喪守服期滿,改在北監任職。十一年(1475),他上言士風輕浮,請求恢復洪武年間的學規。憲宗讚許並接納了他的意見。令禮部張貼告示。崇信伯費淮應到國子監學習禮法,很久不到。洪謨進行彈劾,費淮被收回官服,帶著方巾去國子監,減去一年俸祿的一半,學校的教育行政為此整肅。先王畫像皇冠垂有十二串玉珠,而旁邊舞蹈的行列、食具豆和籩的數額不相符。為此洪謨請求按天子規格配備。他又說“:古時玉磬、琴和瑟作為殿堂上的音樂,笙、大鐘、木兄吾攵作為殿堂下的音樂,而舞蹈者在兩邊台階起舞。現在舞蹈的居上,操樂器居下,不合古制,應當改。”尚書鄒乾提出反駁意見,洪謨第二次上疏爭辯。憲宗最後同意洪謨的意見。洪謨被升任禮部右侍郎,時間長了,又轉為左侍郎。按蔡沈《書集傳》所解釋的璇機玉衡觀測儀,後人都按其規格製造,經驗證很多地方不合,應該重新改做,憲宗立即交給洪謨負責。他改用木頭做,十天就造好了。十七年,洪謨升任尚書。二十年,加封太子少保。二十一年,星相異變,他奏呈數事,憲宗大多予以採納。
弘治元年(1488)四月,天壽山雷霆轟鳴,狂風大作,冰雹頻下,樓殿的瓦大多被毀壞。洪謨又力勸修復,孝宗接納其建議。洪謨端莊持重,與人極少交往,他與萬安同鄉,萬安掌權時與洪謨關係很好。這時,言官先後議論,並上奏章彈劾,洪謨辭官返鄉。過了三年洪謨去世,享年七十二歲,諡號文安。
洪謨曾說:“士人出任官職,有的到故鄉數千里外的地方任職,既不了解當地風俗,也違背人情,不如就近選任。王府的官終生不再升遷,與祖制相違背,應當逐漸加以變更。都掌蠻及白羅羅羿子幾次反叛,應該特設長官司,從都蠻和白羅中選擇適宜的人任職,就可無後患。”洪謨臨終前,還上奏陳述安定京師、平定邊境等十件事。他就是如此喜好發表意見。
楊守陳,字維新,浙江鄞縣人。祖父楊范學問操行俱佳,曾以精思實踐之學教育楊守陳。楊守陳考中景泰二年(1451)進士任庶吉士,授編修職。成化初年,充任御前講席的講官,升為侍講。《英宗實錄》完成,守陳昇為洗馬。不久升侍講學士,參加修撰《宋元通鑑綱目》。為母喪守服期滿,仍起用任故官職。太子出後宮就學,楊守陳任東宮講官。當時編纂《文華大訓》,凡事涉宦官的都不收入。守陳認為這樣不對,他將涉及宦官的善惡得失一一列入。書編纂成功,守陳被升為少詹事。
孝宗即位,太子屬官都提升官職品級,執政初擬楊守陳任南京吏部右侍郎,孝宗舉筆劃掉“南京”。左右說劉宣已為右侍郎,孝宗於是改劉宣為左侍郎,而以守陳代任右侍郎。守陳任《憲宗實錄》副總裁。弘治元年(1488)正月,守陳上疏說:
“孟子說‘非堯、舜之道我不敢陳述於君王之前’。堯、舜之道是什麼道呢?《尚書》說‘人心在於守正,道心在於精微,精誠專一,實實在在地實行中正之道’。這是堯、舜在內心修養深厚的緣故,他們以此為治國之本。堯舜與四方諸侯君長謀劃政事,打開明堂四門宣布政教,使四方見得明白真切,聽得清楚全面。因此堯、舜對外部情況十分了解,這是治政的大綱。臣以前在東宮充任屬官,看見陛下朗讀經書,未曾勤於探究聖賢要旨。儒臣大略講解訓詁,未曾詳細地解說到帝王治政要道。因此陛下內心修養不夠深,現在上朝所看見的只是大臣的風度、神采而已。君子小人的情況、官級低的臣子、離得遠的臣子的才行如何識別?陛下退朝所看的是百官的奏章而已。各部門的典章規則、眾吏的情況如何看得到?宮中所聽信的是內官的言語而已。百官的正確意見、人民的意見如何聽得到?只怕陛下對外面情況了解不夠廣博。
“希望皇上遵循祖宗舊制,開辦大小御前講席,一天上朝二次。大的御前講席及早朝,仍按舊儀式辦。如開辦小的御前座就必須選擇端方博雅之臣輪流進講。凡是陛下未弄明白的,就請問清楚。凡是聖賢的經書要義、帝王的統治方略,以及人臣賢否,政事得失,民情好壞,必須講得明白無誤,方可以實行而無弊病。對於前朝經籍,祖宗典訓,百官章奏都應當貯存於文華殿後面,供陛下退朝閱覽。每天令內閣一人、講官兩人在前殿廂房,陛下如有疑問就詢問他們,必須把問題弄得明白透晰為好。一天中,陛下在文華殿的時間多,在乾清宮的時間少,那么就會清心寡欲,處理政事時不被迷惑,這樣內心修養深厚而治國之本就建立起來。午朝則駕幸文華門,大臣台諫輪流值班。事情已經寫進疏文的採用揭帖形式,簡略地當面口奏,陛下詳細地了解後進行裁決,在外的文武官來京朝見陛下,要他們將所奏之事一一逐條列在奏章里,向陛下口頭陳述提要,交付各分管部評議。對於那些辭別陛下前去赴任的,要根據他們出任職務的情況加以不同內容的告誡,遇到大事陛下則到文華殿,使大臣各盡其謀,不互相推避。不當之處則允許言官駁正。其他用疏文呈上的,召閣臣面議可否,然後批答。而對於奏事、辭朝諸臣,必須和顏悅色,詳細地詢問,廣泛地查訪,務必了解下情,使賢才常常能出現在面前,使陛下的視聽不受身邊寵幸的人所左右,合天下的耳目使自己耳聰目明,對外部情況有了廣泛了解,那么就抓住了治國之綱。
“再如御前講席,一般日子只遵循故事,凡百官章奏都交給內臣讓皇上批答,臣擔心積弊未革,後患越來越嚴重。而且現在積弊多得不可勝數。做官的少有廉恥之心,士人大多輕浮躁進,教化衰敗,刑法禁令鬆懈。風俗侈靡而財物更加缺乏,人民窮困而使盜賊一天比一天多。各衛的城牆和護城河不修,各郡的倉庫很少有積儲。鎧甲和兵器朽壞銹鈍,軍隊空虛。將領驕傲懶惰而不知用兵,士兵疲憊衰弱而不操練。一旦有緊急情況,如何防禦?這是臣因此朝夕憂慮的,以致有時廢寢忘食。”
孝宗深為讚許並接納他的意見。後來果然恢復午朝,召大臣面議政事,這些都是守陳疏中提到的事。不久守陳以史館事務繁多,請求解除吏部事務。三次上章;孝宗乃命他以本官職兼任詹事府,專門負責史館事務。弘治二年(1489),楊守陳去世,諡號文懿,追贈禮部尚書。
張元禎,字廷祥,南昌人。五歲能作詩,寧靖王召見,為他起名元徵。巡撫韓雍很器重他,稱之為:“吉祥之人。”於是改名為元禎。考中天順四年(1460)進士,為庶吉士,授編修職。
憲宗即位,張元禎上疏請憲宗為英宗守三年之喪,憲宗不理。這年五月,他又上疏陳述三件事:“一、勤講學。希望不分寒暑,所講的必須切合修德理政的實際,不必對歷代的衰亂亡國及忌憚之事隱諱。講學完畢,要凝神靜思,與自己身心及朝政的處理情況相驗證。講官,要由大臣秉公推舉剛直正派的人擔任,不論官職大小。二、公開處理政務。請陛下每天去文華殿,午前聽講官講學,午後處理政務。對所有奏章,命令諸臣詳細討論,當面陳述可否,陛下親臨決斷是非。閒暇時則召五品以下官,任意詢問有關時事的得失與利弊,使下面的情況得以盡數傳達上來。三、廣用賢。請命給事中、御史分別陳述兩京朝官是否稱職。如有未提到的,也允許在京的五品官指明陳述,以此決定官員的升降。又令上述官員一起推薦有道德名望的人,以代替免職者空缺的職位,那樣大臣都可得到適宜的人任職。於是再令他們將所轄郡縣官吏的考核情況呈報上來,作為內閣、吏部升降官員的依據。從朝廷內外大臣中選拔剛正不阿、又敢於直言的推舉為御史,而不顧及其言談舉止、官職、出身。但是推薦諫官的事不宜委託給朝臣,以防朝臣害怕諫官剛直,而推薦阿諛奉承者充數,被舉薦的人對其懷有感恩之情,就不敢直接指責他的不是。因為古時大臣是不舉薦御史的。”疏文呈上,因為所說之事多,難以實行而止。參予撰寫《英宗實錄》,因與執政者意見不合,稱病回家,研究性命之學。前後二十年,朝內外官員紛紛舉薦他,他都不赴任。
弘治初年,孝宗召張元禎撰寫《憲宗實錄》,升為左贊善。他上言道“:人君不以推行王道為信念,就不是大有作為的君主。陛下養德東宮時就已經具有大有作為的希望。近來陛下卻頗推崇異端,寵愛親近的人,以此蠱惑聖心;追求財利,沉迷於玩樂,以此荒廢聖心;開權貴幸臣之門,堵塞言路,以此愚昧聖心。這樣就不能有大的作為。希望安定聖志,專心聖學,廣增聖智。”疏文前後總計萬言,孝宗接納了。《憲宗實錄》完成,元禎升南京侍講學士,因母親年老需要贍養而回家。過了很久,朝廷召元禎任《會典》副總裁。到京就升為學士,擔任御前講席的講官,孝宗對他很欽佩。元禎外貌清逸消瘦,身長比一般人矮,孝宗特地為他準備矮小的桌子使用。幾個月後,因母親去世而離去。服喪期滿,升南京太常卿。不久,因朝廷編撰《通鑑纂要》,又召元禎為副總裁。以原先的官職兼任學士,同時掌管詹事府。孝宗晚年德行更有長進。元禎就要求御前講席增講《太極圖》、《通書》、《西銘》等書。孝宗立刻取來看,並高興地說:“天生此人,以啟發朕心。”準備重用元禎,不久孝宗去世。
武宗即位,提升元禎為吏部左侍郎兼學士,進入東閣,專門主管官吏受封的敕書。元禎向來名望很高。退隱居家很長時間,晚年才又出仕。館閣中的人全是他的後輩,見元禎的言語議論、神情姿態,認為不切實情,大多訕笑他。又因爭名位互相傾軋,因此毀謗元禎的話到處流傳,言官紛紛上奏章彈劾元禎。元禎接連七次上疏要求退休。劉健極力主張挽留他。劉健走後,元禎也去世。天啟初年,追贈諡號文裕。
吳寬,字原博,長洲人。以文章品行聞名於諸生之中。成化八年(1472),他在會試、殿試都考第一名,授修撰職,侍奉時為東宮太子的孝宗,任職期滿升右諭德。孝宗即位,以舊日東宮學官升左庶子,預備編撰《憲宗實錄》,升為詹事兼侍讀學士。
弘治八年(1495),吳寬被提升為吏部右侍郎。時逢繼母去世,吏部缺人,孝宗命留出官位等他就職。吳寬喪服滿返回吏部任職,轉任左侍郎,改為掌管詹事府,進入東閣,專門負責官吏受封的敕書,仍侍奉時為東宮太子的武宗。宦官大多不願讓太子接近儒臣,多次用他事間斷講讀。吳寬率領其下官上疏說“:東宮講學,寒暑風雨天就停講,農曆每月初一、十五和節日停講,講學一年不過數月,一月不過數日,一日不過數刻。是進講的時間少,停講的日子多,豈容又借其他事妨礙講學。古人八歲時就隨師學習,居宿於外,是想他遠離不好的環境親近君子。百姓尚且如此,況且是天下之本的太子呢?”孝宗讚許並接納了他的意見。
十六年(1503),吳寬升禮部尚書,其他職務如故。以前,孝莊錢太后去世,廷議將來孝肅周太后去世,與錢太后一樣合葬到英宗的裕陵中,將靈位纎享到太廟中英宗廟室,與英宗正妻(皇后)待遇相同。這時孝肅周太后去世,準備纎享太廟,孝宗卻認為將英宗周貴妃與英宗錢皇后一同礻付享太廟不合適,要禮官討論。吳寬說《魯頌》中的《..宮》、《春秋》記載的仲子之宮都是另建一神廟,漢、唐也是這樣。時逢大臣也大多主張周太后纎享別廟,孝宗同意了。吳寬是當時文學侍從之臣中聲望最高的一位,謝遷次之。謝遷已經進入內閣,他曾經對劉健說要吳寬進入內閣共同處理政務,劉健堅決不同意。有一天劉健又說“:吳公科第、年歲、聲望都超過謝遷,謝遷實際是自愧不如,哪會寄情於吳寬呢?”到謝遷引退,推薦吳寬代替自己,其建議仍未被採用。朝內外都為吳寬惋惜,而吳寬很坦然,他說:“我一開始就沒有進入內閣的念頭。”吳寬七十歲時幾次稱病要退休,孝宗總是安慰挽留他,最後死在任上。追贈太子太保,諡號文定。授他的長子吳..為中書舍人,補任次子吳奐為國子生,是對吳寬特殊的禮遇。
吳寬操行高潔,不為外界毀譽所左右,而嚴格要求自己。他對於書無所不讀,詩文文雅而合規範,並且擅長書法。他有幾頃田,曾用以救濟親友中的貧困者。友人賀恩有病,吳寬將他遷到自己住所,日夜探視,賀恩死,吳寬為他穿白色喪服一月之久。
劉春,字仁仲,四川人。成化二十三年(1487),考中進士。授編修職,幾次升遷之後,任翰林學士。正德六年(1511),提升為吏部右侍郎,又升左侍郎。八年接替傅皀為禮部尚書。淮王..蓕、鄭王....都是王族旁支,而承襲藩王封號,而..蓕稱他親生的父親為先考,....並且要追封親生父母,把親生父母的神主放入祖廟。交城王秉木凡是由鎮國將軍繼承爵位的,而將其妹封為縣主。劉春都依據禮法予以駁斥。於是以此為成例。
明武宗尊崇信任西藏僧人,常常穿著西藏僧人的衣服在內部演講佛法。有個叫綽吉我些兒的西域僧人常出入豹房,被封為大德法王,他派遣二個徒弟回烏思藏,要求效法大乘法王的例子授予國師誥命,每年按時向朝廷入貢,朝廷送茶葉讓其帶回去。劉春表示反對。武宗下令再議,劉春奏道:“烏思藏遠在西方,極其愚昧蠻橫。雖然設四王安撫他們,但其入朝進貢必須有節制。使其不造成邊患。如果同意送他們茶葉,給以誥敕,萬一他們假冒聖旨誘騙藏人,向朝廷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朝廷不答應其要求藏人不滿,答應其要求則滋生禍害。”奏章呈上,罷免他們攜帶茶葉的特權,但還是給予了誥敕。劉春又奏道“:西番信奉佛教,因此祖宗承前代舊例,設立烏思藏諸司,以及在陝西洮州、岷州、四川松潘建立諸寺廟,用以教化引導番人,許其朝貢。貢期、人數都有定製。近因諸番地處僻遠,難辨真偽。內地的逃亡罪人,學習番人語言,藏身在內,又多建寺廟請求僧人配額。番人進貢的日益增多,宴請賞賜繁費。請求對上朝入貢的番人嚴格地限制日期,酌情限定人數,每座寺廟只給經核實的十道度牒,沿邊軍隊備存經核實後的底本,人員與底本相符合,才允許起程。禁止濫建寺廟。”武宗回答可以。廣東布政使羅榮等朝見皇帝,各言鎮守內臣入貢之害。劉春一一列上累朝停革入貢上獻的詔旨,並且說了四方水旱盜賊,軍民困苦的情況,請求罷除諸鎮守臣,意見未被接納。
劉春掌管禮部三年,慎守法典。對於受封的皇族要求賞賜,請求賜婚以及文武大臣的祭葬、贈謚,他都按禮制裁決。回家裡處理喪事,喪服期滿,劉春被起用為南京吏部尚書。不久以禮部尚書的身份專門負責誥敕,掌管詹事府的事務。十六年(1521),去世,追贈太子太保,諡號文簡。
劉氏世代以科舉揚名。劉春的父親劉規是御史,弟弟劉台為雲南參政,兒子劉彭年為貴州巡撫兼右副都御史。劉彭年的兒子劉起宗為遼東苑馬寺卿。劉起宗的兒子劉世賞為廣東左布政使。劉台的兒子劉鶴年為雲南布政使,以清廉聞名。劉鶴年的孫子劉世曾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雲南,出征緬甸有功。他們都是由進士進入仕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