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古詩文古書籍網

列傳·卷六十八

作者:宋濂、王禕等

元明善

元明善,字復初,大名清河人。其先蓋拓跋魏之裔,居清河者,至明善四世矣。明善資穎悟絕,出讀書,過目輒記,諸經皆有師法,而尤深於《春秋》。弱冠游吳中,已名能文章。浙東使者薦為安豐、建康兩學正。辟掾,行樞密院。時董士選僉院事,待之若賓友,不敢以曹屬御之。及士選升江西左丞,又闢為省掾。會贛州賊劉貴反,明善從士選將兵討之,擒賊三百人。明善議緩詿誤,得全活者百三十人。一日,將佐白:“宜多戮俘獲,及屍一切死者,以張軍聲。”明善固爭,以為王者之師,恭行天罰,小丑跳梁,戮其渠魁可爾,民何辜焉。既又得賊所書贛、吉民丁十萬於籍者,有司喜,欲滋蔓為利,明善請火其籍以滅跡,二郡遂安。升掾南行台。未幾,授樞密院照磨。轉中書左曹掾,掾曹無留事。始,明善在江西時,張瑄為其省參政,明善有馬,駿而瘠,瑄假為從騎,久益壯,瑄愛之,致米三十斛酬其直。後瑄敗,江浙行省籍其家,得金谷之簿,書“米三十斛送元復初”,不言以酬馬直,明善坐免。久之,有為辨白其事者,乃復掾省曹。

仁宗居東宮,首擢為太子文學。及即位,改翰林待制。與修成宗、順宗《實錄》,升翰林直學士。詔節《尚書》經文,譯其關政要者以進。明善舉宋忠臣子集賢直學士文升同譯潤,許之。書成,每奏一篇,帝必稱善,曰:“二帝三王之道,非卿莫聞也。”興聖太后既受尊號,廷臣請因肆赦,明善曰:“數赦,非善人之福,宥過可也。”奉旨出賑山東、河南飢,時彭城、下邳諸州連數十驛,民餓馬斃,而官無文書賑貸,明善以鈔萬二千錠分給之,曰:“擅命獲罪,所不辭也。”還,修《武宗實錄》,又升翰林侍講學士,預議科舉、服色等事。延祐二年,始會試天下進士,明善首充考試官,及廷試,又為讀卷官,所取士後多為名臣。改禮部尚書,正孔氏宗法,以宣聖五十四世孫思晦襲封衍聖公,事上,制可之。擢參議中書省事,鏇復入翰林為侍讀,歲中拜湖廣行省參知政事。又召入集賢為侍讀,議廣廟制。升翰林學士,修《仁宗實錄》。英宗親課太室,禮官進祝冊,請署御名,命明善代署者三,眷遇之隆,當時莫並焉。至治二年,卒於位。泰定間,贈資善大夫、河南行省左丞,追封清河郡公,謚曰文敏。

明善早以文章自豪,出入秦、漢間,晚益精詣,有文集行世。

初在江西、金陵,每與虞集劇論,以相切劘。明善言:“集治諸經,惟朱子所定者耳,自漢以來先儒所嘗盡心者,考之殊未博。”集亦言:“凡為文辭,得所欲言而止,必如明善雲‘若雷霆之震驚,鬼神之靈變’然後可,非性情之正也。”二人初相得甚歡,至京師,乃復不能相下。董士選之自中台行省江浙也,二人者俱送出都門外,士選曰:“伯生以教導為職,當早還,復初宜更送我。”集還,明善送至二十里外,士選下馬入邸舍中,為席,出橐中餚,酌酒同飲,乃舉酒屬明善曰:“士選以功臣子,出入台省,無補國家,惟求得佳士數人,為朝廷用之,如復初與伯生,他日必皆光顯,然恐不免為人構間。復國中原人也,仕必當道;伯生南人,將為復初摧折。今為我飲此酒,慎勿如是。”明善受卮酒,跪而酹之。起立,言曰:“誠如公言,無論他日,今隙已開矣。請公再賜一卮,明善終身不敢忘公言!”乃再飲而別。真人吳全節,與明善交尤密,嘗求明善作文。既成,明善謂全節曰:“伯生見吾文,必有譏彈,吾所欲知。成季為我治具,招伯生來觀之,若已入石,則無及矣。”明日,集至,明善出其文,問何如,集曰:“公能從集言,去百有餘字,則可傳矣。”明善即泚筆屬集,凡刪百二十字,而文益精當。明善大喜,乃歡好如初。集每見明經之士,亦以明善之言告之。

明善一子,晦,蔭受峽州路同知,早卒。

虞集 弟槃 范梈

虞集,字伯生,宋丞相允文五世孫也。曾祖剛簡,為利州路提刑,有治績。嘗與臨邛魏了翁,成都范仲黼、李心傳輩,講學蜀東門外,得程、朱氏微旨,著《易詩書論語說》,以發明其義,蜀人師尊之。祖珏,知連州,亦以文學知名。父汲,黃岡尉。宋亡,僑居臨川崇仁,與吳澄為友,澄稱其文清而醇。嘗再至京師,贖族人被俘者十餘口以歸,由是家益貧。晚稍起家,教授於諸生中,得孛術魯翀、歐陽玄而稱許之,以翰林院編修官致仕。娶楊氏,國子祭酒文仲女。鹹淳間,文仲守衡,以汲從,未有子,為禱於南嶽。集之將生,文仲晨起,衣冠坐而假寐,夢一道士至前,牙兵啟曰:“南嶽真人來見。”既覺,聞甥館得男,心頗異之。

集三歲即知讀書,歲乙亥,汲挈家趨嶺外,干戈中無書冊可攜,楊氏口授《論語》、《孟子》、《左氏傳》、歐蘇文,聞輒成誦。比還長沙,就外傅,始得刻本,則已盡讀諸經,通其大義矣。文仲世以《春秋》名家,而族弟參知政事棟,明於性理之學,楊氏在室,即盡通其說,故集與弟槃,皆受業家庭,出則以契家子從吳澄游,授受具有源委。

左丞董士選自江西除南行台中丞,延集家塾。大德初,始至京師。以大臣薦,授大都路儒學教授,雖以訓迪為職,而益自充廣,不少暇佚。除國子助教,即以師道自任,諸生時其退,每挾策趨門下卒業,他館生多相率詣集請益。丁內艱,服除,再為助教,除博士。監祭殿上,有劉生者,被酒失禮俎豆間,集言諸監,請削其籍。大臣有為劉生謝者,集持不可,曰:“國學,禮義之所出也,此而不治,何以為教!”仁宗在東宮,傳旨諭集,勿竟其事,集以劉生失禮狀上之,移詹事院,竟黜劉生,仁宗更以集為賢。

大成殿新賜登歌樂,其師世居江南,樂生皆河北田裡之人,情性不相能,集親教之,然後成曲。復請設司樂一人掌之,以俟考正。仁宗即位,責成監學,拜台臣為祭酒,除吳澄司業,皆欲有所更張,以副帝意,集力贊其說。有為異論以沮之者,澄投檄去,集亦以病免。未幾,除太常博士,丞相拜住方為其院使,間從集問禮器祭義甚悉,集為言先王製作,以及古今因革治亂之由,拜住嘆息,益信儒者有用。

朝廷方以科舉取士,說者謂治平可力致,集獨以謂當治其源。遷集賢修撰。因會議學校,乃上議曰:“師道立則善人多,學校者,士之所受教,以至於成德達材者也。今天下學官,猥以資格授,強加之諸生之上,而名之曰師爾,有司弗信之,生徒弗信之,於學校無益也。如此而望師道之立,可乎?下州小邑之士,無所見聞,父兄所以導其子弟,初無必為學問之實意,師友之游從,亦莫辨其邪正,然則所謂賢材者,非自天降地出,安有可望之理哉!為今之計,莫若使守令求經明行修成德者,身師尊之,至誠懇惻以求之,其德化之及,庶乎有所觀感也。其次則求夫操履近正,而不為詭異駭俗者,確守先儒經義師說,而不敢妄為奇論者,眾所敬服,而非鄉愿之徒者,延致之日,諷誦其書,使學者習之,入耳著心,以正其本,則他日亦當有所發也。其次則取鄉貢至京師罷歸者,其議論文藝,猶足以聳動其人,非若泛泛莫知根柢者矣。”六年,除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仁宗嘗對左右嘆曰:“儒者皆用矣,惟虞伯生未顯擢爾。”會晏駕,不及用。

英宗即位,拜住為相,頗超用賢俊,時集以憂還江南,拜住不知也。乃言於上,遣使求之於蜀,不見;求之江西,又不見;集方省墓吳中,使至,受命趨朝,則拜住不及見矣。泰定初,考試禮部,言於同列曰:“國家科目之法,諸經傳注各有所主者,將以一道德、同風俗,非欲使學者專門擅業,如近代五經學究之固陋也。聖經深遠,非一人之見可盡,試藝之文,推其高者取之,不必先有主意。若先定主意,則求賢之心狹,而差自此始矣。”後再為考官,率持是說,故所取每稱得人。

泰定初,除國子司業,遷秘書少監。天子幸上都,以講臣多高年,命集與集賢侍讀學士王結執經以從,自是歲嘗在行。經筵之制,取經史中切於心德治道者,用國語、漢文兩進讀,潤譯之際,患夫陳聖學者未易於盡其要,指時務者尤難於極其情,每選一時精於其學者為之,猶數日乃成一篇,集為反覆古今名物之辨以通之,然後得以無忤,其辭之所達,萬不及一,則未嘗不退而竊嘆焉。拜翰林直學士,俄兼國子祭酒。嘗因講罷,論京師恃東南運糧為實,竭民力以航不測,非所以寬遠人而因地利也。與同列進曰:“京師之東,瀕海數千里,北極遼海,南濱青、齊,萑葦之場也,海潮日至,淤為沃壤,用浙人之法,築堤捍水為田,聽富民欲得官者,合其眾分授以地,官定其畔以為限,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之長,千夫、百夫亦如之,察其惰者而易之。一年,勿征也;二年,勿征也;三年,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額於朝廷,以次漸征之;五年,有積蓄,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十年,佩之符印,得以傳子孫,如軍官之法。則東面民兵數萬,可以近衛京師,外御島夷;遠寬東南海運,以紓疲民;遂富民得官之志,而獲其用;江海游食盜賊之類,皆有所歸。”議定於中,說者以為一有此制,則執事者必以賄成,而不可為矣。事遂寢。其後海口萬戶之設,大略宗之。

文宗在潛邸,已知集名,既即位,命集仍兼經筵。嘗以先世墳墓在吳、越者,歲久湮沒,乞一郡自便,帝曰;“爾材何不堪,顧今未可去爾。”除奎章閣侍書學士。時關中大飢,民枕籍而死,有方數百里無孑遺者,帝問集何以救關中,對曰:“承平日久,人情宴安,有志之士,急於近效,則怨讟興焉。不幸大災之餘,正君子為治作新之機也,若遣一二有仁術、知民事者,稍寬其禁令,使得有所為,隨郡縣擇可用之人,因舊民所在,定城郭,修閭里,治溝洫,限畎畝,薄征斂,招其傷殘老弱,漸以其力治之,則遠去而來歸者漸至,春耕秋斂,皆有所助,一二歲間,勿征勿徭,封域既正,友望相濟,四面而至者,均齊方一,截然有法,則三代之民,將見出於空虛之野矣。”帝稱善。因進曰:“幸假臣一郡,試以此法行之,三五年間,必有以報朝廷者。”左右有曰:“虞伯生欲以此去爾。”遂罷其議。有敕諸兼職不過三,免國子祭酒。

時宗藩暌隔,功臣汰侈,政教未立,帝將策士於廷,集被命為讀卷官,乃擬制策以進,首以“勸親親,體群臣,同一風俗,協和萬邦”為問,帝不用。集以入侍燕閒,無益時政,且媢嫉者多,乃與大學士忽都魯都兒迷失等進曰:“陛下出獨見,建奎章閣,覽書籍,置學士員,以備顧問。臣等備員,殊無補報,竊恐有累聖德,乞容臣等辭職。”帝曰:“昔我祖宗,睿智聰明,其於致理之道,生而知之,朕早歲跋涉難阻,視我祖宗,既乏生知之明,於國家治體,豈能周知?故立奎章閣,置學士員,以祖宗明訓、古昔治亂得失,日陳於前,卿等其悉所學,以輔朕志。若軍國機務,自有省院台任之,非卿等責也。其勿復辭。”

有旨采輯本朝典故,仿唐、宋《會要》,修《經世大典》,命集與中書平章政事趙世延同任總裁。集言:“禮部尚書馬祖常,多聞舊章,國子司業楊宗瑞,素有曆象地理記問度數之學,可共領典;翰林修撰謝端、應奉蘇天爵、太常李好文、國子助教陳旅、前詹事院照磨宋糹茲、通事舍人王士點,俱有見聞,可助撰錄。庶幾是書早成。”帝以嘗命修遼、金、宋三史,未見成績,《大典》令閣學士專率其屬為之。既而以累朝故事有未備者,請以翰林國史院修祖宗實錄時百司所具事跡參訂。翰林院臣言於帝曰:“實錄,法不得傳於外,則事跡亦不當示人。”又請以國書《脫卜赤顏》增修太祖以來事跡,承旨塔失海牙曰:“《脫卜赤顏》非可令外人傳者。”遂皆已。俄世延歸,集專領其事,再閱歲,書乃成,凡八百帙。既上進,以目疾丐解職,不允,乃舉治書侍御史馬祖常自代,不報。

御史中丞趙世安乘間為集請曰:“虞伯生久居京師,甚貧,又病目,幸假一外任,便醫。”帝怒曰:“一虞伯生,汝輩不容耶!”帝方向用文學,以集弘才博識,無施不宜,一時大典冊鹹出其手,故重聽其去。集每承詔有所述作,必以帝王之道、治忽之故,從容諷切,冀有感悟,承顧問及古今政治得失,尤委曲盡言,或隨事規諫,出不語人。諫或不入,歸家悒悒不樂。家人見其然,不敢問其故也。時世家子孫以才名進用者眾,患其知遇日隆,每思有以間之。既不效,則相與摘集文辭,指為譏訕,賴天子察知有自,故不能中傷,然集遇其人,未嘗少變。一日,命集草制封乳母夫為營都王,使貴近阿榮、颭颭傳旨。二人者素忌集,繆言制封營國公,集具稿,俄丞相自榻前來索制甚急,集以稿進,丞相愕然問故,集知為所紿,即請易稿以進,終不自言,二人者愧之。其雅量類如此。

論薦人材,必先器識,心所未善,不為牢籠以沽譽;評議文章,不折之於至當不止,其詭於經者,文雖善,不與也。雖以此二者忤物速謗,終不為動。光人龔伯璲,以才俊為馬祖常所喜,祖常為御史中丞,伯遂游其門,祖常亟稱之,欲集為薦引,集不可,曰:“是子雖小有才,然非遠器,亦恐不得令終。”祖常猶未以為然。一日,邀集過其家,設宴,酒半,出薦牘求集署,集固拒之,祖常不樂而罷。文宗崩,集在告,欲謀南還,弗果。幼君崩,大臣將立妥歡帖穆爾太子,用至大故事,召諸老臣赴上都議政,集在召列。祖常使人告之曰:“御史有言。”乃謝病歸臨川。

初,文宗在上都,將立其子阿剌忒納答剌為皇太子,乃以妥歡帖穆爾太子乳母夫言,明宗在日,素謂太子非其子,黜之江南,驛召翰林學士承旨阿鄰帖木兒、奎章閣大學士忽都魯篤彌實書其事於《脫卜赤顏》,又召集使書詔,播告中外。時省台諸臣,皆文宗素所信用、同功一體之人,御史亦不敢斥言其事,意在諷集速去而已。伯璲後以用事敗,殺其身,世乃服集知人。

元統二年,遣使賜上尊酒、金織文錦二,召還禁林,疾作不能行,屢有敕,即家撰文,褒錫勛舊、侍臣。有以舊詔為言者,帝不懌曰:“此我家事,豈由彼書生耶!”至正八年五月己未,以病卒,年七十有七。官自將仕郎十二轉為通奉大夫。贈江西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封仁壽郡公。

集孝友,方二親以故家令德,中遭亂亡,僑寓下邑,左右承順無違。弟槃,早卒,教育其孤,無異己子。兄采,以筦庫輸賦京師,虧數千緡,盡力營貸代償之,無難色。撫庶弟,嫁孤妹,具有恩意。山林之士知古學者,必折節下之,接後進,雖少且賤,如敵己。當權門赫奕,未嘗有所附麗。集議中書,正言讜論,多見容受,屢以片言解疑誤,出人於濱死,亦不以為德。張珪、趙世延尤敬禮之,有所疑必咨焉。

家素貧,歸老後食指益眾,登門之士相望於道,好事爭起邸舍以待之。然碑板之文,未嘗苟作。南昌富民有伍真父者,貲產甲一方,娶諸王女為妻,充本位下郡總管。既卒,其子屬豐城士甘愨求集文銘父墓,奉中統鈔五百錠準禮物,集不許,愨愧嘆而去。其束修羔雁之入,還以為賓客費,雖空乏弗恤也。

集學雖博洽,而究極本原,研精探微,心解神契,其經緯彌綸之妙,一寓諸文,藹然慶曆乾淳風烈。嘗以江左先賢甚眾,其人皆未易知,其學皆未易言,後生晚進知者鮮矣,欲取太原元好問《中州集》遺意,別為《南州集》以表章之,以病目而止。平生為文萬篇,稿存者十二三。早歲與弟槃同辟書舍為二室,左室書陶淵明詩於壁,題曰陶庵,右室書邵堯夫詩,題曰邵庵,故世稱邵庵先生。

子四人,安民,以蔭歷官知吉州路安福州。游其門見稱許者,莆田陳旅,旅亦有文行世。國學諸生若蘇天爵、王守誠輩,終身不名他師,皆當世稱名卿者。其交遊尤厚者,曰范梈。

槃字仲常,延祐五年第進士,授吉安永豐丞。丁父憂。除湘鄉州判官,頗稱癖古。有富民殺人,使隸己者坐之,上下皆阿從,槃獨不署,殺人者卒不免死,而坐者得以不冤。有巫至其州,稱神降,告其人曰:“某方火。”即火。又曰:“明日某方火。”民以火告者,槃皆赴救,至達晝夜,告者數十,寢食盡廢,縣長吏以下皆迎巫至家,厚禮之。又曰:“將有大水,且兵至。”州大家皆盡室逃。槃得劫火卒一人,訊之,盡得巫黨所為,坐捕盜司。召巫至,鞫之,無敢施鞭棰者,槃謂卒曰:“此將為大亂,安有神乎!”急治之,盡得黨與數十人,羅絡內外,果將為變者。同僚皆不敢出視,曰:“君自為之。”槃用斷巫並其黨如法,一時吏民始服儒者為政若此。秩滿,除嘉魚縣尹,槃已卒。

槃幼時,嘗讀柳子厚《非國語》,以為《國語》誠可非,而柳子之說亦非也,著《非非國語》,時人已嘆其有識。《詩》、《書》、《春秋》皆有論著,而《春秋》乃其家學,故尤善。讀吳澄所解諸經義,輒得其旨趣所在,澄亟稱之。兄集接方外士,必扣擊其說,嘗以為聖人之教不明,為學者無所底止,苟於吾道異端疑似之間不能深知,而欲竊究夫性命原、死生之故,其不折而歸之者寡矣。槃不然,聞諸僧在坐,輒不入竟去,其為人方正有如此,雖集亦嚴憚之。然不幸年不及艾而卒。

范梈,字亨父,一字德機,清江人。家貧,早孤,母熊氏守志不他適,長而教之。梈天資穎異,所誦讀,輒記憶,雖癯然清寒若不勝衣,於流俗中克自樹立,無苟賤意。居則固窮守節,竭力以養親,出則假陰陽之技,以給旅食,耽詩工文,用力精深,人罕知者。年三十六,始客京師,即有聲諸公間,中丞董士選延之家塾。以朝臣薦,為翰林院編修官。秩滿,御史台擢海南海北道廉訪司照磨,巡歷遐僻,不憚風波瘴癘,所至興學教民,雪理冤滯甚眾。遷江西湖東,長吏素稱嚴明,於僚屬中獨敬異之。選充翰林應奉。御史台又改擢福建閩海道知事。閩俗素污,文繡局取良家子為繡工,無別尤甚,梈作歌詩一篇述其弊,廉訪使取以上聞,皆罷遣之,其弊遂革。未幾,移疾歸故里。天曆二年,授湖南嶺北道廉訪司經歷,以養親辭。是歲,母喪。明年十月,亦以疾卒,年五十九。所著詩文多傳於世。

梈持身廉正,居官不可乾以私,疏食飲水,泊如也。吳澄以道學自任,少許可,嘗曰:“若亨父,可謂特立獨行之士矣。”為文志其墓,以東漢諸君子擬之。

揭傒斯

揭傒斯,字曼碩,龍興富州人。父來成,宋鄉貢進士。傒斯幼貧,讀書尤刻苦,晝夜不少懈,父子自為師友,由是貫通百氏,早有文名。大德間,稍出遊湘、漢,湖南帥趙淇,雅號知人,見之驚曰:“他日翰苑名流也。”程鉅夫、盧摯,先後為湖南憲長,鹹器重之,鉅夫因妻以從妹。延祐初,鉅夫、摯列薦於朝,特授翰林國史院編修官。時平章李孟監修國史,讀其所撰《功臣列傳》,嘆曰:“是方可名史筆,若他人,直謄吏牘爾。”升應奉翰林文字,仍兼編修,遷國子助教,復留為應奉。南歸省母,鏇復召還。傒斯凡三入翰林,朝廷之事,台閣之儀,靡不閒習,集賢學士王約謂:“與傒斯談治道,大起人意,授之以政,當無施不可。”

天曆初,開奎章閣,首擢為授經郎,以教勛戚大臣子孫。文宗時幸閣中,有所咨訪,奏對稱旨,恆以字呼之而不名。每中書奏用儒臣,必問曰:“其材何如揭曼碩?”間出所上《太平政要策》以示台臣,曰:“此朕授經郎揭曼碩所進也。”其見親重如此。

富州地不產金,官府惑於奸民之言,為募淘金戶三百,而以其人總之,散往他郡,採金以獻,歲課自四兩累增至四十九兩。其人既死,而三百戶所存無什一,又貧不聊生,有司遂責民之受役於官者代輸,民多以是破產。中書因傒斯言,遂蠲其征,民賴以蘇,富州人至今德之。

與修《經世大典》,文宗取其所撰《憲典》讀之,顧謂近臣曰:“此豈非《唐律》乎!”特授藝文監丞,參檢校書籍事,且屢稱其純實,欲進用之,會文宗崩而止。元統初,詔對便殿,慰諭良久,命賜以諸王所服表里各一,躬自辯識以授之。適翰林待制,升集賢學士,階中順大夫。先是,儒學官赴吏部銓者,必移集賢,考較其所業,集賢下國子監,監下博士,吏文淹稽,動逾累月。傒斯請更其法,以事付本院屬官,人甚便之。

奉旨祠北嶽、濟瀆、南鎮,便道西還,時秦王伯顏當國,屢促其還,傒斯引疾固辭。既而天子親擢為奎章閣供奉學士,乃即日就道,未至,改翰林直學士,及開經筵,再升侍講學士、同知經筵事,以對品進階中奉大夫。時新格超升不越二等,獨傒斯進四等,轉九階,蓋異數也。經筵無專官,曰領曰知,多宰執大臣,故微辭奧義,必屬傒斯訂定而後進,其言往往寓獻替之誠,務以裨益治道。天子嘉其忠懇,數出金織文段以賜。

至正三年,年七十,致其事而去,詔遣使追及於漷南。尋復奉上尊諭旨,還撰《明宗神御殿碑》,文成,賜楮幣萬緡、白金五十兩,中宮賜白金亦如之。求去,不許,命丞相脫脫及執政大臣面諭毋行,傒斯曰:“使揭傒斯有一得之獻,諸公用其言而天下蒙其利,雖死於此,何恨!不然,何益之有!”丞相因問:“方今政治何先?”傒斯曰:“儲材為先,養之於位望未隆之時,而用之於周密庶務之後,則無失材廢事之患矣。”一日,集議朝堂,傒斯抗言:“當兼行新舊銅錢,以救鈔法之弊。”執政言不可,傒斯持之益力,丞相雖稱其不阿,而竟莫行其言也。

詔修遼、金、宋三史,傒斯與為總裁官,丞相問:“修史以何為本?”曰:“用人為本,有學問文章而不知史事者,不可與;有學問文章知史事而心術不正者,不可與。用人之道,又當以心術為本也。”且與僚屬言:“欲求作史之法,須求作史之意。古人作史,雖小善必錄,小惡必記。不然,何以示懲勸!”由是顏然以筆削自任,凡政事得失,人材賢否,一律以是非之公。至於物論之不齊,必反覆辨論,以求歸於至當而後止。四年,《遼史》成,有旨獎諭,仍督早成金、宋二史。傒斯留宿史館,朝夕不敢休,因得寒疾,七日卒。時方有使者至自上京,錫宴史局,以傒斯故,改宴日。使者以聞,帝為嗟悼,賜楮幣萬緡,仍給驛舟,護送其喪歸江南。六年,制贈護軍,追封豫章郡公,謚曰文安。有勳爵而無官階者,有司失之也。

傒斯少處窮約,事親菽水粗具而必得其歡心,既有祿入,衣食稍逾於前,輒愀然曰:“吾親未嘗享是也。”故平生清儉,至老不渝。友於兄弟,終始無間言。立朝雖居散地,而急於薦士,揚人之善惟恐不及,而聞吏之貪墨病民者,則尤不曲為之掩覆也。為文章,敘事嚴整,語簡而當;詩尤清婉麗密;善楷書、行、草。朝廷大典冊及元勛茂德當得銘辭者,必以命焉。殊方絕域,鹹慕其名,得其文者,莫不以為榮雲。

黃溍

黃溍,字晉卿,婺州義烏人。母童氏,夢大星墜於懷,乃有娠,歷二十四月始生溍。溍生而俊異,比成童,授以書詩,不一月成誦。迨長,以文名於四方。中延祐二年進士第,授台州寧海丞。縣地瀕鹽場,亭戶恃其不統於有司,肆毒害民;編戶隸漕司及財賦府者,亦謂各有所憑,橫暴尤甚。溍皆痛繩以法,吏以利害白,弗顧也。民有後母與僧通而酖殺其父者,反誣民所為,獄將成,溍變衣冠陰察之,具知其奸偽,卒直其冤。惡少年名在盜籍者,而謀為劫奪,未行,邑大姓執之,圖中賞格。初無獲財左驗,事久不決,溍為之疏剔,以其獄上,論之如本條,免死者十餘人。

遷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石堰西場監運,改諸既州判官。巡海官舸,例以三載一新,費出於官,而責足於民。有餘,則總其事者私焉。溍撙節浮蠹,以余錢還民,歡呼而去。奸民以偽鈔鉤結黨與,脅攘人財,官若吏聽其謀,挾往新昌、天台、寧海、東陽諸縣,株連所及數百家,民受禍至慘。郡府下溍鞫治,溍一問,皆引伏,官吏除名,同謀者各杖遣之。有盜繫於錢唐縣獄,遊民賂獄吏私縱之,假署文牒,發其來為嚮導,逮捕二十餘家。溍訪得其情,以正盜宜傅重議,持偽文書來者又非州民,俱械還錢唐,誣者自明。

入為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轉國子博士。視弟子如朋交,未始以師道自尊,輕納人拜,而來學者滋益恭,業成而仕,皆有聞於世。時欲增設禮殿配位四,配位合東坐而西向,學官或議分置於左右,同列不敢爭,溍獨面折之,事乃止。出為江浙等處儒學提舉。溍年始六十七,不俟引年,亟上納祿侍親之請,絕江徑歸。俄以秘書少監致仕,未幾,落致仕,除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尋兼經筵官,執經進講者三十有二,帝嘉其忠,數出金織紋段賜之。升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同知經筵事。階自將仕郎七轉至中奉大夫。几上章求歸,不俟報而行,帝聞之,遣使者追還京師,復為前官。久之,始得謝南還,優遊田裡間,凡七年,卒於繡湖之私第,年八十一。贈中奉大夫、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江夏郡公,謚曰文獻。

溍天資介特,在州縣唯以清白為治,月俸弗給,每鬻產以佐其費。及升朝行,挺立無所附,足不登巨公勢人之門,君子稱其清風高節,如冰壺玉尺,纖塵弗污。然剛中少容,觸物或弦急霆震,若未易涯涘,一鏇踵間,煦如陽春。溍之學,博極天下之書,而約之於至精,剖析經史疑難,及古今因革制度名物之屬,旁引曲證,多先儒所未發。文辭布置謹嚴,援據精切,俯仰雍容,不大聲色,譬之澄湖不波,一碧萬頃,魚鱉蛟龍,潛伏不動,而淵然之光,自不可犯。所著書,有《日損齋稿》三十三卷、《義烏志》七卷、《筆記》一卷。

同郡柳貫、吳萊,皆浦陽人。貫字道傳,器局凝定,端嚴若神。嘗受性理之學於蘭溪金履祥,必見諸躬行,自幼至老,好學不倦。凡《六經》、百氏、兵刑、律歷、數術、方技、異教外書,靡所不通。作文沉鬱舂容,涵肆演迤,人多傳誦之。始用察舉為江山縣儒學教諭,仕至翰林待制。與溍及臨川虞集、豫章揭傒斯齊名,人號為儒林四傑。所著書,有文集四十卷、《字系》二卷、《近思錄廣輯》三卷、《金石竹帛遺文》十卷。年七十三卒。

萊字立夫,集賢大學士直方之子也,輩行稍後於貫、溍。天資絕人,七歲能屬文,凡書一經目,輒成誦,嘗往族父家,日易《漢書》一帙以去,族父迫扣之,萊琅然而誦,不遺一字,三易他編,皆如之,眾驚以為神。延祐七年,以《春秋》舉上禮部,不利,退居深裊山中,益窮諸書奧旨,著《尚書標說》六卷、《春秋世變圖》二卷、《春秋傳授譜》一卷、《古職方錄》八卷、《孟子弟子列傳》二卷、《楚漢正聲》二卷、《樂府類編》一百卷、《唐律刪要》三十卷、文集六十卷。他如《詩傳科條》、《春秋經說》、《胡氏傳證誤》,皆未脫稿。

萊尤喜論文,嘗云:“作文如用兵,兵法有正有奇,正是法度,要部伍分明,奇是不為法度所縛,舉眼之頃,千變萬化,坐作進退擊刺,一時俱起,及其欲止,什伍各還其隊,元不曾亂。”聞者服之。貫平生極慎許與,每稱萊為絕世之才。溍晚年謂人曰:“萊之文,嶄絕雄深,類秦、漢間人所作,實非今世之士也。吾縱操觚一世,又安敢及之哉!”其為前輩所推許如此。萊以御史薦,調長薌書院山長,未上,卒,年僅四十有四,君子惜之。私謚曰淵穎先生。

部分譯文

元明善字復初,大名清河人。其祖先大概是拓跋魏的後裔,居住在清河的到明善已是第四世了。明善資質穎悟,讀書過目不忘,學習諸經都能理解,而對《春秋》更為深刻。二十歲游吳中,文章名聲卓著。由浙東使者薦為安豐、建康兩縣學正。

後來徵召為樞密院屬官,當時董士選為院僉事,對待他像賓客、朋友一樣,不敢以屬官對待他。士選升為江西左丞,又徵召他為省的屬官。當時贛州劉貴反叛,明善隨士選統兵討伐,擒三百人,明善對一些牽連的一律從輕懲處,使一百三十人免於死刑。有天,將佐說:“應該多殺俘獲的叛逆,死了的應戮屍示眾,以振軍威。”明善堅決爭辯,認為朝廷的軍隊,應奉行先帝的懲罰,這些人是小丑跳梁,殺大頭子就可以了,百姓有什麼罪。所以後來才得到贛、吉兩地民丁十萬人,有司企圖從中得利,而明善請求焚燒反叛者名冊以滅其跡,於是二郡百姓安寧無事。

升明善為南行台屬官。不久授樞密院照磨。後又遷職中書左曹的屬官。當初明善在江西時,張王宣為該省參政,明善有匹駿馬,但是很瘦,張王宣借來騎用,時間長了,馬養得肥壯起來,王宣非常喜愛,給三十斛米作為酬謝。後來王宣倒台,江浙行省清查其家產,金谷簿中寫有“米三十斛送元復初”,不說是酬謝馬的錢,明善因此判罪免職。很久以後,才有人為他辯白這件事,恢復省屬官之職。

仁宗在東宮時,首先提拔他為太子文學。即位後改任翰林待制。參知編修《成宗實錄》、《順宗實錄》,升翰林直學士。詔令他節錄《尚書》經文,譯其涉及政治者獻上。明善推薦宋代忠臣集賢直學士同譯潤色。書編成後,每上奏一篇,帝一定稱讚,並說:“二帝三王之道,要不是你,我不可能知道。”興聖太后受尊號後,廷臣請求赦免罪人,明善說“:多次赦免,不是好人之福,寬容過失就可以了。”

奉旨去山東、河南救災,當時彭城、下邳各州連著幾十個驛站,人餓馬死,而官府不下達文書賑濟借貸,明善用二千錠分給百姓,並說:“我擅自命令,就是犯罪也不推辭。”回來後修編《武宗實錄》,又升翰林侍講學士,參預討論科舉、服色等事務。

延..二年(1315)開始進士考試,任明善為考官;廷試時又為閱卷官,所取士後來多為名臣。又改任禮部尚書,整飭孔氏宗法,使宣聖五十四世孫思晦襲封衍聖公。此情上報後,帝認為可以。提拔為參議中書省事,不久,入翰林為侍讀,授湖廣行省參知政事。又召入集賢任侍讀,討論擴充廟制,升翰林學士,修編《仁宗實錄》。英宗親自到太室祭奠,禮官送上祝冊請署御名,帝命明善三次代帝簽名,對他關懷之深厚,當時無人能相比。至治二年(1322)卒。泰定年間贈資善大夫、河南行省左丞,追封清河郡公,諡號文敏。

明善早就以文章自豪,到晚年造詣更深,有文集流行於社會上。

當初在江西、金陵時,常同虞集進行激烈爭論相互切磋。明善說“:虞集整理諸經,只選朱熹所定,自漢以來先儒曾對經書盡心盡力,但考釋很不廣博。”虞集也說“:凡文辭能表達自己想說的話就可以了,一定要像明善說的‘像雷霆那樣震驚,像鬼神那樣靈變’然後才行,這不是性情端正的表現。”兩個人原相處很好。到京師後,各不相讓。董士選到江浙中台行省,兩人一塊送他到門外,士選說:“伯生以教導為職責,應該早回,復初可以再送我一程。”集回去了,明善送到二十里外,士選下馬入旅舍,備置菜餚,與明善同飲,士選舉杯囑咐說:“士選以功臣之子,出入台省,對國家沒什麼補益,只求得幾個好的士人,被朝廷使用,像復初和伯生,以後一定會顯赫,但也難免被人挑撥離間。復初是中原人,仕途上會受到重用;伯生是南方人,將被復初摧折。現在飲下我這杯酒,希望你不要像這樣。”明善接過酒杯,跪著飲乾後起立說“:確實像您說的,且不說以後,現在已有縫隙,請您再賜一杯,我終身不敢忘您的話。”飲完第二杯就告別了。

真人吳全節與明善交往密切,曾求明善做文,明善對他說:“伯生見了我的文章一定會譏笑,我很想知道他說什麼。成季為我準備,請伯生來看,如已鐫刻石上就不好辦了。”第二天虞集來了,明善拿出文章給集看,集說:“你能按我的話,刪去一百多字,就可以了。”明善立即將筆蘸好墨,囑集修改,共刪一百二十多字,文章更加精當。明善大喜,於是二人和好如初。集每見深明經書的人士,也把明善的話告訴他們。

虞集,字伯生,宋朝丞相允文五代孫。其父汲,黃岡縣尉。宋亡,寄居於臨川崇仁,與吳澄為友,吳說他的文章明白樸實。虞集家境貧寒。晚年稍有發跡,後以翰林院編修官之職位隱退。娶國子祭酒文仲之女楊氏為妻。

虞集三歲就知讀書,至元十二年(1275),汲攜帶家眷赴嶺外,戰爭中無法攜帶書籍,楊氏口授《論語》、《孟子》、《左氏傳》和歐、蘇的文章,集聽後都能背誦。返長沙後,在外傅處就讀,虞集和弟弟虞般木都是在家接受學業的,離家後又與意志相合的世伯吳澄交往,故教與學都有深厚的淵源。

左丞董士選任江西南行台中丞,請虞集任家教,直到大德初年(1297),才去京師。經大臣推薦,任命為大都路儒學教授,他雖以教誨儒生為業,但更重充實自己,從不浪費時間。後任國子助教,把執行師道作為己任。在國子監祭祀的大殿上,有個名叫劉生的儒生酒醉失禮,虞集要將他除名,大臣中有人為劉生謝罪,虞集不允,說:“國學是培養禮義人才之所,如此失禮而不處理,何以為教?”仁宗傳詔命集勿狠追此事,集把劉生失禮的情況陳述於上,並遷詹事院辦公,劉生終被除名。仁宗更認為虞集是一位賢德之人。

大成殿新賜登歌樂曲,而來自江南的琴師與來自河北各封地的樂生,性情各異,虞集親自教他們,然後才能演奏。虞集請求設立司樂一人做總管,便於考核。仁宗即位後責令監學拜台臣為祭酒,任命吳澄為司業,希冀有所改革,以符合仁宗的意願。虞集竭力贊助這種主張。因持不同主張的人阻止改革,吳澄棄官而去,虞集也稱病辭官。不久又任命為太常博士。丞相拜住剛任院使,問集關於禮器、禮節、儀式的事,集對答如流。拜住聽後,甚為嘆息,更信儒生是有用的了。

朝廷要以科舉選拔人才,有人認為治理天下只要有武力即可,只有虞集認為要長治久安,必須從根本著手。後任命虞集為集賢修撰。大德六年(1302)任命集為翰林待制兼國史院編修官,仁宗曾對左右的人嘆息說:“儒生都已啟用了,只有虞伯生沒有提拔。”當時正逢仁宗駕崩,未能重用。

英宗即位後,任拜住為相,能重用有德才之人,拜住就向皇上推薦了他。泰定初年,在禮部主持考試,對共事的人說“:國家考試各科的辦法,經書的注釋都雖各有見解,但主要是用來統一道德、同化風俗,而不是使學生專門擅長某一家的學說,像近代學習五經的陋習,經典道理深遠,不是一個人的見解能闡明的。考試要錄取成績優秀的,不要先有定見,否則求賢就會受到局限,錯誤就會從這裡開始。”以後又兩次擔任考官,大致都按這個說法,所以每次都能錄取合意的人才。

泰定初年任命虞集為國子司業,後升遷為秘書少監。天子駕臨上都,因經筵講臣多年事已高,命虞集和集賢侍讀學士王結攜經書跟隨。從此常隨帝行。經筵之制,專門選取經史中合乎德行治國的內容,採用蒙古文、漢文薦與皇上閱讀。而虞集每選一篇文章,都以古今名物進行反覆的辨析,做到言辭通達。很多人都不如他,都無不暗自驚嘆。帝又任命虞集為翰林直學士,不久又兼國子祭酒,在研討事情時,他列舉京師依賴東南運糧的事例,指出耗民力運輸是無法估量的,他對同僚們說:“京師之東,沿海幾千里,北鄰遼海,南近青州、齊魯,是長蘆葦的地方,利用海潮淤泥為沃壤,採用浙江人的辦法,築堤擋水為田。富人中想做官的,將他們召集來,分給土地,官府劃定邊界,能用一萬人耕地的,授給萬夫之田,使他成為萬夫之長。千夫、百夫同是如此,發現懶惰的就換掉他。第一、二年免稅;第三年看收成和土地優劣,由朝廷規定徵收數目,以後按等次逐漸徵收;五年就有積蓄了,給他官爵,按儲蓄給以俸祿;十年發給符印,並能傳給子孫,像軍官的法規一樣。那么東面有幾萬民兵,可以保衛京師,抵禦島上來犯的敵人,東南可以放寬海運,以減輕百姓的勞累。於是有錢想當官的人,能夠用他;在江海間遊蕩的盜賊,也都有所歸宿。”在議論中,由於有人認為執行的人一定會受賄賂,不可行。此事就放下了。以後海口設萬戶制,大概就是按上述做法。

文宗當太子時,已知虞集之名,即位後仍命集兼經筵及奎章閣侍書學士。當時關中災情嚴重,餓死者眾多,方圓幾百里都沒有倖存者,帝問怎樣救關中,集說“:太平的日子長了,人們貪圖安逸,有志的人,急功近利,怨言就出現了。重災之後,執政者要採用新的辦法,拯救災荒,如果派遣一、兩位有才能又熟悉民情的人,稍稍放寬禁令,使他們能有所作為,由郡縣選擇可辦事的人,在故居處劃定城郭,修建閭里,開通河渠,限制田畝,減輕徭賦,把傷、殘、老、弱的人組織起來,以他們的力量來治理災害。那么遠離家鄉的人就會逐漸回來,春耕秋收有人幫助,一年兩年不徵稅,免徭役。田畝劃分既定,友鄰相助,各方的人都聚集在此,整治有方,那時三代的百姓將會出現在這曠野的地方了。”文宗認為很好。他又進言說“:希望給我一個郡,試用此法,三五年中,一定能回報朝廷。”左右的人說“:虞伯生想藉此走掉。”於是此事又作罷了。

當時宗藩之間有隔閡,功臣奢侈越制,政教未能確立,文宗要通過朝廷考試,選拔人才,虞集被任命為閱卷官,他先提出以“勸親親,體群臣,同一風俗,協和萬邦”為試題,帝未採用。集因任侍書學士無事可做,妒忌的人又多,就與大學士忽都魯都兒迷失等對皇上說“:皇上有獨到見解,建立奎章閣,讀群書,設學士員作為顧問。我們沒有什麼能效力,恐有礙您的聖德,請允許我們辭職。”帝說:“從前我的祖宗聰明睿智,對治國之道生而知之,我早年經歷過艱難險阻,與祖宗相比,無生而知之的聰慧,對國家的治理,怎能知道得周全呢?所以才建立奎章閣,設定學士員,以求祖宗的教誨,古今治亂的得失,每天都能陳列在我面前,你們把所學到的全部知識,用來幫助我。不要辭職了。”

聖上要收集本朝典故,仿《唐、宋會要》,編《經世大典》,命虞集與中書平章政事趙世延,同任總裁。集說:“禮部尚書馬祖常,很懂古典典章;國子司業楊寶瑞,素來懂得天文地理,可以統率經典;翰林修撰謝端、應奉蘇天爵、太常李好文、國子助教陳旅、前詹士院照磨宋耿衣、通事舍人王士點,都多見多聞,可以協助撰錄。若是這樣便能早日成書。”不久世延返鄉,由集專負此責,歷時兩年,書成,共八百帙,進呈皇帝後,因眼疾求解職,帝不允。

御史中丞趙世安乘空為集請求說:“虞伯生長期住京師,家境貧困,又患眼病,懇請給他出京任職的機會,以便就醫。”帝怒斥說“:一個虞伯生你們也不能容納嗎?”帝正要專用他從事文學,以他的弘才博識,在任何方面施展,都無不當之處。近來一些重要的典冊都出自他的筆下,因此不讓他離職。集每受命有所述作時,必以帝王之道分析治理疏忽的緣故,從容懇切地希望皇上有所感悟。如果問他歷史上的成敗教訓,更是委婉地詳盡其言。有時因某處問題隨時規勸,出宮後也從不告訴別人;有時進諫後帝不能採納,他回到家中就鬱鬱不樂。家裡人見此情形,也不多問。當時世家子孫因才名被任用的很多,他們擔心皇帝過分重用虞集,常想從中離間帝與集的關係,但未見效。於是他們就爭相摘錄虞集的文辭,指責譏諷,幸天子都能覺察,所以未能中傷虞集。但集卻未改變對他們的態度。

談到推薦人才,一定要先了解其人的修養,不能以籠絡人而達到沽名釣譽的目的;至於評論文章,必須要詳盡其理,那些對經典進行詭辯的文章雖好也不能取。即使因這些而招致誹謗,也絕不動搖。光人龔伯..,因才智英俊得到馬祖常的喜愛,祖常任御史中丞,伯..常到他家與之交往,祖常請虞集引薦,集不允,說:“此人有些小聰明,但不是大器,恐怕將來不會有圓滿的結果。”祖常不以為然。一天在家設宴請集,酒過三巡,祖常拿出引薦信,請集簽名,集斷然拒絕,祖常很不高興地作罷。

文宗駕崩,集正在休假,計畫南歸故里,未能實現。幼君寧宗又駕崩,大臣要仿效武宗即位的前例,立妥歡帖穆爾太子為帝,召集老臣赴上都議事,集也在召集之列。祖常派人對集說“:御史有話。”於是集推說有病回臨川了。

當初文宗在上都,要立其子阿剌忒納答剌為皇太子,只因妥歡帖穆爾太子乳母的丈夫說明宗在世時,一向認為太子不是自己的兒子,貶到江南,用急件召翰林學士阿鄰帖木兒,奎章閣大學士忽都魯篤爾實將這件事寫在《脫卜赤顏》中。又召虞集草擬詔書,宣告於朝廷內外。當時省、台諸臣,都是文宗平素信用的人,御史不敢斥責這件事,用意在諷勸虞集趕快離開。伯..後因執政敗事,招致殺身之禍,當世的人才都佩服虞集能識別人。

元統二年(1334)順帝遣使,召他回禁林,因病發作,不能啟程。至正八年(1448)五月二十三日,病卒,享年七十七歲。詔贈江西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封仁壽郡公。

揭傒斯,字曼碩,龍興富州人。父親揭來成,是宋代鄉貢進士。傒斯幼年時家貧,他讀書很刻苦,無論晝夜,從不懈怠。父子自為師友,因此對諸子百家的學說能透徹了解,文章早已出名。大德年間,出遊湘、漢,湖南帥趙淇,人們送給他的美稱是:知人、見到傒斯驚訝地說:“他日定是翰苑的名流。”程鉅夫、盧摯,先後任湖北地方長官,都很器重他,鉅夫把堂妹嫁給了他。

延..初年(1314),鉅夫、摯向朝廷推薦,特授傒斯翰林國史院編修官。當時平章李孟監修國史,讀了他撰寫的《功臣列傳》後,感嘆地說:“這才是名史的筆法,若是別人,只是謄錄罷了。”升應奉翰林文字,仍兼編修,調遷國子助教,又留為應奉。回南方看望母親,不久又召回。傒斯三次入翰林,朝廷的事,尚書省的禮節,無不熟悉,集賢學士王約說:“與傒斯談治國之道,得到很大啟發,授給政事,沒有不能辦到的。”

天曆初年(1328),開設奎章閣,首先提拔他為授經郎,以教育有功勳的國戚大臣子孫。文宗到官署察訪,都稱呼他的字而不呼名。每當中書奏用儒臣時,一定要問“此人才能比揭曼碩如何?”不久,拿出《太平政要策》給台臣看,並說:“這是朕的授經郎揭曼碩所奉呈的。”可見皇帝對他之親密和重視。

富州不產金,官府聽信奸民的話,召募三百戶淘金,讓這個人總領,分往別郡採金交給官府,每年徵收賦稅由七兩增到四十九兩。這個人死後,三百戶剩下來的不到十分之一,又貧困無法生活,地方官府要求他們以服勞役代交金課,百姓多因此破產。中書根據傒斯的建議,減免了賦稅,百姓才能安息,富州人至今還感激他。

編修《經世大典》時,文宗拿出傒斯撰寫的《憲典》來讀,並對近臣說:“這難道不是《唐律》嗎?”特授傒斯藝文監丞,參與檢校書籍的事,屢次都說書中的內容確實可信,想提升任用他,正逢文宗駕崩而止。元統初年(1333),遷翰林待制,升集賢學士,官階為中順大夫。以前儒學官先到吏部考核,然後轉集賢院考核其能力和水平,集賢轉國子監,國子監轉博士考核,時間要經歷數月。傒斯請求更改這種煩瑣的考核程式,把這件事交給本院屬官辦理,大家都感到方便。

傒斯奉旨到北嶽、濟瀆、南鎮祭祀,取西道而歸。當時秦王伯顏主持國政,屢次催促他返回,傒斯因病堅決辭謝。不久,天子親自提拔他為奎章閣供奉學士,於是立即上路,還未到京,又改任翰林直學士及開經筵,再升侍講學士、同知經筵事,並按品進階中奉大夫。當時規定趨升不能過二等,只有揭傒斯進四等,轉為九級。經筵沒有專官,多為宰執大臣兼任,凡含有貶意的言辭和深奧的道理,都要由傒斯審定後進講,或是或非,一定要有益治國之道。天子稱讚他的忠懇,多次賜給他金織紋緞。

至正三年(1343),揭傒斯年已七十,辭官而去,皇帝令遣使追到氵郭南。不久諭旨要傒斯回去撰寫《明宗神御殿碑》,文章寫成之後,賜楮幣萬緡、白金五十兩,皇后也賜給他這些。傒斯請求離職,不允,命宰相脫脫及執政大臣當面勸他不要走,他說:“使揭傒斯能有一得之獻,諸公用我的話而使天下的人能蒙受其利,那么即使死在這件事上,又有什麼可怨恨的呢?如果不是這樣,會有什麼益處呢?”丞相因而問他“:當今的政治應以什麼為先?”傒斯說:“應以儲材為先,在他們地位和聲望未突出的時候加以培養,而在要周密管理各種事務時任用,這樣才沒有失材廢事情的憂慮。”一天,集會在朝廷議事,傒斯直言說:“應當兼行新舊銅錢,以挽救鈔法的弊端。”執政者認為不可,傒斯更是堅持己見,丞相雖稱讚他剛直不阿,然而還是不採行他的意見。

詔令他編修遼、金、宋三史,並任總裁官。丞相問“:修史以什麼為本?”他回答說“:用人為本,有學問能寫文章但不知道史事的,不能參加;有學問能寫文章也知道史事,然而心術不正的人,也不能參加。用人又應該以心術為本。”並對僚屬說“:想要得到寫史之法,須求寫史之意。古人寫史,很小的好事一定要記錄;很小的壞事也一定要記載,不然怎么能告誡後人呢?”因此,毅然把修改文章作為己任,凡政事得失,人材賢否、是非一律秉公而論;至於對事物的論述有差別時,一定反覆分辨論析,以求得到恰當的看法為止。至正四年,《遼史》編成後,有詔令給以獎勵,他仍督促早日完成宋、金兩部歷史。傒斯在史館住宿,朝夕不能休息,因而得了寒疾,病七日而卒。當時有使者自上京來,賜宴史局,因傒斯病故,而更改了時間,使者奏報皇帝,帝為之哀悼,賜楮幣萬緡,仍給驛舟,護送靈柩回江南。六年贈護軍,追封豫章郡公,諡號文安。傒斯有勳爵而無官階是官府失職所致。

傒斯年幼時,家境窮困,侍奉雙親雖是粗茶淡飯,但一定使他們愉快,有了俸祿後,衣食稍稍比以前好一點,卻總是哀嘆地說“:我的父母不曾享受過這樣的生活。”所以平生清儉,至老不變。對兄弟友愛,始終親密無間。在朝廷雖處不重要的地位,但急於薦士,談別人的優點生怕說得不全面。聽說官吏貪圖謀利,殘害百姓,就絕不為他們掩蓋。寫文章敘事嚴密,語言簡練,寫尤其婉轉細膩,善楷書、行書、草書。朝廷重大文獻以及德高望重的元勛墓志銘,一定命他執筆。在極遠的他鄉的人都仰慕他的名氣,能得到他的文章,沒有不感到榮幸的。

黃溍,字晉卿,婺州義烏人。生來英俊,不同一般,兒時教給詩書,不到一月就能背誦。成人後,以文章聞名四方。

延..二年(1315)中進士,授台州寧海縣丞。該縣臨近鹽場,生產鹽的亭戶因不受當地官府管轄,肆意殘害百姓;隸屬於漕運司及財賦府的編戶,有所依恃,對待百姓則更加橫暴。溍對他們都繩之以法。胥吏勸他不要得罪這些人,但他全不理會。有個百姓的繼母與僧人私通,並謀害了他的父親,反誣告是他幹的,將判刑。溍微服私訪,終於弄清案情,為冤者昭雪。

遷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石堰西場監運,又改任諸暨州判官。在海里巡邏的官船,按慣例是三年一更新,費用出於百姓。有多餘的錢,總管都據為私有。而黃溍則節省消耗,把剩餘的錢還給百姓,深受百姓稱讚。奸民用偽鈔勾結朋黨,強奪民財,官和吏聽從他們的,橫行於新昌、天台、寧海、東陽等縣,牽連達幾百家,百姓遭受極大禍害。因此郡府下令給黃溍,由他審訊懲治。溍一審便都認罪伏法,於是將官吏除名,同謀的人各施以杖刑後遣散。有些盜賊關押在錢塘縣監獄,遊民賄賂獄吏私自放走,並偽造公文帶領人來逮捕二十多家的百姓。溍了解到以上情況,對真正的盜賊則施以重刑;拿假文書來的又不是本州州民,就押送還錢塘,受冤者得到昭雪。

入朝任應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誥,兼國史院編修官,轉調國子博士,對待弟子如同朋友一樣,從不以師道自尊輕易接受別人的跪拜,對來向他求學的學生很客氣地敬重他們,當他們結束學業而任官職後,在社會上都是很有名望的人。當時要在禮殿增設四個配享座位,都是坐東向西,學官有時討論時分別坐在左右兩旁,同列都不敢相爭,溍一人當面指責學官的錯誤,事情才作罷。

出任浙江等處儒學提舉。溍年六、七十歲還不到引退的年齡,極力上書請求回家侍奉雙親,便渡江直接回家。不久辭秘書少監而退隱。沒多長時間,起任,授職翰林直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不久又兼經筵官,為皇帝講解經史三十二次,帝讚揚他的忠誠,多次以金織紋緞賜給他。升侍講學士、知制誥同修國史、同知經筵事。官階自將仕郎七次調遷至中奉大夫。他屢上奏章請求回家,不等上報就走了,帝聽說此事,派遣使者追他回到京師,復任前官。過了很長時間,才準許回南方,在田野間悠閒自得,共七年時間,逝世在繡湖自己宅第中,終年八十一歲。贈中奉大夫、江西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江夏郡公,諡號文獻。

溍天資突出,在州縣政治清明為官廉潔,月俸不給時,常常賣自己的家產以補助不足的費用。升入朝廷任職,不依附任何人,從不登大富翁和權勢人家的門,君子都稱讚他清風高節,如冰壺玉尺,不污染絲毫灰塵。但剛強中缺少容忍,有時遇事性急如雷霆,好像沒有限度,一會兒事過之後,又和悅如春。溍學問廣博,博覽天下書籍,把握其精深含義,能剖析經史的疑難,以及古今承襲或改革的制度,能旁徵博引,多為先儒未發現的問題。寫文章時,文辭結構嚴謹,引據精確。他一舉一動都表現了從容不迫的風度,不動聲色,宛如清澈的湖面,水波不興,一碧萬里,魚鱉蛟龍,潛伏水中一動不動。他所著的書有《日損齋稿》三十三卷、《義烏志》七卷、《筆記》一卷。同郡的柳貫、吳萊,皆是浦陽人。

柳貫,字道傳,才幹和度量都集中於一身,端莊嚴肅如神一般。曾在蘭溪金履祥處學習性理學說,並見之於行動。從幼到老,好學不倦。凡《六經》、百氏、兵刑、律歷、數術、方技、以及其他非儒家書稿,沒有不通曉的。他的文章深沉廣博,人們都傳誦它。最初任江山縣儒學教諭,任官職到翰林待制。與黃溍及臨川虞集、豫章揭亻奚斯齊名,人們稱他們為“儒林四傑”。所著書有文集四十卷、《字系》二卷、《近思錄廣輯》三卷、《金石竹帛遺文》十卷。終年七十三歲。

吳萊,字立夫,集賢大學士吳直方之子,所處時代稍後於貫、溍。天資超人,七歲能寫文章,凡書一看就能背誦。曾經往同族伯父家,每天借一冊《漢書》回去,讀後能朗朗背誦,一字不漏,多次更換別的篇目,都一樣熟悉,大家驚嘆認為是神。

延..七年(1320),參加會試,未中,退居深裊山中,更加鑽研各書的旨要之處,著有《尚書標說》六卷、《春秋世變圖》二卷、《春秋傳授譜》一卷、《古職方錄》八卷、《孟子弟子列傳》二卷、《楚漢正聲》二卷、《樂府類編》一百卷、《唐律刪要》三十卷、文集六十卷。其他還有《詩傳科條》、《春秋經說》、《胡氏傳證誤》,但都未脫稿。

吳萊更喜歡論文,曾認為做文如用兵,兵法有正、有奇,正是法度,要隊伍分明,奇是不為法度束縛,轉瞬間,千變萬化,如同擊劍,時進時退,自始至終不曾混亂。聽的人都很佩服。

柳貫平生讚許人十分慎重,但每稱讚萊為絕世之才。溍晚年對別人說:“萊的文章雄渾突出,類似秦、漢間的人所做,與今世文風不同。我即使做文一生,又怎趕得上他呢?”他被前輩贊得這樣好。萊因御史推薦,調長薌書院山長,未上任,四十四歲逝世,君子都很惋惜。私謚“淵穎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