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宣帝
一
爵賞者,人君馭下之柄,而非但以馭下也,即以正位而凝命也。辭受者,人臣自靖之節,而非但以自靖也,即以安上而遠咎也。故賞有所不行,爵有所不受,而國家以寧。帥昧之始,君與開國之臣,為天下而已亂。迨其中葉,外寇內奸,不逞於宗社,而殃及兆民,大臣代君行討,底定以綏之,而天下蒙安。斯二者,君爵之而非私,下受之而無慚,霍光豈其然哉!
昌邑之廢,光之不幸也。始者廢長立少,不擇而立昌邑,光之罪也。始不慎而輕以天下授不肖,已而刱非常之舉,以臣廢君,而行震世之威。若夫迎立宣帝,固以親以賢,行其所無事者,非其論功之地也。宣帝紀定策功,加封光以二萬戶,侯者五人,關內侯者八人。宣帝之為此,失君道矣。己為武帝曾孫,遭家不造,以賢而立乎其位,所固有也。震矜以為非望之福,德戴己者而酬之,然則覬非望者,可縣爵賞以貿天下之歸,而天位亦危矣。爵賞行,而宣帝之立亦不正矣,以爵賞貿而得之者也。光不引咎以謝嚴延年之責,晏然受之而不辭,他日且為霍山請五等之榮,則光之廢主,乃以邀功而貿賞,又何怪其妻之鴆後而子之謀逆乎?則抑何異司馬昭、蕭道成之因以篡,苗傅、劉正彥之敢於行險以徼幸乎?
論者曰:“光不學無術。”學何為者也?非攬古今之成敗而審趨避之術也。諸葛公有云:“非澹泊無以明志。”又云:“學須靜也。”惟澹與靜,以養廉恥之心,以明取捨之節,以昭忠孝之志,純一於天性,終遠於利名。故可貴、可賤、可履虎尾而不咥、可乘高墉而射隼,居震世之功,而不媿於屋漏。無他,無欲故靜。皎然白其志於天下,流俗不能移,妻子不能亂。君以順天休命而無私,臣以致命遂志而不困。光之不學,未能學乎此也。非此之學,而學於術,以巧為避就。曹操蓋嘗自言老而好學矣,曾不如金日磾之顓愚,暗合乎道也。
二
宣帝欲尊武帝為世宗,薦盛樂,過矣。然其過也,所謂君子之過,失於厚也。夏侯勝訟言訐之,如將加諸鈇鉞者。子貢曰:“惡訐以為直者。”殆是謂乎!春秋之法,“為尊者諱,為親者諱”。春秋以正亂臣賊子之罪,垂諸萬世者也。桓、宣弒立而微其辭,尊則君,親則祖,未有不自敬愛其尊親而可以持天下之公論者也。
宣帝者,武帝之曾孫也。假令有人數夏侯勝乃祖乃父之惡於勝前,而勝晏然樂聽之,其與禽獸奚擇哉!而勝以加諸其君而無忌,是證父攘幸之直也。而天理滅矣。苟其曰武帝之奢縱而澤不及民。萬世之公論,不可泯也。則異代以後,何患無按事跡而覈功罪者。鯀不以配帝而揜圮族之惡,吾弗從臾以效尤可爾。留直道以待後人,全恩禮以盡臣道,各有攸宜,倒行則亂。惡武帝之無恩於天下,而己顧無禮於上,宣帝按不道之誅,不亦宜乎!
三
霍光死而魏相興,此後世大臣興廢,而國政變更、人材進退之始也。霍光非盡不可與言者也,嚴延年廷劾之而勿罪,田延年所與共廢立者而不阿,悍妻行弒,欲自舉發,特茬苒而不能自勝耳。上書者以副封先達領尚書者而後奏,光亦懲昌邑之失而正少主之視聽,特未深知宣帝之明而持之太過耳。相當光之時,奏記於光,俾去副封可也;昌言於廷,俾宣帝敕光去之可也。為人臣者,言苟當於紀綱之大,難有所不避,況光之猶可與言而無挾以不相聽從者乎!待光之死而後言之,相之心不純乎忠。而後世翹故相以樹新黨者,相實為之倡。是殆授興革之權於大臣,而人主幸大臣之死以行己意。上下睽,朋黨興,國事數變。至於宋,而宰相易,天子為之改元。因是而權臣有感於此,則戀位以免禍,樹黨以支亡,迭虛迭盈而國為之敝。斯其為害,三代亡有也;高、文、景、武之世,亦亡有也。故曰:自相始也。
抑相之進也,言正而心詖,跡貞而行詭,所因者許廣漢也,聽起伏於外戚而莫能自遂也。司馬溫公奉宣仁太后改新法,而章悙、邢恕猶指宮闈以為口實,況緣外戚以取相乎?君子之慎始進也,枉尺而直尋不為也。春秋之世,不因大夫而立功名者,顏、曾、冉、閔而已。漢之不因外戚,後世之不因宦寺者,鮮矣。此風俗邪正、國事治亂之大辨也。
四
路溫舒之言緩刑,不如鄭昌之言定律也。宣帝下寬大之詔,而言刑者益淆,上有以召之也。律令繁,而獄吏得所緣飾以文其濫,雖天子日清問之,而民固受罔以死。律之設也多門,於彼於此而皆可坐,意為重輕,賄為出入,堅執其一說而固不可奪。於是吏與有司爭法,有司與廷尉爭法,廷尉與天子爭法,辨莫能折,威莫能制也。巧而彊者持之,天子雖明,廷尉雖慎,卒無以勝一獄吏之奸,而脫無辜於阱。即令遣使歲省而欽恤之,抑惟大凶巨猾因緣請屬以逃於法,於貧弱之冤民亡益也。唯如鄭昌之說,斬然定律而不可移,則一人制之於上,而酷與賄之弊絕於四海,此昌之說所以為萬世祥刑之經也。
夫法之立也有限,而人之犯也無方。以有限之法,盡無方之慝,是誠有所不能該矣。於是而律外有例,例外有奏準之令,皆求以盡無方之慝,而勝天下之殘。於是律之旁出也日增,而猶患其未備。夫先王以有限之法治無方之罪者,豈不審於此哉?以為國之蠶、民之賊、風俗之蜚蜮,去其甚者,如此律焉足矣,即是可以已天下之亂矣。若意外無方之慝,世不恆有,苟不比於律,亦可姑俟其惡之已稔而後誅,固不忍取同生並育之民,逆億揣度,刻畫其不軌而豫謀操蹙也。律簡則刑清,刑清則罪允,罪允則民知畏忌,如是焉足矣。
抑先王之將納民於軌物而弭其無方之奸頑者,尤自有教化以先之,愛養以成之,而不專恃乎此。則雖欲詳備之,而有所不用,非其智慮弗及而待後起之增益也。乃後之儒者,惡惡已甚,不審而流於申、韓。無知之民,苟快泄一時之忿,稱頌其擿發之神明,而不知其行自及也。嗚呼!可悲矣夫!
五
霍光之禍,萌於驂乘。司馬溫公曰:“光久專大柄,不知避去。”固也。雖然,驂乘於初謁高廟之時,非歸政之日也,而禍已伏。雖避去,且有疑其諼者。而讒賊間起,同朝離貳,子弟不謹,竇融所以不免,而奚救於禍?夫驂乘之始,宣帝之疑畏,胡為而使然邪?張安世亦與於廢立,而宣帝亡猜。無他,聲音笑貌之間,神若相逼,而光不知,帝亦情奪意動而不知所以然也。
子夏問孝,子曰:“色難。”豈徒子之於父母哉。上之使民,朋友之相結,賓主之相酬,言未宣,事未接,而早有以移民之情。惟神與氣,不可強制之俄頃而獲人心者也。詩云:“溫溫恭人,惟德之基。”德之用大矣,而溫恭為之基。溫恭者,仁之榮也,仁榮內達而德資以行,豈淺鮮哉!子曰:“切切偲偲,怡怡如也,可謂士矣。”非便辟之謂也。其氣靜者,貌不期而恭;其量遠者,色不期而溫。善世而不伐,德博而化,寬以居之,仁以守之,學問以養之,然後和氣中涵而英華外順。嗚呼!此豈霍光之所及哉!立震世之功名,以社稷為己任,恃其氣以行其志,志氣動而猝無以持,非必驕而神已溢,是以君子難言之也。
周公處危疑而几几,孔子事闇主而與與,則雖功覆天下,終其身以任人之社稷而固無憂。夫周、孔不可及矣,德不逮而欲庶幾焉者,其在曾子之告孟敬子乎!敬其身以遠暴慢,心御氣而道御心。有惴惴之小心,斯有溫溫之恭德。雖有雄猜之主、忮害之小人,亦意消而情得。故君子所自治者身也,非色莊以求合於物也。量不弘,志不持,求不為霍光而不可得,豈易言哉!
六
流俗之毀譽,其可徇乎?趙廣漢,虔矯刻覈之吏也,懷私怨以殺榮畜而動搖宰相,國有此臣,以剝喪國脈而壞民風俗也,不可復救。乃下獄而吏民守闕號泣者數萬人。流俗趨小喜而昧大體,蜂湧相煽以群迷,誠亂世之風哉!
小民之無知也,貧疾富,弱疾彊,忌人之盈而樂其禍,古者謂之罷民。夫富且彊者之不恤貧弱,而以氣凌之,誠有罪矣。乃驕以橫,求以忮,互相妨而相怨,其惡惟均。循吏拊其弱而教其彊,勉貧者以自存,而富者之勢自戢,豈無道哉?然治定俗移而民不見德。酷吏起而樂持之以示威福,鷙擊富彊,而貧弱不自力之罷民為之一快。廣漢得是術也。任無藉之少年,遇事蠭起,敢於殺戮,以取罷民之祝頌。於是而民且以貧弱為安榮,而不知其幸災樂禍,偷以即於疲慵,而不救其死亡。其黠者,抑習為陰憯,伺人之過而齕齧之,相讎相殺,不至於大亂而不止。愚民何知焉,酷吏之餌,酷吏之阱也。而鼓動競起,若恃之以為父母。非父母也,是其嗾以噬人之猛犬而已矣。
宣帝以刻覈稱,而首誅廣漢刻覈之吏,論者猶或冤之。甚矣流俗之惑人,千年而未已,亦至此乎!包拯用而識者憂其致亂,君子之遠識,非庸人之所能測久矣。
七
蕭望之之不終也,宜哉!宣帝欲任之為宰相,而試以吏事,出為左馮翊,遂憤然謝病,帝使金安上諭其意,乃就。望之而有恥之心也,聞安上之諭,可媿死矣。
世之衰也,名為君子者,外矜廉潔而內貪榮寵,位高則就之,位下則辭之。夫爵祿者,天之秩而人君制之者也。恃其經術奏議之長,擇尊榮以為己所固得;充此志也,臨大節而不以死易生、不以賤易貴、以衛社稷也,能乎?處己卑而高視祿位,攬非所得以為己據,誠患失之鄙夫,則亦何所不可哉!其或以伉直見也,徒畏名義以氣矜自雄耳,非心所固恥而不為者也。人主輕之,小人持之,而終不免於禍,不亦宜乎!武帝以此薄汲黯而終不用,黯得以令終,武帝可謂善馭矣。宣帝溫諭以驕望之,非望之之福也。
八
居心之厚薄,亦資識與力以相輔,識淺則利害之惑深,力弱則畏避之情甚。夫苟利害惑於無端而畏避已甚,則刻薄殘忍加於君臣父子而不恤。
張敞,非昌邑之故臣也,宣帝有忌於昌邑,使敞覘之,敞設端以誘王,俾盡其狂愚之詞,告之帝而釋其忌,復授以侯封,卒以令終,敞之厚也。徐鉉,李煜之大臣也,國破身降,宋太宗使覘煜,而以怨望之情告,煜以之死。鉉之於煜,以視敞於昌邑,誰為當生死衛之者?而太宗之寬仁,抑不如宣帝之多猜。鉉即稍示意旨,使煜遜詞,而己藉以入告,夫豈必逢太宗之怒;則雖為降臣,猶有人之心焉。鉉遂躬為操刃之戎首而忍之,獨何心乎!無他,敞能知人臣事君之義,導主以忠厚,而明主必深諒之,其識勝也。且其於寵辱禍福之際,寡所畏忌,其力定也。而鉉孱且愚,險阻至而惘所擇,乃其究也,終以此見薄於太宗而不得用。小人之違心以殉物也,亦何益乎!
有見於此而持之,則雖非忠臣孝子,而名義之際,有餘地以自全。無見於此而不克自持,則君父可捐,以殉人於色笑。若鉉者,責之以張敞之為而不能,況其進此者乎?故君之舉臣,士之交友,識闇而力柔者,絕之可也。一旦操白刃而相向,皆此儔也。
九
尹翁歸卒,家無餘財,宣帝賜其子黃金百斤以奉祭祀,於朱邑亦然,非徒其財也,榮莫至矣。故重祿者,非士所希望以報忠者也,而勸士者在此。刻畫人以清節,而不恤其供祭祀、養父母、畜妻子之計。幸而得廉士也,則亦刻覈寡恩、苛細以傷民氣之褊夫,而流為酷吏,然且不能多得。而漁獵小民以求富者,藉口以無忌而不慚。唐、宋以前,詔祿賜予之豐,念此者至悉,猶先王之遺意也。
至於蒙古,私利而削祿,洪武之初,無能改焉。祿不給於終歲,賞不踰於百金,得百軒輗,而天下不足以治,況三百年而僅一軒輗乎?城垂陷,君垂危,而問飼豬,彼將曰救死而不贍。復奚恤哉!
一○
漢人學古而不得其道,矯為奇行而不經,適以喪志。若韋玄成避嗣父爵,詐為狂疾,語笑昏亂,何為者也?所貴乎道者身也,辱其身而致於狂亂,復何以載道哉!箕子之佯狂,何時也?虞仲斷髮文身,過矣,蓋逃於句吳而從其俗以安,非故為之也。然而虧體辱親,且貽後嗣以僭猾夏之巨惡矣。且古之諸侯,非漢諸侯之比也。國人戴之,諸大夫扳之,非示以必不可君,則不可得而辭也。若夫玄成者,避兄而不受爵,以義固守,請於天子,再三辭而可不相強,奚用此穢亂辱身之為以驚世哉!丞相史責之曰:“古之辭讓,必有文義可觀,乃能垂榮於後。”摘其垂榮之私意,而勉之以文義,玄成聞此,能勿媿乎?士守不辱之節,不幸而至於死,且獄立海騰以昭天下之大義;從容辭讓之事,誰為不得已者?而喪其常度,拂其恆性,亦愚矣哉!韋氏世治經術,而玄成以愚。學以啟愚也,不善學者,復以益其愚;則漢人專經保殘之學,陷之於尋丈之間也。
一一
史稱宣帝元康之世,比年豐稔,谷石五錢,而記以為瑞,蓋史氏之溢辭,抑或偶一郡縣粟滯不行,守令不節宣而使爾也。一夫之耕,上農夫之獲,得五十石足矣。終歲勤勞而僅獲二百五十錢之貲,商賈居贏,月獲五萬錢,而即致一萬石之儲,安得有農人孳孳於南畝乎?金粟之死生,民之大命也。假令農人有婚喪之事,稍費百錢,已空二十石之囷積,一遇凶歲,其不餒死者幾何邪?故善養民者,有常平之廩,有通糴之政,以權水旱,達遠邇,而金粟交裕於民,厚生利用並行,而民乃以存。腐儒目不窺牖,將謂民苟得粟以飽而無不足焉;抑思無布帛以禦寒,無鹽酪蔬肉以侑食,無醫藥以養老疾,無械器以給耕炊,使汝當之,能勝任焉否邪?
一二
趙充國之策羌也,制狡夷初起之定算也。夷狡而初起,其鋒銛利,謀勝而不憂其敗。謀勝而不憂其敗,則致死而不可攖。敗之不憂,則不足以持久而易潰。其徒寡,其積不富,其黨援不堅,而中國之吏士畏之不甚。是數者,利於守而不利於攻,不易之道也。
狡夷之初起亦微矣,而中國恆為之敝。有震而矜之者而人心搖,有輕而蔑之者而國謀不定。彼豈足以敝我哉?嘗試與爭而一不勝,則脅降我兵卒,掠奪我芻糧,闌據我險要,而彼勢日猖。黨而援之者,益信其必興而交以固。盛兵以往,潰敗以歸,而我吏士之心,遂若疾雷之洊加而喪其魄。故充國持重以臨之,使其貧寡之情形,灼然於吾吏士之心目,彼且求一戰而不可得,地促而糧日竭,兵連而勢日衰,黨與疑而心日離。能用是謀而堅持之,不十年而如堅冰之自解於春日矣。
雖然,一人謀之已定,而繼之者難也。夷無恥者,困則必降,降而不難於復叛。充國未老,必且有以懲艾而解散之,而辛武賢之徒不能,故羌禍不絕於漢世。然非充國也,羌之禍漢,小則為宋之元昊,大則為拓拔之六鎮也,而拓拔氏以亡矣。
一三
宣帝之詔充國曰:“將軍不念中國之費,欲以數歲而勝敵,將軍,誰不樂此者?”嗚呼!此鄙陋之臣以惑庸主而激無窮之害者也。幸充國之堅持而不為動,不然,漢其危矣!
為國者,外患內訌,不得已而用兵。謂之不得已,則不可得而速已矣;謂之不得已,則欲已之,亦惟以不已者已之而已矣。何也?誠不可得而已也,舉四海耕三餘九之積,用之一隅,民雖勞,亦不得不勞;國雖虛,亦不得不虛。鄙陋之臣,以其稱鹽數米於烓廚之意計而為國謀,庸主遂信以為憂國者,而害自此生。司農怠於輓輸,忌邊帥之以軍興相迫,竊敝之有司,畏後事之責,猾胥疲民,一倡百和,鼓其欲速之辭,而害自此成。茫味徼功之將帥,承朝廷吝惜之指,翹老成之深智沈勇以為耗國毒民,乃進蕩平之速效,而害自此烈矣。
充國之至金城也,以神爵元年之六月,其振旅而鏇,以二年之五月,持之一年而羌以瓦解,則所云欲以數歲而勝敵者,蓋老成熟慮之辭,抑恐事不必速集,而鄙陋之庸臣且執前言以相責耳。非果有數歲之費以病國勞民,顯矣。甚矣,國無老臣而庸主陋臣之自誤也!憚數歲之勞,遽期事之速效,一蹶不振,數十年兵連禍結而不可解,國果虛,民果困,盜賊從中起,而遂至於亡。以田夫販堅數米量鹽之智,捐天下而陸沈之,哀哉!
一四
宣帝重二千石之任,而循吏有餘美,龔遂、黃霸、尹翁歸、趙廣漢、張敞、韓延壽,皆藉藉焉。跡其治之得失,廣漢、敞、霸皆任術而托跡於道。廣漢、敞以虔矯任刑殺,而霸多偽飾,寬嚴異,而求名太急之情一也。延壽以禮讓養民,庶幾於君子之道,而為之已甚者亦飾也。翁歸雖察,而執法不煩;龔遂雖細,而治亂以緩;較數子之間,其愈矣乎!要此數子者,唯廣漢專乎俗吏之為,而得流俗之譽為最;其餘皆緣飾以先王之禮教,而世儒以為漢治近古,職此繇也。
夫流俗之好尚,政教相隨以濫;禮文之緣飾,精意易以相蒙;兩者各有小著之效,而後先王移風易俗、緣情定禮之令德,永息於天下。救之者其惟簡乎,故夫子言南面臨民之道,而甚重夫簡;以法術之不可任,民譽之不可乾,中和涵養之化不可以旦夕求也。
如廣漢者,弗足道矣。繼廣漢而興,為包拯、海瑞者,尤弗足道矣。至於霸、延壽、翁歸,循其跡而為之,何遽不如三代?而或以侈敗,或以偽譏,何為其致一時之感歆,反出廣漢下乎?雖然,亡其實而猶踐其跡,俾先王之顯道不絕於天下,以視廣漢與敞之所為,猶荑稗與五穀,不可以熟不熟計功也。褊躁以徇流俗之好惡,效在一時,而害中於人心,數百年而不復,亦烈矣哉!
一五
蕭望之曰:“恩足以服孝子,誼足以動諸侯,故春秋大士匄之不伐喪。”遂欲輔匈奴之微弱,救其災患,使貴中國之仁義,亦奚可哉?恩足以服孝子,非可以服夷狄者也;誼足以動諸侯,非可以動夷狄者也。梁武拯侯景於窮歸,而死於台城;宋徽結女直於初起,而囚於五國。輔其弱而彊之,彊而弗可制也;救其患而安之,安而不可復搖也。漢之於匈奴,豈晉之於齊、均為昏姻盟會之友邦哉?望之之說春秋也,失之矣。
一六
蘇威以五教督民而民怨,黃霸以興化條奏郡國上計而民頌之。蓋霸以賞誘吏,而威以罰督民,故恩怨殊焉,而其為治道之蠹,一也。耕者讓畔,行者讓路,道不拾遺,傳記有言之以張大聖人之化者矣;而詩書所載,孔門所述,未嘗及焉。故稱盛治之民曰“士愨女憧”,言乎其朴誠而不詭於文也。故曰:“禮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禮之不可望庶人,猶大夫之不待刑也。聖人之訓,炳如日星矣。
孔子沒,大義乖,微言絕;諸子之言,激昂好為已甚,殆猶佛、老之徒,侈功德於無邊,而天地日月且為之移易也。夫聖人之化,豈期之天下哉?堯有不令之子,舜有不恭之弟,周公有不道之兄,孔子有不杇不雕之弟子,艸野無知,而從容中道於道路,有是理哉?以法制之,以刑束之,以利誘之,民且塗飾以自免;是相率為偽,君子之所惡也。漢之儒者,辭淫而義詭,流及於在位,襲之以為政。霸之邪也,有自來矣。君子之道,如天地之生物,各肖其質而使安其分,斯以為盡人物之性而已矣。
一七
耿壽昌“常平”之法,利民之善術也,後世無能行之者,宋人倣之,而遂流為“青苗”。故曰:非法之難,而人之難也。三代封建之天下,諸侯各有其國,其地狹,其民寡,其事簡,則欲行“常平”之法也易。然而未嘗行者,以生生之計,寬民於有餘,民自得節宣焉,不必上之計之也。上計之而民視以為法;視以為法,則憚而不樂於行,而黠者又因緣假藉以讎其奸。故三代之制,裕民而使自為計耳。雖提封萬井之國,亦不能總計數十年之豐歉而早為之制也。郡縣之天下,財賦廣,而五方之民情各異,其能以一切之治為治乎?
然則“常平”之制不可行與?曰:“常平”者,利民之善術,何為而不可行也?因其地,酌其民之情,良有司制之,鄉之賢士大夫身任而固守之,可以百年而無弊,而非天子所可以齊一天下者也。壽昌行之而利,亦以通河東、上黨、太原、弘農之粟於京師而已矣。
一八
宣帝臨終,屬輔政於蕭望之,其後望之被譖以死,而天下冤之。夫望之者,固所謂可小知而不可大受者也。望之於宣帝之世,建議屢矣,要皆非人之是,是人之非,矯以與人立異,得非其果得,失非其固失也。匈奴內潰,群臣議滅之,望之則曰:“不當乘亂而幸災。”呼韓邪入朝,丞相御史欲位之王侯之下,望之則曰:“待以不臣,謙亨之福。”韓延壽良吏也,忌其名而訐其小過以陷之死。丙吉賢相也,則倨慢無禮而以老侮之。且不但已也,出補平原太守,則自陳而請留;試之左馮翊,則謝病而不赴。跡其所為,蓋攬權自居,翹人過以必伸,激水火於廷,而怙位以自尊者也。若此者,其懷祿不捨之情,早為小人之所挾持;而拂眾矯名,抑為君子所不信。身之不保,而安能保六尺之孤哉!見善若驚,見不善如讎,君子猶謂其量之有涯而不可以任大;況其所謂善者不必善,所謂不善者非不善乎!
宣帝之任之也,將以其經術與?挾經術而行其偏矯之情,以王安石之廉介而禍及天下,而望之益之以侈;抑以其議論與?則華而不實,辯而窒,固君子之所惡也。主父偃、徐樂豈無議論之近正,而望之抑奚以異?蓋宣帝之為君也,恃才而喜自用,樂聞人過以示察者也,故於望之有臭味之合焉。以私好而托家國之大,其不傾者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