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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傳·卷二十七

儒林

◎沈文阿 沈洙 戚袞 鄭灼 張崖 陸詡 沈德威 賀德基 全緩

張譏 顧越 沈不害 王元規

蓋今儒者,本因古之六學,斯則王教之典籍,先聖所以明天道,正人倫,致治 之成法也。秦始皇焚書坑儒,六學自此缺矣。漢武帝立《五經》博士,置弟子員, 設科射策,勸以官祿,其傳業者甚眾焉。自兩漢登賢,鹹資經術。魏、晉浮蕩,儒 教淪歇,公卿士庶,罕通經業矣。宋、齊之間,國學時復開置。梁武帝開五館,建 國學,總以《五經》教授,經各置助教雲。武帝或紆鑾駕,臨幸庠序,釋奠先師, 躬親試胄,申之宴語,勞之束帛,濟濟焉斯蓋一代之盛矣。高祖創業開基,承前代 離亂,衣冠殄盡,寇賊未寧,既日不暇給,弗遑勸課。世祖以降,稍置學官,雖博 延生徒,成業蓋寡。今之采綴,蓋亦梁之遺儒雲。

沈文阿,字國衛,吳興武康人也。父峻,以儒學聞於梁世,授桂州刺史,不行。 文阿性剛強,有膂力,少習父業,研精章句。祖舅太史叔明、舅王慧興並通經術, 而文阿頗傳之。又博採先儒異同,自為義疏。治《三禮》、《三傳》。察孝廉,為 梁臨川王國侍郎,累遷兼國子助教、《五經》博士。

梁簡文在東宮,引為學士,深相禮遇,及撰《長春義記》,多使文阿撮異聞以 廣之。及侯景寇逆,簡文別遣文阿招募士卒,入援京師。城陷,與張乘共保吳興, 乘敗,文阿竄于山野。景素聞其名。求之甚急,文阿窮迫不知所出,登樹自縊, 遇有所親救之,便自投而下,折其左臂。及景平,高祖以文阿州里,表為原鄉令, 監江陰郡。

紹泰元年,入為國子博士,尋領步兵校尉,兼掌儀禮。自太清之亂,台閣故事, 無有存者,文阿父峻,梁武世嘗掌朝儀,頗有遺稿,於是斟酌裁撰,禮度皆自之出。 及高祖受禪,文阿輒棄官還武康,高祖大怒,發使往誅之。時文阿宗人沈恪為郡, 請使者寬其死,即面縛鎖頸致於高祖,高祖視而笑曰:“腐儒復何為者?”遂赦之。

高祖崩,文阿與尚書左丞徐陵、中書舍人劉師知等議大行皇帝靈座俠御衣服之 制,語在師知傳。及世祖即皇帝位,克日謁廟,尚書右丞庾持奉詔遣博士議其禮。 文阿議曰:

民物推移,質文殊軌,聖賢因機而立教,王公隨時以適宜。夫千人無君,不散 則亂,萬乘無主,不危則亡。當隆周之日,公旦叔父,呂、召爪牙,成王在喪,禍 幾覆國。是以既葬便有公冠之儀,始殯受麻冕之策。斯蓋示天下以有主,慮社稷之 艱難。逮乎末葉縱橫,漢承其弊,雖文、景刑厝,而七國連兵。或逾月即尊,或崩 日稱詔,此皆有為而為之,非無心於禮制也。今國諱之日,雖抑哀於璽紱之重,猶 未序於君臣之儀。古禮,朝廟退坐正寢,聽群臣之政,今皇帝拜廟還,宜御太極殿, 以正南面之尊,此即周康在朝一二臣衛者也。其壤奠之節,周禮以玉作贄,公侯以 圭,子男執璧,此瑞玉也。奠贄既竟,又復致享,天子以璧,王后用琮。秦燒經典, 威儀散滅,叔孫通定禮,尤失前憲,奠贄不圭,致享無帛,公王同璧,鴻臚奏賀。 若此數事,未聞於古,後相沿襲,至梁行之。夫稱觴奉壽,家國大慶,四廂雅樂, 歌奏歡欣。今君臣吞哀,萬民抑割,豈同於惟新之禮乎?且周康賓稱奉圭,無萬壽 之獻,此則前準明矣。三宿三咤,上宗曰饗,斯蓋祭儐受福,寧謂賀酒邪!愚以今 坐正殿,止行薦璧之儀,無賀酒之禮。謹撰謁廟還升正寢、群臣陪薦儀注如別。

詔可施行。尋遷通直散騎常侍,兼國子博士,領羽林監,仍令於東宮講《孝經》、 《論語》。天嘉四年卒,時年六十一。詔贈廷尉卿。

文阿所撰《儀禮》八十餘卷,《經典大義》十八卷,並行於世,諸儒多傳其學。

沈洙,字弘道,吳興武康人也。祖休稚,梁餘杭令。父山卿,梁國子博士、中 散大夫。洙少方雅好學,不妄交遊。治《三禮》、《春秋左氏傳》。精識強記, 《五經》章句,諸子史書,問無不答。解巾梁湘東王國左常侍,轉中軍宣城王限內 參軍,板仁威臨賀王記室參軍,遷尚書祠部郎中,時年蓋二十餘。大同中,學者多 涉獵文史,不為章句,而洙獨積思經術,吳郡硃異、會稽賀琛甚嘉之。及異、琛於 士林館講制旨義,常使洙為都講。侯景之亂,洙竄於臨安,時世祖在焉,親就習業。 及高祖入輔,除國子博士,與沈文阿同掌儀禮。

高祖受禪,加員外散騎常侍,歷揚州別駕從事史、大匠卿。有司奏前寧遠將軍、 建康令沈孝軌門生陳三兒牒稱主人翁靈柩在周,主人奉使關內,因欲迎喪,久而未 返。此月晦即是再周,主人弟息見在此者,為至月末除靈,內外即吉?為待主人還 情禮申竟?以事諮左丞江德藻,德藻議:“王衛軍云:‘久喪不葬,唯主人不變, 其餘親各終月數而除。’此蓋引《禮》文論在家內有事故未得葬者耳。孝軌既在異 域,雖已迎喪,還期無指,諸弟若遂不除,永絕婚嫁,此於人情,或為未允。中原 淪陷已後,理有事例,宜諮沈常侍詳議。”洙議曰:“禮有變正,又有從宜。《禮 小記》云:‘久而不葬者,唯主喪者不除,其餘以麻終月數者除喪則已。’《注》 云:‘其餘謂傍親。’如鄭所解,眾子皆應不除,王衛軍所引,此蓋禮之正也。但 魏氏東關之役,既失亡屍柩,葬禮無期,議以為禮無終身之喪,故制使除服。晉氏 喪亂,或死於虜庭,無由迎殯,江左故復申明其制。李胤之祖,王華之父,並存亡 不測,其子制服依時釋縗,此並變禮之宜也。孝軌雖因奉使便欲迎喪,而戎狄難親, 還期未克。愚謂宜依東關故事,在此國內者,並應釋除縗麻,毀靈附祭,若喪柩得 還,別行改葬之禮。自天下寇亂,西朝傾覆,流播絕域,情禮莫申,若此之徒,諒 非一二,寧可喪期無數,而弗除衰服,朝庭自應為之限制,以義斷恩,通訪博識, 折之禮衷。”德藻依洙議,奏可。

世祖即位,遷通直散騎常侍,侍東宮讀。尋兼尚書左丞,領揚州大中正,遷光 祿卿,侍讀如故。廢帝嗣位,重為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遷戎昭將軍、輕車 衡陽王長史,行府國事,帶琅邪、彭城二郡丞。梁代舊律,測囚之法,日一上,起 自晡鼓,盡於二更。及比部郎范泉刪定律令,以舊法測立時久,非人所堪,分其刻 數,日再上。廷尉以為新制過輕,請集八座丞郎並祭酒孔奐、行事沈洙五舍人會尚 書省詳議。時高宗錄尚書,集眾議之,都官尚書周弘正曰:“未知獄所測人,有幾 人款?幾人不款?須前責取人名及數並其罪目,然後更集。”得廷尉監沈仲由列稱, 別制已後,有壽羽兒一人坐殺壽慧,劉磊渴等八人坐偷馬仗家口渡北,依法測之, 限訖不款。劉道朔坐犯七改偷,依法測立,首尾二日而款。陳法滿坐被使封藏、阿 法受錢,未及上而款。弘正議曰:“凡小大之獄,必應以情,正言依準五聽,驗其 虛實,豈可全恣考掠,以判刑罪。且測人時節,本非古制,近代已來,方有此法。 起自晡鼓,迄於二更,豈是常人所能堪忍?所以重械之下,危墮之上,無人不服, 誣枉者多。朝晚二時,同等刻數,進退而求,於事為衷。若謂小促前期,致實罪不 伏,如復時節延長,則無愆妄款。且人之所堪,既有強弱,人之立意,固亦多途。 至如貫高榜笞刺爇,身無完者,戴就熏針並極,困篤不移,豈關時刻長短,掠測優 劣?夫與殺不辜,寧失不經,罪疑惟輕,功疑惟重,斯則古之聖王,垂此明法。愚 謂依范泉著制,於事為允。”舍人盛權議曰:“比部范泉新制,尚書周弘正明議, 鹹允《虞書》惟輕之旨,《殷頌》敷正之言。竊尋廷尉監沈仲由等列新制以後,凡 有獄十一人,其所測者十人,款者唯一。愚謂染罪之囚,獄官宜明加辯析,窮考事 理。若罪有可疑,自宜啟審分判,幸無濫測;若罪有實驗,乃可啟審測立;此則枉 直有分,刑宥斯理。范泉今牒述《漢律》,雲‘死罪及除名,罪證明白,考掠已至, 而抵隱不服者,處當列上’。杜預注云‘處當,證驗明白之狀,列其抵隱之意’。 竊尋舊制深峻,百中不款者一,新制寬優,十中不款者九,參會兩文,寬猛實異, 處當列上,未見釐革。愚謂宜付典法,更詳‘處當列上’之文。”洙議曰:“夜中 測立,緩急易欺,兼用晝漏,於事為允。但漏刻賒促,今古不同,《漢書·律歷》, 何承天、祖沖之、釭之父子《漏經》,並自關鼓至下鼓,自晡鼓至關鼓,皆十三刻, 冬夏四時不異。若其日有長短,分在中時前後。今用梁末改漏,下鼓之後,分其短 長,夏至之日,各十七刻,冬至之日,各十二刻。伏承命旨,刻同勒令,檢一日之 刻乃同,而四時之用不等,廷尉今牒,以時刻短促,致罪人不款。愚意願去夜測之 昧,從晝漏之明,斟酌今古之間,參會二漏之義,舍秋冬之少刻,從夏日之長晷, 不問寒暑,並依今之夏至,朝夕上測,各十七刻。比之古漏,則一上多昔四刻,即 用今漏,則冬至多五刻。雖冬至之時,數刻侵夜,正是少日,於事非疑。庶罪人不 以漏短而為捍,獄囚無以在夜而致誣,求之鄙意,竊謂允合。”眾議以為宜依范泉 前制,高宗曰:“沈長史議得中,宜更博議。”左丞宗元饒議曰:“竊尋沈議非頓 異范,正是欲使四時均其刻數,兼斟酌其佳,以會優劇。即同牒請寫還刪定曹詳改 前制。”高宗依事施行。

洙以太建元年卒,時年五十二。

戚袞,字公文,吳郡鹽官人也。祖顯,齊給事中。父霸,梁臨賀王府中兵參軍。 袞少聰慧,遊學京都,受《三禮》於國子助教劉文紹,一二年中,大義略備。年十 九,梁武帝敕策《孔子正言》並《周禮》、《禮記》義,袞對高第。仍除揚州祭酒 從事史。

就國子博士宋懷方質《儀禮》義,懷方北人,自魏攜《儀禮》、《禮記》疏, 秘惜不傳,及將亡,謂家人曰:“吾死後,戚生若赴,便以《儀禮》、《禮記》義 本付之,若其不來,即宜隨屍而殯。”其為儒者推許如此。尋兼太學博士。

梁簡文在東宮,召袞講論。又嘗置宴集玄儒之士,先命道學互相質難,次令中 庶子徐摛馳騁大義,間以劇談。摛辭辯縱橫,難以答抗,諸人懾氣,皆失次序。袞 時騁義,摛與往復,袞精采自若,對答如流,簡文深加嘆賞。尋除員外散騎侍郎, 又遷員外散騎常侍。敬帝承制,出為江州長史,仍隨沈泰鎮南豫州。泰之奔齊也, 逼袞俱行,後自鄴下遁還。又隨程文季北伐,呂梁軍敗,袞沒於周,久之得歸。仍 兼國子助教,除中衛始興王府錄事參軍。太建十三年卒,時年六十三。

袞於梁代撰《三禮義記》,值亂亡失,《禮記義》四十卷行於世。

鄭灼,字茂昭,東陽信安人也。祖惠,梁衡陽太守。父季徽,通直散騎侍郎、 建安令。灼幼而聰敏,勵志儒學,少受業於皇侃。梁中大通五年,釋褐奉朝請。累 遷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安東臨川王府記室參軍,轉平西邵陵王府記室。簡文在 東宮,雅愛經術,引灼為西省義學士。承聖中,除通直散騎侍郎,兼國子博士。尋 為威戎將軍,兼中書通事舍人。高祖、世祖之世,歷安東臨川、鎮北鄱陽二王府諮 議參軍,累遷中散大夫,以本職兼國子博士。未拜,太建十三年卒,時年六十八。

灼性精勤,尤明《三禮》。少時嘗夢與皇侃遇於途,侃謂灼曰“鄭郎開口”, 侃因唾灼口中,自後義理逾進。灼家貧,抄義疏以日繼夜,筆毫盡,每削用之。灼 常蔬食,講授多苦心熱,若瓜時,輒偃臥以瓜鎮心,起便誦讀,其篤志如此。

時有晉陵張崖、吳郡陸詡、吳興沈德威、會稽賀德基,俱以禮學自命。

張崖傳《三禮》於同郡劉文紹,仕梁歷王府中記室。天嘉元年,為尚書儀曹郎, 廣沈文阿《儀注》,撰五禮。出為丹陽令、王府諮議參軍。御史中丞宗元饒表薦為 國子博士。

陸詡少習崔靈恩《三禮義宗》,梁世百濟國表求講禮博士,詔令詡行。還除給 事中、定陽令。天嘉初,侍始興王伯茂讀,遷尚書祠部郎中。

沈德威字懷遠,少有操行。梁太清末,遁於天目山,築室以居,雖處亂離,而 篤學無倦,遂治經業。天嘉元年,征出都,侍太子講《禮傳》。尋授太學博士,轉 國子助教。每自學還私室以講授,道俗受業者數十百人,率常如此。遷太常丞,兼 五禮學士,尋為尚書儀曹郎,後為祠部郎。俄丁母憂去職。禎明三年入隋,官至秦 王府主簿。年五十五卒。

賀德基字承業,世傳《禮》學。祖文發,父淹,仕梁俱為祠部郎,並有名當世。 德基少遊學於京邑,積年不歸,衣資罄乏,又恥服故弊,盛冬止衣裌襦袴。嘗於白 馬寺前逢一婦人,容服甚盛,呼德基入寺門,脫白綸巾以贈之。仍謂德基曰:“君 方為重器,不久貧寒,故以此相遺耳。”德基問嫗姓名,不答而去。德基於《禮記》 稱為精明,居以傳授,累遷尚書祠部郎。德基雖不至大官,而三世儒學,俱為祠部, 時論美其不墜焉。

全緩,字弘立,吳郡錢塘人也。幼受《易》於博士褚仲都,篤志研玩,得其精 微。梁太清初,歷王國侍郎、奉朝請,俄轉國子助教,兼司義郎,專講《詩》、 《易》。紹泰元年,除尚書水部郎。太建中,累遷鎮南始興王府諮議參軍,隨府詣 湘州,以疾卒,時年七十四。緩治《周易》、《老莊》,時人言玄者鹹推之。

張譏,字直言,清河武城人也。祖僧寶,梁散騎侍郎、太子洗馬。父仲悅,梁 廬陵王府錄事參軍、尚書祠部郎中。譏幼聰俊,有思理,年十四,通《孝經》、 《論語》。篤好玄言,受學於汝南周弘正,每有新意,為先輩推伏。梁大同中,召 補國子《正言》生。梁武帝嘗於文德殿釋《乾》、《坤》文言,譏與陳郡袁憲等預 焉,敕令論議,諸儒莫敢先出,譏乃整容而進,諮審循環,辭令溫雅。梁武帝甚異 之,賜裙襦絹等,仍雲“表卿稽古之力”。

譏幼喪母,有錯彩經帕,即母之遺制,及有所識,家人具以告之,每歲時輒對 帕哽噎,不能自勝。及丁父憂,居喪過禮。服闋,召補湘東王國左常侍,轉田曹參 軍,遷士林館學士。

簡文在東宮,出士林館發《孝經》題,譏論議往復,甚見嗟賞,自是每有講集, 必遣使召譏。及侯景寇逆,於圍城之中,猶侍哀太子於武德後殿講《老》、《莊》。 梁台陷,譏崎嶇避難,卒不事景,景平,歷臨安令。

高祖受禪,除太常丞,轉始興王府刑獄參軍。天嘉中,遷國子助教。是時周弘 正在國學,發《周易》題,弘正第四弟弘直亦在講席。譏與弘正論議,弘正乃屈, 弘直危坐厲聲,助其申理。譏乃正色謂弘直曰:“今日義集,辯正名理,雖知兄弟 急難,四公不得有助。”弘直曰:“仆助君師,何為不可?”舉座以為笑樂。弘正 嘗謂人曰:“吾每登座,見張譏在席,使入懍然。”高宗世,歷建安王府記室參軍, 兼東宮學士,轉武陵王限內記室,學士如故。

後主在東宮,集宮僚置宴,時造玉柄麈尾新成,後主親執之,曰:“當今雖復 多士如林,至於堪捉此者,獨張譏耳。”即手授譏。仍令於溫文殿講《莊》、《老》, 高宗幸宮臨聽,賜御所服衣一襲。後主嗣位,領南平王府諮議參軍、東宮學士。尋 遷國子博士,學士如故。後主嘗幸鐘山開善寺,召從臣坐於寺西南松林下,敕召譏 豎義。時索麈尾未至,後主敕取松枝,手以屬譏,曰“可代麈尾”。顧謂群臣曰 “此即是張譏後事”。禎明三年入隋,終於長安,時年七十六。

譏性恬靜,不求榮利,常慕閒逸,所居宅營山池,植花果,講《周易》、《老》、 《莊》而教授焉。吳郡陸元朗、硃孟博、一乘寺沙門法才、法雲寺沙門慧休、至真 觀道士姚綏,皆傳其業。譏所撰《周易義》三十卷,《尚書義》十五卷,《毛詩義》 二十卷,《孝經義》八卷,《論語義》二十卷,《老子義》十一卷,《莊子內篇義》 十二卷,《外篇義》二十卷,《雜篇義》十卷,《玄部通義》十二卷,又撰《游玄 桂林》二十四卷,後主嘗敕人就其家寫入秘閣。

子孝則,官至始安王記室參軍。

顧越,字思南,吳郡鹽官人也。所居新坡黃岡,世有鄉校,由是顧氏多儒學焉。 越少孤,以勤苦自立,聰慧有口辯,說《毛氏詩》,傍通異義,梁太子詹事周舍甚 賞之。解褐揚州議曹史,兼太子左率丞。越於義理精明,尤善持論,與會稽賀文發 俱為梁南平王偉所重,引為賓客。尋補《五經》博士。紹泰元年,遷國子博士。世 祖即位,除始興王諮議參軍,侍東宮讀。世祖以越篤老,厚遇之,除給事黃門侍郎, 又領國子博士,侍讀如故。廢帝嗣立,除通直散騎常侍、中書舍人。華皎之構逆也, 越在東陽,或譖之於高宗,言其有異志,詔下獄,因坐免。太建元年卒於家,時年 七十八。

時有東陽龔孟舒者,亦治《毛氏詩》,善談名理。梁武世,仕至尋陽郡丞,元 帝在江州,遇之甚重,躬師事焉。承聖中,兼中書舍人。天嘉初,除員外散騎常侍, 兼國子助教、太中大夫。太建中卒。

沈不害,字孝和,吳興武康人也。祖總,齊尚書祠部郎。父懿,梁邵陵王參軍。 不害幼孤,而修立好學。十四召補國子生,舉明經。累遷梁太學博士。轉廬陵王府 刑獄參軍,長沙王府諮議,帶汝南令。天嘉初,除衡陽王府中記室參軍,兼嘉德殿 學士。自梁季喪亂,至是國學未立,不害上書曰:

臣聞立人建國,莫尚於尊儒,成俗化民,必崇於教學。故東膠西序,事隆乎三 代,環林璧水,業盛於兩京。自淳源既遠,澆波已扇,物之感人無窮,人之逐欲無 節,是以設訓垂範,啟導心靈,譬彼染藍,類諸琢玉,然後人倫以睦,卑高有序, 忠孝之理既明,君臣之道攸固。執禮自基,魯公所以難侮,歌樂已細,鄭伯於是前 亡,乾戚舞而有苗至,泮宮成而淮夷服,長想洙、泗之風,載懷淹、稷之盛,有國 有家,莫不尚已。

梁太清季年,數鍾否剝,戎狄外侵,奸回內[B192],朝聞鼓鼙,夕炤烽火。洪 儒碩學,解散甚於坑夷,《五典》、《九丘》,湮滅逾乎帷蓋。成均自斯墜業,瞽 宗於是不修,裒成之祠弗陳稞享,釋菜之禮無稱俎豆,頌聲寂寞,遂逾一紀。後生 敦悅,不見函杖之儀,晚學鑽仰,徒深倚席之嘆。

陛下繼歷升統,握鏡臨宇,道洽寰中,威加無外,濁流已清,重氛載廓,含生 熙阜,品庶鹹亨。宜其弘振禮樂,建立庠序,式稽古典,紆跡儒宮,選公卿門子, 皆入於學,助教博士,朝夕講肄,使擔簦負笈,鏘鏘接衽,方領矩步,濟濟成林。 如切如磋,聞《詩》聞《禮》,一年可以功倍,三冬於是足用。故能擢秀雄州,揚 庭觀國,入仕登朝,資優學以自輔,蒞官從政,有經業以治身,轖駕列庭,青紫拾 地。

古者王世子之貴,猶與國子齒,降及漢儲,茲禮不墜,暨乎兩晉,斯事彌隆, 所以見師嚴而道尊者也。皇太子天縱生知,無待審喻,猶宜晦跡俯同,專經請業, 奠爵前師,肅若舊典。昔闕里之堂,草萊自辟,舊宅之內,絲竹流音,前聖遺烈, 深以炯戒。況復江表無虞,海外有截,豈得不開闡大猷,恢弘至道?寧可使玄教儒 風,弗興聖世,盛德大業,遂蘊堯年?臣末學小生,詞無足算,輕獻瞽言,伏增悚 惕。

詔答曰:“省表聞之。自舊章弛廢,微言將絕,朕嗣膺寶業,念在緝熙,而兵 革未息,軍國草創,常恐前王令典,一朝泯滅。卿才思優洽,文理可求,弘惜大體, 殷勤名教,付外詳議,依事施行。”又表改定樂章,詔使制三朝樂歌八首,合二十 八曲,行之樂府。

五年,除贛令。入為尚書儀曹郎,遷國子博士,領羽林監,敕治五禮,掌策文 謚議。太建中,除仁武南康嗣王府長史,行丹陽郡事。轉員外散騎常侍、光祿卿。 尋為戎昭將軍、明威武陵王長史,行吳興郡事。俄入為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 十二年卒,時年六十三。

不害治經術,善屬文,雖博綜墳典,而家無捲軸。每制文,操筆立成,曾無尋 檢。僕射汝南周弘正常稱之曰:“沈生可謂意聖人乎!”著治《五禮儀》一百卷, 《文集》十四卷。

子志道,字崇基,少知名。解褐揚州主簿,尋兼文林著士,歷安東新蔡王記室 參軍。禎明三年入隋。

王元規,字正范,太原晉陽人也。祖道寶,齊員外散騎常侍、晉安郡守。父瑋, 梁武陵王府中記室參軍。元規八歲而孤,兄弟三人,隨母依舅氏往臨海郡,時年十 二。郡土豪劉瑱者,資財巨萬,以女妻之。元規母以其兄弟幼弱,欲結強援,元規 泣請曰:“姻不失親,古人所重。豈得苟安異壤,輒婚非類!”母感其言而止。

元規性孝,事母甚謹,晨昏未嘗離左右。梁時山陰縣有暴水,流漂居宅,元規 唯有一小船,倉卒引其母妹並孤侄入船,元規自執楫棹而去,留其男女三人,閣於 樹杪,及水退獲全,時人皆稱其至行。

元規少好學,從吳興沈文阿受業,十八,通《春秋左氏》、《孝經》、《論語》、 《喪服》。梁中大通元年,詔策《春秋》,舉高第,時名儒鹹稱賞之。起家湘東王 國左常侍,轉員外散騎侍郎。簡文之在東宮,引為賓客,每令講論,甚見優禮。除 中軍宣城王府記室參軍。及侯景寇亂,攜家屬還會稽。天嘉中,除始興王府功曹參 軍,領國子助教,轉鎮東鄱陽王府記室參軍,領助教如故。

後主在東宮,引為學士,親受《禮記》、《左傳》、《喪服》等義,賞賜優厚。 遷國子祭酒。新安王伯固嘗因入宮,適會元規將講,乃啟請執經,時論以為榮。俄 除尚書祠部郎。自梁代諸儒相傳為《左氏》學者,皆以賈逵、服虔之義難駁杜預, 凡一百八十條,元規引證通析,無復疑滯。每國家議吉凶大禮,常參預焉。丁母憂 去職,服闋,除鄱陽王府中錄事參軍,俄轉散騎侍郎,遷南平王府限內參軍。王為 江州,元規隨府之鎮,四方學徒,不遠千里來請道者,常數十百人。禎明三年入隋, 為秦王府東閣祭酒。年七十四,卒於廣陵。

元規著《春秋發題辭》及《義記》十一卷,《續經典大義》十四卷,《孝經義 記》兩卷,《左傳音》三卷,《禮記音》兩卷。

子大業,聰敏知名。

時有吳郡陸慶,少好學,遍知《五經》,尤明《春秋左氏傳》,節操甚高。釋 褐梁武陵王國右常侍,歷征西府墨曹行參軍,除婁令。值梁季喪亂,乃覃心釋典, 經論靡不該究。天嘉初,征為通直散騎侍郎,不就。永陽王為吳郡太守,聞其名, 欲與相見,慶固辭以疾。時宗人陸榮為郡五官掾,慶嘗詣焉,王乃微服往榮第,穿 壁以觀之。王謂榮曰:“觀陸慶風神凝峻,殆不可測,嚴君平、鄭子真何以尚茲。” 鄱陽、晉安王俱以記室征,並不就。乃築室屏居,以禪誦為事,由是傳經受業者蓋 鮮焉。

史臣曰:夫砥身勵行,必先經術,樹國崇家,率由茲道,故王政因之而至治, 人倫得之而攸序。若沈文阿之徒,各專經授業,亦一代之鴻儒焉。文阿加復草創禮 儀,蓋叔孫通之流亞矣。

譯文

今日的儒者,本因承著古代的六學,造就是王教的典籍,它們是先聖之所以明天道,正人倫,使國家政治清平的成法。秦始皇焚書坑儒,六學從此闕失。漢武帝立《五經》博士,置弟子員,設科射策,勸之以官祿,它的傳業者就很多了。自兩漢登賢,都靠運用經術。魏、晉浮蕩,儒教衰落,公卿士庶人士,很少通經業了。宋、齊之間,國學又重新開設。梁武帝開五館,建國學,總體以《五經》教授,每經各置助教。梁武壹有時親駕來到國學學校,置爵於神前祭先師,親自考試國子學生,申之以宴語,慰勞以束帛,濟濟一堂於國學館,這是一代的興盛。高祖創業開基之時,正承前代的離亂,衣冠已絕盡,寇賊未安寧,已經忙得日不暇給,無法顧到勸課讀書。世祖以後,稍微置了些學宮,雖然廣泛延請了一些書生弟子,然而成業的很少。今采綴的,衹是梁代的遺儒。

沈文阿,字國衛,吳興武康人。父親沈峻,以儒學聞名於梁世,被授桂州刺史,不去上任。沈文阿性格剛強,有力氣,小時候從父習業,精研古書章節句讀。祖舅太史叔明、舅王姜興都通經術,而這塞厘大都能傳習。又博採先儒異同,自為詞義疏解。治《三禮》、《三傳》。舉孝廉,為梁臨川王國侍郎,又改兼國子助教、《五經》博士。

梁簡文在東宮,引他為學士,對他深為禮遇,到撰寫《長春義記》,多派沈文阿撮取異聞而廣之。到侯景叛亂,梁簡文另派沈文阿招募士兵,入援京城。城池陷落,沈文阿與張嵊共同保衛吳興,張嵊失敗,沈文阿逃竄到山野中。侯景早聽說沈文阿之名,求他很急,沈文阿窮迫得不知道從哪兒逃出,爬樹上吊自盡,正遇與他有親的人救了他,便自己投身而下,折斷了左臂。到侯景被平定,高祖因沈文阿是同鄉,封為原鄉令,監江陰郡。

紹泰元年,沈文阿入為國子博士,不久領步兵校尉,兼掌儀禮。自太清之亂後,台閣故事沒有保存的,沈文阿父親沈峻,梁武帝時曾掌朝儀,頗有些遣稿,於是沈文阿斟酌裁刪撰寫,禮度都由此出。到高祖受禪,沈文阿便棄官還武康,高祖大怒,派使者去殺他。其時文阿宗的同宗族人沈恪治郡,請求使者寬容,免其一死,便當面縛住他,鎖住頸送到高祖處,高祖見了笑著說:“腐儒又能做什麼?”於是便赦免了他。

高祖崩,沈文阿與尚書左丞徐陵、中書舍人劉師知等人商議大行皇帝靈座俠御衣服的制度,詳細話語在劉師知傳內。到世祖就皇位,限日拜謁廟宇,尚書右丞庾持奉詔派博士議禮。沈文阿議道:

民與物推移,質與文不同軌,聖賢視機會立教,王公隨時機適應。千人無君,不是散就是亂;萬乘無主,不是危就是亡。當時周隆盛之日,公旦叔父,旦、醜爪牙,旦適在喪之際,大禍幾乎傾覆國家。所以葬禮之後便有公冠的儀式,開始入殯要受麻冕之策。這是為了昭示天下國家有主,正考慮社稷的艱難。到酉周末年出現縱橫之爭,漢代承其弊,雖然塞、基時期刑法擱置不用,但星、楚七國起兵反叛。或者超過一個月即立尊,或者帝崩日便下詔,這都是有為而為之,不是無心於禮制。如今國諱的日子,雖然抑制悲哀於以皇室社稷為重,還是沒有使君臣之儀有序。按古代禮制,在朝拜廟後應退坐正寢宮,聽群臣之政見,而今皇帝拜廟還,應御政太極殿,以正南面之尊,造就是周康王在朝時一二個臣衛來朝的情況。他們所奠的土產貢物,周禮以玉作贄,公侯以珪作蟄,子男執璧,遣都是祥瑞之玉。奠蟄結束,又要致享禮,天子用璧,王后用琮。秦朝焚燒經典,威儀散盡消滅,漢代叔孫通定禮,尤其失卻前定憲章,奠贄不用珪,致享沒有帛,公侯諸王同璧,鴻臚官奏賀。像這數件事,古代未曾聽聞遇,後代相沿襲,到梁代行之。凡舉杯祝酒奉壽,家國大慶,四面雅樂,歌奏歡欣。今日君臣悲哀,萬民感情悲抑如割,哪裹同於那新禮呢?且周康王以賓客稱而奉以珪,沒有萬壽之獻,造就是前代準則已很顯明了。宿三夜而三叱吒,大宗伯說大飲賓,這是祭賓受福還是說賀酒!我以為今El坐正殿,應衹行薦璧之禮,不應有賀酒之禮。謹撰寫拜謁廟還升止寢宮、群臣陪薦儀注如別紙。

帝下詔說可以施行。不久改任通直散騎常侍,兼國子博士,領羽林監,仍命令他在束宮講《孝經》、《論語》。天嘉四年死,其時六十一歲。詔贈廷尉卿。

沈文阿所撰《儀禮》八十多卷,《經典大義》十八卷,都行於世,很多儒生都傳習他的學問。  沈洙,字弘道,吳興郡武康人。祖父沈休稚,梁朝餘杭令。父親沈山卿,梁朝國子博士、中散大夫。

沈洙少年時大方文雅而又好學,不隨便交遊。治《三禮》、《春秋左氏傳》。精識強記,凡《五經》章句及諸子史書,問無不答。初任梁朝湘束王國左常侍,轉任中軍宣城王限內參軍,板仁威臨賀王記室參軍,改任尚書祠部郎中,其時年紀在二十多歲。大同年中,學者多涉獵文史,不搞古書的章節句讀,而沈洙獨獨積思於經術,吳郡朱異、會稽賀琛十分稱道他。到朱異、賀琛在士林館講制旨義,常派沈洙為主講者。侯景叛亂時,沈洙竄逃於臨安,此時世祖在那裹,親自跟從他習業。到高祖入宮輔政,封沈洙為國子博士,與沈文阿同掌儀禮。

高祖受禪,沈洙被加員外散騎常侍,歷任揚州別駕從事史、大匠卿。有司上奏,前寧遠將軍、建康令沈孝軌的門生陳三兒書札稱主人的靈柩在周,主人奉使關內,由於想要迎喪,很久未返。這個月末就是第二周,主人弟子在此的,是到月末除靈,內外就吉?還是等待主人還情禮就申畢?帝以此事諮詢左丞江德藻,江德藻議道:“王衛軍說:‘久喪不葬,惟主人不變,其餘親人各終月數而除靈。’這是引《禮》之文論在家內有事故而未得葬的人罷了。沈孝軌既然在異域,雖已迎喪,回還日期無指望。諸位弟子如便不除靈,永絕婚嫁,此於人情,或許不太公允。中原淪陷之後,應當有類似事例,可諮詢沈常侍詳細議之。”沈洙議道:“禮有變正,又有從宜。《禮.小記》說:‘久而不葬的,惟主喪的不除靈,其餘以麻終月數的解除喪服就可以了。’《注》說:‘其餘指旁親。’如鄭玄所解,眾人都應不除,王衛軍所引,是禮之正。但是魏氏東關一役,既失亡屍棺材,葬禮無期,議以為禮無終身之喪,因而制使除喪服。晉氏喪亂,或有死於寇虜之庭的,無法迎殯,江左因而又申明其制。李胤的祖父,王華的父親,都存亡不測,他們的子孫制服按時脫去喪服,這都是變禮之宜。沈孝軌雖然因奉使便要迎喪,但戎狄難親,還期不測。我以為應該按塞鹽過去的規矩,在此國內的,都應脫去喪服,毀靈附祭,如果喪棺得以回還,另行改葬之禮。白天下寇亂,西朝傾覆,流落於絕遠之地,情禮無法得申,像這類人,恐怕不止一二。寧可喪期無數,而不脫喪服,朝廷自應為此作出限制,以禮義決斷恩情,通訪博識之士,以禮折衷。”江德藻同意沈洙之議,上奏被允準。

世祖登位,沈洙改任通直散騎常侍,侍東宮讀。不久兼尚書左丞,領揚州大中正,改任光祿卿,侍讀照舊。廢帝繼位,重又任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改任戎昭將軍、輕車衡陽王長史,行府國事,兼帶琅邪、彭城二郡丞。梁代舊的法律,測囚徒的辦法是,每曰一上,開始於下午三時到五時,結束於夜裹九時到十一時。到比部郎范泉刪定律令,以舊法測立時間太久,不是人所能忍受,劃分其中的刻敷,每日二上。廷尉認為新律制太輕,請求集八座丞郎並祭酒孔奐、行事沈洙五舍人會同尚書省詳議。此時高宗錄尚書,集眾人議之,都官尚書周弘正說:“不知獄中所測的人,有幾人服罪?幾人不服罪?必須先責取人名及數目並加罪目,然後再集。”得廷尉監沈仲由陳述,實行別制以後,有壽羽兒一人殺了壽慧,劉磊渴等八人偷了馬仗家口渡北,依法測之,限期完畢仍不服罪。劉道朔犯了七次偷竊,依法測立,前後二日便服罪。陳法滿被使封藏、背法受錢坐罪,沒來得及上就服罪。弘正議道:“凡小大之獄,必應之以情,正言依準審案的五種方法,驗它們的虛實,哪可全憑拷問鞭打,來判定罪刑。況且測人的時節,本不是古制,近代以來,才有此種方法。起始於下午三時到五時,結束於夜裹九時到十一時,難道是常人所能夠忍受的?所以重械之下,危墮之上,沒有人不服罪,冤枉的人便多了。早晚二個時間,同等刻敷,進退而求。於事才為折衷。假如說小促前期,致使實罪不伏,如再將時節延長,那么沒有不錯服罪的。況且人所能忍受的,原本即有強弱,人的立意,更有多途。至於如貫高鞭笞刺身,身上體無完膚,戴就燻烤針刺並加致極,病重垂危仍不變移,哪關時間長短,鞭打而測的優劣?與其殺無辜者,寧可失之不經,罪疑惟輕,功疑惟重,造就是古代聖王,重視此明法。我認為依范泉所著的律制,於事為妥。”舍人盛權議道:“比部范泉的新制,尚書周弘正的明議,都適合《虞書》惟輕的旨意,《殷頌》布正的言論。我私下尋思廷尉監沈仲由等列新制以後,共有獄囚十一人,其中所測的人十個,衹有一人服罪。我以為服罪的囚犯,獄官應明加辨析,盡考事理。如罪有可疑,自應重審另判,做到沒有濫測;如罪有實際驗證,才可重審測立;這樣就枉與直有分別,刑罰與寬大合理了。范泉今訟述《漢律》,說‘死罪與除名,罪證明白,拷問鞭打已到,而抵賴隱瞞不服罪的,處罰應當列上’。杜預注說:‘處罰應當,指證驗明白的罪狀,列他抵賴隱瞞的意思。,我尋思舊制深刻嚴峻,一百人中不服罪者一個,新制寬大優厚,十人中不服罪者九人,參會兩文,寬嚴是如此不同,處罰應當列上,未見改正。愚以為應付典法,更要詳明‘處罰應當列上’之文。”沈洙議道:“夜間測立,緩急容易欺騙,應兼用滴水計時的漏壺,於事妥當。但漏壺刻制有久近之分,今古不同,<漢書。律歷》,何承天、祖沖之、佢之父子的《漏經》,都從關鼓到下鼓,從晡鼓到關鼓,都是十三刻,冬夏四時沒有不同。如果曰有長短,分在中午時分前後。今用梁末改的漏壺,下鼓之後,分別短長,夏至那天,各十七刻,冬至那天,各十二刻。伏承命令旨意,刻同勒令,檢一日之刻乃同,而四時之用不等,廷尉今訴訟,因時刻短促,致使罪人不服罪。我的意思是應去除夜測的暗昧,遵從晝漏的明白,斟酌於今古之間,參會二漏之義,捨去秋冬的少刻,依從夏日的長晷,不問寒暑,並依今時的夏至,早晚上測,各十七刻。比之於古代的漏刻,那么一上多於過去四刻,就用今日的漏刻,那么冬至多了五刻。雖然冬至之時,敷刻侵夜,正是少El,於事不疑。使得罪人不以漏刻短而為依捍,獄囚不因在夜間而遭受誣陷,求之於我的意思,我自己以為是允合的。”眾人議論以為應依范泉的前制,齷說:“沈長史之議說得合理,可再加廣議。”左丞宗元饒議道:“我尋思這選之議並非完全不同於藝星,正是想使四時都平均刻敷,兼斟酌它們的佳處,以使勞逸平均。便同牒請寫還刪定曹詳細更改前制。”高宗依事施行。

洙於太建元年死,其時五十二歲。

戚袞,字公文,吳郡鹽官人。祖父戚顯,齊朝給事中。父親戚霸,梁朝臨賀王府中兵參軍。戚袞少年聰敏有智慧,遊學京城,向國子助教劉文紹受教<三禮》,一二年中,就大義略通。十九歲,選亘瞳韶令為《孔子正言》及《周禮》、《禮記》疏義,盛塞應對入高品第。於是封揚州祭酒從事史。

戚袞去向國子博士宋懷方求教《儀禮》之義,宋懷方是北人,從魏朝攜帶《儀禮》、《禮記》疏,秘藏愛惜而不願流傳,到他臨終時,對家人說“我死後,雯速如來,便將《儀禮》、《禮記》義本交付他,如他不來,就把它們隨屍體入葬”。 戚袞被儒者推重到如此地步。不久兼太學博士。

梁簡文在東宮,召盛塞講論。又曾置宴召集玄儒人士,先命道學互相質難,再令中庶子徐搞發揮大義,中間插以激烈辯談。徐摘辭辯縱橫,他人難以抗對,旁人都被震懾卻氣,失了次序。此時戚袞闡義,與他往復,戚袞神采自若,對答如流,梁簡文深加讚賞。不久封員外散騎侍郎,又改任員外散騎常侍。敬帝承制,戚袞出任江州長史,並隨沈泰鎮南豫州。沈泰投奔齊朝時,逼戚袞與他同行,戚袞後從鄴工逃回。他又隨程文季北伐,呂梁軍敗,戚袞淪落於周,久而得歸。仍兼國子助教,封中衛始興王府錄事參軍。左建十三年死,死時六十三歲。

戚袞於梁代撰寫了《三禮義記》,值亂世而遺失,有《禮記義》四十卷行於世。

鄭灼,字茂昭,束陽郡信安人。祖父鄭惠,梁朝衡陽太守。父親鄭季徽,通直散騎侍郎、建安令。鄭灼幼時聰敏,勵志於儒學,少年時受業於皇侃。梁代中大通五年,初任奉朝請。又改任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安東臨川王府記室參軍,轉平西邵陵王府記室。簡文在束宮,雅愛經術,引鄭灼為西省義學士。承聖年中,封通直散騎侍郎,兼國子博士。不久為威戎將軍,兼中書通事舍人。高祖、世祖時期,鄭灼歷任安東臨川、鎮北鄱陽二王府諮議參軍,又改任中散大夫,並以本職兼國子博士。未拜官,於太建十三年死,其時六十八歲。

鄭灼生性精明勤快,尤其懂得《三禮》。少年時曾夢見與皇侃在路上相遇,皇侃對鄭灼說“鄭郎開日”,皇侃便將唾液吐於鄭灼口中,此後鄭灼義理愈加進步。鄭灼家貧,他抄寫義疏日以繼夜,筆毫用盡,每次都削而用之。鄭灼常吃蔬食,講授時多苦於心內發熱,若有瓜時,他就伏臥用瓜鎮住心,起來後便誦讀,篤志於學達到了如此地步。

其時有晉陵張崖、吳郡陸詡、吳興沈德威、會稽賀德基,都以禮學自命。

張崖傳《三禮》於同郡劉文紹,在梁朝任王府中記室。天嘉元年,為尚書儀曹郎,對沈文阿《儀注》作擴廣,撰成《五禮》。出任丹陽令、王府諮議參軍。御史中丞宗元饒上表舉薦為國子博士。

陸詡少年時學習崔靈恩《三禮義宗》,梁朝百濟國上表請求講禮博士,帝下詔令陸翔前往。回來後封他給事中、宣鹽令。玉台初年,陸詡侍奉始興王伯茂讀書,改任尚書祠部郎中。

沈德威,字懷遠,少年時有操行。梁朝太漬末年,逃於天目山,築室而居,雖處亂離之世,卻篤於學而無倦,於是專治經書之業。天嘉元年,被征出都,侍奉太子講授《禮》、《傳》。不久被授太學博士,轉任國子助教。經常自國子學回到私室講授,道士俗人受業的有數十上百人,經常如此。改任太常丞,兼五禮學士,不久為尚書儀曹郎,後為祠部郎。繼而母喪離職。禎塱三年入造,官至台王府主簿。五十五歲死。

賀德基,字承業,世代傳《禮》學。祖父賀文發,父親賀淹,在梁朝做官都為祠部郎,都有名於當世。賀德基少年時遊學於京城,積數年不回,衣服缺乏,又恥於穿舊的壞的衣服,隆冬時衹穿袷衣衫褲。他曾在白馬寺前遇到一位婦人,她容貌服裝都很華貴,叫賀德基到寺門內,脫下白綸巾贈送給他,並對賀德基說:“你正為重器,不會久於貧寒,所以將此相贈。”賀德基問遣婦人姓名,她不答而離去。賀德基對於《禮記》堪稱精明,居而傳授,又改任為尚書祠部郎。賀德基雖沒做到大官,但他家三代儒學,都為祠部郎,當時輿論讚美他家學不墜落。

全緩字弘立,吳郡錢塘人。幼年向博士遙控都求教《易》,篤志研習,得其精微。梁代主遣初年,歷任王國侍郎、奉朝請,不久轉任國子助教,兼司義郎,專講《詩》、《易》。紹泰元年,封尚書水部郎。塞建年中,又改任鎮南始興王府諮議參軍,隨府到湘州,因病亡,其時七十四歲。全壟治《周易》、《老》、<莊》,當時凡言玄學的都推重他。

張譏,字直言,清河武城人。祖父張僧寶,梁朝散騎侍郎、太子洗馬。父親張仲悅,梁朝廬陵王府錄事參軍、尚書祠部郎中。張譏幼年聰敏才智出眾,有思理,十四歲通《孝經》、《論語》。篤誌喜好玄言,受學於汝南周弘正,每有新意,都為先輩推重。梁代大同年中,被召補為國子《正言》生。梁武帝曾於文德殿解釋《乾>、《坤》、《文言》,張譏輿陳郡袁憲等參預其中,帝韶令論議,諸位儒生沒有敢先出言的,張譏便整容而進,諮詢審問循環,辭令溫文爾雅。梁武帝十分驚異,賜他裙襦絹等,並說“表彰你的研習古事之功力”。

張譏幼年喪母,有錯彩的經帕,是母親遺留的親制之物,到他有所懂事時,家裹人具體告訴了他,他每年此時就要對著此帕哭泣,感情不能自己。到父喪,他居喪超過禮節。服喪畢,被召補湘東王國左常侍,轉任田曹參軍,改任士林館學士。

簡文在東宮,出士林館發布《孝經》題,張譏論議往復,很被簡文嘆賞,自此每有講論集會,簡文必定派人召張譏。到侯景叛亂,在圍城之中,張譏還侍奉哀太子在武德後殿講《老》、《莊》。梁台城陷落,張譏崎嶇避難,終不事侯景。侯景被平定,任臨安令。

高祖受禪,封太常丞,轉任始興王府刑獄參軍。天嘉年中,改任國子助教。此時周弘正在國學,闡發《周易》題,周弘正第四弟周弘直也在講席。張譏輿周弘正論議,周弘正理屈,周弘直正襟危坐厲聲而說,助周弘正申理。張譏便臉色嚴肅地對周弘直說:“今日義集,辯正名理,即使知道兄弟有急難,四公你也不得幫助。”周弘直說:“我助君師,有何不可?”舉座以此為笑樂之諛。周弘正曾對人說:“我每次登座,見張譏在席,便感到有點懍然。”高宗時,張譏歷任建安王府記室參軍,兼束宮學士,轉任武陵王限內記室,學士照舊。

後主在東宮,召集宮中官員宴會,其時造玉柄麈尾剛成,後主親手執之,說:“當今雖然士多如林,至於可以捉此物的,衹有張譏。”當即親手授給張譏。乃命他在溫文殿講授《莊》、《老》,高宗駕臨宮中聽講,賜他自己所穿衣服一襲。後主繼位,張譏領南平王府諮議參軍、東宮學士。接著改任國子博士,學士照舊。後主曾駕臨鐘山開善寺,召集從臣坐於寺的西南松林下,詔召張譏講義。遣時索拿麈尾未到,後主韶取松枝,親手給張譏,說“可代塵尾”。後主面對群臣說“這就是張譏後事”。禎明三年入隋,張譏死於長安,其年七十六歲。

張譏生性恬靜,不求榮利,常慕閒逸,所居宅營山池,植種花果,在此講《周易》、《老》、《莊》並教授。吳郡陸元朗、朱孟博、一乘寺沙門法才、法雲寺沙門慧休、至真觀道士姚綏,都傳他的學業。張譏所撰《周易義》三十卷,《尚書義》十五卷,《毛詩義》二十卷,《孝經義》八卷,《論語義》二十卷,《老子義》十一卷,《莊子內篇義》十二卷,《外篇義》二十卷,《雜篇義》十卷,《玄部通義》十二卷,又撰《游玄桂林》二十四卷,後主曾令人到他的家寫入秘閣。

張譏兒子張孝則,官至始安王記室參軍。

顧越,字思南,吳郡鹽官人。所居新坡黃岡,世代有鄉校,由此顧氏家族在此地便多儒學人士了。顧越小時候是孤兒,以勤苦自立,聰敏有口辯之才,解說《毛氏詩》,能旁通異義,梁朝太子詹事周舍十分讚賞他。初任揚州議曹史,兼太子左率丞。顧越對於義理很精通明了,尤其擅長持論,與會稽賀文發都為梁朝南平王蕭偉所器重,被引為賓客。不久補為《五經》博士。紹泰元年,改為國子博士。世祖登位,封始興王諮議參軍,侍奉束宮讀書。世祖因顧越年紀很老了,很厚待他,封給事黃門侍郎,又領國子博士,侍讀照舊。廬壹繼位,封通直散騎常侍、中書舍人。華皎叛逆作亂,顧越在束陽,有人向高宗進讒言,說他有異志,直塞下韶判他入獄,因此牽連而免職。友建元年死於家中,年紀七十八歲。

其時有東陽龔孟舒,也治《毛氏詩》,善談名理。梁武帝時代,官至尋陽郡,元帝在江州,對他很為器重,親自以他為師。;承聖年中,兼中書舍人。天嘉初年,封員外散騎常侍,兼國子助教、太中大夫。左建年中死。

沈不害,字孝和,吳興郡武康人。祖父沈總,齊朝尚書祠部郎。父親沈懿,梁朝邵陵王參軍。沈不害幼年是孤兒,但修立好學。十四歲被召補為國子生,舉明經。又改任梁代太學博士,轉任廬醫王府刑獄參軍,晝室生王府諮議,帶這宜令。丟台初年,封面壓旺府中記室參軍,兼台壟毖學士。自梁朝末年喪亂,至此國學未立,這丕害上書道:

臣聽說立人建國,無不以尊儒為高,成風俗化民眾,必崇尚於教學。因而夏代的大學國小,使教育之事隆盛於夏、商、屆三代,環林璧水,學業興盛於漠代兩京。自從淳樸源頭已經遙遠,澆薄之風已扇,物的感人無窮,人的追逐欲望無節度,所以要設訓誡垂風範,啟導人的心靈,譬如那染藍色,類似那雕琢玉,然後人倫可以和睦,尊卑會有序,忠孝之理明確,君臣之道久遠不變。執禮從基礎開始,魯公所以難以欺侮,歌樂達到捆部,鄭伯於是早亡,乾戚武舞而有苗至,泮水的學宮成而淮夷被征服,長想洙、泗之風,又懷淹、擔之盛,有國有家者,無不是崇尚儒教。

梁代太清末年,遭逢乖舛之時運,戎狄外族入侵,邪惡內生,早聞戰鼓,晚起烽火。眾多儒學之士,解散多過坑埋,《五期、《九丘》典籍,湮減超過帷蓋。大學自此墜業,學宮於是不修,褒成之祠堂不陳列祭享物品,入學的釋菜禮沒有相稱的俎豆之器,頌聲不問,已超過十二年。後生篤信深好,不見尊稱之禮儀,晚學深入研究,徒生倚席之長嘆。

陛下您繼皇室升統位,握明鏡臨宇內,道遍寰中,威加海內,濁流已清,重氛廓清,含生興盛,上品下庶都已亨通。現在應該弘揚振興禮樂,建立學校,參照古典,按舊跡建儒宮,選公卿門生,都入於學堂,助教博士,早晚講學,使學子們提雨具背書袋,行而接席,方可領會規矩步伐,從而濟濟成林。切磋琢磨,聞《詩》聞《禮》,一年可以功倍,三年於是足用。故而能擢拔秀才揚雄九州,名揚家庭與國家,入仕登朝,依靠優學以自輔,做官從政。有經業治身,皮革車駕列庭,取青紫貴服如拾地芥。

古代王太子顯貴,還與貴族大夫弟子相列,到了漢代的太子,此禮不墜,延之於兩晉,此事更隆,所以顯示師嚴而稱道尊者。皇太子縱然天生知道,無須審喻,還是應該隱居匿跡俯身相同,專經請業,祭奠前師,敬肅如舊典。過去孑L子闕里之堂,野草自己辟除,舊宅之內,絲竹流音,前聖遣烈,深以為明白的鑑戒。何況又江表無意外之事,海外有阻攔,怎么能不暢開闡發大道,恢復弘揚至道?寧可使玄教儒風,不興於聖世,盛德大業,便蘊於堯年?臣是末學小生,詞無足算,輕獻無見識之言,伏而更增惶恐戰慄。

帝詔答道:“上表已覽,所說已知。自從舊典章廢弛,微言幾乎已絕,我繼位承大業,念在光大,但戰爭未停息,軍隊國家都在草創階段,常常恐怕前王大典,一朝泯滅。你才思敏捷,文理可求,弘揚珍惜大體,殷勤於名教,此可付外詳議,依事施行。”又上表改定樂章,帝韶使制三朝樂歌八首,合二十八曲,行之于樂府。

天嘉五年,封瀚令。入為尚書儀曹郎,改任國子博士,領羽林監,詔治五禮,掌管策文謐議。太建年中,封仁武南康嗣王府長史,行丹陽郡事。轉任員外散騎常侍、光祿卿。不久為戎昭將軍、明威武陵王長史,行吳興郡事。接著入為通直散騎常侍,兼尚書左丞。太建十二年死,其年六十三歲。

選丕晝專攻經術,擅長撰文,雖博覽各種典籍,家中卻無書卷。每撰文,提筆即成,不曾尋檢資料。僕射迪南周弘正常稱讚他說:“沈生可說是心懷聖人了!”沈不害著有治《五禮儀》一百卷,《文集》十四卷。

兒子沈志道,字祟基,少年即知名。初任揚塑主簿,繼而兼塞撻著士,歷任安東塹基王記室參軍。楨明三年入隋。

王元規,字正范,太原郡晉陽人。祖父王道宣,變塑員外散騎常侍、晉安郡守。父親王璋,梁朝武陵王府中記室參軍。

王元規八歲成為孤兒,兄弟三人,隨母親依舅氏到臨海郡,其時十二歲。郡中土豪塑墜,資產巨萬,想把女兒許配於他。王元規母親因她的兒子兄弟三人年幼弱小,想要結強援,王元規哭著請求說:“婚姻不失親,古人所重。哪能苟且偷安於異土,就輿非親類通婚!”母親被他的所言感動,罷了此念。

王元規生性孝順,侍奉母親十分恭謹。早晨到黃昏都不曾離開母親身邊。梁朝時山陰縣有暴水,流水漂溢居宅,王元規祇有一艘小船,倉猝間他引母親輿妹妹及孤侄入船,他自己手執船槳而去,留下他的子女三人,擱於樹梢,到水退時三人都獲救,當時人都稱讚王元規的純厚孝行。

王元規少年好學,跟從吳興沈文阿受業,十八歲通《春秋左氏》、《孝經》、《論語》、<喪服》。梁代中大通元年,帝韶策《春秋》,王元規舉高品第,其時名儒都稱賞他。出仕任湘束王國左常侍,轉任員外散騎侍郎。簡文在束宮時,被引為賓客,每令講論,均受到優厚禮遇。封中軍宣城王府記室參軍。到侯景作亂,攜家屬回會稽。天嘉年中,封始興王府功曹參軍,領國子助教,轉任鎮東鄱陽王府記室參軍,領助教照舊。

後主在東宮,王元規被引為學士,後主親受《禮記》、《左傳》、《喪服》等義,對他賞賜優厚。改任國子祭酒。新安王伯固曾因入宮適遇王元規將開講,便啟奏請求執經,當時輿論認為這是一種榮譽。不久封尚書祠部郎。自梁代開始,諸儒相傳為《左氏》學者的,都以賈逵、服虔之義駁難杜預,共一百八十條,王元規引證通析,不再有疑滯之處。每當國家議論吉凶大禮,他常參預其間。母喪去職,服喪畢,封鄱陽王府中錄事參軍,不久轉任散騎侍郎,改任南平王府限內參軍。南平王在江州,王元規隨王府去鎮守,四方學徒,不遠千里來請學道的,常有數十上百人之多。禎明三年入隋,為秦王府柬合祭酒。七十四歲時死於廣陵。

元規擔著有《春秋發題辭》及《義記》十一卷,《續經典大義》十四卷,《孝經義記》兩卷,<左傳音》三卷,<禮記音》兩卷。

兒子王大業,以聰敏知名。

其時有吳郡人陸慶,少年好學,遍知《五經》,尤其通曉<春秋左氏傳》,節操很高。初任鑿朝武陵王國右常侍,歷任征西府墨曹行參軍,封婁令。正值梁代喪亂,乃專心於釋典,經諭無不通達。天嘉初年,被征為通直散騎侍郎,不就職。丞陽王為吳郡太守時,聞知他的名聲,想與他相見,陸慶以疾病堅辭。其時同宗族人陸榮為郡五官掾,陸慶曾拜謁他,王於是穿便服到陸榮府第,鑿穿牆壁而觀。王對陸榮說:“看陸慶風度神采凝峻,絕不可測,嚴君平、鄭子真怎么超得過他。”鄱陽王、晉安王都以記室官職徵召他。他都不就職。於是築室屏絕外人而居,以憚誦為事,由此傳經受業的人少了。

史臣日:砥身勵行,必先通經術,樹國崇家,都應循此道,由此王政才能達到大治,人倫才能由此而有序。像沈文阿等人,各人專經授業,是一代的鴻儒。選塞四加上又草創禮儀,乃是僅次於叔孫通的一類人。

子大業,聰敏知名。

時有吳郡陸慶,少好學,遍知《五經》,尤明《春秋左氏傳》,節操甚高。釋褐梁武陵王國右常侍,歷征西府墨曹行參軍,除婁令。值梁季喪亂,乃覃心釋典,經論靡不該究。天嘉初,征為通直散騎侍郎,不就。永陽王為吳郡太守,聞其名,欲與相見,慶固辭以疾。時宗人陸榮為郡五官掾,慶嘗詣焉,王乃微服往榮第,穿壁以觀之。王謂榮曰:“觀陸慶風神凝峻,殆不可測,嚴君平、鄭子真何以尚茲。” 鄱陽、晉安王俱以記室征,並不就。乃築室屏居,以禪誦為事,由是傳經受業者蓋鮮焉。

史臣曰:夫砥身勵行,必先經術,樹國崇家,率由茲道,故王政因之而至治,人倫得之而攸序。若沈文阿之徒,各專經授業,亦一代之鴻儒焉。文阿加復草創禮儀,蓋叔孫通之流亞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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