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法術
法術者,人主之所執,為治之樞也。術藏於內,隨務應變;法設於外,適時御人。人用其道而不知其數者,術也;懸教設令以示人者,法也。人主以術化世,猶天以氣變萬物:氣變萬物,而不見其象;以術化人,而不見其形。故天以氣為靈,主以術為神。術以神隱成妙,法以明斷為工。淳風一澆,則人有爭心,情為既動,則立法以撿之。建國君人者,雖能善政,未有棄法而成治也。故神農不施刑罰而人善,為政者不可廢法而治人,舜執乾戚而服有苗,征伐者不可釋甲而制冠。
立法者,譬如獸御:察馬之力,揣途之數,齊其御轡,以從其勢。故能登坂赴險,無覆軼之敗;乘危涉遠,無越軌之患。君猶御也,法擾轡也,人猶馬也,馬猶軌也,理猶執轡也。執轡者,欲馬之遵軌也,明法者,欲人之循治也。轡不均齊,馬失軌也;法不適時,人乖理也。
是以明主務循其法,因時制宜:苟利於人,不必法古;必害於事,不可循舊。夏商之衰,不變法而亡;三代之興,不相襲而王;堯舜異道,而德蓋天下;湯武殊治,而名施後代。由此觀之:法宜變動,非一代也。
今法者則溺於古律,儒者則拘於舊禮,而不識情移法宜變改也。此可與守法而施教,不可與論法而立教。故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賢者更禮,不肖者拘焉。拘禮之人,不足以言事;製法之士,不足以論理。若握一世之法,以傳百世之人,由以一衣擬寒暑,一藥治痤瘕也。若載一時之禮,以訓無窮之時,是刻舟而求劍,守株而待免也。
故製法者,為理之所由,而非所以為治也。禮者,成化之所宗,而非所以成化也。成化之宗,在於隨時,為治之本,在於因世。未有不因世而欲治,不隨時而成化,以斯治政,未為衷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