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章 節用(中)
子墨子言曰:“古者明王聖人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彼其愛民謹忠,利民謹厚,忠信相連,又示之以利,是以終身不饜,歿世而不捲。古者明王聖人其所以王天下、正諸侯者,此也。”
是故古者聖王制為節用之法,曰:“凡天下群百工,輪車鞼匏、陶冶梓匠,使各從事其所能,曰:“凡足以奉給民用,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為。
古者聖王制為飲食之法,曰:“足以充虛繼氣,強股肱,耳目聰明,則止。不極五昧之調、芬香之和,不致遠國珍怪異物。”何以知其然?古者堯治天下,南撫交趾,北降幽都,東、西至日所出、入,莫不賓服。逮至其厚愛,黍稷不二,羹胾不重,飯於土塯,啜於土形,斗以酌,俯仰周鏇,威儀之禮,聖王弗為。
古者聖王制為衣服之法,曰:“冬服紺緅之衣,輕且暖;夏服絺綌之衣,輕且凊,則止。”諸加費不加於民利者,聖王弗為。
古者聖人為猛禽狡獸暴人害民,於是教民以兵行。日帶劍,為刺則入,擊則斷,旁擊而不拆,此劍之利也。甲為衣,則輕且利,動則兵且從,此甲之利也。車為服重致遠,乘之則安,引之則利,安以不傷人,利以速至,此車之利也。古者聖王為大川廣谷之不可濟,於是利為舟楫,足以將之,則止。雖上者三公,諸侯至,舟楫不易,津人不飾,此舟之利也。
古者聖王制為節葬之法,曰:“衣三領,足以朽肉;棺三寸,足以朽骸;窟穴,深不通於泉,流不發泄,則止。”死者既葬,生者毋久喪用哀。
古者人之始生,未有宮室之時,因陵丘窟穴而處焉。聖王慮之,以為窟穴,曰:冬可以避風寒,逮夏,下潤濕,上熏蒸,恐傷民之氣,於是作為宮室而利。然則為宮室之法,將奈何哉?子墨子言曰:“其旁可以圉風寒,上可以圉雪霜雨露,其中蠲潔,可以祭祀,宮牆足以為男女之別,則止。”諸加費不加民利者,聖王弗為。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墨子說道:“古代的明王聖人所以能統一天下、長於諸侯的原因,是他們愛護百姓確實盡心,利於百姓確實豐厚,忠信結合,又把利益指示給百姓。所以(他們)終身對此都不滿足,臨死前還不厭倦。古代的明王聖人所以能統一天下、長於諸侯的原因,即在於此。”
所以古代聖王定下節用的法則是:“凡是天下百工,如造輪車的、制皮革的、燒陶器的、鑄金屬的、當木匠的,使各人都從事自己所擅長的技藝,只要足以供給民用就行。”而那種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有利於民用的,聖王都不做。
古代聖王制定飲食的法則是:“只要能夠充飢補氣,強壯手腳,耳聰目明就行了。不窮極五味的調和與氣味芳香,不招致遠國珍貴奇怪的食物。”怎么知道是這樣呢?古時堯帝治理天下,南面安撫到交阯,北面降服到幽都,東面直到太陽出入的地方,沒有誰敢不歸服的。及至他最喜愛的(食物),
飯食沒有兩種,肉食不會重複,用土鎦吃飯,用土鉶喝湯,用木勺飲酒,對俯仰周鏇等禮儀,聖王不去做。
古代聖王制定做衣服的法則是:“冬天穿的天青色的衣服,輕便而又暖和;夏天穿細葛或粗葛布的衣服,輕便而又涼爽,這就可以了。其他種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加利於民用的,聖王不去做。
古代聖王因為看到凶禽狡獸殘害人民,於是教導百姓帶著兵器走路。每日帶著劍,用劍刺則能刺入,用劍砍則能砍斷,劍被別的器械擊了也不會折斷,這就是劍的好處。鎧甲穿在身上,輕巧便利,行動時方便又順意,這是甲衣的好處。用車子載得重行得遠,乘坐它很安全,拉動它也便利,安穩而不會傷人,便利而能迅速到達,這是車子的好處。古代聖王因為大河寬谷不能渡過,於是製造船槳,足以行駛,就可以了。即使上面的三公、諸侯到了,船槳也不加更換,掌渡人也不加裝飾。這是船的好處。
古代聖王制定節葬的法則是:“衣三件,足夠使死者骸骨朽爛在裡面;棺木三寸厚,足夠使死者肉體朽爛在裡面。掘墓穴,深到不及泉水,又不至使腐氣散發於上,就行了。”死者既已埋葬,生者就不要長久服喪哀悼。
古代人類產生之初,還沒有宮室的時候,依著山丘挖洞穴而居住。聖人對此憂慮,認為挖的洞穴雖然冬天可以避風寒,但一到夏天,下面潮濕,上面熱氣蒸發,恐怕傷害百姓的氣血,於是建造房屋來便利(他們)。既然如此,那么建造宮室的法則應該怎樣呢?墨子說道:“房屋四邊可以抵禦風寒,屋頂可以防禦雪霜雨露,屋裡清潔,可供祭祀,壁牆足以使男女分別生活,就可以了。其他各種只增加費用而不更加有利於民用的,聖王不去做。”
注釋
(1)“饜”通“厭”。
(2)“卷”為“倦”。
(3)“鞼”為“■”之假借字。“匏”為“鮑”之假借字。
(4)“土形”即“土鉶”。
(5)“兵”為“弁”字之誤,為“便”字之音借。
(6)“蠲”通“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