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術
作者:劉勰
今之常言,有“文”有“筆”,以為無韻者“筆”也,有韻者“文”也。夫文以足言,理兼《詩》、《書》,別目兩名,自近代耳。顏延年以為∶“筆之為體,言之文也;經典則言而非筆,傳記則筆而非言。”請奪彼矛,還攻其楯矣。何者?《易》之《文言》,豈非言文?若筆為言文,不得雲經典非筆矣。將以立論,未見其論立也。予以為∶發口為言,屬翰曰筆,常道曰經,述經曰傳。經傳之體,出言入筆,筆為言使,可強可弱。《六經》以典奧為不刊,非以言筆為優劣也。昔陸氏《文賦》,號為曲盡,然泛論纖悉,而實體未該。故知九變之貫匪窮,知言之選難備矣。
凡精慮造文,各競新麗,多欲練辭,莫肯研術。落落之玉,或亂乎石;碌碌之石,時似乎玉。精者要約,匱者亦鮮;博者該贍,蕪者亦繁;辯者昭晰,淺者亦露;奧者復隱,詭者亦曲。或義華而聲悴,或理拙而文澤。知夫調鍾未易,張琴實難。伶人告和,不必盡窕瓠之中;動角揮羽,何必窮初終之韻;魏文比篇章於音樂,蓋有徵矣。夫不截盤根,無以驗利器;不剖文奧,無以辨通才。才之能通,必資曉術,自非圓鑒區域,大判條例,豈能控引情源,制勝文苑哉!
是以執術馭篇,似善弈之窮數;棄術任心,如博塞之邀遇。故博塞之文,借巧儻來,雖前驅有功,而後援難繼。少既無以相接,多亦不知所刪,乃多少之並惑,何妍蚩之能制乎!若夫善弈之文,則術有恆數,按部整伍,以待情會,因時順機,動不失正。數逢其極,機入其巧,則義味騰躍而生,辭氣叢雜而至。視之則錦繪,聽之則絲簧,味之則甘腴,佩之則芬芳,斷章之功,於斯盛矣。
夫驥足雖駿,纆牽忌長,以萬分一累,且廢千里。況文體多術,共相彌綸,一物攜貳,莫不解體。所以列在一篇,備總情變,譬三十之輻,共成一轂,雖未足觀,亦鄙夫之見也。
贊曰∶
文場筆苑,有術有門。務先大體,鑒必窮源。
乘一總萬,舉要治繁。思無定契,理有恆存。
譯文
《總術》是《文心雕龍》的第四十四篇,綜合論證寫作方法的重要性。劉勰的創作理論是很廣泛的,從根本原則到具體技巧問題,都分別作了專篇論述。本篇是總的論述掌握創作方法的重要。
全篇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論“文”、“筆”之分。自晉、宋以後,“文”、“筆”之分逐步明確起來。劉勰對這種區分,基本上是贊同的,所以,上卷是“論文敘筆”,按“文”、“筆”兩大類分別列論。但對顏延之的“文”、“筆”、“言”之分,則取反對態度。
第二部分在對論創作技巧的《文賦》進行批評之後,提出“研術”的重要意義。劉勰認為文學創作和音樂一樣,樂師雖不一定能掌握一切樂器和曲調,但必須懂得音樂的基本方法。所以說:“才之能通,必資曉術。”只有全面研究各種文學體裁,明確寫作的基本法則,才能在文學創作上取得勝利。
第三部分以下棋和擲採為喻,來進一步說明掌握寫作方法的必要。下棋是要講究方法的,掌握了寫作方法的作家,就同會下棋的人一樣,可以獲得成功。擲采則是碰機會,不懂得寫作方法的人就和擲采一樣,即使偶有所得,卻不能取得完全成功。因此,劉勰要求作家必須“執術馭篇”,而不要在寫作上去碰運氣。
“文”、“筆”之辨,是晉、宋以來文學發展的一個重要標誌。正所謂“文場筆苑,有術有門”。多種多樣的“文”和“筆”的出現,表現方法問題也隨之複雜和重要起來。因此,有必要“務大體”,窮根求源,探索“乘一總萬”的寫作方法。本篇把“文”、“筆”之辨和“執術馭篇”兩個問題,“列在一篇”來討論,其原因就在這裡。本篇雖未提出什麼新的創作理論,但對文學創作提出一個總的要求,卻是很值得重視的。劉勰要求文學作品應寫得:“義味騰躍而生,辭氣叢雜而至。視之則錦繪,聽之則絲簧,味之則甘腴,佩之則芬芳。”除了內容充沛,辭采豐富外,這裡還突出強調了文學作品的藝術性及其感人力量。劉勰在他的創作論的總結中提出這種要求或理想,這很有助於我們對其整個創作論的理解。《神思》以下各篇,正是為如何創造出這樣理想的作品所做的分論。
(一)
近來人們常常說,文章有“文”和“筆”兩種;他們認為不講究音節的是“筆”,講究音節的是“文”。文本來是補充和修飾語言的,按理說可以包含《詩經》、《尚書》兩方面的作品;至於分成兩種,那是晉代以後的事。顏延之以為:“筆”這種體裁,是有文采的“言”;儒家經書是“言”而不是“筆”,而傳注乃是“筆”不是“言”。我現在就借顏延之的矛,來反攻他的盾。為什麼這樣說呢?《周易》中的《文言》,豈不是有文采的“言”嗎?假如“筆”是有文采的“言”,那么就不能說經書不是“筆”了。顏延之想建立新的論點,可是我看他的論點還不能建立起來。我認為:口頭說的叫做“言”,書面寫的叫做“筆”;說明永久性道理的叫做“經”,解釋經書的叫做“傳”。經和傳的體裁,就顯然不應屬於“言”而應屬於“筆”了;用筆寫來代替口說,文采可多可少。儒家經典以其內容深刻而不可磨滅,並不是以顏延之所謂無文采的“言”和有文采的“筆”來定其高下的。
(二)
從前陸機的《文賦》,據說談得很詳細;但是裡邊多講瑣碎的問題,卻沒有抓住要點。可見事物的變化是無窮的,而真正懂得寫作的人卻較少。一般作家精心撰文,都努力爭取新奇華麗,常常只注意文辭的選擇,而不去鑽研寫作的方法。譬如在成堆的玉中,不免有些和石塊相類;在稀有的石頭中,偶然也有好像玉的。同樣,用心寫作的人,文章比較簡潔;可是文思貧乏的人,篇幅也多短小。才華豐富的人,常常下筆千言;但是文風雜亂的人,也寫得非常冗長。善於雄辯的人,條理十分清楚;不過學識淺薄的人,辭句也極顯露。思想深刻的人,寫出來有時難懂;可是故作怪僻的人,也有晦澀的毛病。有的文章意義豐富,而聲調音節顯得較差;有的文章講道理比較拙劣,而文句卻很潤澤。正如音樂一樣,敲鐘彈琴都不容易。一個樂師要演奏得音調和諧,不必大小樂器都會掌握;要能運用樂器,發揮作用,何須兼通一切曲調?曹丕把寫作比作音樂,是有根據的,因為都要求掌握法則。如果不能截斷彎曲的樹根,那就無法考驗刀鋸是否鋒利;同樣,如果不能分析深刻的寫作道理,也就不能看出作者是否有妙才。要使文才妙用無礙,就必須依靠通曉寫作方法。若非全面考察各種體裁,普遍明確各種法則,怎能掌握思想情感的來龍去脈,在文壇上獲得成功呢?
(三)
因此,如果能掌握方法來進行寫作,就像會下圍棋的人那樣講究技巧;如果拋棄方法而任意寫作,就像擲采的人那樣碰機會。所以,像擲采那樣寫作的文章,只依靠偶然得來,即使開始能寫成幾句,後邊也難於繼續。這樣,在內容少的時候,固然無法寫下去;在內容多的時候,也不知如何剪裁。既然不管內容多少都會感到困惑,那怎能掌握寫作的好壞呢?至於像會下棋那樣寫作的文章,則是在方法上按照一定的技巧,按部就班地和思想情感相配合;利用恰當的時機,一般是不會出錯的。技巧運用得很好,時機非常適合,就可在內容上做到意味濃郁動人,在文辭上也使得氣勢蓬勃起來。這種佳作,看在眼裡像五彩的錦繡,聽在耳里像琴笙演奏的音樂,嘗在嘴裡像肥美的肴饌,戴在身上像芬芳的香草:寫作的效用,這算達到極點了。千里馬雖然快,但韁繩不能太長;如有萬分之一的差錯,那就會影響到千里之行。何況文章各種體裁的寫作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各方面都要密切配合;如果其中有一點不協調,全文都要受影響。所以集中在本篇,全面考慮文學創作的種種不同情況,要像三十條車輻一樣,必須配合在一個車轂里。這裡談得雖很膚淺,也算我的一得之愚吧。
(四)
總之,在創作領域裡,方法是多種多樣的。必須首先注意總體,徹底認清基本寫作原理;這樣就能根據基本原理來掌握各種技巧,抓住要點來駕馭一切。文思雖沒有一定的規則,寫作的基本原理卻是有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