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會
作者:劉勰
何謂附會?謂總文理,統首尾,定與奪,合涯際,彌綸一篇,使雜而不越者也。若築室之須基構,裁衣之待縫緝矣。夫才童學文,宜正體制∶必以情志為神明,事義為骨髓,辭採為肌膚,宮商為聲氣;然後品藻玄黃,攡振金玉,獻可替否,以裁厥中:斯綴思之恆數也。
凡大體文章,類多枝派,整派者依源,理枝者循乾。是以附辭會義,務總綱領,驅萬塗於同歸,貞百慮於一致,使眾理雖繁,而無倒置之乖,群言雖多,而無棼絲之亂。扶陽而出條,順陰而藏跡,首尾周密,表里一體,此附會之術也。夫畫者謹發而易貌,射者儀毫而失牆,銳精細巧,必疏體統。故宜詘寸以信尺,枉尺以直尋,棄偏善之巧,學具美之績:此命篇之經略也。
夫文變無方,意見浮雜,約則義孤,博則辭叛,率故多尤,需為事賊。且才分不同,思緒各異,或制首以通尾,或尺接以寸附。然通制者蓋寡,接附者甚眾。若統緒失宗,辭味必亂;義脈不流,則偏枯文體。夫能懸識湊理,然後節文自會,如膠之粘木,石之合玉矣。是以駟牡異力,而六轡如琴,馭文之法,有似於此。去留隨心,修短在手,齊其步驟,總轡而已。
故善附者異旨如肝膽,拙會者同音如胡越。改章難於造篇,易字艱於代句,此已然之驗也。昔張湯擬奏而再卻,虞松草表而屢譴,並事理之不明,而詞旨之失調也。及倪寬更草,鍾會易字,而漢武嘆奇,晉景稱善者,乃理得而事明,心敏而辭當也。以此而觀,則知附會巧拙,相去遠哉!
若夫絕筆斷章,譬乘舟之振楫;會詞切理,如引轡以揮鞭。克終底績,寄深寫遠。若首唱榮華,而媵句憔悴,則遺勢郁湮,餘風不暢。此《周易》所謂“臀無膚,其行次且”也。惟首尾相援,則附會之體,固亦無以加於此矣。
贊曰∶
篇統間關,情數稠迭。原始要終,疏條布葉。
道味相附,懸緒自接。如樂之和,心聲克協。
譯文
《附會》是《文心雕龍》的第四十三篇,主要是論述整個作品的統籌兼顧問題。所謂“附會”,分而言之,“附”是對表現形式方面的處理,“會”是對內容方面的處理。但這兩個方面是不能截然分開的;本篇強調的是“統文理”,所以,雖有“附辭會義”之說,並未提出分別的要求或論述。
本篇有三個部分。第一部分論“附會”在寫作中的必要性及其基本原則。劉勰強調,“附會”的工作,就像“築室之須基構,裁衣之待縫緝”一樣重要。他認為構成作品的情志、事義、辭采和宮商四個部分,情志是最主要的,其次是表達情志所用的素材(事義),辭采和音節雖是更次要的組成部分,但和人必有肌膚、聲色一樣,也是不可缺少的。必須首先明確這個原則,才能輕重適宜地處理好全篇作品。
第二部分論“附會”的方法以及應注意的複雜情況。劉勰要求作者從大處著眼,有全局觀點。在處理創作的具體問題時,應根據不同情況而分別對待;但在考慮全篇時,就不能只注意到枝節問題而顧此失彼。在寫作過程中,作者既不應輕率,也不必遲疑,只要掌握了寫作的基本道理,就如彈琴駕車,“並駕齊驅”,而又運用自如。
第三部分論“附會”的作用。劉勰舉漢代倪寬和三國鍾會的故事,生動地論證了“附會”的重要性,也說明了是否善於“附會”的巨大區別。最後提出,必須寫好一篇作品的結尾,使之“首尾相援”,才能達到“附會”的理想地步。
本篇所提出的“必以情志為神明,事義為骨髓,辭採為肌膚,宮商為聲氣”,是劉勰的重要文學觀點之一;不僅是進行“附會”的原則,也是整個文學創作的原則。這種以人體所作比喻,既明確了作品各個部分的主次地位,也說明了各個部分在作品中的不同作用和相互關係。
(一)
什麼叫做“附會?”就是指綜合全篇的條理,使文章首尾聯貫,決定寫進什麼和不寫什麼,把各部分都融合起來,組織成一個整體,做到內容雖複雜,但層次還是很清楚。這就好比建築房屋必須注意基礎和結構,做衣服也少不了縫紉的工作一樣。有才華的青年學習寫作,應該端正文章的體制。必須以作者的思想感情為主體,好比人的神經中樞;其次是體現其思想感情的素材,好比人體的骨骼;再次是辭藻和文采,好比人的肌肉皮膚;最後是文章的聲調音節,好比人的聲音。明確了這幾點,然後像畫家調配色彩,樂師安排音節一樣,適合的就選用,不適合的就刪去,以求做到正好得當:這就是構思寫作的普遍法則了。一般說來,文章像樹木有許多枝葉,江河有許多支流似的;整理支流的必須依照江河的主流,整理枝葉的必須遵循樹木的主幹。所以,在寫作上整理作品的文辭和內容,也應該提綱摯領,把許多不同的途徑都會合成一條道路,把各種不同的思緒都統一起來;使內容雖豐富而不至次序顛倒,文辭雖繁多而不至紛如亂絲。文章中有些應該突出,像樹木在陽光下枝條招展;有些應該略去,像樹木在陰暗處枝葉收斂。總之,要使全篇自首至尾都完整周密,內容和形式緊緊結合成一個整體:這就是所謂“附會”的方法了。但是假如畫師畫像只注意毫髮,便反會使容貌失真;假如射手只看準一小點,便會注意不到大片的牆壁。所以,應該捨去一寸來注重一尺,放棄一尺來舒展八尺;也就是說,應該犧牲文章中枝節性的小巧,而爭取全面美好的功績:這才是創作的主要方法。
(二)
作品的變化沒有一定,作家的心意和見解也比較複雜;如果說的太簡單,內容就容易單薄;如果講的太繁多,文辭便沒有條理;寫得潦草,毛病便多;但過分遲疑,也反而有害。且各人的才華不同,思路也不一樣;有的能從起頭連貫到尾,有的則是枝枝節節地拼湊;可惜能夠首尾貫通的作者很少,而逐句拼湊的作者卻較多。如果文章沒有重心,辭句的意味必將雜亂;如果內容的脈絡不通暢,整篇作品就板滯而不靈活。必須洞悉寫作的道理,才能做到音節和文采自然會合,就像膠可粘合木材,豆可配合脾臟一樣。所以,四匹馬用力不同,但在一個會駕車的人手裡,六條韁繩可以像琴弦的諧和;不同的車輪向前進行,而車輻都統屬於車轂。駕馭寫作的方法,也與此相似。或取或舍,決定於作者的內心;或多或少,都掌握在作者的手裡。只要控制住總的韁繩,步調便可一致了。
(三)
所以一個善於安排文辭的人,就能把不相干的事物聯繫得像肝和膽一般密切;但是一個不善於安排內容的人,卻會把本來相聯繫的事物寫得像胡和越那么互不相干。有時修改一段文章比寫全篇還艱難,換一個字比改寫一句還麻煩,這是已有經驗證明的了。如西漢時張湯寫了奏章,卻一再被退回;三國時虞松寫了章表,卻幾次受到斥責:那是因為講的道理和事情都不夠明確,文辭和意旨也不協調。後來倪寬替張湯作了改寫,鍾會代虞松改了幾個字,於是漢武帝劉徹對張湯所改的特別讚嘆,晉景王司馬師對鍾會的改動也很滿意:那是因為道理說得恰當,事情寫得清楚,文思敏銳而文句妥善。由此看來,就知道是否善於“附會”,在寫作上相差那么遙遠!至於推敲文句,好比乘船時划槳;用文辭配合內容,就像拉著韁繩來揮動鞭子。必須通篇都安排得成功,才能表達得深而且遠。如果開端寫得很好,而後面卻差得太遠,那么作品收尾的文勢便將窒塞,作品的感染力也得不到充分的發揮。這就如《周易·夬卦》中說的:“臀部沒有皮肉,走路就不快。”只有全篇首尾呼應,關於文辭和內容的安排,才可說是達到了最高的境界。
(四)
總之,篇章的全面安排是不容易的,內容的種類也十分繁雜。作者必須從頭到尾,把一枝一葉都布置得很恰當;只要內容能布置妥帖,思緒自然可連貫起來。就像樂曲必須和諧一樣,作者內心的話也都要配合得協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