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下·經權
作者:陳淳
用權須是地位高方可。經與權相對,經是日用常行道理,權也是正當道理,但非可以常行,與日用常行底異。公羊謂“反經而合道”,說誤了。既是反經,焉能合道?權只是濟經之所不及者也。
權字乃就秤錘上取義。秤錘之為物,能權輕重以取平,故名之曰權。權者,變也。在衡有星兩之不齊,權便移來移去,隨物以取平。亦猶人之用權度揆度事物以取其中相似。
經所不及,須用權以通之。然用權須是地位高方可,非理明義精便差,卻到合用權處亦看不出。權雖經之所不及,實與經不相悖,經窮則須用權以通之。柳宗元謂“權者,所以達經也”,說得亦好。蓋經到那裡行不去,非用權不可濟。如君臣定位,經也。桀紂暴橫,天下視之為獨夫,此時君臣之義已窮,故湯武征伐以通之,所以行權也。男女授受不親,此經也,嫂溺而不援,便是豺狼,故援之者,所以通乎經也。如危邦不入,亂邦不居,此經也。佛肸召,子欲往,則權也。然須聖人理明義精,方用得不差。
權,只是時措之宜。“君子而時中”,時中便是權。天地之常經是經,古今之通義是權。
問權與中何別?曰:知中然後能權,由權然後得中。中者,理所當然而無過不及者也。權者,所以度事理而取其當然,無過不及者也。
論語從共學至可與立,方可與權。天下事到經所不及處,實有礙,須是理明義精,方可用權。且如武后易唐為周,張柬之輩於武后病中扶策中宗出來。胡氏管見說武后乃社稷之賊,又是太宗才人,無婦道,當正大義,稱高祖、太宗之命,廢為庶人而賜之死。但天下豈有立其子而殺其母?南軒謂此時當別立個賢宗室,不應立中宗,他也只見得後來中宗不能負荷,故發此論。文公謂:南軒之說亦未是,須是身在當時,親見得人心事勢是如何。如人拳拳中宗,中宗又未有失德,如何廢得?人心在中宗,才廢便亂。須是就當時看得端的,方可權度。所以用權極難。
(先生所編文公竹林精舍語錄,亦以後來言之,則中宗不可立,以當時言之,中宗又未有可廢之罪,天下人心皆矚望中宗,高宗別無子,不立中宗,又恐失天下之望。是時承乾亦有子,但人心不屬,若卒然妄舉,失人心,做不行。又事多最難處,今生數百年後,只據史傳所載,不見得當時事情,亦難斷定。須是身在當時,親見那時事情如何。若人心不在中宗,方可別立宗室;若人心在中宗,只得立中宗。
文中子說:權義舉而皇極立。說得亦未盡。權固義精者然後用得不差,然經亦無義不得。蓋合當用經時須用經,當用權時須用權,度此得宜便是義,便是二者都不可無義。如秦王世民殺太子建成,是不當用權而用權者也。王魏不死於建成而事太宗,是當守經而不守經者也。自魏晉而下,皆於國統未絕,而欺人孤寡,托為受褝,皆是當用經而不用經,不當用權而用權者也。又如季札終於固讓而不肯立,卒自亂其宗國,是於守經中見義不精者也。張柬之等五王反正,中宗誅諸武而留一武三思,卒自罹禍之慘,是於用權中見義不精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