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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下·禮樂

作者:陳淳

禮樂有本有文。禮只是中,樂只是和,中和是禮樂之本。然本與文二者不可一闕。禮之文,如玉帛俎豆之類。樂之文,如聲音節奏之類。須是有這中和,而又文之以玉帛俎豆、聲音節奏,方成禮樂。不只是偏守中和底意思,便可謂之禮樂。

就心上論,禮只是個恭底意,樂只是個和底意,本是裡面有此敬與和底意。然此意何自而見?須於賓客祭祀時,將之以玉帛,寓之以籩豆,播之於聲音節奏間,如此則內外本末相副,方成禮樂。若外面有玉帛鐘鼓,而裡面無和敬之心以實之,則不成禮樂。若裡面有和敬之心,而外面無玉帛鐘鼓以將之,亦不成禮樂。

禮樂亦不是判然二物,不相干涉。禮只是個序,樂只是個和。才有序便順而和,失序便乖而不和。如兩個椅子,才下得失倫序,便乖戾不和。如父子君臣兄弟夫婦,所以相戕相賊,相爭相鬥,相仇相怨,如彼其不和者,都緣是先無個父子君臣夫婦兄弟之禮,無親義序別,便如此。

禮樂無所不在,所謂“明則有禮樂,幽則有鬼神”,如何離得?如盜賊至無道,亦須上下有統屬,此便是禮底意。才有統屬,便自相聽從,自相和睦,這便是樂底意。又如行路人,兩個同行,才有個長少次序,長先少後,便相和順而無爭。其所以有爭鬥之心,皆緣是無個少長之序。既自先亂了,安得有和順底意?於此益見禮先而樂後。

人徒見升降裼襲有類乎美觀,鏗鏘節奏有近乎末節,以為禮樂若無益於人者,抑不知釋回增美,皆由於禮器之大備,而好善聽過,皆本于樂節之素明。禮以治躬,則莊敬不期而自肅。樂以治心,則鄙詐不期而自消。蓋接於視聽者,所以飬其耳目,而非以娛其耳目;形於舞蹈者,所以導其血氣,而非以亂其血氣,則禮樂之用可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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