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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婁章句上·第一節

作者:佚名

孟子曰:“離婁之明,公輸子之巧,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員:師曠之聰,不以六律,不能正五音;堯舜之道,不以仁政,不能平治天下。

今有仁心仁聞而民不被其澤,不可法於後世者,不行先王之道也。故曰,徒善不足以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遵先王之法而過者,未之有也。

聖人既竭目力焉,繼之以規矩準繩,以為方員平直,不可勝用也;既竭耳力焉,繼之以六律,正五音,不可勝用也;既竭心思焉,繼之以不忍人之政,而仁覆天下矣。故曰,為高必因丘陵,為下必因川澤。為政不因先王之道,可謂智乎?是以惟仁者宜在高位。不仁而在高位,是播其惡於眾也。

上無道揆也。下無法守也,朝不信道,工不信度,君子犯義,小人犯刑,國之所存者幸也。故曰:城郭不完,兵甲不多,非國之災也;田野不辟,貨財不聚,非國之害也。上無禮,下無學,賊民興,喪無日矣。

詩曰:‘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泄泄,猶沓沓也。事君無義,進退無禮,言則非先王之道者,猶沓沓也。故曰:責難於君謂之恭,陳善閉邪謂之敬,吾君不能謂之賊。”

譯文及注釋

譯文
孟子說:“即使有離婁那樣敏銳的視力,有公輸班那樣精巧的手藝,如果不使用圓規和曲尺,也畫不出方形和圓形。即使有師曠那樣的聽力,如果不根據六律,也不能校正五音。即使有堯舜所遵循的道路,如果不施行愛民的政策,也不能把天下治理好。現在有些國君雖有仁愛之心、仁愛之譽,但百姓卻未能受到恩惠,未能被後世效法,就是因為不實行先王的道路的緣故。所以說,僅有善心不足以用來治理國政,僅有法度不能使之自行實施。《經》上說:‘無過失也無遺忘,一切都按舊規章。’遵守先王的法度竟然會犯錯誤,這是沒有的事。聖人既已竭盡了視力,再加以圓規、曲尺、水準、墨線,畫方、圓、平、直是用不勝用的;既已竭盡了聽力,再加以六律以校正五音,也是用不勝用的;既已竭盡了心思,再加以憐憫百姓的政策,因此就可以使仁愛覆蓋天下。
“所以說,站得高必然是因為站在丘陵上的緣故,站得低必然是因為站在河流旁的緣故;治理國政如果不依照先王之道,怎能說得上有智慧呢?所以惟有愛民者適宜處在領導地位。不愛民而處在領導地位,就等於把他的惡行散播給大眾。在上者沒有道路可以用來估量,在下者就沒有法則可以遵守;朝廷之士不相信道路,下面的百工就不相信計量標準;君子的行為方式要約束使合規範,小人的行為方式要約束使合典範榜樣,國家能生存下去,就可以說是幸運的了。
“所以說,城郭不完備,武器不充足,並不是國家的災害;土地沒有開墾,財物沒有積聚,也不是國家的禍害;在上者沒有社會行為規範,在下者就沒有可學的,壞人橫行,國家的滅亡就指日可待了。《詩經》上說:‘上天將要動亂時,不要輕慢懈怠。’所謂泄泄,就是拖沓疲沓的意思。侍奉國君沒有最佳行為方式,進退之間沒有社會行為規範,言論不是先王的道路,就是拖沓疲沓。
“所以說,用高標準責求君主就稱為恭,陳述善良抵制邪惡就稱為敬謹,自己的君主不能做到,自己就稱為賊。”

注釋
1.離婁:人名,古代一個視力極好的人,相傳是黃帝時人,能於百步之外見秋毫之末。
2.公輸子:人名,即公輸班,魯國人,所以又叫魯班。春秋末年著名的木匠。
3.師曠:春秋時代晉國的著名樂師。
4.愆:《詩"小雅"楚茨》:“我孔熯矣,式禮莫愆。”《詩·大雅·假樂》:“不愆不忘。”《左傳·哀公十六年》:“失所為愆。”《論語·季氏》:“侍於君子有三愆:言未及之而言。”《說文》:“愆,過也。”這裡用為過失、毛病之意。
5.規:《墨子·天志上》:“我有天志,譬若輪人之有規,匠人之有矩。”《荀子·賦》:“圓者中規,方者中矩。”《荀子·勸學》:“木直中繩,輮以為輪,其曲中規。”《楚辭·離騷》:“圓曰規,方曰矩。”《說文》:“規,有法度也。從矢,從見,會意。”這裡用為畫圓形的工具。
6.矩:本字作巨,今字作矩。形聲。從矢,巨聲。《論語·為政》:“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逾矩。”《楚辭·離騷》:“求榘鑊之所同。”本義:矩尺。畫直角或方形的工具。後來用為比喻規矩、法則之意。
7.六律:《禮記·禮運》:“五聲六律十二管。”古代用來校正樂音標準的管狀儀器。以管的長短來確定音階。從低音算起,成奇數的六個管叫律,成偶數的六個管叫呂。統稱十二律。六律分別是:太簇、姑洗、蕤賓、夷則、無射、黃鐘。
8.五音:最古的音階僅用五音,即宮、商、角、徵、羽。古人通常以宮作為音階的第一級音。
9.揆:《詩·鄘風·定之方中》:“揆之以日,作於楚室。”《易·繫辭》:“初率其辭而揆其方。”《國語·周語》:“南北之揆七同也。”《楚辭·離騷》:“皇覽揆予初度兮,肇錫予以嘉名。”《論衡·實知》:“凡聖人見禍福也,亦揆端推類。”《說文》:“揆,度也。”這裡用為大致估量之意。
10.度:《詩"魏風"汾沮洳》:“彼其之子,美無度。美無度,殊異乎公路。”《禮記·王制》:“度地居民。”《周禮·司市》:“執鞭度守門。”《孟子·梁惠王上》:“度,然後知長短。”《韓非子》:“吾忘持度。”《虞書》:“同律度量衡。”《說文》:“度,法制也。”這裡用為計量長短的標準、尺碼之意。
11.犯:通范。《論語·學而》:“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墨子·備蛾傳》:“軸間廣大,以圉,犯之,融其兩端以束輪。”於省吾新證:“犯應讀作范……此言軸間廣大,以圍范之,融其兩端以束輪。”《逸周書·文傳》:“土可犯,材可蓄。”這裡用為約束使合規範之意。
12.刑:《尚書·康誥》:“用其義刑義殺,勿庸以次汝封。乃汝盡遜曰時敘,惟曰未有遜事。”《詩"大雅"思齊》:“神罔時恫,刑於寡妻。”《詩·周頌·我將》:“儀式刑文王之典,日靖四方。”《詩"周頌"清廟》:“不顯維德,百辟其刑之。”《論語·為政》:“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管子·侈靡》:“賤有實,敬無用,則人可刑也。”《孟子·梁惠王上》:“刑於寡妻。”這裡用為典範、榜樣之意。
13.蹶:《詩·小雅·十日之交》:“棸子內史,蹶維趣馬。”《詩·大雅·板》:“天之方蹶,無然泄泄。”毛傳:“蹶,動也。”陳奐傳疏:“蹶訓動,猶擾亂也。”清徐灝《說文解字注箋·足部》:“蹶,又為興起之義,與僵仆相反而相成,蓋蹶者必起也。”這裡用為動亂之意。
14.泄:《詩·邶風·雄雉》:“雄雉于飛,泄泄其羽。”《詩"魏風"十畝之間》:“十畝之外兮,桑者泄泄兮,行與子逝兮。”《詩·大雅·板》:“天之方蹶,無然泄泄。”陸德明釋文:“《爾雅》:‘憲憲,泄泄,製法則也。’”《荀子·榮辱》:“憍泄者,人之殃也。恭儉者,屏五兵也。”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泰部》:“泄,假借為褻。”這裡用為輕慢、懈怠之意。
15.沓:《說文》:“沓,語多沓沓也。”這裡用為拖沓、疲沓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