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昶
孟昶[chang](919年―965年7月12日),初名孟仁贊,字保元,祖籍邢州龍崗(今河北邢台沙河孟石崗),生於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後蜀高祖孟知祥第三子,五代十國時期後蜀末代皇帝。► 2篇詩文
軼事典故
春聯
春聯是中國文學和中國民俗相結合的產物。通常認為春聯始於五代。《蜀檮杌》載:“蜀未歸宋前一年歲除日,昶令學士辛寅遜題桃符版於寢門,以其詞非工,自命筆云:新年納餘慶,嘉節號長春。”這大概是有記載的最早的春聯。
964年春節,孟昶作此聯,965年,宋太祖趙匡胤派兵統一了後蜀,將孟昶等擄走,同時委用了呂餘慶去做成都(原是後蜀的都城)的地方長官。另外,宋太祖已於建隆元年(960年)將每年的農曆二月十六日自己的生日定名為“長春節”,即所謂“聖節”。孟昶降宋之時,正是宋太祖誕辰之日。這種情況與聯語是一種巧合,還是預先知道,今亦不可考了。不過,孟昶寫下的這副春聯在中國對聯發展史上留下了重要的一頁,卻是無可否認的。
官箴
孟昶當政時,四海昇平,國泰民安,但鑒於前朝國君王衍因吏治腐敗而亡國的前車之鑑,於後蜀廣政四年(941年)撰寫了這篇振奮人心的“官箴”,頒於郡國,以期讓官員們“歷歷在目”,“則必能隱惕於其心”,促進國家的長治久安。孟昶941年創作的《官箴》24句96字:
朕念赤子,旰食宵衣。托之令長,撫養安綏。政在三異,道在七絲。驅雞為理,留犢為規。寬猛所得,風俗可移。毋令侵削,毋使瘡痍。下民易虐,上天難欺。賦輿是切,軍國是資。朕之爵賞,固不逾時。爾俸爾祿,民膏民脂。為人父母,罔不仁慈。特為爾戒,體朕深思。
北宋詩人、書法家黃庭堅曾受朝廷的命令書寫過一則十六字的碑文,文字內容正是取自孟昶的《官箴》:“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意思是:官員們所領的俸祿,都是老百姓的血汗。百姓們雖然好欺負,天理卻難以容忍。這一碑文被頒發到各州縣,刻成石碑,叫做“戒石”,立於官署衙門的大堂上,警示官員們務必清正廉潔,克己愛民。這件事曾被後人傳為佳話。
好方藥
孟昶好方藥,母有病,屢更太醫不效,自製方餌進之,遂愈。群臣有疾,親召診視,醫官欽服。曾令翰林學士韓保升等取《新修本草》並《圖經》參校刪定,稍增注釋,成《蜀本草》(即《重廣英公本草》)二十卷,已佚,其佚文收入《證類本草》等。
送子神
孟昶在道教中也被尊為賜子神張仙,傳說他是位美男子,左手張弓,右手執彈,能制服天狗到人間吃小孩,因他執的“彈”與“誕”同音,暗含“誕生”之意,所以張仙就成為專管人間送子的誕生之神。
聽勸納諫
孟昶喜歡打球騎馬,又好方士房中之術,多選良家女子充實後宮。樞密副使韓保貞懇切勸諫,孟昶大悟,當天送出所選良家女,賜給王保貞黃金數斤。有人上書說台省官應當選擇清官,孟昶嘆氣說:“為什麼不提具體的人選用呢?”左右要求責問上書的人,孟昶說:“我看唐太宗初即位時,獄吏孫伏伽上書言事,都予採納,為什麼勸我拒諫呢?”
追封幼子
孟昶幼子孟玄寶,七歲夭折,太常說沒有封王封官死了之後不好祭典,孟昶問李昊怎么辦,李昊說:“以前唐德宗的兒子李評,四歲夭折,追贈揚州大都督,封肅王,這是以往的事例。”孟昶於是追贈孟玄寶為青州大都督,追封遂王。
生平
出生太原
孟昶,是後蜀高祖孟知祥第三子。母親李氏,本是後唐莊宗李存勖的嬪妃,李存勖將李氏賜給了孟知祥。公元919年(後唐天祐十六年,天祐為唐朝年號,李存勖沿用)十一月十四日,李氏在太原(今山西太原西南)生下孟昶。當孟知祥鎮守蜀地時,孟昶與母親李氏隨孟知祥的正妻瓊華長公主一同進入蜀地。孟知祥任兩川節度使時,以孟昶為行軍司馬。
登基為帝
公元934年(後唐清泰元年)正月,孟知祥稱帝,任孟昶為東川節度使、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同年七月,孟知祥病重,七月二十六日,立孟昶為皇太子,代理朝政。當晚,孟知祥去世,秘不發喪,樞密使王處回連夜到司空、同中書門下平章事趙季良處相對哭泣,趙季良嚴肅地說:“現在藩鎮掌握重兵,專門等待形勢變化,應當迅速立嗣君才能斷絕其非分妄想,哭無益啊。”王處回和趙季良決計立孟昶為帝,然後發喪。孟昶即位,不改元,仍稱明德年號,至公元938年才改年號為廣政。
聽勸納諫
孟昶喜歡打球騎馬,又好方士房中之術,多選良家女子充實後宮。樞密副使韓保貞懇切勸諫,孟昶大悟,當天送出所選良家女,賜給王保貞黃金數斤。有人上書說台省官應當選擇清官,孟昶嘆氣說:“為什麼不提具體的人選用呢?”左右要求責問上書的人,孟昶說:“我看唐太宗初即位時,獄吏孫伏伽上書言事,都予採納,為什麼勸我拒諫呢?”
殺臣立威
孟昶年少不親自處理政事,而將相大臣都是孟知祥時的故人,孟知祥寬厚,多優待縱容,他們對待孟昶更加驕惰不馴,不遵守法紀制度,大造房宅,奪人良田,挖人墳墓,李仁罕、張業尤其驕橫。孟昶即位數月,逮捕李仁罕將其殺掉,夷滅其族。當時,李肇自鎮來朝,持杖入見,稱有病不能拜,聽說李仁罕死訊,馬上放下拐杖拜倒在地。
剷除舊臣
公元946年(廣政九年),趙季良去世,張業更加專權。張業是李仁罕的外甥。李仁罕被殺時,張業正掌管禁軍,孟昶怕他造反,就任他當丞相,張業兼任判度支,在家裡設定監獄,專用殘酷的刑法對後蜀百姓橫徵暴斂,百姓對他非常痛恨。公元948年(廣政十一年),孟昶與匡聖指揮使安思謙設計將張業逮捕處死。王處回、趙廷隱相繼罷相,從此故將舊臣都沒有了。孟昶才開始親政,在朝堂上設定匭函,接受臣民投書來了解下情。
復疆封王
當時,遼國滅了後晉,後漢高祖劉知遠起兵太原,中原多事,雄武軍節度使何建以秦、成、階三州歸附後蜀,孟昶派孫漢韶攻下鳳州,於是完全恢復了前蜀王衍時的疆域。後漢將領趙思綰據永興、王景崇據鳳翔造反,都上表歸附孟昶。孟昶派遣張虔釗出大散關,何建出隴右,李廷珪出子午谷,回響趙思綰。孟昶的丞相母昭裔懇切進諫,認為不可,然而孟昶決心攻占關中,於是派安思謙向東增兵。不久,後漢誅殺趙思綰、王景崇,張虔釗等都罷兵而還。安思謙恥於無功,多殺士卒來威嚇眾人。孟昶與翰林使王藻設計殺死安思謙,然而邊官有急奏,王藻不及時上報,擅自拆封,孟昶憤怒。殺安思謙的時候,王藻也在旁邊,因此被一齊捉住斬了。
公元949年(廣政十二年),孟昶設定吏部三銓、禮部貢舉。公元950年(廣政十三年),孟昶加尊號為“睿文英武仁聖明孝皇帝”。封長子孟玄喆為秦王,判六軍事;次子孟玄珏為褒王;弟弟孟仁毅為夔王、孟仁贄為雅王,孟仁裕為彭王,孟仁操為嘉王。
後周來攻
公元955年(廣政十八年),後周世宗柴榮派兵從秦州出發討伐後蜀。孟昶派韓繼勛為雄武軍節度使,聽說周軍前來進攻,嘆氣說:“韓繼勛哪裡能擋得住周兵呀!”客省使趙季札請行,就派趙季札為秦州監軍使。趙季札行至德陽,聽說周兵到了,立即馳回報告,孟昶問他,趙季札惶恐得說不出一句話,孟昶大怒把他殺掉,立即派遣高彥儔、李廷珪出堂倉抗擊周軍。高彥儔大敗,退到青泥,於是秦、成、階、鳳四州復被周軍占領。孟昶害怕了,分別派遣使者到南唐、北漢,進行聯絡。
公元957年(廣政二十年),後周世宗把俘虜的蜀軍送還,孟昶也把俘虜的周將胡立送到京城並寫信給後周世宗,後周世宗認為孟昶沒有臣子的禮節,很惱怒,沒有回信。
公元958年(廣政二十一年),後周攻打南唐,攻取淮南十四州,各國都害怕。荊南高保融以書招呼孟昶歸周,孟昶因為以前曾經寫信給後周世宗沒有得到答覆而停止歸周的事。孟昶幼子孟玄寶,七歲夭折,太常說沒有封王封官死了之後不好祭典,孟昶問李昊怎么辦,李昊說:“以前唐德宗的兒子李評,四歲夭折,追贈揚州大都督,封肅王,這是以往的事例。”孟昶於是追贈孟玄寶為青州大都督,追封遂王。
亡國投降
公元962年(廣政二十五年),孟昶立子秦王孟玄喆為皇太子。孟昶很幸運生在晉、漢之時,中原多事,所以能夠據險一方,君臣都以奢侈為樂,甚至溺器都用七寶裝飾。北宋興起,已經攻占荊、潭,更昶更加害怕,派大程官孫遇用蠟丸書從小道到北漢,相約共同出兵阻撓北宋的統一活動,孫遇被北宋邊吏捉住。宋太祖趙匡胤因此下詔伐後蜀,派王全斌、崔彥進等出鳳州,劉光乂、曹彬等出歸州;詔八作司度右掖門南、臨汴水為孟昶建造房屋五百餘間,供帳雜物齊備,以等待孟昶投降後用。
孟昶派王昭遠、趙彥韜等抵抗。軍隊剛從成都出發,孟昶派李昊等人設宴送行,王昭遠手拿鐵如意指揮軍事,自比諸葛亮,酒意正濃,對李昊說:“我這次進軍,哪裡只是抗拒敵軍?我領這二三萬雕面惡少兒,奪取中原易如反掌啊!”孟昶又派兒子孟玄喆率精兵數萬守劍門。孟玄喆用車攜帶愛姬,帶著樂器和幾十個演戲的人隨軍出發,蜀人看見了都偷偷譏笑。王全斌至三泉遇到王昭遠,將他擊敗。王昭遠焚吉柏江浮橋,退守劍門。軍頭向韜聽蜀軍俘虜說:“來蘇小路,從劍門南邊清強店與大路會合。”王全斌派偏將史延德分兵走來蘇小路,北擊劍門,與王全斌夾攻,王昭遠、趙彥韜敗走,都被俘虜。孟玄喆聽到王昭遠等戰敗的訊息,也逃回成都。
劉光乂攻夔州,守將高彥儔戰敗,閉牙城拒守,判官羅濟勸他撤走,高彥儔說:“我以前不能守住秦川,今又撤退,雖然君主不殺我,我有何面目見蜀人呢!”又勸他投降,高彥儔不許,於是自焚而死。蜀兵奔潰,將帥多數被俘虜。孟昶問計於左右,老將石頵認為宋軍遠來,勢不能久,應當聚兵堅守等待東兵疲憊。孟昶嘆氣說:“我和先帝用溫衣美食養士四十年,一旦臨敵,不能為我向東放一箭,雖然想堅守,誰能為我去守呢?”就命李昊寫表向北宋投降,後蜀滅亡,當時是公元965年(乾德三年)正月。從宋軍伐蜀至孟昶投降總計六十六日。當初,李昊為前蜀皇帝王衍的翰林學士,王衍敗亡時,李昊為他寫降表,現在又為孟昶寫降表,蜀人夜間在他門上寫“世修降表李家”,當時傳為笑話。
孟昶投降北宋後,從成都押送到北宋京師汴梁(今河南開封)的途中,成都有數萬老百姓冒著生命危險為他送行,人們哭送著,男女老少沿江護送,其中哭得慟絕者數百人,孟昶也用手捂著臉面痛,老百姓一直從成都送到鍵為縣,達數百公里,其場面十分感人。
到達汴京後,授任檢校太師兼中書令,封秦國公。孟昶被封秦國公的第七天去世,時年四十七歲,追封為楚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