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昴英
李昴英(1200—1257),字俊明,號文溪。廣東番禺人。南宋名臣。早年受業崔與之門下,主修《春秋》。南宋寶慶二年(1226),李昴英上京會試,成廣東科舉考試的第一位探花,後任福建汀州推官。端平三年(1236)後,曾任太學博士,直秘閣知贛州等職。淳祐元年(1241)被丞相杜范薦任為吏部郎官。淳祐二年(1242),任太宗正卿兼國史館編修,後又升任為龍圖閣待制,吏部侍郎,封以番禺開國男爵位。寶佑五年(1257),在廣州病逝。著有《文溪集》、《文溪詞》等多卷。► 0篇詩文
人物生平
南宋寶慶二年(1226),李昴英上京會試,原已被取定為狀元,唯因其治學的《春秋》觀點未為皇帝欣賞,故爾改取為第三名,因此而成為廣東科舉考試的第一位探花。後任福建汀州推官,任內曾因勸阻太守的殘民暴行未果而憤然離開汀州,被當地士民沿途攔阻挽留,他又返回州治久時地平息了因太守劣行而引起的兵變維護了地方的安寧。端平三年(1236)後,曾任太學博士,直秘閣知贛州等職。期間隨崔與之平定廣州軍隊譁變,並在城牆上用繩索縋下到圍城的軍營中與亂兵談判從而平息了兵變。
淳祐元年(1241),李昴英被丞相杜范薦任為吏部郎官。後杜范等3名朝臣突然死去,而權臣史嵩之有指使謀殺之嫌,李遂三次上奏皇帝請求嚴懲史嵩之,卒迫使史告老退出朝廷。期間,又上疏彈劾京兆尹的貪殘,宋理宗置之不理拂袖而走,李仍拉扯著皇帝的衣袍繼續陳述,因而被認為在皇帝面前“失儀”而被解職調往外地。但理宗也認為:“李昴英,南人無黨”(指其正直,不結黨營私),因而在淳祐二年(1242)又授李為太宗正卿兼國史館編修,後又升任為龍圖閣待制,吏部侍郎,封以番禺開國男爵位。李昴英復職後仍剛直不阿,一再嚴勵抨擊丞相賈似道等人的胡作非為。當御史范天錫彈劾佞臣而遭解職時,李扶揚正氣,除上奏本聲援范天錫外,更自請辭退以示與奸佞決裂。雖然朝廷其後又擬召他任端明殿大學士,僉樞密院事,但他並未就任。寶佑五年(1257),在廣州病逝。
李昴英著作豐富,現存《文溪存稿》二十卷,是現存宋代嶺南學人文集分量最大的。他棄官回鄉後,仍心懷天下大事,時有建言。他繼承和光大了崔與之的“菊坡學派”,在廣州、東莞、順德等地講學,培養人才,成為當時嶺南學術的主流學派,其重要門生有陳大震、張鎮孫、李春叟、何文季等。“菊坡學派”在思想上重仁治,重君,重才觀。如李昴英認為,“民吾同胞也,況父母之邦之民幾乎!”,“當官籍妓, 使終身不得復為良人,非盛德事也。”而且李昴英說:“念祖宗土地,不可尺寸與人。敵至,必戰。無悠悠歲月而自誤於不可信之和也。” “自古無不可為之事,自古亦未有不可制之敵。”
箇中眠,箇中坐,箇中謳。箇中收拾詩料,觴客箇中留。休羨乘槎博望,且聽洞簫赤壁,樂處是瀛洲。日月湯雙槳,天地一虛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