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常
(1027—1090)宋南康軍建昌人,字公擇。仁宗皇祐進士。神宗即位,除秘閣校理,右正言、同管勾國子監。力詆熙寧新法,免校理,通判滑州。後歷知鄂湖齊等州、淮南西路提點刑獄、太常少卿。哲宗時進戶部尚書。以反對車蓋亭詩案窮治蔡確事,出知鄧州,徙成都,至陝暴卒。少讀書於廬山白石庵僧舍,仕則藏書山中,凡九千餘卷,號“李氏山房”。有文集及《元祐會計錄》等。► 0篇詩文
人物生平
1027年(仁宗天聖五年),李常生於南康軍建昌(今永修)磨刀。警悟好學,文思敏捷。與孫覺後來都師事呂正獻公;
少年時與弟李布(公南)與廬山五老峰下白石僧舍(白石庵、白石山房、李氏山房、尚書山房、公擇山房、白石書院是同名)讀書,藏書萬卷。成年,取表字公擇;
1049年(仁宗皇祐元年),三月中進士。將藏書9000卷捐獻,成立第一家私人圖書館。蘇軾35年後寫《李氏山房藏書記》、《白石山房》詩;
後任江州判官、蘄州與宣州觀察推官。發運使楊佐向朝廷推薦李常,李常謙讓給好友劉琦。楊深受感動,將二人一起推薦;
1068年(神宗熙寧元年),任右正言、知諫院、秘閣校理。按林語堂《蘇東坡傳》裡面描述,李常為蘇軾至交、詩友,形象‘矮胖’;
1070年(神宗熙寧三年),王安石任李常做‘權三司制置條例司’,李常拒絕。三月丙申,孫覺、呂公著、張戩、程顥、李常上疏極言新法,反對‘青苗法’。李常被封還詔書,坐罷職,守本官,落籍為“秘閣校理”。不久右正言孫覺、御史中丞呂公著、趙抃、程顥、張戩、王子韶罷官外放。四月壬午,右正言李常被貶通判滑州;
1071年(神宗熙寧四年),復職為鄂州守;
1074年(神宗熙寧七年),調湖州太守。築‘六客堂’,六客集會,集‘六客詩’、‘六客堂詞’;
1076年2月(神宗熙寧9年),轉齊州太守,滅除多年盜患,興水利,賑百姓。蘇轍在他手下任事一年左右。非常敬重李常,贈詩歌幾十篇。
1079年後李常又轉調淮西提點刑獄等職務。
1083年(神宗元豐六年),任太常少卿、禮部侍郎
1084年(神宗元豐七年),吏部尚書,提拔蘇軾受阻;
1086年(哲宗元祐元年),‘哲宗立,進戶部尚書’,司馬光堅決支持李常,認為任用李常掌管財政,可以讓天下人知道國家不在急於征利。任職直到1088年。本年司馬光薨。
1087年10月奏請設立泉州、密州等地市舶司,是海上絲綢之路的緣起。
1088年(哲宗元祐三年),編成中國第一部全面的財政會計學專著《元佑會計錄》。
升御史中臣、加龍圖閣直學士。
1089年(哲宗元祐四年),“五月癸酉,詔自今侍讀以三人為額,李常兼侍讀”。
“中丞李常、侍御史盛陶坐不論蔡確,改官”。
改任‘兵部尚書’,李常堅辭,改任鄧州知府。
1090年(哲宗元祐五年),貶成都知府,道陝西闤鄉縣,2月初2日暴病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