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善繼
(1575—1636)保定府定興人,字伯順。鹿久徵孫。信奉王守仁之學。萬曆四十一年進士。授戶部主事。時遼餉不繼,善繼請尚書留廣東所進金花銀供之,坐降級外調。光宗立,復官。尋改兵部職方主事。從孫承宗巡閱榆關防務,多所籌劃,拓地四百里,復城堡數十。遷郎中。崇禎初為太常少卿,告歸。九年,清兵攻定興,善繼參與守城,城陷死。謚忠節。有《四書說約》、《無欲齋詩鈔》。► 0篇詩文
人物生平
其“先世自小興州徙定興之江村,世有名畿輔”。明神宗萬曆三年(公元1575),鹿善繼生於一個以忠正節義著稱的家庭。祖父鹿久徵為明萬曆進士,曾為息縣知縣,“時詔天下度田,分署上中下壤,息獨下壤報,上官屢卻之,久徵曰:‘度田以紓民,乃病民乎!’執不移,故額田二萬八千頃,至是占隱畢出,溢田四千餘頃,則以現賦均派之,闔邑民沾其利。”其後,補山西襄垣縣,擢陝西道御史,補江西道巡按蘇松諸郡,皆伉直任事,勤政愛民,又敢於犯顏爭辯,很具正直儒者之風範。“方是時,上以軍政考察不當,兵部並斥南北科道三十餘人,御史馬經綸以為言,亦奪職。適久徵還朝,上疏申救,辭激切,上怒,謫判澤州。”後遷滎陽澤令,未任而卒。父鹿正,字成宇,為久徵長子,“少為諸生以孝聞,性不解飲,顧好客,客常滿座,為人倜儻有道骨,能急人難,至激於大義,為排解雖自棄其身家不恤,年八十餘卒,人至今稱鹿太公”。
清朝初期著名的“理學名臣”李光地給予鹿久徵極高評價,以為其“無怍於聖賢”,謂:“鹿氏父子祖孫,粹然儒者,其服官居鄉,潔修亮節,暨乎投難死毀,代有傳紀,太公則介乎其間,終身不仕,頹然若一耕夫耳。當魏忠賢糜滅善類之際,中外仰息回焰濺波,靡不焦爛。於斯時也,能為申屠太邶之事,亦庶幾賢矣。而太公護持營救,歸骨收孤,曾不慮吹毛之及己,卒以誠心厚德,神之相之,雖有害幾莫之能發,此其所處較諸古人不亦優乎……觀其佐父以清直,而勖子以勤瘁,直至視子孫殞身以殉忠孝,而悲慰交胸,大義慨然,則公之平生,其非逐名矯節,而無怍於聖賢也,決矣。”在這樣的家庭中成長,鹿善繼自然深受影響,且能稟承家風。
鹿善繼“端方謹愨”,“生而凝重,少不嬉戲”,家人不令其就塾師,而在家中接受祖父的教育。明萬曆二十二年(公元1594年)八月,鹿善繼應順天鄉試,“因場中題未得解,歸而旁搜諸家注義,其有采輯王文成公《傳習錄》中語者,每閱之,則心動”。第二年,他終於得到祖父鹿久征在任上寄送的一部《王文成公全書》,於是取其中《傳習錄》,“寢食其中,慨然有必為聖賢之志”。明萬曆三十八年(公元1610年),同邑薛一鶚孝廉“誣謗之事起”,牽連多人,鹿善繼以為,“是可誣也,孰不可誣也”,乃挺身而出,白於新縣令胡嘉桂“持勘”,幾得雪之。然而轉過年來,事情又發生了變故,鹿善繼在此事中一展其忠正節義風采。據其門人陳鋐編次之《年譜》“明萬曆三十九年(公元1611年)”所記:
“是年,邑紳之不類者,復簧鼓郡守,事幾變。先生愈益奮發,時啟泰先生(孫奇逢)館都門,先生飛書招之,共集孝廉諸生三十六人為告於守,守語稍侵先生。先生憤然曰:“論官者何忍以循良被惡名,養士者何忍以衣冠塗炭?借胥吏以傾士類,借士類以傾縣官,尚有天日乎?某等頗知自愛,從前未嘗來,此後定不來,獨此義憤所激不容不來爾。”侃侃昌言,守為氣奪,同儕慮激怒,退而戒之。先生曰:“彼中情怯爾,畏我輩法語,支吾不暇,何怒為?”乃復告於觀察劉公洪謨,劉公以風節著,與先生意合,事得白。 為雪誣謗,主持正義,鹿善繼竟不惜“發動學運”,“共集孝廉諸生三十六人為告於守”,並且憤然與之抗辯,卒獲成功。其敢於任事的膽識與策略均甚為出眾。這我們就不難理解其為官後在“金花銀”事件中如何敢作敢為了。
明萬曆四十一年(公元1613年)春,鹿善繼會試賜進士出身,觀使兵部。後授戶部山東司主事,職鹽法,以國家邊餉取足於此故,而究心鹽法,向專家學習,作《粵閩鹽法議》。明萬曆四十七年(公元1619年),鹿善繼四十五歲時發生了著名的“金花銀”事件。他時任戶部河南司主事,署廣東司事,據《明史·鹿善繼傳》中記載:“遼左餉中絕,廷臣數請發帑,不報。會廣東進金花銀,善繼稽舊制,金花貯庫,備各邊套用。乃奏記尚書李汝華曰:‘與其請不發之帑,何如留未進之金。’汝華然之,帝怒,奪善繼俸一年,趣補進。善繼持不可,以死爭。乃奪汝華俸二月,降善繼一級,調外。”當時,在著名的薩爾滸戰役中,明軍喪師三路,遭受了重大失敗。努爾哈赤乘勢率後金兵攻陷了大明重鎮開原、鐵嶺,進逼遼瀋,窺伺中原,形勢十分危急。而在“遼左餉中絕”且“廷臣數請發帑,不報”的情況下,鹿善繼依據舊制,建議採取扣留“金花銀”的辦法解決遼東戰事的緊急需要,完全出於公忠體國之心,且於法於理於情皆合,故而徵得了戶部尚書李汝華的同意。但他們的這一舉動,卻嚴重地觸動了腐敗的明皇室的私利。因為所謂“金華銀”,乃是“國初以備各邊之緩急,俱解太倉,其後改解內府,宮中視為私錢矣”。儘管鹿善繼“以死爭”,還是受到了降級、調外的處理。當其決計歸里時,掾吏“環泣曰:‘非專責,何苦認真!獨煩一推署符爾’。”所謂“非專責”,是因為此事並非鹿善繼職內必管之事。且由於此事極大觸犯皇室利益,故戶部尚書李汝華最終同意這種甚具“政治風險”的做法,除為事亟無法所迫外,更多的是因為鹿善繼的慨然擔當。因為他在提出這個方案時,明確向李汝華表示:“如幹上怒,願以身任”。
方向瑛在《鹿忠節公傳》中記載:“善繼言於戶部尚書李汝華曰:與其請不出之帑,何如留未進之銀,如幹上怒,願以身任。汝華如其言,疏請。上怒,奪善繼俸一年,汝華欲補進,善繼奮曰:司官以死生爭,堂官以去就爭。上意即堅未必不可回也。廷謝日,閹人闔扉勒索太倉銀,善繼飛書主太倉者劉榮嗣。劉報曰:發三日矣。實未發也。詔責補還,善繼復持不可。曰:有可還,安用借?請以善繼言回奏,死生惟命。閹愕眙而去。當是時,上怒不測,人皆為善繼危,太公聞之掀髯曰:臣子不當如是耶?誠口保身非吾兒事。”
遭受貶謫之逆境,恰又表現出了鹿善繼堅卓的人格與學養魅力:“被謫日,急宣戶部堂司官聲如雷動,先生適食於賈公寓坐,客失色,先生食自若,食畢,徐著衣去。賈公後語啟泰先生曰:當此時,食猶能下咽乎!吾於是覘公不動心之學矣。”
明泰昌元年(公元1620年)復原官。明天啟元年(公元1621年)因其突出的才幹而改任兵部職方司主事。“大學士孫承宗理兵部事,推心任之。及閱視關門,以善繼從。出督師,復表為贊畫。布衣羸馬,出入亭障間,延見將卒相勞苦,拓地四百里,收復城堡數十,承宗倚之若左右手。在關四年,累進員外郎、郎中。承宗謝事,善繼亦告歸。”這期間,吏部銓司官缺,“廷議屬善繼”。應該說,這是一個握有實權、令人矚目的職位,即庸常官場所謂“肥缺”。孫承宗亦以可在京邸奉養老父為緣由勸他回京上任。鹿善繼不為所動,慨然曰:“辭塞上就銓司,此常人所不為也,而謂善繼願之乎?相公一日在師中,某即一日在幕中。善繼鬚眉如戟,肯回頭作吏部郎乎?家大人范陽男子書來,囑善繼好從公於邊,老人為汝加一餐矣。相公以常人待善繼猶可,而竟以常人待家大人乎?”卒不赴。
鹿善繼與其父鹿太公(正)父子的忠正節義的肝膽還表現在對東林黨人及其子弟的幫助上。當時魏忠賢閹黨殘酷迫害東林黨人,士人避之不及,而鹿氏父子卻大施援手毫不畏懼。史載:“先是,楊、左之獄起,魏大中子學洢、左光斗弟光明,先後投鹿太公家。太公客之,與所善義士容城舉人孫奇逢謀,持書走關門,告其難於承宗。承宗、善繼謀取借巡視薊門,請入覲。奄黨大嘩,謂閣部將提兵清君側,嚴旨阻之。獄益急,五日一追贓,搒掠甚酷。太公急募得數百金輸之,而兩人者則皆已斃矣。至是善繼歸,而周順昌之獄又起。順昌,善繼同年生,善繼又為募得數百金,金入而順昌又斃。奄黨居近善繼家,難家子弟僕從相望於道。太公曰:‘吾不懼也。’”在“人皆咋舌”的情況下,“鹿氏父子不顧一時,義聲動天下”。明崇禎元年(公元1628年),復起為尚寶卿、遷太常少卿,管光祿寺丞事。後再次告歸田裡,以課徒講學為樂,生徒益眾。
明崇禎九年(公元1636年)農曆7月,清兵攻定興。縣令病,邑紳請鹿善繼入城謀劃守御。鹿善繼慷慨道:“年來中原士大夫非望風而走,則髡髮以降,某實恥之!”遂別鹿太公,未及與家人語,與諸紳赴難,與敵相持六日,城破死之。當是時,清兵以“刃協降,善繼不可,兵怒斫公三刀,復射一矢而死”,終年六十二歲。
門人陳鋐所編次《年譜》記云:“ 先生部署方定,而後薄城下矣。時二十二日也。先生曩所討論於遼左者,無不思試之,於今相持至二十七日,敵肉薄,環攻城陷,先生死之。嗚呼!先生之學於斯益見矣。居恆嘗語啟泰先生曰:“我輩學問須打破死生關頭,才能無入不自得。則先生之談笑入城,城陷而死,殆其日用常行乎!或有疑先生可以無死者,夫先生非守土之官,固無死法,而先生當城亡之會,亦無生法,何也?城既破矣,除匿眢井外則跪而乞髡而降耳。先生平生做人,一點一畫,未有絲毫假借,顧當顛沛而不於是,偷生苟色以與庸眾者伍,何以為先生。生不生事小,仁不仁事大。嘗於序石蕊而言之矣。所可悲者,向也樽俎之間,制敵國之命有餘,今則畢智竭力守一邑而不足,豈時勢之不同耶!然則,果誰壞我長城而貽之戚耶?”是時,啟泰先生在容城,解元(鹿善繼之子鹿化麟)奉太公往依焉,鋐舉家附之。農曆8月1日黎明,容城被攻甚急,晡時傳定興失守,其夜解元縋城奔視,鋐兄銳隨之,比至,從一泉先生子懷洙得先生遇害狀,遣使馳報太公,太公聞而義之,援筆為諭曰:“爾父求仁得仁,死亦何恨!爾不必作兒女態也。”太公其明於大義者哉!”
鹿善繼死節事聞於朝,追贈大理寺卿,謚“忠節”,並敕建祠祭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