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希古
任希古,字敬臣,棣州(今山東陽信縣)人。唐朝大臣,文學家。生卒年均不詳,約唐太宗貞觀末年(公元650年)前後在世。五歲喪母,哀毀天至,刻志從學。年十六,刺史崔樞欲舉秀才,自以學未廣,遁去。又三年,卒業,舉孝廉。永徽初年,與郭正一、崔融等同為薛元超所薦,授著作局正字。父喪服終,遷秘書郎。虞世南甚器其人,召為弘文館學士,俄授越王(李貞)府西閣祭酒,許王(李素節)文學。後復為弘文館學士,終官太子舍人。著有文集十卷傳於世,留世詩文僅六篇。► 6篇詩文
人物評價
任希古在政治上無足稱道,品行也多有可譏,但卻是知名當世的詩人。由於宮廷詩人的局限,代筆捉刀的束囿,志向理想的低淺,他的詩文不少是歌頌功德、粉飾太平、浮華空泛之作,但隨著顛簸人生,接觸社會,歷練生活,他也創作了一些好的作品,令人耳目一新。他在楊炯死後寫的《祭楊盈川文》,採用四四制式,字字有聲,句句華歆,內容言簡辭切,悲涼真摯,催人淚下,與他代筆寫的《為宗尚書祭梁宣王文》、《為宗尚書兄弟祭魯忠王文》等相比,文華情感,殊若天壤。
作為文人,任希古也因其低劣的人品而遭人唾棄,不僅表現在其對待政治趨炎附勢的態度上,也表現在一樁廣為流傳的命案上。自古凡是文人都愛好文字,一日任希古見其侄劉希夷的一句詩“年年歲歲花相似,歲歲年年人不同”頗有妙處,便想占為己有,劉希夷不從,任希古於是用裝土的袋子將劉希夷壓死,被稱作“因詩殺人”。
軼事典故
永康官吏和百姓平時太多狡猾,接連告官有七個縣令被罷免。希古到任,日夜翻閱公事文書。(當時)打官司的有幾千人,判決像流水一樣迅速順利,官吏百姓大為吃驚,嘆服不已,官司日漸減少。凡是前往官府申訴的,希古當即定下審判日期,(到時)訴訟雙方按照預先約定的日期到官府,很快審決案件沒有拖延積壓的。農民帶一包飯就能結束訴訟,是說他像包拯一樣快速斷案。 有個大盜叫盧十八的搶劫庫藏的金帛,過了十多年還沒俘獲,御史把這件事交給希古辦理。希古限定三個月一定抓到大盜,並請求御史在一個月內下達數以十計的緝捕公文。等到公文接連下達,希古故意譏笑說:“大盜逃跑好久了,到哪裡去抓捕呢。”擱置著不去辦理。有個官吏的妻子與盧十八暗中勾結,那官吏很留心案情,聽到希古的話告訴了盧十八,盧十八心裡安穩許多。希古於是讓差役假裝告這位官吏欠人銀子,把官吏關入獄中。希古暗地叫來這官吏用勾結大盜犯死罪來責罰他,再叫他請求讓妻子代替自己坐牢,自己出去借錢來償還。盧十八聽到以後,急忙來探望這位婦人,趁他喝醉酒將他捉拿。等到上報御史,(俘獲大盜)只有兩個月。
百姓之間有一點小小的怨恨,常常誇大成人命案一般的大案來訴訟。希古查驗發現不屬實就定訴訟者有罪,從此沒有誣告者。永地人貧窮,生下女孩大多不撫養。希古規勸非常耐心,貧窮而無力撫養的就捐獻俸祿供應物資,保全姓名活下來的無以數計。大旱之年,搶劫公然發生,下令搶劫者處死。有人搶了五斗米;故意把死囚用杖打死,張貼告示上定罪名為“這是搶奪米的人”,眾人都因恐懼而順服。過了許久,憑執政成績第一的身份前往應召,離開永地,剛上車,回頭對下屬說:“盜賊某人已經回來,離開此地只數里地,你們可以替我捉拿他。”根據他的話追尋,發現盜賊正在河裡洗腳,拘捕到官府,盜賊服罪。永地人對這件事感到驚奇,認為有神明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