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景明
何景明(1483~1521)字仲默,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信陽溮河區人。明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授中書舍人。正德初,宦官劉瑾擅權,何景明謝病歸。劉瑾誅,官復原職。官至陝西提學副使。為“前七子”之一,與李夢陽並稱文壇領袖。其詩取法漢唐,一些詩作頗有現實內容。有《大復集》。► 98篇詩文
評價
何景明為官清廉,作為皇帝的欽差大臣出使滇南歸來,不取地方官吏貢獻一金一物。在就任陝西還里時,《明史》也明確記載:“官囊不滿三十金”。當他看到宦官劉瑾擅權、貪贓枉法時,敢於直言納諫,上書吏部部尚書,勸其秉政毋撓。劉瑾得知後趁機打擊報復,革職上告諸官,何景明雖已因病返鄉,也難逃罷官厄運。
何景明生性梗直,當文壇摯友李夢陽受迫害關到江西牢獄時,人人自危,惟何景明上書吏部為之奔呼。並在《應詔陳言治安疏》里,揭露皇帝存在的四個錯誤:義子不當蓄;邊軍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他熱愛自己的家鄉,在短暫的一生中,寫下了380首歌頌家鄉的山水詩,對故鄉有著無限的眷戀之情。《明史》說:“景明志操耿介,尚節義,鄙榮利,與(李)夢陽並有國士風。”
人物生平
明成化十九年(1483),何景明出生,其母李氏夢見太陽落到了自己懷裡,所以取名景明。
成化二十二年(1486),景明三歲時,其長兄景韶中了舉人。二哥景陽也學有小成,這激勵了何景明。景明天性聰明,六歲可以對聯,八歲可以寫文章,讀書強記能力很強。
弘治八年(1495),何景明12歲的時候,其父親在渭源縣為官時,也帶著何景明。
弘治十一年(1497),何景明歸家,大哥景韶教他讀《尚書》,只九個月就可以講解了。此時沁水御史李瀚巡按汝寧,調試信陽諸生,當讀了何景明的卷子之後大嘆"奇才",並特意到信陽來看何景明。於是何景明在這時就出名了。
弘治十二年(1499),何景明16歲時,與二兄同時中舉(省試),何景明以《尚書》經第三名中舉。
弘治十三年(1500),何景明參加禮部的春試,因為文中多奇字,主考官不欣賞,所以名落孫山。歸家後,二哥任巴陵縣令,何景明和他一起到了巴陵。
弘治十五年(1502),景明20歲時,終於考上了進士。按理何景明就照例為庶吉士,但因他生性耿直,所以沒有成為庶吉士。
弘治十七年(1504),22歲這一年,正式授為中書舍人。中書舍人,任起草詔令之職,參與機密,由文筆好者、有德者任之,屬從七品。
弘治十八年(1505),何景明奉命出使雲南,一年後回京。何景明為官之時,也是大宦官劉瑾當權之時,當時正德皇帝明武宗只有15歲,對他無可奈何。何景明上書首輔要求制裁劉瑾,但沒有用,何景明便請求還鄉,劉瑾批准。
何景明回信陽住了四年,除讀書、寫書之外就是遊玩。此期間何景明大哥和父母相繼去世。
正德五年(1510)劉瑾被誅,何景明官復中書舍人,並任內閣講經官。講官為帝王和大臣講儒家經典,一月三次。
正德十三年(1518),35歲這一年,何景明升為吏部驗封司員外郎,為從六品,長官為吏部尚書。下設四司:文選清吏司、驗封司、稽勛司和考功司。驗封司掌封爵、世職、恩蔭、難蔭、請封、捐封等事務。也很有實權。
正德十三年(1518),升為陝西提學副使。官至四品。
正德十六年(1521),何景明因病辭官,回歸故里,6天后病故,年僅39歲。
理論主張
在此之前,明代盛行台閣體,講究粉飾太平、華貴等,注重形式。盛行八股文。何景明中進士之後,也當時的李夢陽、康海、王九思、邊貢、徐禎卿、王廷相等,倡導文學復古。當時合稱"明代前七子"。其主要主張是"文必秦漢,詩必盛唐。"文章以適用為主,詩歌以反映現實、有韻味為好。
中國歷史上,凡是社會有重大變革,都會在文學復古運動中顯示出來,如韓、柳古文運動,歐陽修詩文革新運動等。並且復古運動都會推動文學的革新與發展。因為任何時代的文章做多了,都會慢慢變成了官樣文章,沒有內容,只重形式。
何李的復古運動使中國文風在明代中期為之一大變。
當時這些人拚命地學習唐詩,亦步亦趨,後來何景明發現這又將詩歌創作帶到了死地,沒有創新。所以何景明在回到信陽時,接解到民間文學、詩歌,發現真正的文學是反映現實生活的詩歌,是有韻味的詩歌。所以認為老杜的詩沒有韻味,反而不如初唐四傑的好。反對模仿,要求獨創。並批評了李夢陽的詩歌創作。激怒了李夢陽,兩人從此反目。
為人處世
何景明為官清廉,作為皇帝的欽差大臣,出使滇南歸來,不取地方官吏貢獻一金一物。就任陝西還里時,《明史》也明確記載:"官囊不滿三十金。"這在"一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封建社會的官場中,的確是難能可貴。他立身能主持正義,寧折不阿。宦官劉瑾竊權亂政,朝中大臣敢怒不敢言,何景明毅然上書給吏部尚書許進,勸其申張正義,抑制劉瑾弄權,語極激烈。劉瑾得知後趁機打擊報復,革職上告諸官。何景明棄官回鄉,雖被追削官職,仍不屈服。正德六年(1311年)劉瑾敗死,何景明復官上任後,依然"志操耿介"。當文壇盟友李夢陽受迫害關江西牢獄時,眾臣不敢秉公直言,惟何景明冒險上書吏部,救出李夢陽。正德年間朝政腐敗日重,皇帝收宦官為義子,養佛僧於內廷,不理朝政。何景明上疏指責:"義子不當蓄;邊軍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在進職吏部員外郎時,大宦官錢寧拿一古畫想請何景明題字,何景明說"毋污人手",空留多年,終不給寫一字。他熱愛自己的家鄉--信陽,在短暫的一生中,寫了380首歌頌家鄉的山水詩,反映了他對故鄉的眷戀之情。《明史》記載:"景明志操耿介,尚節義,鄙榮利,與(李)夢陽並有國士風"。
何景明謙恭好學,從不以才凌人。19歲中進士後,在京與李夢陽等人合力倡導改革文風,以"文必秦漢,詩必盛唐"相號召,反對台閣體,天下文士翕然從風,遂成為明代文壇"前七子"(其他6人:李夢陽、徐楨卿、邊貢、康海、王九思、王廷相)、"四大家"(其他三人:李夢陽、徐楨卿、邊貢)的首領,並成為"後七子"的開山人物。傳世著作有《大復集》38卷,《雍大記》30卷,《大復集》二卷,《何景明詩集》26卷及《何子雜言》、《學約》等十多種。在明代詩歌集的《明詩別裁》中就選了何氏的48首,為全集之冠。400多年來,《大復集》翻刻版本就有二十多種。河南巡撫蔡汝楠曾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並親撰碑文。開封禹王台五賢祠即專為何景明、李白、杜甫、高適、李夢陽而立。何景明著作多收入《四庫全書》,而《四庫全書》又被翻譯成許多外國文字,因而,何景明在國外也有一定的影響。
介紹
何景明(公元1483—1521年),字仲默,號白坡,又號大復山人,信陽溮河區人。自幼聰慧,八歲能文,弘治十五年(公元1502年)十九歲中進士,授中書舍人,並任內閣。正德初,宦官劉瑾擅權,何景明謝病歸。劉瑾誅,官復原職。官至陝西提學副使。是明代“文壇四傑”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與李夢陽並稱文壇領袖。其詩取法漢唐,一些詩作頗有現實內容。性耿直,淡名利,對當時的黑暗政治不滿,敢於直諫,曾倡導明代文學改革運動,著有辭賦32篇,詩1560首,文章137篇,另有《大復集》38卷。墓地在今信陽師範學院大復山。
何景明性耿介,鄙榮利,對當時政治黑暗不滿。在《玄明宮行》等詩中諷刺了皇室的奢欲和劉瑾的用權;在《盤江行》等詩中揭露了官軍屠掠人民的罪行;在《興隆祀丁曲》、《羅女曲》、《平壩城南村》、《偏橋行》等詩中。
何景明知識淵博,天文、地理、律法、歷數、陰陽、醫卜諸家“備造其妙”,人稱其“咳吐珠璣,人倫之雋。”“天才俊逸、意匠圓融、藝苑千秋、斯為獨步。”
何景明是明代著名的“前七子”之一,在“七子”中,他的地位僅次於李夢陽,“天下語詩文,必並稱何、李”(《明史·何景明傳》)。他也主張文宗秦、漢,古詩宗漢、魏,近體詩宗盛唐。他在《述歸賦》中披露自己的文學思想是“於古人之文,務得其宏偉之觀,超曠之趣”;“不墜古人之餘烈”。這在打擊明代前期盛行的台閣體詩文及八股文上,有一定積極作用。正德年間,他這種主張產生頗大影響,“四方學士感願知先生,車馬填門巷”(《何大復先生年譜》)。著有《大復集》38卷。
1987年7月,中州古籍出版社又出版發行了《何大復集》(點校本)。《明史》有其傳記,《皇明名臣言行實錄》、《陝西省志》、《河南省志》、《汝寧府志》、《信陽州志》等皆有何景明專章。河南巡撫蔡汝楠曾為他在汝南天中山下立祠並親撰碑文。開封禹王台五賢祠即專為何景明、李白、杜甫、高適和李夢陽而立。何景明著作多收入《四庫全書》,而《四庫全書》又被翻譯許多種外國文字。1983年,信陽師院成立了“何景明研究室”。1984年3月,日本學者慕名前來拜謁何景明墓,並與師範學院進行了學術交流。1986年全國何景明學術研討會在信陽召開。
家世背景
何景明祖籍湖北,因先祖曾在羅田做官,就定居於羅田。元未紅巾軍起義時,何景明的高祖何太山為逃避戰難,就移居河南信陽市東北90里的黃梅鄉,決定做一個家民。朱元璋兵至信陽時,樹起紅、白兩旗,說凡是隨軍者站在紅旗下,為農者站白旗下,何太山毫不猶豫地站在白旗下。
何太山生了四個兒子,隆一、二、三、四,隆二名何海,既景明的曾祖父。何海生了三個兒子,二兒子何鑒,既景明的爺爺。其爺爺打破了幾代不為官的祖訓,搬到信陽縣城,到信陽縣做了陰陽學典史。典史一官,始於元代,與縣尉(掌管治安)同為縣令的屬官。明清各縣都設有醫學、陰陽學、僧會司、道會司。品秩未入流,拿從九品官奉。後任信陽明港巡檢。巡檢之設始於金代,元明清代沿置,於州縣的關津要衝之地設巡檢司,以巡檢掌緝捕盜賊,盤詰奸偽之職,縣屬巡檢司巡檢為從九品官。
何鑒生五個兒子,第四子何信即景明的父親。其父一生不得志,於是就不再讓何信為官,但何信愛其父教育,頗為文才,便與好友王憲等人結為詩社,整日賦詩於師河之上。當何信30歲時,在地方很有名氣,當時河南布政使(主官一省人事和財務的)點名讓他當公差,沒辦法,就到了省里,成了布政使的高參(幕僚)。後來到渭源縣(甘肅)為驛官。後來辭官歸家。
何信回家後,在信陽城西建房,在住所邊的小河沿栽滿梅樹,自號“梅溪居士”,日日在梅林里吟詩。由於家學淵源,何信對天文、地理、八卦十分有研究,推算準確。
何信生四子,景明為最小的兒子。
文學成就
在《興隆祀丁曲》、 《羅女曲》、 《平壩城南村》、《偏橋行》等詩中,描繪了他行經少數民族地區的人情風物。這些詩都具有一定的人民性。
但他的復古主張單純從形式上著眼,並未注重繼承古代文學的現實主義傳統,使文學創作走上錯誤傾向。因此,他的大多數作品思想平庸,藝術上缺乏特色。
何景明謙恭好學,端方篤行。著辭賦32篇、詩1560首、文章137篇、另《校漢魏詩》14卷、《何景明詩集》26卷、《雍大記》30卷、《大復集》38卷、《謝禮直節本》、及《何子雜言》、《學約》等十多種。 所著多收錄《四庫全書》,經譯為多國外文,在國外也有一定的影響。
情節操守
為國士,何景明淡泊名利、為官清廉、兩袖清風。為欽差大臣出使滇南不取官吏貢獻一金一物,任陝西還里,《明史》記載:"官囊不滿三十金。"他立身剛烈正義、秉公直言、寧折不阿。抑制宦官劉瑾竊權亂政,孤意上書救文壇盟友,諫責皇帝"義子不當蓄;邊軍不當留;番僧不當寵;宦官不當任。" 。《明史》說:“景明志操耿介,尚節義、鄙榮利、與(李)夢陽並有國士風。”
性情雅味
為雅客,他一生充盈著親情、師恩、友情、節義與忠愛、亦怡情山水、適性任真,熱愛自己的家鄉--信陽。探淮源、游溮水、進茶山、品新茗、觀龍潭瀑布、看雷沼噴雲、把“信陽八景”逐一進行了考證、記錄、歌詠和描繪。寫下380多首歌頌家鄉的山水詩,反映了他對故鄉的深深眷戀之情。
墓地
何景明墓位於信陽市、金牛山管理區白坡饗堂村,現信陽師範學院內,體育館北50米,新圖書館西100米處的山坳里。墓前原有何大復先生祠(即何家饗堂),大門牆上書有“世科”二字,後堂供奉何氏歷代祖宗。祠外道左有神道碑,墓在祠後,墓前設有明代萬曆二十五年(1597年)青石透雕牌坊,橫額書"天賜靈原"四字,欽差巡撫、布政使、按察使等顯要十人銜名其上。墓前御祭有神道石刻儀仗,計有文吏、武士、獅子、馬、豬、羊各一對。祠與饗堂,早年毀於戰火。碑與牌坊等在十年浩劫中被列為"四舊",遭到砸毀。墓穴被盜一無所獲。
1978年12月,由盟員夏陽光提議,信陽市政府將其列為文物保護單位,由於原來的石墓碑已不存在,而資金尚缺,所以只立了一塊水泥製成的墓碑,立於墓地,以做標誌。修築圓形墓冢,高2米、周長約15米。但事實上,何景明墓的真正位置已經無法辨認。據風水地形看,也許墓穴在碑前台階下似乎更對,實乃一片藏風得水之寶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