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伯克段於鄢
先秦:穀梁赤
克者何?能也。何能也?能殺也。何以不言殺?見段之有徒眾也。
段,鄭伯弟也。何以知其為弟也?殺世子、母弟目君,以其目君知其為弟也。段,弟也,而弗謂弟;公子也,而弗謂公子。貶之也。段失子弟之道矣,賤段而甚鄭伯也。何甚乎鄭伯?甚鄭伯之處心積慮成於殺也。
於鄢,遠也,猶曰取之其母之懷之云爾,甚之也。
然則為鄭伯者,宜奈何?緩追,逸賊,親親之道也。
譯文
克是什麼意思?就是能夠的意思。能夠做什麼呢?能夠殺人。為什麼不直接說殺呢?因為要表示出追隨共叔段的人很多。共叔段是鄭伯的弟弟,怎么知道他是弟弟的呢?因為假如國君殺了嫡親的長子,或者同母所生的弟弟,便用國君的爵號稱呼他,文中既然已經稱呼鄭伯,那么也就知道共叔段是鄭伯的弟弟了。共叔段既然是國君的弟弟,卻不稱他為弟弟;共叔段應當是公子,也不稱他為公子,這是對他的貶斥,因為共叔段已經喪失了一個公子和弟弟所應有的道德以為。但是《春秋》鄙視鄭伯的程度超過了對共叔段的批評。在什麼地方超過了對共叔段的批評?因為經文並未對鄭伯想盡一切方式,想要殺掉弟弟的意願提出批評。但經文說在鄢這個地方殺掉共叔段的,表明共叔段已經跑到遠離鄭國都城的地方了。就好比說是從母親的懷中奪過嬰兒殺掉,這又是鄭伯做得過分的地方。既然這樣,那么對鄭伯來說最好的方法是什麼呢?就是不要急著追殺已經逃遠了的亂臣,而應該遵循兄弟之間相親相敬的道德。 穀梁赤
穀梁赤,戰國經學家。名或作喜、寘、俶,字子始,山東省菏澤定陶人。相傳為子夏弟子。治《春秋》,初僅口說流傳,至穀梁赤,為《春秋》殘亡,多所遺失,乃為經作傳,稱《春秋穀梁傳》。► 2篇詩文
駁復仇議
唐代:柳宗元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理者殺無赦。其本則合
臣伏見天后時,有同州下邽人徐元慶者,父爽為縣吏趙師韞所殺,卒能手刃父仇,束身歸罪。當時諫臣陳子昂建議誅之而旌其閭;且請“編之於令,永為國典”。臣竊獨過之。
臣聞禮之大本,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子者殺無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亂也。若曰無為賊虐,凡為理者殺無赦。其本則合,其用則異,旌與誅莫得而並焉。誅其可旌,茲謂濫;黷刑甚矣。旌其可誅,茲謂僭;壞禮甚矣。果以是示於天下,傳於後代,趨義者不知所向,違害者不知所立,以是為典可乎?蓋聖人之制,窮理以定賞罰,本情以正褒貶,統於一而已矣。
向使刺讞其誠偽,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則刑禮之用,判然離矣。何者?若元慶之父,不陷於公罪,師韞之誅,獨以其私怨,奮其吏氣,虐於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問,上下蒙冒,吁號不聞;而元慶能以戴天為大恥,枕戈為得禮,處心積慮,以沖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無憾,是守禮而行義也。執事者宜有慚色,將謝之不暇,而又何誅焉?
其或元慶之父,不免於罪,師韞之誅,不愆於法,是非死於吏也,是死於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驁而凌上也。執而誅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議曰:“人必有子,子必有親,親親相仇,其亂誰救?”是惑於禮也甚矣。禮之所謂仇者,蓋其冤抑沉痛而號無告也;非謂抵罪觸法,陷於大戮。而曰“彼殺之,我乃殺之”。不議曲直,暴寡脅弱而已。其非經背聖,不亦甚哉!
《周禮》:“調人,掌司萬人之仇。凡殺人而義者,令勿仇;仇之則死。有反殺者,邦國交仇之。”又安得親親相仇也?《春秋公羊傳》曰:“父不受誅,子復仇可也。父受誅,子復仇,此推刃之道,復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斷兩下相殺,則合於禮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愛死,義也。元慶能不越於禮,服孝死義,是必達理而聞道者也。夫達理聞道之人,豈其以王法為敵仇者哉?議者反以為戮,黷刑壞禮,其不可以為典,明矣。
請下臣議附於令。有斷斯獄者,不宜以前議從事。謹議。 ▲
滑稽列傳
兩漢:司馬遷
孔子曰:“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太史公曰:“天道恢恢,豈不大哉!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
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長不滿七尺,滑稽多辯,數使諸侯,未嘗屈辱。齊威王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沉湎不
孔子曰:“六藝於治一也。《禮》以節人,《樂》以發和,《書》以道事,《詩》以達意,《易》以神化,《春秋》以義。”太史公曰:“天道恢恢,豈不大哉!談言微中,亦可以解紛。
淳于髡者,齊之贅婿也。長不滿七尺,滑稽多辯,數使諸侯,未嘗屈辱。齊威王之時喜隱,好為淫樂長夜之飲,沉湎不治,委政卿大夫。百官荒亂,諸侯並侵,國且危亡,在於旦暮,左右莫敢諫。淳于髡說之以隱曰:“國中有大鳥,止王之庭,三年不蜚又不嗚,王知此鳥何也?”王曰:“此鳥不飛則已,一飛沖天;不鳴則已,一鳴驚人。”於是乃朝諸縣令長七十二人,賞一人,誅一人,奮兵而出。諸侯振驚,皆還齊侵地。威行三十六年。語在《田完世家》中。
威王八年,楚人發兵加齊。齊王使淳于髡之趙請救兵,齎金百斤,車馬十駟。淳于髡仰天大笑,冠纓索絕。王曰:“先生少之乎?”髡曰:“何敢!”王曰:“笑豈有說乎?”髡曰:“今者臣從東方來,見道旁有禳田者,操一豚蹄,酒一盂,祝曰:‘甌窶滿篝,污邪滿車,五穀蕃熟,穰穰滿家。’臣見其所持者狹而所欲者奢,故笑之。”於是齊威王乃益齎黃金千溢,白璧十雙,車馬百駟。髡辭而行,至趙。趙王與之精兵十萬,革車千乘。楚聞之,夜引兵而去。
威王大悅,置酒後宮,召髡賜之酒。問曰:“先生能飲幾何而醉?”對曰:“臣飲一斗亦醉,一石亦醉。”威王曰:“先生飲一斗而醉,惡能飲一石哉!其說可得聞乎?”髡曰:“賜酒大王之前,執法在傍,御史在後,髡恐懼俯伏而飲,不過一斗徑醉矣。若親有嚴客,髡帣韝鞠,侍酒於前,時賜餘瀝,奉觴上壽,數起,飲不過二斗徑醉矣。若朋友交遊,久不相見,卒然相覩,歡然道故,私情相語,飲可五六斗徑醉矣。若乃州閭之會,男女雜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壺,相引為曹,握手無罰,目眙不禁,前有墮珥,後有遺簪,髡竊樂此,飲可八斗而醉二三。日暮酒闌,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錯,杯盤狼藉,堂上燭滅,主人留髡而送客。羅襦襟解,微聞薌澤,當此之時,髡心最歡,能飲一石。故曰酒極則亂,樂極則悲,萬事盡然。”言不可極,極之而衰,以諷諫焉。齊王曰:“善。”乃罷長夜之飲,以髡為諸侯主客。宗室置酒,髡嘗在側。 ▲
子產告范宣子輕幣
先秦:左丘明
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
二月,鄭伯如晉。子產寓書於子西,以告宣子,曰:“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患,而無令名之難,夫諸侯之賄,聚於公室,則諸侯貳;若吾子賴之,則晉國貳。諸侯貳則晉國壞,晉國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
范宣子為政,諸侯之幣重,鄭人病之。
二月,鄭伯如晉。子產寓書於子西,以告宣子,曰:“子為晉國,四鄰諸侯,不聞令德而聞重幣。僑也惑之。僑聞君子長國家者,非無賄之患,而無令名之難,夫諸侯之賄,聚於公室,則諸侯貳;若吾子賴之,則晉國貳。諸侯貳則晉國壞,晉國貳則子之家壞。何沒沒也?將焉用賄?
夫令名,德之輿也。德,國家之基也。有基無壞,無亦是務乎?有德則樂,樂則能久。詩云:‘樂只君子,邦家之基。’有令德也夫!‘上帝臨女,無貳爾心。’有令名也夫!恕思以明德,則令名載而行之,是以遠至邇安。毋寧使人謂子,子實生我,而謂子浚我以生乎?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
宣子說,乃輕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