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嘆 其二
饒相 〔明代〕
世變江河去不回,江村無復舊樓台。豺狼競出人何在,荊棘成叢屋已灰。
法令幾時驅鬼魅,恩波何日潤蒿萊。救民水火應須急,調度全憑濟世才。
饒相
饒相(一五一二 — 一五九一),字志尹,號三溪。大埔人。明世宗嘉靖十四年(一五三五)進士,授中書舍人。晉戶部員外郎,監山東、河南漕運。二十二年,以詿誤謫無為州判官,署州事。二十四年調任兗州判官,遷淮陽郡丞。二十八年,擢南昌知府。三十二年,升饒州兵備、江西按察副使。尋乞歸養,家居三十餘年,卒。著有《三溪先生文集》。清康熙《潮州府志》卷九上、清乾隆修《潮州府志》卷二八有傳。► 113篇詩文
龐公池
張岱〔明代〕
龐公池歲不得船,況夜船,況看月而船。自余讀書山艇子,輒留小舟於池中,月夜,夜夜出,緣城至北海坂,往返可五里,盤旋其中。山後人家,閉門高臥,不見燈火,悄悄冥冥,意頗悽惻。余設涼簟,臥舟中看月,小傒船頭唱曲,醉夢相雜,聲聲漸遠,月亦漸淡,嗒然睡去。歌終忽寤,含糊贊之,尋復鼾齁。小傒亦呵欠歪斜,互相枕
龐公池歲不得船,況夜船,況看月而船。自余讀書山艇子,輒留小舟於池中,月夜,夜夜出,緣城至北海坂,往返可五里,盤旋其中。山後人家,閉門高臥,不見燈火,悄悄冥冥,意頗悽惻。余設涼簟,臥舟中看月,小傒船頭唱曲,醉夢相雜,聲聲漸遠,月亦漸淡,嗒然睡去。歌終忽寤,含糊贊之,尋復鼾齁。小傒亦呵欠歪斜,互相枕藉。舟子回船到岸,篙啄丁丁,促起就寢。此時胸中浩浩落落,並無芥蒂,一枕黑甜,高舂始起,不曉世間何物謂之憂愁。
▲五人墓碑記
張溥〔明代〕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逆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逆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