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1078年12月16日[1] —1159年4月22日),字泰發,一作字泰定,號轉物老人。越州上虞(今浙江上虞東南)人。南宋名臣、文學家、詞人,南宋四名臣之一,唐汝陽王李璡之後。徽宗崇寧五年(1106年)進士,調知開化縣,移知常熟縣。累官至參知政事,因與秦檜不合,出知紹興府,改提舉洞霄宮。紹興十一年(1141年),貶藤州安置,後更貶至昌化軍。秦檜死,內遷郴州。紹興二十八年(1158年),復左朝奉大夫。紹興二十九年(1159年),致仕,行至江州卒,年八十二。宋孝宗即位後,贈資政殿學士,賜謚莊簡。有前後集三十卷,已佚。又有《椒亭小集》、《莊簡集》等。► 497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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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權謂呂蒙曰:“卿今當塗掌事,不可不學!”蒙辭以軍中多務。權曰:“孤豈欲卿治經為博士邪?但當涉獵,見往事耳。卿言多務,孰若孤?孤常讀書,自以為大有所益。”蒙乃始就學。
及魯肅過尋陽,與蒙論議,大驚曰:“卿今者才略,非復吳下阿蒙!”蒙曰:“士別三日,即更刮目相待,大兄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