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廣東南海人,字喬仲。嘉靖十四年進士。授御史,上疏言四海困竭,請罷建沙河行宮、金山功德寺。尋引疾歸,起官巡按福建。二十四年疏劾嚴嵩奸貪,比之李林甫、盧杞。下詔獄廷杖除名。家居二十餘年。隆慶初復官。萬曆初為吏部侍郎、南京禮部尚書,為張居正所排,罷。卒謚端恪。有《天山草堂存稿》。► 48篇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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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之僑得良桐焉,斫而為琴,弦而鼓之,金聲而玉應。自以為天下之美也,獻之太常。使國工視之,曰:“弗古。”還之。
工之僑以歸,謀諸漆工,作斷紋焉;又謀諸篆工,作古窾焉。匣而埋諸土,期年出之,抱以適市。貴人過而見之,易之以百金,獻諸朝。樂官傳視,皆曰:“希世之珍也。”
邴原少孤,數歲時,過書舍而泣。師曰:“童子何泣?”原曰:“孤者易傷,貧者易感。夫書者,凡得學者,有親也。一則願其不孤,二則羨其得學,中心傷感,故泣耳。”師惻然曰:“欲書可耳!”原曰:“無錢資。”師曰:“童子苟有志,吾徒相教,不求資也。”於是遂就書。一冬之間,誦《孝經》《論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