齋中瓶花吹落案間探韻得變字遂成二首 其二
明代:范景文
一般落紅作春殿,不向樹底向溪硯。花神應是好文雅,筆公墨君邀繾綣。
如眠似起意韻驕,石床作枕藤紋薦。誰言陌上少殘芳,不襯馬蹄撲人面。
豈特花開有高低,花謝亦自分貴賤。
范景文
范景文(1587年—1644年),明末殉節官員。字夢章,號思仁,別號質公,河間府吳橋(今屬河北)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師,眾臣請帝南幸,范景文勸帝“固結人心,堅守待援”,不久崇禎自縊。范景文留下遺書曰:“身為大臣,不能滅賊雪恥,死有餘恨。”後赴雙塔寺旁的古井自殺。贈太傅,諡文忠。著有《大臣譜》、《戰守全書》。► 364篇詩文
徐文長傳
明代:袁宏道
余少時過里肆中,見北雜劇有《四聲猿》,意氣豪達,與近時書生所演傳奇絕異,題曰“天池生”,疑為元人作。後適越,見人家單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強心鐵骨,與夫一種磊塊不平之氣,字畫之中,宛宛可見。意甚駭之,而不知田水月為何人。
一夕,坐陶編修樓,隨意抽架上書,得《闕編》詩一帙
余少時過里肆中,見北雜劇有《四聲猿》,意氣豪達,與近時書生所演傳奇絕異,題曰“天池生”,疑為元人作。後適越,見人家單幅上有署“田水月”者,強心鐵骨,與夫一種磊塊不平之氣,字畫之中,宛宛可見。意甚駭之,而不知田水月為何人。
一夕,坐陶編修樓,隨意抽架上書,得《闕編》詩一帙。惡楮毛書,煙煤敗黑,微有字形。稍就燈間讀之,讀未數首,不覺驚躍,忽呼石簣:“《闕編》何人作者?今耶?古耶?”石簣曰:“此余鄉先輩徐天池先生書也。先生名渭,字文長,嘉、隆間人,前五六年方卒。今捲軸題額上有田水月者,即其人也。”余始悟前後所疑,皆即文長一人。又當詩道荒穢之時,獲此奇秘,如魘得醒。兩人躍起,燈影下,讀復叫,叫復讀,僮僕睡者皆驚起。余自是或向人,或作書,皆首稱文長先生。有來看余者,即出詩與之讀。一時名公巨匠,浸浸知嚮慕雲。
文長為山陰秀才,大試輒不利,豪盪不羈。總督胡梅林公知之,聘為幕客。文長與胡公約:“若欲客某者,當具賓禮,非時輒得出入。”胡公皆許之。文長乃葛衣烏巾,長揖就坐,縱談天下事,旁若無人。胡公大喜。是時公督數邊兵,威振東南,介冑之士,膝語蛇行,不敢舉頭;而文長以部下一諸生傲之,信心而行,恣臆談謔,了無忌憚。會得白鹿,屬文長代作表。表上,永陵喜甚。公以是益重之,一切疏記,皆出其手。
文長自負才略,好奇計,談兵多中。凡公所以餌汪、徐諸虜者,皆密相議然後行。嘗飲一酒樓,有數健兒亦飲其下,不肯留錢。文長密以數字馳公,公立命縛健兒至麾下,皆斬之,一軍股慄。有沙門負資而穢,酒間偶言於公,公後以他事杖殺之。其信任多此類。
胡公既憐文長之才,哀其數困,時方省試,凡入簾者,公密屬曰:“徐子,天下才,若在本房,幸勿脫失。”皆曰:“如命。”一知縣以他羈後至,至期方謁公,偶忘屬,卷適在其房,遂不偶。
文長既已不得志於有司,遂乃放浪曲糵,恣情山水,走齊、魯、燕、趙之地,窮覽朔漠。其所見山奔海立,沙起雲行,風鳴樹偃,幽谷大都,人物魚鳥,一切可驚可愕之狀,一一皆達之於詩。其胸中又有一段不可磨滅之氣,英雄失路、托足無門之悲,故其為詩,如嗔如笑,如水鳴峽,如種出土,如寡婦之夜哭,羈人之寒起。當其放意,平疇千里;偶爾幽峭,鬼語秋墳。文長眼空千古,獨立一時。當時所謂達官貴人、騷士墨客,文長皆叱而奴之,恥不與交,故其名不出於越。悲夫!
一日,飲其鄉大夫家。鄉大夫指筵上一小物求賦,陰令童僕續紙丈余進,欲以苦之。文長援筆立成,竟滿其紙,氣韻遒逸,物無遁情,一座大驚。
文長喜作書,筆意奔放如其詩,蒼勁中姿媚躍出。余不能書,而謬謂文長書決當在王雅宜、文征仲之上。不論書法,而論書神:先生者,誠八法之散聖,字林之俠客也。間以其餘,旁溢為花草竹石,皆超逸有致。
卒以疑殺其繼室,下獄論死。張陽和力解,乃得出。既出,倔強如初。晚年憤益深,佯狂益甚。顯者至門,皆拒不納。當道官至,求一字不可得。時攜錢至酒肆,呼下隸與飲。或自持斧擊破其頭,血流被面,頭骨皆折,揉之有聲。或槌其囊,或以利錐錐其兩耳,深入寸余,竟不得死。
石簣言:晚歲詩文益奇,無刻本,集藏於家。予所見者,《徐文長集》、《闕編》二種而已。然文長竟以不得志於時,抱憤而卒。
石公曰:先生數奇不已,遂為狂疾;狂疾不已,遂為囹圄。古今文人,牢騷困苦,未有若先生者也。雖然,胡公間世豪傑,永陵英主,幕中禮數異等,是胡公知有先生矣;表上,人主悅,是人主知有先生矣。獨身未貴耳。先生詩文崛起,一掃近代蕪穢之習,百世而下,自有定論,胡為不遇哉?梅客生嘗寄余書曰:“文長吾老友,病奇於人,人奇於詩,詩奇於字,字奇於文,文奇於畫。”余謂文長無之而不奇者也。無之而不奇,斯無之而不奇也哉!悲夫!▲
石灰吟
明代:于謙
千錘萬鑿出深山,烈火焚燒若等閒。
粉骨碎身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間。
(一作:千錘萬擊出深山 / 千鎚萬擊出深山)
(一作:粉骨碎身全不惜 / 粉身碎骨渾不怕 / 粉身碎骨全不怕)
象祠記
明代:王守仁
靈、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諸苗夷之居者,鹹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諸苗夷之請,新其祠屋,而請記於予。予曰:“毀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蓋莫知其原。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舉而不敢廢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
靈、博之山,有象祠焉。其下諸苗夷之居者,鹹神而祠之。宣慰安君,因諸苗夷之請,新其祠屋,而請記於予。予曰:“毀之乎,其新之也?”曰:“新之。”“新之也,何居乎?”曰:“斯祠之肇也,蓋莫知其原。然吾諸蠻夷之居是者,自吾父、吾祖溯曾高而上,皆尊奉而禋祀焉,舉而不敢廢也。”予曰:“胡然乎?有鼻之祀,唐之人蓋嘗毀之。象之道,以為子則不孝,以為弟則傲。斥於唐,而猶存於今;坏於有鼻,而猶盛於茲土也,胡然乎?”
我知之矣:君子之愛若人也,推及於其屋之烏,而況於聖人之弟乎哉?然則祀者為舜,非為象也。意象之死,其在乾羽既格之後乎?不然,古之驁桀者豈少哉?而象之祠獨延於世,吾於是蓋有以見舜德之至,入人之深,而流澤之遠且久也。
象之不仁,蓋其始焉耳,又烏知其終之不見化於舜也?《書》不云乎:“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奸。” 瞽瞍亦允若,則已化而為慈父。象猶不弟,不可以為諧。進治於善,則不至於惡;不抵於奸,則必入於善。信乎,象蓋已化於舜矣!《孟子》曰:“天子使吏治其國,象不得以有為也。”斯蓋舜愛象之深而慮之詳,所以扶持輔導之者之周也。不然,周公之聖,而管、蔡不免焉。斯可以見象之既化於舜,故能任賢使能而安於其位,澤加於其民,既死而人懷之也。諸侯之卿,命於天子,蓋《周官》之制,其殆仿於舜之封象歟?
吾於是蓋有以信人性之善,天下無不可化之人也。然則唐人之毀之也,據象之始也;今之諸夷之奉之也,承象之終也。斯義也,吾將以表於世,使知人之不善,雖若象焉,猶可以改;而君子之修德,及其至也,雖若象之不仁,而猶可以化之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