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行感懷四十首 其三十
明代:區大相
侍從違明主,江湖作遠臣。心常依日月,年漸老風塵。
賦在休詢鵩,文成或感麟。白頭吟更苦,垂涕望楓宸。
區大相
廣東高明人,字用儒,號海目。區益子。善為文,下筆千言立就。萬曆十七年進士。初選庶吉士,累遷贊善、中允。掌制誥。居翰院十五年,與趙志皋、張位、沈一貫等有舊。趙等先後當國,大相皆引避不輕謁。後調南太僕寺丞,以疾歸,卒。工詩詞,皆嚴於格律,為明代嶺南大家。有《太史集》、《圖南集》、《濠上集》。► 1560篇詩文
鐵杵磨針
明代:鄭之珍
磨針溪,在眉州象耳山下。世傳李太白讀書山中,未成,棄去。過小溪,逢老媼方磨鐵杵,問之,曰:“欲作針。”太白感其意,還卒業。媼自言姓武。今溪旁有武氏岩。
瘞旅文
明代:王守仁
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雲自京來者,不知其名氏,攜一子一仆,將之任,過龍場,投宿土苗家。予從籬落間望見之,陰雨昏黑,欲就問訊北來事,不果。明早,遣人覘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來,云:“一老人死坡下,傍兩人哭之哀。”予曰:“此必吏目死矣。傷哉!”薄暮,復有人來,
維正德四年秋月三日,有吏目雲自京來者,不知其名氏,攜一子一仆,將之任,過龍場,投宿土苗家。予從籬落間望見之,陰雨昏黑,欲就問訊北來事,不果。明早,遣人覘之,已行矣。
薄午,有人自蜈蚣坡來,云:“一老人死坡下,傍兩人哭之哀。”予曰:“此必吏目死矣。傷哉!”薄暮,復有人來,云:“坡下死者二人,傍一人坐哭。”詢其狀,則其子又死矣。明日,復有人來,云:“見坡下積屍三焉。”則其仆又死矣。嗚呼傷哉!
念其暴骨無主,將二童子持畚、鍤往瘞之,二童子有難色然。予曰:“嘻!吾與爾猶彼也!”二童閔然涕下,請往。就其傍山麓為三坎,埋之。又以只雞、飯三盂,嗟吁涕洟而告之,曰:
嗚呼傷哉!繄何人?繄何人?吾龍場驛丞餘姚王守仁也。吾與爾皆中土之產,吾不知爾郡邑,爾烏為乎來為茲山之鬼乎?古者重去其鄉,遊宦不逾千里。吾以竄逐而來此,宜也。爾亦何辜乎?聞爾官吏目耳,俸不能五斗,爾率妻子躬耕可有也。烏為乎以五斗而易爾七尺之軀?又不足,而益以爾子與仆乎?嗚呼傷哉!
爾誠戀茲五斗而來,則宜欣然就道,胡為乎吾昨望見爾容蹙然,蓋不任其憂者?夫沖冒霧露,扳援崖壁,行萬峰之頂,饑渴勞頓,筋骨疲憊,而又瘴癧侵其外,憂鬱攻其中,其能以無死乎?吾固知爾之必死,然不謂若是其速,又不謂爾子爾仆亦遽然奄忽也!皆爾自取,謂之何哉!吾念爾三骨之無依而來瘞爾,乃使吾有無窮之愴也。
嗚呼傷哉!縱不爾瘞,幽崖之狐成群,陰壑之虺如車輪,亦必能葬爾於腹,不致久暴露爾。爾既已無知,然吾何能違心乎?自吾去父母鄉國而來此,三年矣,歷瘴毒而苟能自全,以吾未嘗一日之戚戚也。今悲傷若此,是吾為爾者重,而自為者輕也。吾不宜復為爾悲矣。
吾為爾歌,爾聽之。歌曰:連峰際天兮,飛鳥不通。遊子懷鄉兮,莫知西東。莫知西東兮,維天則同。異域殊方兮,環海之中。達觀隨寓兮,奚必予宮。魂兮魂兮,無悲以恫。
又歌以慰之曰:與爾皆鄉土之離兮,蠻之人言語不相知兮。性命不可期,吾苟死於茲兮,率爾子仆,來從予兮。吾與爾遨以嬉兮,驂紫彪而乘文螭兮,登望故鄉而噓唏兮。吾苟獲生歸兮,爾子爾仆,尚爾隨兮,無以無侶為悲兮!道旁之冢累累兮,多中土之流離兮,相與呼嘯而徘徊兮。餐風飲露,無爾飢兮。朝友麋鹿,暮猿與棲兮。爾安爾居兮,無為厲於茲墟兮!▲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