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子元移住揚州巷
明代:邊貢
第宅三年已四遷,買鄰銷盡賣文錢。極知萍梗皆身外,且逐風花過眼前。
伏枕夜通騎鶴夢,散衙秋斷看山緣。相從欲問城東社,聞說郎曹本是仙。
邊貢
邊貢(1476 ~1532)字庭實,因家居華泉附近,自號華泉子,歷城(今山東濟南市)人。明代著名詩人、文學家。弘治九年(1496)丙辰科進士,官至太常丞。邊貢以詩著稱於弘治、正德年間,與李夢陽、何景明、徐禎卿並稱“弘治四傑”。後來又加上康海、王九思、王廷相,合稱為明代文學“前七子”。► 1456篇詩文
即事三首
明代:夏完淳
復楚情何極,亡秦氣未平。
雄風清角勁,落日大旗明。
縞素酬家國,戈船決死生!
胡笳千古恨,一片月臨城。
戰苦難酬國,仇深敢憶家?
一身存漢臘,滿目渺胡沙。
落月翻旗影,清霜冷劍花。
六軍渾散盡,半夜起悲笳。
復楚情何極,亡秦氣未平。
雄風清角勁,落日大旗明。
縞素酬家國,戈船決死生!
胡笳千古恨,一片月臨城。
戰苦難酬國,仇深敢憶家?
一身存漢臘,滿目渺胡沙。
落月翻旗影,清霜冷劍花。
六軍渾散盡,半夜起悲笳。
一旅同仇誼,三秋故主懷。
將星沉左輔,卿月隱中台。
東閣塵賓幕,西征愧賦才。
月明笳鼓切,今夜為誰哀。 ▲
核舟記
明代:魏學洢
明有奇巧人曰王叔遠,能以徑寸之木,為宮室、器皿 、人物,以至鳥獸、木石,罔不因勢象形,各具情態。嘗貽余核舟一,蓋大蘇泛赤壁雲。
舟首尾長約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許。中軒敞者為艙,箬篷覆之。旁開小窗,左右各四,共八扇。啟窗而觀,雕欄相望焉。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
明有奇巧人曰王叔遠,能以徑寸之木,為宮室、器皿 、人物,以至鳥獸、木石,罔不因勢象形,各具情態。嘗貽余核舟一,蓋大蘇泛赤壁雲。
舟首尾長約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許。中軒敞者為艙,箬篷覆之。旁開小窗,左右各四,共八扇。啟窗而觀,雕欄相望焉。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風徐來,水波不興”,石青糝之。(箬篷 一作:篛篷)
船頭坐三人,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佛印居右,魯直居左。蘇、黃共閱一手卷。東坡右手執卷端,左手撫魯直背。魯直左手執卷末,右手指卷,如有所語。東坡現右足,魯直現左足,各微側,其兩膝相比者,各隱卷底衣褶中。佛印絕類彌勒,袒胸露乳,矯首昂視,神情與蘇、黃不屬。臥右膝,詘右臂支船,而豎其左膝,左臂掛念珠倚之——珠可歷歷數也。
舟尾橫臥一楫。楫左右舟子各一人。居右者椎髻仰面,左手倚一衡木,右手攀右趾,若嘯呼狀。居左者右手執蒲葵扇,左手撫爐,爐上有壺,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
其船背稍夷,則題名其上,文曰“天啟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遠甫刻”,細若蚊足,鉤畫了了,其色墨。又用篆章一,文曰“初平山人”,其色丹。
通計一舟,為人五;為窗八;為箬篷,為楫,為爐,為壺,為手卷,為念珠各一;對聯、題名並篆文,為字共三十有四;而計其長曾不盈寸。蓋簡桃核修狹者為之。嘻,技亦靈怪矣哉!▲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