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廿七日雨後過山居觀屏間所留橘實更豐肥而色回蔥茜詰旦南鄰致白菊一本三花燦然皆異也賦詩紀之
明代:陸深
菊花開早橘收遲,碩果幽芳又一時。未用千頭當萬戶,只愁無酒負新詩。
薰風五月黃金顆,畏日南鄰白雪籬。欲起三家問書法,春秋何例合修辭。
陸深
(1477—1544)明松江府上海人,初名榮,字子淵,號儼山。弘治十八年進士二甲第一。授編修。遭劉瑾忌,改南京主事,瑾誅,復職。累官四川左布政使。嘉靖中,官至詹事府詹事。卒諡文裕。工書。有《儼山集》、《續集》、《外集》。► 1445篇詩文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念奴嬌·中秋對月
明代:文徵明
桂花浮玉,正月滿天街,夜涼如洗。風泛鬚眉併骨寒,人在水晶宮裡。蛟龍偃蹇,觀闕嵯峨,縹緲笙歌沸。霜華滿地,欲跨彩雲飛起。
記得去年今夕,釃酒溪亭,淡月雲來去。千里江山昨夢非,轉眼秋光如許。青雀西來,嫦娥報我,道佳期近矣。寄言儔侶,莫負廣寒沈醉。
泰山
明代:李夢陽
俯首元齊魯,東瞻海似杯。
斗然一峰上,不信萬山開。
日抱扶桑躍,天橫碣石來。
君看秦始後,仍有漢皇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