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經略華文趙郎中崇憲挽章三首 其一
宋代:曹彥約
國是歸宗相,儒科看嫡傳。與時常落落,持論極拳拳。
柄用無韓范,師承有澗瀍。衣冠何足論,父子世稱賢。
曹彥約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為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為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為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謚“文簡”。► 390篇詩文
送溫州楚屯田
宋代:梅堯臣
雁盪山頭雁,如隨太守來。秋風既與至,春日定同回。
上宰無忘舊,明時必用才。自於章句老,經冊向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