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漫興一十五首 其二
明代:陳鎰
紅塵吹不到溪堂,時掬清泠沃酒腸。山外亂鴉飛過盡,數聲漁笛晚風涼。
陳鎰
陳鎰(?—1456年),字有戒,江蘇吳縣人,永樂年間考中進士,步入仕途,先後任湖廣、山東、浙江等地的副使,明英宗時期鎮守陝西,用自己的方式解決了陝西的饑荒問題,後看到河南等地流民嘯聚,建議派人前往撫恤,英宗同意後,但官員卻沒有施行,導致後來河南等地的叛亂。陳鎰共三次鎮守陝西,前後十餘年,陝人很愛戴他,敬若父母。每次陳鎰回朝廷,老百姓總是擋道擁車而泣。他回來時,則歡迎的人群數百里不絕。他之得軍民之心,前後鎮守陝西的無人可及。景泰四年(1453年)因病致仕。景泰七年(1456年),陳鎰去世,獲贈太保,謚僖敏。► 460篇詩文
詠菊
明代:丘浚
淺紅淡白間深黃,簇簇新妝陣陣香。
無限枝頭好顏色,可憐開不為重陽。
送東陽馬生序(節選)
明代:宋濂
余幼時即嗜學。家貧,無從致書以觀,每假借於藏書之家,手自筆錄,計日以還。天大寒,硯冰堅,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錄畢,走送之,不敢稍逾約。以是人多以書假余,余因得遍觀群書。既加冠,益慕聖賢之道,又患無碩師、名人與游,嘗趨百里外,從鄉之先達執經叩問。先達德隆望尊,門人弟子填其室,未嘗稍降辭色。
余幼時即嗜學。家貧,無從致書以觀,每假借於藏書之家,手自筆錄,計日以還。天大寒,硯冰堅,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錄畢,走送之,不敢稍逾約。以是人多以書假余,余因得遍觀群書。既加冠,益慕聖賢之道,又患無碩師、名人與游,嘗趨百里外,從鄉之先達執經叩問。先達德隆望尊,門人弟子填其室,未嘗稍降辭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質理,俯身傾耳以請;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禮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復;俟其欣悅,則又請焉。故余雖愚,卒獲有所聞。
當余之從師也,負篋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窮冬烈風,大雪深數尺,足膚皸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勁不能動,媵人持湯沃灌,以衾擁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無鮮肥滋味之享。同捨生皆被綺繡,戴朱纓寶飾之帽,腰白玉之環,左佩刀,右備容臭,燁然若神人;余則縕袍敝衣處其間,略無慕艷意,以中有足樂者,不知口體之奉不若人也。蓋余之勤且艱若此。 ▲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