贈米仲詔
明代:范景文
石氣將人養,煙霞舉體生。何須除紱冕,自不礙孤清。
勝跡矜游具,公閒付冶情。微嫌粘帶處,畫品並詩名。
范景文
范景文(1587年—1644年),明末殉節官員。字夢章,號思仁,別號質公,河間府吳橋(今屬河北)人。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官至工部尚書兼東閣大學士。崇禎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破宣府,烽火逼京師,眾臣請帝南幸,范景文勸帝“固結人心,堅守待援”,不久崇禎自縊。范景文留下遺書曰:“身為大臣,不能滅賊雪恥,死有餘恨。”後赴雙塔寺旁的古井自殺。贈太傅,諡文忠。著有《大臣譜》、《戰守全書》。► 0篇詩文
贈吳舍人勝復任還南京
明代:金幼孜
十載抽毫侍禁闥,天官書考共稱宜。清宵待漏辭仙仗,幾日看花到鳳池。
別酒一杯憐夙昔,畫圖半幅寫暌離。南京故舊如相問,為道衰遲鬢欲絲。
恭謁孝陵
明代:范景文
孝陵佳氣鬱蔥籠,手辟鴻濛萬國從。帝命開天非逐鹿,地因拱聖始蟠龍。
風雷久護存靈瑞,日月同華想聖容。拜罷小臣思作頌,大明豐芑此山鍾。
聞黃幼元系釋誌喜
明代:范景文
雪霽春風遍草萊,纍臣系釋日邊來。堯仁又見三言宥,湯網今看一面開。
廟社有靈深呵護,聖神獨鑒自昭回。太平應卜天心轉,海宇歡聲動若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