挽程孝廉二首 其二
明代:周瑛
霄漢雲深雨腳纖,難將只手引龍髯。西風吹斷萊衣夢,空使人間哭孝廉。
周瑛
(1430—1518)福建莆田人,字梁石,號翠渠。成化五年進士。任廣德知州,以有善政,賜敕旌異。弘治初歷四川參政、右布政使。始與陳獻章友,而不以獻章主靜之說為然,謂學當以居敬為主,敬則心存,然後可以窮理。有《書纂》、《翠渠類稿》。► 412篇詩文
藺相如完璧歸趙論
明代:王世貞
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趙得其情則弗予,不得其情則予;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直
藺相如之完璧,人皆稱之。予未敢以為信也。
夫秦以十五城之空名,詐趙而脅其璧。是時言取璧者,情也,非欲以窺趙也。趙得其情則弗予,不得其情則予;得其情而畏之則予,得其情而弗畏之則弗予。此兩言決耳,奈之何既畏而復挑其怒也!
且夫秦欲璧,趙弗予璧,兩無所曲直也。入璧而秦弗予城,曲在秦;秦出城而璧歸,曲在趙。欲使曲在秦,則莫如棄璧;畏棄璧,則莫如弗予。夫秦王既按圖以予城,又設九賓,齋而受璧,其勢不得不予城。璧入而城弗予,相如則前請曰:“臣固知大王之弗予城也。夫璧非趙璧乎?而十五城秦寶也。今使大王以璧故,而亡其十五城,十五城之子弟,皆厚怨大王以棄我如草芥也。大王弗與城,而紿趙璧,以一璧故,而失信於天下,臣請就死於國,以明大王之失信!”秦王未必不返璧也。今奈何使舍人懷而逃之,而歸直於秦?
是時秦意未欲與趙絕耳。令秦王怒而僇相如於市,武安君十萬眾壓邯鄲,而責璧與信,一勝而相如族,再勝而璧終入秦矣。
吾故曰:藺相如之獲全於璧也,天也。若其勁澠池,柔廉頗,則愈出而愈妙於用。所以能完趙者,天固曲全之哉!▲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逆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逆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脰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警世
明代:唐寅
萬事由天莫苦求,子孫綿遠褔悠悠。
飲三杯酒休胡亂,得一帆風便可收。
生事事生何日了,害人人害幾時休。
冤家宜解不宜結,各自回頭看後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