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遇三首 其二
明代:龐尚鵬
種樹滄江邊,人在江頭住。綠樹已成林,幽人在何處。
高枝掛藤蘿,四時驚風雨。誰問種樹人,空見江邊樹。
龐尚鵬
(?—約1582)廣東南海人,字少南。嘉靖三十二年進士。授樂平知縣,擢御史,出按河南、浙江等地,搏擊豪強,吏民震懾。嘉靖四十四年,在浙江推行一條鞭法,為一條鞭法之始。隆慶元年,遷大理右寺丞。次年,擢右僉都御史,兼領九邊屯務。諸御史督鹽政者以事權被奪,起而攻之,斥為民。萬曆四年起故官巡撫福建,拜左副都御史。忤張居正罷歸,家居四年卒,謚惠敏。有《百可亭摘稿》。► 390篇詩文
五人墓碑記
明代:張溥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
五人者,蓋當蓼洲周公之被逮,激於義而死焉者也。至於今,郡之賢士大夫請於當道,即除魏閹廢祠之址以葬之;且立石於其墓之門,以旌其所為。嗚呼,亦盛矣哉!
夫五人之死,去今之墓而葬焉,其為時止十有一月耳。夫十有一月之中,凡富貴之子,慷慨得志之徒,其疾病而死,死而湮沒不足道者,亦已眾矣;況草野之無聞者歟?獨五人之皦皦,何也?
予猶記周公之被逮,在丙寅三月之望。吾社之行為士先者,為之聲義,斂貲財以送其行,哭聲震動天地。緹騎按劍而前,問:“誰為哀者?”眾不能堪,抶而仆之。是時以大中丞撫吳者為魏之私人毛一鷺,公之逮所由使也;吳之民方痛心焉,於是乘其厲聲以呵,則噪而相逐。中丞匿於溷藩以免。既而以吳民之亂請於朝,按誅五人,曰顏佩韋、楊念如、馬傑、沈揚、周文元,即今之傫然在墓者也。
然五人之當刑也,意氣揚揚,呼中丞之名而詈之,談笑以死。斷頭置城上,顏色不少變。有賢士大夫發五十金,買五人之頭而函之,卒與屍合。故今之墓中全乎為五人也。
嗟乎!大閹之亂,縉紳而能不易其志者,四海之大,有幾人歟?而五人生於編伍之間,素不聞詩書之訓,激昂大義,蹈死不顧,亦曷故哉?且矯詔紛出,鉤黨之捕遍於天下,卒以吾郡之發憤一擊,不敢復有株治;大閹亦逡巡畏義,非常之謀難於猝發,待聖人之出而投繯道路,不可謂非五人之力也。
由是觀之,則今之高爵顯位,一旦抵罪,或脫身以逃,不能容於遠近,而又有剪髮杜門,佯狂不知所之者,其辱人賤行,視五人之死,輕重固何如哉?是以蓼洲周公忠義暴於朝廷,贈謚褒美,顯榮於身後;而五人亦得以加其土封,列其姓名於大堤之上,凡四方之士無不有過而拜且泣者,斯固百世之遇也。不然,令五人者保其首領,以老於戶牖之下,則盡其天年,人皆得以隸使之,安能屈豪傑之流,扼腕墓道,發其志士之悲哉?故余與同社諸君子,哀斯墓之徒有其石也,而為之記,亦以明死生之大,匹夫之有重於社稷也。
賢士大夫者,冏卿因之吳公,太史文起文公、孟長姚公也。▲
桃花庵遇仙記
明代:唐寅
那時那日此門中,桃花樹下初相逢。
只見仙人種桃樹,未聞仙人看花紅。
朝朝期待仙人顧,日日桃花笑春風。
忽聞仙蹤一朝至,桃花人面分外紅。
桃花谷里桃花仙,桃花美人樹下眠。
花魂釀就桃花酒,君識花香皆有緣。
美酒消愁愁不見,醉臥花下枕安然。
花中不知日月短,豈料
那時那日此門中,桃花樹下初相逢。
只見仙人種桃樹,未聞仙人看花紅。
朝朝期待仙人顧,日日桃花笑春風。
忽聞仙蹤一朝至,桃花人面分外紅。
桃花谷里桃花仙,桃花美人樹下眠。
花魂釀就桃花酒,君識花香皆有緣。
美酒消愁愁不見,醉臥花下枕安然。
花中不知日月短,豈料世上已千年。
不入濁世凡塵染,情願枝頭做花仙。
春來三月香風送,便是花奴問君安。
▲中秋月·中秋月
明代:徐有貞
中秋月。月到中秋偏皎潔。偏皎潔,知他多少,陰晴圓缺。
陰晴圓缺都休說,且喜人間好時節。好時節,願得年年,常見中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