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翱秉公
明代:王翱
王翱一女,嫁於畿輔某官為妻。公夫人甚愛女,每迎女,婿固不遣。恚而語妻曰:“而翁長銓,遷我京職,則汝朝夕侍母;且遷我如振落葉耳,而何吝者?”女寄言於母。夫人一夕置酒,跪白公。公大怒,取案上器擊傷夫人,出,駕而宿於朝房,旬乃還第。婿竟不調。
譯文及注釋
譯文
王翱的一個女兒,嫁給京城附近的一個官員為妻。王翱的夫人非常疼愛女兒,每次要女兒回家,女婿堅持不放走。他憤怒地對妻子說:“你的父親是選拔官吏的長官,把我調到京城做官,那么你可以整天陪侍你的母親。況且調動我輕易得就像振落樹葉,有什麼可吝嗇的呢?”於是女兒將想法告訴了母親,夫人在當天準備了酒菜,跪著稟告王翱,王翱非常生氣,拿起几案上的器具打傷了夫人,出門去,坐馬車住到朝房裡,十天后才回家,女婿最終沒有被調職。
注釋
①王翱:明朝人。
②畿輔:京城附近地區。
③公:指王翱。
④恚:憤怒。
⑤而翁:你的父親。
⑥長銓:選拔官吏的長官。
⑦遷:調動。
⑧白:稟報。
⑨案:几案。
⑩駕:坐馬車。
⑾朝房:朝廷中供值班的房間。
⑿旬乃還第:十天后才回家。
(13)吝:吝嗇
(14)置:準備
(15)竟:最終
啟發
秉公。
王翱作為朝廷中選拔官吏的長官,要調動女婿的工作,真是輕而易舉。但他秉公處事,任憑夫人“枕邊風”怎么吹,他就是不乾,最後竟與夫人“對著幹”。2004年因公殉職的河南登封公安女局長任長霞,“奉命於危難之間”,在整頓當地極為混亂的治安局面中,她一身正氣,秉公處事,兩年間剷除了數十個大小不等的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百姓交口稱讚。秉公才能執法,秉公執法才有正氣。
王翱
王翱(1384-1467)明代大臣,字九皋,出生於今河北省滄州市鹽山縣王帽圈村。永樂十三年進士,授大理寺左寺正,左遷行人,宣德初擢御史,英宗即位,升右僉都御史,出鎮江西,懲貪治奸,七年冬督遼東軍務,景泰四年為吏部尚書,天順間續任,為英宗所重,稱先生而不呼其名。王翱一生歷仕七朝,輔佐六帝,剛明廉直,卒謚“忠肅”。► 3篇詩文
樵夫毀山神
未知:佚名
康熙十五年,餘姚有客山行,夜宿山神寺。夜半,有虎跪拜,作人言,乞食,神以鄧樵夫許之。明晨,客伺於神祠外,果見一樵夫過之,逆謂曰:“子鄧姓乎?”曰:“然。”因告以夜所聞見,戒勿往。鄧曰:“吾有母,仰食於樵。一日不樵,母且飢。死生命也,吾何畏哉?”遂去不顧,客隨而覘之。樵甫采樵,虎突出從竹間。樵手搏
康熙十五年,餘姚有客山行,夜宿山神寺。夜半,有虎跪拜,作人言,乞食,神以鄧樵夫許之。明晨,客伺於神祠外,果見一樵夫過之,逆謂曰:“子鄧姓乎?”曰:“然。”因告以夜所聞見,戒勿往。鄧曰:“吾有母,仰食於樵。一日不樵,母且飢。死生命也,吾何畏哉?”遂去不顧,客隨而覘之。樵甫采樵,虎突出從竹間。樵手搏數合,持虎尾盤鏇久之。虎不勝憤,乃震哮一躍,負痛遁去,樵逐而殺之。客逆勞之。樵曰:“感君高義,盍導我至廟中。”既至,大詬死虎斥神曰:“今竟如何?”遂碎其土偶。
▲宋定伯捉鬼
魏晉:乾寶
南陽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之,鬼言:“我是鬼。”鬼問:“汝復誰?”定伯誑之,言:“我亦鬼。”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數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遞相擔,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里。鬼言:“卿太重,將非
南陽宋定伯,年少時,夜行逢鬼。問之,鬼言:“我是鬼。”鬼問:“汝復誰?”定伯誑之,言:“我亦鬼。”鬼問:“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數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遞相擔,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擔定伯數里。鬼言:“卿太重,將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復擔鬼,鬼略無重。如是再三。定伯復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於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聽之,瞭然無聲音。定伯自渡,漕漼作聲。鬼復言:“何以作聲?”定伯曰:“新死,不習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擔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聲咋咋然,索下,不復聽之。徑至宛市中下著地,化為一羊,便賣之恐其變化,唾之。得錢千五百,乃去。於時石崇言:“定伯賣鬼,得錢千五百文。”▲
少年治縣
未知:佚名
子奇年十六,齊君使治阿。既而君悔之,遣使追。追者反,曰:“子奇必能治阿。"齊君曰:“何以知之。”曰:“共載皆白首也。夫以老者之智,以少者決之,必能治阿矣!”子奇至阿,熔庫兵以作耕器,出倉廩以濟貧窮,阿縣大治。魏聞童子治邑,庫無兵,倉無粟,乃起兵擊之。阿人父率子,兄率弟,以私兵戰,遂敗魏
子奇年十六,齊君使治阿。既而君悔之,遣使追。追者反,曰:“子奇必能治阿。"齊君曰:“何以知之。”曰:“共載皆白首也。夫以老者之智,以少者決之,必能治阿矣!”子奇至阿,熔庫兵以作耕器,出倉廩以濟貧窮,阿縣大治。魏聞童子治邑,庫無兵,倉無粟,乃起兵擊之。阿人父率子,兄率弟,以私兵戰,遂敗魏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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