戕竹記
洛最多竹,樊圃棋錯。包籜榯筍之贏,歲尚十數萬緡,坐安侯利,寧肯為渭川下。然其治水庸,任土物,簡歷芟養,率須謹嚴。家必有小齋閒館在虧蔽間,賓欲賞,輒腰輿以入,不問辟疆,恬無怪讓也。以是名其俗,為好事。
壬申之秋,人吏率持鐮斧,亡公私誰何,且戕且桴,不竭不止。守都出令:有敢隱一毫為私,不與公上急病,服王官為慢,齒王民為悖。如是累日,地榛園禿,下亡有嗇色少見於顏間者,由是知其民之急上。
噫!古者伐山林,納材葦,惟是地物之美,必登王府,以經於用。不供謂之畔廢,不時謂之暴殄。今土宇廣斥,賦入委疊;上益篤儉,非有廣居盛囿之侈。縣官材用,顧不衍溢朽蠹,而一有非常,斂取無藝。意者營飾像廟過差乎!《書》不云:“不作無益害有益。”又曰:“君子節用而愛人。”天子有司所當朝夕謀慮,守官與道,不可以忽也。推類而廣之,則竹事猶末。
譯文及注釋
譯文
洛陽最多的是竹子,竹園星羅棋布。光是竹筍、竹竿的盈利,每年就不下十餘萬緡錢,等於坐得千戶侯的利祿,其收入不在富庶的渭川流域之下。但是,竹園裡打堰灌水,養土施肥,育苗選材,修剪培養等工作,都必須嚴謹細緻,認真從事。在竹林深處的空地上,家家有精巧雅致的亭舍,客人要想游賞,都可以坐小轎,徑直而人,不必事先徵得主人的同意,主人亦不在意,對此不會感到奇怪和發出責難。因此,洛陽種竹賞竹的風俗也出名了,都把它當作一件好事。
壬申年秋天,官府紛紛率人拿著鐮刀斧頭,不論是公家的,還是私人的,竹林的主人是誰,一律砍伐,不伐盡不止。西京留守發出嚴令:敢隱瞞絲毫的即為私藏,將按照不服從官家急需治罪,當官的被看作是對朝廷的怠惰不敬,當百姓的則被看作是叛逆不道。這樣一來,數日以後,土地荒蕪了,竹園光禿了。老百姓的臉上卻看不到一點吝惜的神情,由此可知,洛陽的百姓是急供朝廷所需的。
唉,古時砍伐山木,交納木材蘆葦,只是把地產的好東西,送到官府,以準備充當一定的用途。不供給就叫做叛逆犯上,不按時令砍伐徵收,就叫做隨意糟蹋。現在大宋王朝疆域廣大,賦稅收入積聚眾多;皇上更是一心一意地節儉,並沒有大興宮室、盛設園圃的奢侈之心。官府中積累的材料物資,無不是餘裕漫溢,甚至於都被蠹蝕腐朽了。可是,一遇到意外之事,卻又沒有限度的搜斂刮取,也許是塑像修廟超過了限度吧!古書上不是說過:“不要做無益的事來損害有益的事嗎?”還說過:“君子應當節約用度,愛惜人民。”皇上和各部門的官吏們應當每天早晚都要考慮到這些,堅守職責的道義,千萬不可忽視。以此類推而擴展開來,伐竹則如同是一樁小事了。
注釋
戕(qiāng):砍伐。
樊(fán)圃(pǔ):竹園。棋錯:星羅棋布,多的意思。
籜(tuò):包著的竹筍的皮。榯(shí)筍:豎立的竹筍。榯,直立。
緡(mín):原指穿銅錢用的繩子,這裡指用繩子穿連成串的銅錢,每緡一千文,即一貫錢。
渭川:指渭水流域。《史記·貨殖列傳》:“渭川千畝竹,……此其人皆與千戶侯等。”
庸:通“墉”,水堰。
簡歷:選擇。芟(shān):刪除,修剪。
虧蔽:指竹林深處遮蔽的空地。
腰輿(yú):古代的一種便轎。
辟疆:顧辟疆。《晉書·王獻之傳》:“嘗經吳郡,聞顧辟疆有名園,先不相識,乘平肩輿徑人。時辟疆方集賓友,而獻之遊歷既畢,傍若無人。辟疆勃然數之曰:‘傲主人,非禮也;而貴驕士,非道也。失是二者,不足齒之傖耳。’便驅出門。”這裡代指竹園所有者。
壬申:即北宋明道元年(年)。
亡(wú):通“無”,不論。
桴(fú):鼓槌,這裡作動詞用,指砍伐。
守都:這裡指河南府治洛陽的主管官,即西京留守。
服王官:指做官的。慢:怠慢。
齒王民:指做百姓的。悖:叛逆。
榛(zhēn):荒蕪。
畔廢:叛逆。畔,通“叛”。
暴殄(tiǎn):殘害滅絕,任意糟蹋。
土宇:土地和屋宅。廣斥:廣闊的鹽鹼地。此句意為宋朝疆域廣大。
委疊:積聚眾多。
“非有”句:意為皇上並沒有大建宮室、盛設園圃的奢侈之心。
縣官:指政府、朝廷。古稱天子所居之地為縣,即王畿。
無藝:沒有限度。
意者:推測之詞。營飾:營造修建。徵用材料的目的是修復宮殿。作者這裡說營飾像廟,是委婉之詞。過差:超過限度。
“不作”句:不做以無益的事情來妨害有益的事情。語出《尚書·旅獒》。
“君子”句:君子應節約費用,愛護人民。語出《論語·學而》。
守官與道:這裡意謂堅守職責和道義。《左傳·昭公二十二年》:“齊侯田於沛,招虞人以弓,不進。公使執之,辭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見皮冠,故不敢進。’乃舍之。仲尼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韙之。”
創作背景
《戕竹記》作於宋仁宗明道元年(1032年),當時歐陽修在洛陽任西京留守推官。當年八月,開封內廷火災,燒毀了崇德、長春、滋福等八殿。宰相呂夷簡負責修葺工作,洛陽的竹林遂為之洗劫一空。歐陽修對這種不問實際需要而橫徵暴斂的做法十分不滿,於是寫了這篇文章。賞析
文章從題前落筆,先寫洛竹之利,養竹之艱,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簡意賅,生動而具體地展現了洛陽竹林既有巨大的經濟價值,又有極高的觀賞價值。這就為“戕竹”——一場災難的到來,作了有力的鋪墊和反襯。
第二段正面寫“戕竹”。先點時間:“壬申之秋”,即明道元年秋天。接著就寫大砍大伐。“人吏”四句,句式由長而短,由散而整,用辭斬截,音節急促,將“戕竹”的來勢之猛,行動之快,渲染得令人難以喘息。“人吏”之所以有如此來頭,原來是“守都”有令。如此層層邀功,個個賣力,不幾天,“樊圃棋錯”的竹林,便變成處處“地榛園禿”。而百姓卻沒有一絲吝惜之情流露於顏面,確實耐人尋味。再接下去就是表現百姓的可憐、可悲,因為他們不僅在物質上作了慘重而無益的犧牲,而且在感情上還遭到一番極大的欺騙和愚弄,則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嗇色少見於顏間者, 由是知其民之急上”,實在是意味深長的一筆。
作者寫過“戕竹”之後,引古證今,加以議論,這就是文章的最後一節。首先指出“伐山林,納材葦”的目的是“以經於用”。在這個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謂之畔廢”,但是,官府若不按一定時間採伐聚斂,則“謂之暴殄”,更何況不“經於用”呢!宋朝疆域遼闊,年年賦斂之物積聚甚多,而仁宗亦無大建宮室園囿的奢侈之心,所以朝廷長期積壓的各種材料,無不聽其朽爛。但是儘管如此,只要有一點意外情況,還是一不問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二不問時間是否合適,便打著“與公上急病”的旗號,層層加碼 ,斂取無度,“不竭不止”,結果所取又超過所需,自然又是堆積腐爛。“《書》不雲”兩句,以正面的教誨之詞,婉轉而尖銳地批評了上述行為,恰恰是以“無益”於民之舉(戕竹),害於民有益之物(洛竹),無“節用愛人”之心顯而易見。由記事而評論,最後上升到為官之道。至此,事已記過,理也說透,文章似乎可以結束了,可作者又再加生髮——“推類而廣之,則竹事猶末”。奇峰突起,境界大開。原來“戕竹”一事,只不過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鏡子。大千世界,古往今來,還有無數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戕竹”之事。點睛結穴,戛然而止,是所謂實處還虛。
文章在藝術手法上採用了前敘後議的方式,前兩段鋪敘,筆力簡明、清晰。由於第一段的美與第二段的醜的對照,則後一段議論,筆鋒所向披靡,深刻地表現出美被醜破壞的痛心,從而濫砍濫伐竹子乃至推而廣之的一系列害民之舉皆令世人共討之。作者雖然在議論時顧及到最高統治者,但言辭之中柔中有剛,諫中有刺,戕竹的危害性通過一番敘述與議論,則十分具有說服力和感染力。此外,他採取引用法,援引儒家經典《尚書》中的有關議論來增強自己文章的說服力,也是很有見地的。因為他的文章是給當朝皇帝和權貴們看的,作為當時地位卑微的作者來說,恐怕人微言輕,不若搬出祖訓來,以使自己的觀點更有說服力。這也正是作者的聰明之處。
凡讀書......須要讀得字字響亮,不可誤一字,不可少一字,不可多一字,不可倒一字,不可牽強暗記,只是要多誦數遍,自然上口,久遠不忘。古人云,“讀書百遍,其義自見”。謂讀得熟,則不待解說,自曉其義也。余嘗謂,讀書有三到,謂心到,眼到,口到。心不在此,則眼不看仔細,心眼既不專一,卻只漫浪誦讀,決不能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