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子通司法這官括蒼
宋代:曹彥約
議禮蠲租兩有聲,老坡元不計身榮。
為民受屈今誰似,有子能傳近得名。
此去掾曹我暖席,是中科律定持衡。
公餘更欲翻經藉,古道時才孰重輕。
曹彥約
曹彥約(1157~1228)南宋大臣。字簡甫,號昌谷,南康軍都昌(今屬江西)人。淳熙八年進士。曾從朱熹講學,後受人之召,負責漢陽軍事,因部署抗金有方,改知漢陽軍。後累官寶謨閣待制、知成都府。嘉定初,為湖南轉運判官,鎮壓郴州(今湖南郴縣)瑤民起義,後任利州路(今屬陝西)轉運判官兼知利州,發漕司儲糧減價糶與饑民、通商蠲稅,並論兵柄財權並列之弊。寶慶元年,擢為兵部侍郎,遷禮部侍郎,不久又授為兵部尚書,力辭不拜,後以華文閣學士致仕,卒謚“文簡”。► 390篇詩文
山居
宋代:柴望
老來無一事,僮與鶴相隨。
繞屋疎疎竹,編牆短短籬。
起來花換影,知己睡多時。
莫厭山居寂,山人只自宜。